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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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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大包干”承包责任制后,家家包地,户户种田。但由于商品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业劳力转向第二或第三产业,尤其是近郊一些工副业发达的村绝大多数劳力从事工副业生产,农户经济收入中大部分来自工副业或其它非农业经营。于是有些人轻视土地种植,甚至把承包地当作累赘,管理粗放,投入减少。有的竞弃耕撂荒,或转手出租,直接影响农业生产。
  为解决上述问题,自1986年起郊区一些村开始了调整生产结构,开展规模经营。方式主要有3种:
  种植业与工副业合二而一 梨园乡李家村在全部劳力参加工副业生产的情况下,把全部耕地按每个劳力应分担的亩数分给各村办企业,村委会向企业下达包产指标,由企业安排人员兼营农业生产。所产粮食包产以内部分,按平价供应村民口粮,超产部分全归企业所有,如减产由企业购议价粮补足。
  该乡草庙村仅有40亩菜地,分到3处村办企业后,企业安排专人种植,给以固定工资补助,使种菜与务工人员的收入基本持平。
  组织农业专业队 河西乡的南关、于家、东北关等三村在绝大部分劳力转向二、三产业的情况下,把一部分适合搞农业的劳力组成专业队,实行集体经营。专业队向村委会实行定产、定工、定费用开支的承包责任制,超奖减罚,年终与工副业劳力一起用同一工值参加分配,使两部分劳力的平均收入持平。
  种田大户承包土地 梨园乡杨家、大虞乡田家等村实行种田大户承包,把一些农户种不好或不愿种的土地,以指标承包办法包给种田能手经营。除按议定数额向集体交纳提留和国家征购粮外,经营决策权和生产收入均归承包人所有,商定承包年限并签订合同。
  梨园乡黄家村因全村劳力从事工副业生产,农田无人承包,采取了跨乡镇招请种田能手异地承包办法,于1986年把全村仅有的50亩粮田一次包给了符山镇成章村一种田大户来村经营。
  1988年9月潍坊市土地规模经营现场会后,全区实行规模经营的由8个村增为13个村,参加劳力519人,土地318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