集市概况 据载明万历间潍县就有集场18处。清康熙年间,有集场12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有集场13处。解放后,1948年境内有集市22处(市内3处,农村19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区划的变更,到1990年底全区城乡共有农贸市场38处。
集市管理 潍城沙滩市场,历史悠久,它纵贯县城和东关之间,白浪河枯水期河滩及东西两岸,占地40余亩,是工农产品集市交易的广阔场地。但自1937年后,长期饱受日军国民党封锁催残,沙滩市场外荣内衰,已是萧条不堪。更甚者,解放前夕,遭受蒋军的残酷焚烧和狂轰滥炸,使驰誉悠久的沙滩市场变为废墟,700多户商号摊贩损失惨重,倒闭一空。
解放后,潍坊特别市政府成立了整顿恢复沙滩市场筹委会,颁发布告,扶持商民回沙滩营业。同年6月商民已建简易商房240间,商棚340个,支红炉34支,计有41种行业1281户摊贩开业。逢二、七集日,赶集人数增至万人,沙滩集市日趋繁荣昌盛。
1949年秋,成立市场建设委员会,制订了《潍坊市公立市场暂行办法》和《潍坊市公立市场划用私人土地处理暂行办法》,对易受水灾的沙滩市场进行合理搬迁调整,并颁布告遵照。
1950年秋,潍坊市工商局先后成立黄烟、纱布、粮食、食盐等7个交易所。规定烟草统购,控制烟草交易混乱现象。对纱布、粮油、食盐均由交易所成交。是年内,由于投机商贩勾结称、斗、牙行扰乱市场,曾引起3次物价大波动。政府采取交易员登记,日、旬、月报制度和重税罚款停业等管理措施。并责成国营大华贸易公司大量抛售达109亿元(旧人民币)物资,对稳定物价建立市场新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五反”时期,扩大了市场管理范围。但出现物资商品滞销,流通不畅。1952年,本着以搞活市场为主的原则,缩小管理物资范围。除棉花等13种物资加以管理,对粮食花生采取证照制度,其余农副产品、日用百货、工业品均可自行交易。
1953年,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对棉粮油等物资逐步实行计划收购。将农副产品分为三类,一、二类物资统购统销,收购和统购完成后,始许上市,自由交易价格可高于统购价格,但不能高于销售价格。第三类物资允许自由交易。
1956年开放自由市场。1957年城乡市场泛滥。潍坊市成立了市场管理临时办公室,关闭粮食市场,取缔粮商粮贩和无证摊贩,查处了昂价贩卖家兔的投机商,市场秩序得到整顿,物价趋向稳定。
1958年全民大办钢铁,集市贸易量大减,市场表面处于稳定局面。1959年至1960年市场物资紧缺,物价暴涨,小麦每公斤6元,大豆每公斤8元,玉米、瓜干每公斤超2元,地瓜叶、胡萝卜每公斤也近2元,大国防自行车每辆1500元。1961年前后开放自由市场,集市贸易趋向好转,逐渐搞活物资流通。是年底无证经营再度增多曾出现部分干部、职工从事商贩活动,市场一度混乱。
1962年1月,潍坊市成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基层成立市场管理小组,整顿取缔无证商贩。对符合经商条件的1083人发给营业证,理顺了市场贸易。对三类物资(小商品)准予生产者持证上市自由交易,从而上市商品数量增加,商品价格回降,较1961年下降50%左右。
1963年市场管理实行“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方针。控制商品上市范围,加强市场、车站和交通要道的检查,严格清理整顿小商小贩。在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内,开辟议价商品业务,饮食、肉食业实行代替私商(商品)经营。
1964年,集市贸易日益开放,一、二类物资和三类物资上市量增加,物价继续回降,牌、市价距离一再缩小,市场秩序良好。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管理机构瘫痪,干部去“五七”干校受教育,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断。集市贸易自由市场泛滥,潍坊大集越赶越大,赶集流入人口超万人,供需矛盾突出,混乱成害。1968年9月,群众组织“文攻武卫”强行接管工商管理部门,插手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分子。1967至1969年3年间,查处投机倒把案件255起,罚没款54.5万元,没收房屋14间和其他物品一大宗。群众办案打击面宽政策性差,处理不当者较多。1980年进行复核,纠正了110起属冤假错案,发还罚没款11.9万元及房屋14间。旋于1970年硬性推行“哈尔套”经验,割资本主义尾巴,统一集日为五、十,全市集日统一,市区大集越赶越大,管理失控。1975年潍坊市革委工商局持调查情况进京,如实向国家工商总局汇报潍坊大集越赶越大的详情,因“文化大革命”进入尾声未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潍坊城乡集市迅速恢复。1979年开放被关闭的所有市场,上市商品放宽,新建和恢复28处集市29个摊点群。
1985年潍城区建成第一座钢支架玻璃钢棚顶的厅形人民路市场。1986年10月建成封闭式大型顶厅式民主街市场。1987年积极贯彻“人民市场人民建”的方针,提倡与街道乡镇企业联合建市场,共集资410.3万元(其中企业、群众集资298万元),解决资金和场地困难。建成了五处专业市场和五处街巷市场,使城区集市贸易呈现新气象,礼貌经商、物价合理,方便群众。1989年全区39处城乡集市,有28处被评为“五好”文明市场,占72%。其中,被评为全国级文明市场的1处,即民主街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的3处,被评为市级文明市场的5处,被评为区级文明市场的15处。城区集市17处,农村集市22处。按人口计算,全区平均1.35万人有1处集市。还设居民小区内的摊点群未计在内。集市贸易活跃,商品成交额大幅度增长,全年全区集市贸易成交额19968万元,比1985年增长3倍。其中市区市场成交额达到16335.4万元,比1985年增长6倍以上。1990年全区集市贸易成交额2.36亿元,比1989年增长18.5%。其中市区成交额1.95亿元,比1989年增长19.64%。
经济监督检查 国家运用行政权力监督检查经济活动,制止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管理,曾称为打击投机倒把。
1948年潍城解放不久,潍坊特别市政府工商局对2000多名经纪牙行和贸易货主,进行了登记管理,对投机倒把分子进行取缔和打击。1949年1月新华贸易货栈经理宋受之,乘市场物价波动,哄抬黄金价格,造成市场商品物价混乱,市政府于1月24日召开商人大会依法宣判宋受之有期徒刑1年,罚款北海币179700元,打击了以牟取暴利的投机商人,和代理业买空卖空,囤积居奇的不法行为。
1952年2月,潍坊市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至6月底结束,据实进行了查处。打击了极少数资产阶级不法分子,教育了大多数私营工商业者。
1956年,对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国家对一、二类物资加强管理,对三类物资逐步放开,以疏通流通领域的“大通小塞”的现象。随之市场上投机倒把活动再度抬头,粮商粮贩,票证、家兔贩子不法活动猖狂,市场泛滥,必须加以制止。为此,潍坊市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市场秩序,打击了投机倒把活动,取缔黑市交易,稳定了市场物价。
1960至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市场物资奇缺,人民生活困难,投机倒把分子趁机兴风作浪,大搞投机倒把活动。1963年3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打击投机倒把和取缔私商贩运的几个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据此,潍坊市政府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开展了整顿集市贸易和重点打击粮商粮贩和贩卖票证的投机倒把活动。1964年12月,结合“四清”运动,对投机倒把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打击。由公安部门配合进行了3次大搜查,共查处案件691起,罚没款1.07万元。布票贩子杜克云,倒卖布票13619尺,被依法判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后,投机倒把活动的新动向是转手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物资、计划供应物资、走私和买空卖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79年至1982年,重点查处了就地转手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消费品,以及贩卖走私物资的投机倒把分子。
1982年到1985年期间,由于对搞活经济中合法与非法的政策界限不明确,一度放松了监督管理工作。1985年5月,潍城区成立了经济检查办公室,重点查处就地转手倒卖钢材、汽车、拖拉机等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商品,打击走私贩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非法活动。1985年至1987年共查获各型号钢材1401.5吨,各类机动车辆125部,铅锭6.5吨,假牌自行车350辆,银元978块,电子表86块,电子计算器34块,录音磁带264盘,假化肥43吨,石蜡1吨,汽油700吨,玉米种400公斤,以及假烟、假酒等物品,共计罚没款243926元。
1988年至1989年的经济检查工作,主要整顿经济秩序深化改革,加强对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1988年针对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状况,潍城区作为重点进行打击。全年共查处1003起违法案件,罚没款22.2万元,先后没收销毁价值16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的商品。其中有假劣农药、化肥、种子、酒、罐头以及劣质肥皂等。
1989年潍城区工商管理局除继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外,突出打击从事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的查处。共查结破坏国家计划、转手倒卖、中间盘剥等大要案80件。其中获利10万元以上的2件,万元以上的案件18件。查获非法经营钢材4200吨,汽油、柴油560吨,粮食571950公斤,煤炭6170.7吨。全年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769起,罚没款878555元。在查处的2起大要案中涉及的15名重大责任人员,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990年配合整顿经济秩序,集中查处经济违法案件,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全年共立案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45起,罚没款51.19万元。其中获利10万元以上大案1件,万元以上的14件。
第一节 市场管理
集市概况 据载明万历间潍县就有集场18处。清康熙年间,有集场12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有集场13处。解放后,1948年境内有集市22处(市内3处,农村19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区划的变更,到1990年底全区城乡共有农贸市场38处。
集市管理 潍城沙滩市场,历史悠久,它纵贯县城和东关之间,白浪河枯水期河滩及东西两岸,占地40余亩,是工农产品集市交易的广阔场地。但自1937年后,长期饱受日军国民党封锁催残,沙滩市场外荣内衰,已是萧条不堪。更甚者,解放前夕,遭受蒋军的残酷焚烧和狂轰滥炸,使驰誉悠久的沙滩市场变为废墟,700多户商号摊贩损失惨重,倒闭一空。
解放后,潍坊特别市政府成立了整顿恢复沙滩市场筹委会,颁发布告,扶持商民回沙滩营业。同年6月商民已建简易商房240间,商棚340个,支红炉34支,计有41种行业1281户摊贩开业。逢二、七集日,赶集人数增至万人,沙滩集市日趋繁荣昌盛。
1949年秋,成立市场建设委员会,制订了《潍坊市公立市场暂行办法》和《潍坊市公立市场划用私人土地处理暂行办法》,对易受水灾的沙滩市场进行合理搬迁调整,并颁布告遵照。
1950年秋,潍坊市工商局先后成立黄烟、纱布、粮食、食盐等7个交易所。规定烟草统购,控制烟草交易混乱现象。对纱布、粮油、食盐均由交易所成交。是年内,由于投机商贩勾结称、斗、牙行扰乱市场,曾引起3次物价大波动。政府采取交易员登记,日、旬、月报制度和重税罚款停业等管理措施。并责成国营大华贸易公司大量抛售达109亿元(旧人民币)物资,对稳定物价建立市场新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五反”时期,扩大了市场管理范围。但出现物资商品滞销,流通不畅。1952年,本着以搞活市场为主的原则,缩小管理物资范围。除棉花等13种物资加以管理,对粮食花生采取证照制度,其余农副产品、日用百货、工业品均可自行交易。
1953年,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对棉粮油等物资逐步实行计划收购。将农副产品分为三类,一、二类物资统购统销,收购和统购完成后,始许上市,自由交易价格可高于统购价格,但不能高于销售价格。第三类物资允许自由交易。
1956年开放自由市场。1957年城乡市场泛滥。潍坊市成立了市场管理临时办公室,关闭粮食市场,取缔粮商粮贩和无证摊贩,查处了昂价贩卖家兔的投机商,市场秩序得到整顿,物价趋向稳定。
1958年全民大办钢铁,集市贸易量大减,市场表面处于稳定局面。1959年至1960年市场物资紧缺,物价暴涨,小麦每公斤6元,大豆每公斤8元,玉米、瓜干每公斤超2元,地瓜叶、胡萝卜每公斤也近2元,大国防自行车每辆1500元。1961年前后开放自由市场,集市贸易趋向好转,逐渐搞活物资流通。是年底无证经营再度增多曾出现部分干部、职工从事商贩活动,市场一度混乱。
1962年1月,潍坊市成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基层成立市场管理小组,整顿取缔无证商贩。对符合经商条件的1083人发给营业证,理顺了市场贸易。对三类物资(小商品)准予生产者持证上市自由交易,从而上市商品数量增加,商品价格回降,较1961年下降50%左右。
1963年市场管理实行“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方针。控制商品上市范围,加强市场、车站和交通要道的检查,严格清理整顿小商小贩。在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内,开辟议价商品业务,饮食、肉食业实行代替私商(商品)经营。
1964年,集市贸易日益开放,一、二类物资和三类物资上市量增加,物价继续回降,牌、市价距离一再缩小,市场秩序良好。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管理机构瘫痪,干部去“五七”干校受教育,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断。集市贸易自由市场泛滥,潍坊大集越赶越大,赶集流入人口超万人,供需矛盾突出,混乱成害。1968年9月,群众组织“文攻武卫”强行接管工商管理部门,插手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分子。1967至1969年3年间,查处投机倒把案件255起,罚没款54.5万元,没收房屋14间和其他物品一大宗。群众办案打击面宽政策性差,处理不当者较多。1980年进行复核,纠正了110起属冤假错案,发还罚没款11.9万元及房屋14间。旋于1970年硬性推行“哈尔套”经验,割资本主义尾巴,统一集日为五、十,全市集日统一,市区大集越赶越大,管理失控。1975年潍坊市革委工商局持调查情况进京,如实向国家工商总局汇报潍坊大集越赶越大的详情,因“文化大革命”进入尾声未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潍坊城乡集市迅速恢复。1979年开放被关闭的所有市场,上市商品放宽,新建和恢复28处集市29个摊点群。
1985年潍城区建成第一座钢支架玻璃钢棚顶的厅形人民路市场。1986年10月建成封闭式大型顶厅式民主街市场。1987年积极贯彻“人民市场人民建”的方针,提倡与街道乡镇企业联合建市场,共集资410.3万元(其中企业、群众集资298万元),解决资金和场地困难。建成了五处专业市场和五处街巷市场,使城区集市贸易呈现新气象,礼貌经商、物价合理,方便群众。1989年全区39处城乡集市,有28处被评为“五好”文明市场,占72%。其中,被评为全国级文明市场的1处,即民主街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的3处,被评为市级文明市场的5处,被评为区级文明市场的15处。城区集市17处,农村集市22处。按人口计算,全区平均1.35万人有1处集市。还设居民小区内的摊点群未计在内。集市贸易活跃,商品成交额大幅度增长,全年全区集市贸易成交额19968万元,比1985年增长3倍。其中市区市场成交额达到16335.4万元,比1985年增长6倍以上。1990年全区集市贸易成交额2.36亿元,比1989年增长18.5%。其中市区成交额1.95亿元,比1989年增长19.64%。
经济监督检查 国家运用行政权力监督检查经济活动,制止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管理,曾称为打击投机倒把。
1948年潍城解放不久,潍坊特别市政府工商局对2000多名经纪牙行和贸易货主,进行了登记管理,对投机倒把分子进行取缔和打击。1949年1月新华贸易货栈经理宋受之,乘市场物价波动,哄抬黄金价格,造成市场商品物价混乱,市政府于1月24日召开商人大会依法宣判宋受之有期徒刑1年,罚款北海币179700元,打击了以牟取暴利的投机商人,和代理业买空卖空,囤积居奇的不法行为。
1952年2月,潍坊市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至6月底结束,据实进行了查处。打击了极少数资产阶级不法分子,教育了大多数私营工商业者。
1956年,对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国家对一、二类物资加强管理,对三类物资逐步放开,以疏通流通领域的“大通小塞”的现象。随之市场上投机倒把活动再度抬头,粮商粮贩,票证、家兔贩子不法活动猖狂,市场泛滥,必须加以制止。为此,潍坊市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市场秩序,打击了投机倒把活动,取缔黑市交易,稳定了市场物价。
1960至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市场物资奇缺,人民生活困难,投机倒把分子趁机兴风作浪,大搞投机倒把活动。1963年3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打击投机倒把和取缔私商贩运的几个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据此,潍坊市政府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开展了整顿集市贸易和重点打击粮商粮贩和贩卖票证的投机倒把活动。1964年12月,结合“四清”运动,对投机倒把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打击。由公安部门配合进行了3次大搜查,共查处案件691起,罚没款1.07万元。布票贩子杜克云,倒卖布票13619尺,被依法判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后,投机倒把活动的新动向是转手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物资、计划供应物资、走私和买空卖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79年至1982年,重点查处了就地转手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消费品,以及贩卖走私物资的投机倒把分子。
1982年到1985年期间,由于对搞活经济中合法与非法的政策界限不明确,一度放松了监督管理工作。1985年5月,潍城区成立了经济检查办公室,重点查处就地转手倒卖钢材、汽车、拖拉机等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商品,打击走私贩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非法活动。1985年至1987年共查获各型号钢材1401.5吨,各类机动车辆125部,铅锭6.5吨,假牌自行车350辆,银元978块,电子表86块,电子计算器34块,录音磁带264盘,假化肥43吨,石蜡1吨,汽油700吨,玉米种400公斤,以及假烟、假酒等物品,共计罚没款243926元。
1988年至1989年的经济检查工作,主要整顿经济秩序深化改革,加强对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1988年针对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状况,潍城区作为重点进行打击。全年共查处1003起违法案件,罚没款22.2万元,先后没收销毁价值16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的商品。其中有假劣农药、化肥、种子、酒、罐头以及劣质肥皂等。
1989年潍城区工商管理局除继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外,突出打击从事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的查处。共查结破坏国家计划、转手倒卖、中间盘剥等大要案80件。其中获利10万元以上的2件,万元以上的案件18件。查获非法经营钢材4200吨,汽油、柴油560吨,粮食571950公斤,煤炭6170.7吨。全年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769起,罚没款878555元。在查处的2起大要案中涉及的15名重大责任人员,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990年配合整顿经济秩序,集中查处经济违法案件,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全年共立案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45起,罚没款51.19万元。其中获利10万元以上大案1件,万元以上的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