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解放前赋税 资料库:潍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潍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1/section/1/article/34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1/section/1/article/34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代政府以征收地丁税为主要财政收入,此外为杂税。有商税、牙杂税、牛驴税、契税等。清代末年,亦效法欧美,新增之税很多,民国成立,税则屡易,民力所负,较清代为多。潍县县政府经征田赋、杂税等有11项。1.地丁:按银54945.687两分别上、中、下三等征银219782.75元。2.租课:3.契税:8586.35元。4.契纸价:588元。5.注册费:117.60元。6.油税:2134元。7.当税:600元。8.牲畜税:11550元。9.屠宰税:5432元。10.牙税:9279.10元。11.验契:150.60元。(见潍县县政府19年分经征田赋杂税一览表)。此外,烟税:始于1902(清光绪二十八年)山东筹款总局饬各县开烧锅者纳捐30年,设烟酒公卖栈,1929年废栈设烟酒稽征局,征解无确数。印花税:始于1913年,每月根解无定额。营业税:1927年张宗昌据鲁,在县设营业牌照税分局,张败取销。1931年财政部核准设潍县区营业税征收局。辖潍县、昌乐、寿光等6县。1932年各县稽征所改称各县营业税局,按总收入额征税2‰至10‰,按月收报解省。盐税:商人运盐,向有引盐票盐之分,行销之区,有引岸引界之目,始于宋代。元、明相沿至清,道光间改为官卖,民国以来复归商办,销额为8200担,每担50公斤,征税2.30元。1934年改为新衡制,市秤10414担。地方附捐:始于1913年濮阳河工。每银1两,征银元0.22元。1916年改为田赋附税,仍随正赋按10%征收,归中央专款报解。1929年将此项附税连汽车路附捐,河工特捐等款改为地丁附税1.80元。1930年将地丁附税1.80元及原征地丁正税2.20元。统改为地方正税,共征银4.00元,添加教育建设警察等附捐,为地方经费之用。

    潍县区营业税征收局历年报解税歉表  (民国23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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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解税款数目  │备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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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35662元 │48  │每年调查营业税自3月份开始,即以每年3月末日定为年度终期,每┃
┠──┼────┼──┤年自4月份起按照新查税额征收,每年4月1日定为年度开始        ┃
┃1932│70843元 │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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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64145元 │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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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录自《摊县志稿》。

  “七七”抗战后,潍城沦于日本侵略军之手,隶属南京国民政府的潍县县政府,游离于农村,执行战时财政体制。1945年抗日胜利后入城至潍城解放前夕,因军政费用开支过巨,征税数额之大,超过抗战前5—10倍(折实征收额)。
  附:日伪财税: 1938年潍县沦陷日伪地方政府在县境占据区征收田赋、屠宰税、牲畜税、油税、契税、牙税等,除伪县府提留征解费外,全数解交伪山东省财政厅。营业税,统税等征收后解交伪上级局,地方收入仍称“附捐”。田赋、杂税附捐由伪财政科编造地方预算,报请伪省财政厅批准后征收。1938年9月至1939年6月潍县征收的工商各税(不含营业税、统税)13162.65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26%。田赋征收13126.14元。其中附捐4292.08元,其他杂税征收3495.3元。

    日伪潍县县公署1938年9月至1939年6月田赋杂税征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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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1938.9—1938.12 │项目        │1939.1—1939.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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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9907.99        │合计        │526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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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赋        │11352.28        │田赋        │38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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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畜税      │1105.60         │牲畜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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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税      │2471.60         │屠宰税      │22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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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税        │480.00          │油税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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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税        │200.00          │牙税        │8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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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附加税    │5676.14         │县附加税    │429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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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                │契税        │1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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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五年经费│3290.00         │各行五年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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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税附加    │                │牙税附加    │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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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元借征    │22174.60        │五元借征    │1647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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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检查费    │852.15          │屠检查费    │7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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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费        │1802.70         │军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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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公益费  │238.00          │各行公益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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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租    │264.92          │建设地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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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杂税    │                │其他杂税    │2227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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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