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民政府
第一节 抗日民主政府
益都县抗日民主政府 1939年9月,在抗日根据地长秋村成立了县参议会,参议长冯旭臣,副议长刘景颐。参议会选举产生了益都县抗日民主政府。10月8日,抗日民主政府在上张村成立,称益都县政委员会,县长冯毅之(兼县大队队长),政府主要成员有秘书陈介甫,民政科长陈圣溪,财政科长岳历,建设科长李荣生,田粮科长冯保钦,武装科长孙铜山、公安局长韩次箫。政府无固定驻地,活动于西南山区,辖区公所。
1941年,益都县政委员会改诅为益(都)、临(朐)、淄(川)博(山)四县边区联合办事处。主任冯毅之,设秘书一人,民政、财政、建设、教育、粮食五科及公安局、县大队。
1943年10月,益临淄博四县联合办事处改为淄河县,辖区未变,机构增设司法科。1944年淄河县撤销,恢复益都县,县长刘哲。政府机构增设侦探科、邮政局,派出机构区公所编制同前。
益东行署 益东行署建立于1940年10月,主任陈叔俊。秘密活动于第一、九、十区。行署机关驻南霍陵、郝家庄、韩家庄一带。1941年被国民党破坏。
益寿临广四边县政府 1939年10月,成立益(都)、寿(光)、临(淄)、广(饶)四县边区行政办事处,主任杜振东。设第一、二、三、四科,分管民政、财政、实业、教育。辖临淄县第二区、广饶县第二区、寿光县第四、五区;益都县第六、七、八区。办事处机关常驻阳河、朱良一带。1940年4月,行政办事处撤销,在葛家口成立益北行署,主任李有典。1942年2月上旬四县边区68村实行普选,选出参议员121人,成立参议会,选举任乙山为参议长,于寿椿为副参议长。同月,撤益北行署,恢复四边县行政办事处,主任陈毅斋。机构设民政科、粮食科、财政办事处、公安局、工商局、邮政局。派出机关区公所设区长、公安特派员、粮食助理和民政助理。7月改称四边县政府,机构未变。同年日伪军对抗日根据地进行“大扫荡”,四边县辖区大部被侵占,县政府人员大郡转移。经过反“扫荡”,反“蚕食”斗争,至1944年底政府机构恢复。
基层政权 抗日战争期间,根据地的基层政权有乡、村公所,乡公所设乡长、文书,村公所设村长、文书。
抗日民主政府主要领导更迭表
(1939~1945)
政府名称主要领导人姓名职务籍贯任职时间益都县政委员会冯毅之县长山东益都1939.10~1941.7益临淄博四县联合办事处冯毅之主任山东益都1941.7~1943.10刘哲副主任山东聊城1943.2~1943.10淄河县政府刘哲县长山东聊城1943.10~1944.7益都县政府刘哲县长山东聊城1944.7~1945.8益东行署陈叔俊主任山东益都1940.10~1941.1刘明勋副主任山东益都益寿临广四县边区行政办事处杜振东主任山东广饶1939.10~1940.4刘绍九副主任1939.10~1940.4益北行署李有典主任山东益都1940.4~1941.6赵治安主任山东益都1941.6~1942.2史延恩副主任山东益都益寿临广四县边区行政办事处陈毅斋主任山东益都1942.2~1942.5王兴国主任1942.5~1942.7李玉轩副主任山东临淄益寿临广四边县政府赵治安县长山东益都1942.7~1945王东明副县长1942.7~1945
第二节 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
1945年,县境南北设分益都、益寿两县,城区设青州市。1947年国民党侵占胶济沿线。1948年7月,中共于县境东南部设益临县人民政府。3月,县境第三次解放后,城区重设青州市人民政府,同年12月与益都县人民政府合并。自此,境内三个县级人民政府并存。1952年益寿、益临两县大部分地区并入益都,益都县人民政府统辖今市全境。
益寿县人民政府 1945年8月益寿临广四边县抗日民主政府撤销,所辖广饶、临淄地区划归原县,胶济铁路北部的益都地区和寿光第五区建益寿县,县人民政府成立于东朱鹿村。机构设秘书科、通讯班、民政科、财粮科、实业科、文教科、卫生科、司法科、公安局、工商局。政府流动于西王车、北马兰、河北杨、兴刘村、东水渠、崔家庄、孙家庄诸村,1949年后固定驻孙家庄。1952年政府机构有秘书室、通讯班、司务处、人事科、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水利站、文教科、工商科、卫生科、农税科、税务局、粮食局、电话站,下辖10个区公所。同年6月并入益都县。县长先后有赵治安(1945.8~1949.3)、刘会云(1949.3~1950.1)、刘勇(1950.10~1951.9)、张辑五(1951.9~1952.6)。
益临县人民政府 1948年7月,益临县人民政府成立,驻郑母村,辖益都县弥河以东和临朐县的东部、北部地区,共八区。1952年5月撤销后,龙岗、营子、尧山、柳山四个区划归临朐县,尧沟一带划归昌乐县,郑母、弥东、尧西(谭坊)三区及香山区大部并入益都县。县长先后有纪立纲(1948年)、张精业(1949~1951)、李维笃(1951~1952)
益都县(青州市)人民政府 益都县人民政府前身即益都县抗日民主政府。抗日战争胜利后,驻大章庄一带,机构设置同前。1948年迁驻县城。8月,城区重设青州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改驻五里堡村。12月,青州市并入益都县,县政府迁回县城。县人民政府置正、副县长,机构有秘书处、干部股和民政、财政、生产、文教、司法、实业、战勤各科,公安、工商、粮食、邮政各局。派出机构区公所设区长、文教、民政、财粮、生产、公安助理和会计、文书。建国后,政府机构多次增、裁、合、分和更易名称。
1952年,益都、益寿、益临三县合并,政府机构无大改变,仅增设卫生、劳动两科。
1953年设人事、统计两科。
1954年设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手工业生产管理科。
1955年益都县人民政府改称益都县人民委员会,设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和17个科局。
1956年设房管局、兵役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产品收购局、服务局。
1958年5月,县人民委员会设3委21科局。同年撤派出机关区公所,县人民委员会直辖乡(镇)政府。9月成立人民公社,县辖人民公社委员会。1958年11月,临淄县并入本县,县人民委员会机构未变。
1959年设工业生产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机管理科、畜牧局。民政、卫生、交通各科改为局。1960年设城市人民公社办公室、公社工业局。
1961年12月临淄县析出。
1962年政府机构调整,撤销体育运动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统计科并入计委,文化科并入教育局称文教局,农业局、水利局合并为农水局。
1963年增设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业办公室、档案科,恢复体育运动委员会,改人事室为人事监察科,分计划委员会为经济计划委员会和统计局,分农水局为农业局、水利局。
1964年恢复科学技术委员会,1965年设多种经营办公室、物资局,改人事监察科为人事监察局。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造反组织成立革命委员会(初称革命造反委员会),强行接管了县人民委员会。1980年益都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撤销益都县革命委员会,恢复益都县人民政府,设委、办、局45个。
1981年设职工教育办公室、畜牧局、侨务办公室。
1984年6月,县人民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将工业主管局和部分政企合一的机关改为公司,撤销合并了一批机构,委办局由1980年的45个减为30个。8月重设侨务办公室,9月建财政贸易委员会和环境保护局。
1985年撤多种经营乡镇企业管理局,成立乡镇企业局和多种经营办公室,水利局改称水利水产局。
县改市后,政府机构无大变动。
益都县革命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造反组织于1967年2月4日夺了中共益都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的一切权力,组成益都县革命委员会(初称革命造反委员会),设办公室、接待室、政治宣传组、组织组、串联组、调查组、内勤组和行政组。3月另设机构,强行接管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所属机构的工作,并实行一元化领导。此机构不久被派性斗争冲垮。
1968年3月以原革命委员会为基础,经省、地革命委员会批准,重建益都县革命委员会。1969年又调整机构,恢复部分科局,科局长称负责人。
1973年3月成立物资局,4月成立体育科,7月恢复公安局,9月改体育科为体育运动委员会。1976年成立供电局,1977年设水产局、机械工业局和化学工业局。1978年设农业机械管理局、多种经营办公室,撤文教科,设教育局和文化局。1979年设地名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1980年11月设物价管理局,12月设司法局,分财税局为财政局和税务局。
1980年12月益都县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益都县人民政府。
基层机构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城区,区下设镇人民政府,置镇长、文书、会计,下辖街道办事处,置街长。在乡村,区下设乡人民政府,置乡长、文书和武装队长;乡下设村,村设村长、文书。1946、1947年国民党进攻解放区,乡村政权遭破坏。1948年益都全境解放,又重建乡、村行政机构。1952年乡政府置乡长,下设民政、财粮、治安、调解、文教、生产6个委员会。乡辖村。1956年乡设乡人民委员会,置乡长、副乡长、武装队长、财粮员、文书,领导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撤区并乡,全县并为1镇25乡。乡(镇)人民委员会置正副乡(镇)长、文化扫盲干事、会计辅导员、生产干事、公安特派员、财粮员、文书。下辖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设正副社长、保管员、会计。社既是生产组织,也是行政机构。城关镇除辖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外,辖10个居民委员会。9月相继成立14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乡人民委员会撤销。公社设正副社长、文书、民政助理、文教助理、公安助理、农业助理,下辖管理区(一村或数村)。1961年管理区改为生产大队,大队设委员会,设正副队长、妇女队长、民兵连长、会计、保管、治安保卫员。
1967年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5人。人员有文书、民政助理、生产助理、文教助理、财政助理、水利助理、公安员。机构有革委办公室、知识青年办公室、水利站、林业站、农技站、广播站、文化站、教育组。大队设革命委员会,设正副队长、妇女队长、治保主任、民兵连长。
1980年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公社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数人,文书、民政助理、司法助理、财政助理、文教助理、计划生育助理、业余教育干部各1人。机构有管委办公室、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武装部、公安派出所、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业办公室、多种经营办公室、农技站、水利站、林业站、文化站。下辖大队委员会,设正副队长、妇女队长、会计、保管、民兵连长、治保员、调解员。
1981年7月,城关公社改为益都镇,设镇人民政府,置镇长1人,副镇长5人,下设办公室、农业科、财贸科、工商科、城镇建设科、政治科、计划生育科、文教卫生科、街道办公室、爱国卫生委员会、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等。下辖生产大队和街道办事处。
1984年,遵照全国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改变政社合一的体制,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全县20处公社改为23乡13镇。乡(镇)政府配备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2人,民政助理、财粮助理、文教助理、司法助理、计划生育助理、统计员、文书各1人。原公社的农技站、林业站、畜牧站、兽医站、种子站、水利站、农机站、电话站、经营管理站实行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乡(镇)政府辖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正副主任、委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