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1949年11月召开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益都县开始实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52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1954年7月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66年1月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县、公社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文化大革命”中断12年之久,1978年恢复。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初时是在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下,由各群众组织和各界社会民主人士协商产生。1951年各区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实行民主选举。1953年起实行普选,选民直接选举乡代表,各方面代表占一定比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后,工农代表相应减少,知识分子代表显著增加。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中,人民代表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程度较以前大幅度提高。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49年11月27日至30日召开,出席代表195名。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工作决议。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3月6日至9日召开,出席代表217名。会议听取、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生产救灾运动的意见以及讨论通过开展春季大生产运动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0年6月28日至31)日召开,出席代表176名。会议听取、讨论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县委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报告,听取会议主席董子宜关于一届一次会议决议案执行情况和生产救灾工作报告,会议做出了夏季工作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50年11月28日至30日召开,出席代表169名。会议听取、讨论政府关于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报告及冬季生产备荒运动的意见,制订工作决议。会议号召全县人民搞好生产,掀起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高潮。会议通过成立益都县土地改革委员会。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1年2月25日至28日召开,出席代表224名。会议听取、讨论政府关于开展春季大生产运动、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运动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各项工作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1年5月27日至29日召开,出席代表238名,另吸收互助组代表290名列席会议。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李魁德县长宣讲了《惩治反革命分子条例》,成立抗美援朝会,制订工作决议。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开展工农业生产竞赛,彻底粉碎美帝细菌战,安置转业军人,搞好军属代耕,做好夏防治安,保护麦收。
第三次会议,于1951年8月17日至18日召开,出席代表220名,列席代表32名。会议听取关于朝鲜战场的形势报告,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做出秋季工作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1951年11月18日至21日召开,出席代表224名。会议听取李魁德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提案处理报告。县委副书记阎清俊关于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马楚珍关于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广泛开展冬季生产、冬季学习运动,发展民兵,开展民主建设的决议;通过成立“中苏友好协会益都县分会”的决议。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2年3月召开。会议听取、讨论县委关于八项工作的建议,讨论通过深入开展抗美援朝、增产节约、思想改造与人民民主运动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2年7月25日至28日召开,出席代表502名。会议听取、讨论施政工作方针、关于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听取“三反”、“五反”运动工作报告和开展爱国丰产、爱国卫生、卫生防疫运动、镇压反革命以及社会治安、防汛等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于1952年12月30日至1953年1月4日召开,出席代表325名。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自本次会议起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会议听取讨论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委员,选举高殿智、张文明、马楚珍、田锡之、凌守福为出席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3年8月17日至20日召开,出席代表220名,列席代表32名,特邀代表10名。会议听取朝鲜战场形势报告,关于大力开展生产搞好互助合作工作的报告,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和开展婚姻法宣传运动的报告。
第二次会议,于1953年12月16日至21日召开,出席代表260名。会议听取阎清俊关于贯彻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报告。会议通过决议要求以实际行动执行总路线,进一步整顿、巩固、发展互助合作,搞好农业生产,完成统购统销任务。
(1952年益寿、益临两县未并入益都县前,曾召开过数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因资料无存,此处未记)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10日至15日召开。出席代表369名。会议听取并审查黎民生代表政府作的上半年工作报告,讨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讨论通过夏季工作决议。张士欣代表县委作关于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在继续进行总路线教育的基础上,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选举马楚珍、何森、高殿智、吉义先、凌守福5位代表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11月16日至19日召开。出席代表345名。会议听取县委负责同志作的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省人大代表高殿智传达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精神。会议通过冬季工作决议,要求工业继续开展爱国增产节约劳动竞赛,农业以互助合作生产为中心任务,搞好秋征秋购。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2月2日至4日召开。出席代表301名。465名青年民兵代表列席会议。会议要求加强时局和国防观念教育,贯彻义务兵役法,善始善终完成粮食统购任务。
第四次会议,于1955年12月21日至25日召开。出席代表288名。省人大代表传达省人大第一届三次会议精神。会议总结政府一年来生产互助合作工作情况,听取并审议1956至1962年全面规划(草案)意见。县委副书记张士欣作关于目前形势和征集工作的报告。会议选举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和由19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自此,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1月25日至28日召开。出席代表319名,列席代表56名。会议听取县委书记张精业作的国际国内形势报告,听取并审议李永瑛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和由21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会议号召巩固提高农业合作社,发展工业生产,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继续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11月23日至26日召开。出席代表311名。会议听取戴瑞代表县委作的工作建议报告,听取并审议李永瑛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李光增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讨论通过1958年生产规划与远景规划。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958年5月26日至30日召开。出席代表352名、列席代表14名。会议听取县委书记张精业作的“关于进一步开展以抗旱、保苗、保收、保种为中心内容的突击运动”的广播报告。听取并审议李永瑛代表县人民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研究财经、贸易、文教卫生等工作。选举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法院院长,选举马楚珍、凌守福、高殿智、何森、王德新为出席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次会议开始产生左倾错误思想。
第二次会议,于1960年2月6日至9日召开,出席代表377名,列席代表14名。会议听取县委书记处书记戴瑞作的政治形势报告,听取并审议县长李永瑛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政法部门作的政法工作报告。修订1960年工农业生产及各项建设事业的规划。这次会议继续发展了左倾思想错误。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5月21日至24日召开。出席代表375名,列席代表16名。会议听取县委书记处书记李培德关于当前形势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周英三副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法院作的关于政法工作的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法院院长。会议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检查总结了大跃进以来工作失误的教训,提出存在的困难,明确了奋斗方向。
第二次会议,于1962年3月20日至22日召开。出席代表238名,列席代表58名。会议听取县委第一书记张士欣关于政治形势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李永瑛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因工作变动,补选县长。会议号召继续贯彻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保证农业丰收;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缩小基本建设战线,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第三次会议,于1963年2月21日至26日召开。出席代表218名,县政协委员和不是代表的社长、科局长列席会议。这次会主要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届十中全会和省委扩大会议、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李永瑛作的政治形势报告,听取并审议王建华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修订1963年生产计划。要求认真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9月25日至28日召开。出席代表321名,县政协委员和不是代表的科局长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县委副书记杨聚垣作的政治形势报告,听取并审议副县长马耀如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法院院长,选举李永瑛、杨汝标、凌守福、侯孝昌、董祥庆、马楚珍为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研究1964年农业生产指标,号召全县人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但又在政治思想领域发展了左倾错误,致使许多基层干部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击。
第二次会议,于1964年12月7日至10日召开。出席代表276名,政协委员和不是代表的科局长列席会议。李永瑛传达省第三居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并审议吕学先副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研究1965年工作任务。
第三次会议,于1965年8月13日至16日召开。出席代表288名,县直各科局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李永瑛作的国际国内形势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研究下半年工作任务。代表们参观云门山园艺场、城关朝阳大队和益都卷烟厂等生产先进单位。会议要求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继续错误地强调发挥人民公社和集体经济的“优越性”。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1月16日至19日召开,出席代表312名。会议听取县委副书记金石开作的形势报告,听取并审议吕学先副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法院院长臧考庭作的法院工作报告。李永瑛传达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会议选举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法院院长。号召全县人民团结一致,树立长期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思想,继续发扬大寨精神,贯彻农业“八字宪法”①,努力实现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本届大会因“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助长了左倾思潮的漫延。散布了“阶级斗争”的言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3月12日至16日召开,出席代表699名。县革命委员会主任赵立诚作题为《团结起来,为完成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县革委副主任孟宪欣宣读《益都县向高标准大寨县进军的三年(1978~1980)规划(草案)》,暴露了急于求成的思想。会议选举县革委会主任、副主任、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12月16日至23日召开,出席代表386名。出席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全国和省人大代表、退休老干部代表、省地驻益单位的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益部队首长及昌潍专署专员刘英宸应邀参加会议。会议强调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听取并审议马连礼作的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薛仁堂作的财政预算报告、李安武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和孙寿松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刘英宸的讲话。讨论《益都县总体规划(草案)》。会议按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规定,采取差额选举办法,选举第九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提出1981年工作任务,号召全县人民继续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②,因地制宜地贯彻落实各项农业生产责任制,步调一致地搞好四化建设。
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12月15日至18日召开,出席代表386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马连礼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宫锦升主任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李安武院长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孙寿松检察长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计委关于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初步安排意见、财政局关于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2年财政概算的报告。会议补选1名副县长。
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1月7日至9日召开,出席代表382人,参加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会议。听取讨论宫锦升主任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刘兆坤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审议薛仁堂作的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财政概算的报告、李安武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和王永山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刘兆坤为县长,庄知非为人大副主任,李启万、刘兆坤、郝玉凤(女)、杨乐山、杨贵宗、颜士会、赵树梅(女)为出席山东省人代大会的代表。
第四次会议,于1984年1月8日至11日召开,出席代表376名,参加五届四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会议。听取讨论刘兆坤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宫锦升主任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薛仁堂作的1983年财政予算执行情况报告、李安武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和王永山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出席潍坊市第十届人代大会代表。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24日至27日召开,出席代表15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代理县长潘广仁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审议财政局长刘子钦作的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宫锦升作的工作报告、李安武院长作的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长刘廷杰作的工作报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号召全县人民以经济工作为重点,推进经济改革,为振兴益都、全面实现“六五”计划而奋斗。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8日至11日召开。出席代表349名,列席代表56名。会议听取审议潘广仁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刘子钦作的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刘兆坤主任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李安武院长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刘廷杰检察长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号召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步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科学技术进步,解放思想,开拓前进,努力提前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番。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5月3日至6日召开,出席代表346名,列席代表67名。鉴于撤县设市,本次会议即成为青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潘广仁市长关于政府工作报告、1985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1986年计划安排的报告;财政局长刘子钦关于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刘兆坤主任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李安武院长关于法院工作报告、刘廷杰检察长关于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补选1名副市长。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5月7日至11日召开,出席代表400名,列席代表8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李光华副市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副主任孙汇东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刘子钦作的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刘兆坤主任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李安武院长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刘廷杰检察长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长、副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深化改革,搞活经济,为振兴青州而努力奋斗。
第二次会议,于1987年12月5日至6日召开。出席代表385名。会议听取王治华市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选举64名出席潍坊市第十一届人代会的代表。
①土、肥、水、种、密、保、管、工。
②调整、改革、整顿、提高。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前,人民代表大会无常设工作机构,闭会期间由人民政府承担工作职权。1980年12月第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设办公室,为常设工作机构。十届人代会后,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法科、调研科、联络科。十一届人代会增设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代表联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此外,还建立了一些非常设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应工作。
常务委员会主要工作包括联络代表、处理代表提案,调查研究和视察、监督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
代表联络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按区、乡(镇)或系统划分若干小组,定期由组长召集会议,搜集和反映代表及群众对人民政府的意见,监督政府工作。“文化大革命”使代表联络制度中断。
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后,代表联络走向1正轨。第十届人代会一次会议常委会下设代表联络科,负责代表提案的整理、转交、催办,接待、处理、转办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常务委员会还通过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查,同代表通信等方式,与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到1987年底,印发《常务委员会会刊》19期,《工作通讯》14期,把历次全会做出的决定和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活动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成立代表联络办公室,1987年6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联系人民代表和群众的暂行办法》,从制度上更加保证了与代表和群众的密切联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职常务主席(简称乡镇人大主席),集中精力做好代表的联系工作。
提案处理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用提案和议案的形式,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未设立常务委员会前,提案由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负责处理。
处理人民代表大会提案(曾称议案)的基本程序是,在每次会议收到提案后,由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并向大会作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办理过程中,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向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督促、催办。人大常委会还适时听取人民政府领导关于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各承办单位将提案处理意见和结果,向各提案代表作出书面答复,同时报告人大常委会。每次会议提案大多在3个月内办结。召开代表大会时,由人大常委会向会议报告上一次会议的提案处理情况。
调查研究和视察 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部分委员,作专题性的调查和视察。自第九届县人大常委会产生到1987年底,共进行了十几次较大规模的调查和视察活动。调查和视察的主要内容有:农村改革、市场物价、基本建设、城市卫生、社会治安、食品卫生、工业经济体制改革等。通过调查和视察,对于贯彻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常委会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赋予的权力,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实施监督,以保证国家宪法、法律、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主要通过审议工作报告、组织调查和视察、受理代表和人民来信来访等形式进行。除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外,先后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普及法律常识情况、物价工作、审计工作、扶贫工作、教育体制改革及财政工作、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安排意见的汇报等,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情况的汇报等。通过审议报告,检查工作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作出决议予以支持和指导。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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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第九届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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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宫锦升 │刘兆坤 │刘兆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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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王子忠、张兴华、王建华、李冠军、│李芳桐、王子忠、张守一、王方仁│李芳桐、王荣昌、张守一、王方仁、李│
│ │侯孝昌 │、臧考庭、庄知非、于瑞生 │桂茂、于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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