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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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内贸易

第一节 商品购进

粮油收购 粮食收购 建国初期,粮食市场混乱,许多私营投机商囤积居奇,贱买贵卖,哄抬粮价,坑害人民。1953年11月23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后,益都县开始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收购粮食,对农户所产粮食(按土地等级一般年景常产)扣除种子、口粮、饲料、农业实物税后,其余部分分等定率进行统一收购(简称统购),但因开始没有经验,要求过急,工作过粗,1954年征了过头粮,使农民生活受到影响。
1955年改变统购办法,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并规定统购量不得超过农户余粮的90%,统购任务一定三年不变,如遇灾荒适当减购。当年粮食丰收,超额2.23%完成定购任务,农民口粮亦略有提高。
1958年改统购为包购,一定5年不变。但1958至1960年,受左倾错误影响和自然灾害侵袭,粮食严重减产,而征购任务没有相应减少,农民生活发生严重困难,1959至1961年共退库(返销农村)1722万公斤粮食。
为了改善农民生活,从1960年下半年减少了粮食统购任务,1961年又实行奖售政策,每交售750公斤粮食奖售胶鞋一双,棉布15尺和相当于2尺布票的针织品(1964年以后标准有所变化),同时将统购价格提高25.2%。通过这些政策的落实,在粮食增产的基础上,农民逐步有了余粮,1963年始,对农民完成包购任务后的余粮实行议价(高价)收购,年议购量在10万公斤左右。
1965年10月又重新执行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包购基数定为3311.5万公斤,超购加价30%。1971年又实行一定五年不变,包购任务调为3313.6万公斤,1972年又调为3465万公斤,同时议价收购取消,奖售标准改为每超购百元粮食奖售化肥40公斤,1974年增至60公斤。
1979年,统购价格提高20%,超购加价提高到50%。同时,征购任务降为3.340万公斤。1981年,山东省和潍坊地区对县粮食购销实行“差额管理,调拨包干”的办法,一定三年不变,按“以丰补歉”的原则三年统算,并将包购基数降为3310万公斤,1983年潍坊地区行署调减益都县山区征购任务,包购任务又调减为2910万公斤。大包干延续到1984年。

粮食统购数量表

(1953~1984)

单位:万公斤

┌─────────────┬───────────────┬─────────────┬──────────────┐
│年度 │统购数量 │年度 │统购数量 │
├─────────────┼───────────────┼─────────────┼──────────────┤
│1953 │3734 │1971 │3204 │
├─────────────┼───────────────┼─────────────┼──────────────┤
│1955 │3641 │1973 │3480 │
├─────────────┼───────────────┼─────────────┼──────────────┤
│1957 │3486 │1975 │4135 │
├─────────────┼───────────────┼─────────────┼──────────────┤
│1959 │4456 │1977 │4492 │
├─────────────┼───────────────┼─────────────┼──────────────┤
│1961 │3346 │1979 │4167 │
├─────────────┼───────────────┼─────────────┼──────────────┤
│1963 │3557 │1981 │2702 │
├─────────────┼───────────────┼─────────────┼──────────────┤
│1965 │3654 │1982 │3000 │
├─────────────┼───────────────┼─────────────┼──────────────┤
│1967 │3244 │1983 │3855 │
├─────────────┼───────────────┼─────────────┼──────────────┤
│1969 │3129 │1984 │5560 │
└─────────────┴───────────────┴─────────────┴──────────────┘

1985年,改统购为合同定购,每年春季由粮食部门与农户协商,按品种(主要是小麦、玉米、大豆、瓜干、谷子)、数量签订当年收购(交售)合同,分季交售。当年全县定购任务3350万公斤。实签合同3375万公斤,实际完成2919万公斤,完成合同的86.5%。1986年,定购任务3050万公斤,实签合同3090万公斤,国家委托代购675万公斤,实际完成3735万公斤。1987年,定购任务3150万公斤,实签合同3200万公斤,实际完成3459.4万公斤。
1980年又恢复国家议价收购,价格随行就市,比较灵活,1981年议购粮食149万公斤。1983年,粮食收购渠道放开,形成以粮食部门为主的多渠道体制,议购数量迅速增长,1987年全县议购粮食达4562.4万公斤,占全年粮食收购总量56.9%。
油料收购 建国后至1970年因油料种植少,收购量甚微只有少量大豆和花生。1971年引进油菜籽后大面积麦田套种,油料收购量大增,1971年收购24.8吨,1981年1337.6吨,1986年2614吨。
其他农副产品收购 民国时期,农副产品收购全为私商经营,以瓜类(主要是西瓜、银瓜)、蔬菜、烟叶、花生、蚕茧、牛、鸡蛋、核桃、蜜桃、山楂、杏仁、柿(饼)为大宗。1922年收购烟叶7000吨、牛2000头、猪3000头、鸡蛋350万个、山果3545吨。
黄烟收购市场自胶济铁路通车后至抗日战争结束,先后为英、美侵略者垄断。
益都县解放初期,由于战争破坏严重,农业生产尚未得到恢复,农产品商品率极低,农民惜售,物价不稳。因此,从1949年开始,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采取以物易物、存实赊购等方式,努力扩大收购,稳定市场物价,同时扶持私商收购,加强城乡调剂。当年收购总值1062万元,其中生猪3700头、鲜蛋207.5吨、果品(苹果、核桃、杏仁、红枣、楂片、柿饼)522.7吨、羊毛7019公斤、山羊皮1829张、蚕茧13.5万公斤。
1954年,对棉花实行统一收购。同时供销合作社商业在各基层社设立农产品采购站,对重要物资大力组织采购,农产品收购品种和数量均有增长,当年收购棉花1750公斤,生猪9618头,果品1425.5吨,羊毛31950公斤,分别为1949年的2.9倍、2.6倍、2.7倍、4.6倍。收购总值2664万元,为1949年的2.5倍。
1955年,生猪存栏量和成肥量减少,收购量大幅度下降,因而从这年起对生猪实行派养派购政策,之后对麻类、鲜蛋和畜产品也实行了派购,但生猪、鲜蛋收购量连年下降,1957年生猪收购价调高25%后,收购量又迅速回升,当年收购生猪23249头,比1956年增长2倍。
1958至1959年,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农副产品估产偏高,收购任务过大,并开展了“生产什么,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的大购大销活动,又加在收购方法上强迫命令,致使收购过头,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60年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量大幅度下降,与1956年比较,生猪下降82.3%,鲜蛋下降85%,蚕茧下降43.8%。
1961年,为使农民休养生息,适当减少了统购派购任务,扩大议购范围,并实行了奖售和换购政策;对完成统购、派购任务的一、二类农副产品,实行加价奖励。1965年收购生猪51900头、鲜蛋269吨、果品4458吨,分别为1957年的2.2倍、1.5倍、2.1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限制集市自由贸易,国营商业的农产品收购量持续上升,1967年将12个品种退出奖售范围,仍实行奖售的有32个品种,奖售物资中减少了棉布和粮食,增加了化肥。1972年奖售范围又行扩大,生猪每4公斤奖售粮食1公斤,每头另加布票2尺;蚕茧每百公斤奖售化肥150公斤,另加布票40尺;核桃每百公斤奖售粮食30公斤、化肥15公斤;杏仁每百公斤奖售粮食10公斤、化肥20公斤。扩大奖售物资范围后,主要农产品收购量有所上升。
1976年以后,人民政府注重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经济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1978至1979年又先后将核桃、柿饼、生猪、蛋、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提高20%以上,农副产品品种和产量大幅度增长。商业部门在积极收购的同时,于1985年取消了二、三类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同时允许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收购,不再受原来经营分工的限制。由于生产和流通逐步搞活,至1987年,农副产品收购量(值)逐年大幅度增长。

当地工业品收购 清末民国时期,市内工业品(多数为手工业品)多为自产自销,只有火柴、发网、土布、蚕丝等由私商收购。解放后,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收购工业品范围逐步扩大。
建国初期,国营和合作社商业对当地工业品采取加工定货、统购包销的政策,收购品种有火柴,剪刀、白酒、菜刀、土纸、麻袋、卷烟、糖果、糕点、化工产品等。1952年收购火柴1.8万件、剪刀2万把。1958至1960年,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如白酒、火柴、糕点等)收购量大幅度下降,白酒由1957年的1965吨下降到1961年的79吨。1964年对工业品收购采取统购、订购、选购和工业自销相结合的方式,工业品收购量回升很快,与1961年相比白酒增长18.1倍,卷烟增长54.5%,菜刀增长15%。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工业生产受到影响,日用工业品收购又实行了统购,1970年收购白酒729吨,糕点8吨,火柴13.05万件,剪刀30.9万把,化肥3284吨,脱粒机130台,瓜干机1000台,土纸12吨。
1978年以后,大多数工业品市场供应由不足趋于缓和。从1980年开始,逐步缩小了统购和计划收购的范围,增加了订购品种,多数小商品改为选购。1983年对商业经济体制实行改革后,流通渠道逐步增多,流通环节逐步减少,有些当地工业品直接销往外地、市内商业部门收购量占产量的比例有所减少。1986年国合商业部门收购的地产工业品有白酒760吨,小食品50吨,糖果100吨,糕点57吨,罐头11400箱,火柴110件,剪刀73.8万把,化肥22351吨,菜刀26600把,铁水桶350只,烟筒4400节。
废旧物资收购 1949年,供销合作商业开始组织废旧物资收购,当年收购废铜1.05吨,废钢铁5.2吨,废锡铅1.4吨,破布条10.5吨,废旧棉2.35吨。1956年,在全县发动了“千户万元”的回收活动,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社会力量,供销社组织了突击队,组织代购代销店和合作店组走村串巷登门收购,年收购总值35万元,较1953年增长25%。高柳供销社发动群众从区公所院内挖出青铜钱32300斤价值24769元无偿交给国家。
1958年秋,为应付不切实际的炼钢任务,将城乡居民的铁锅、鏊子、铁盆及其他铁制用具砸碎后硬性回收重炼,造成极大浪费,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
“文化大革命”期间,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又出现左的倾向,虽然回收了大量的废旧物资,但也将一些成用的物资当废品收购,造成不应有的浪费。
1978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周恩来总理生前对废旧物资工作题词的通知后,益都县又掀起废旧物资回收热潮。此后每年在春秋两季开展突击回收活动。1980年又广开回收渠道,回收量历年均有上升,1985年,回收总值达到231.8万元,较1980年增长2倍。1986年,在全市范围内发动中小学生利用节假日、星期天和课余时间收攒废旧物资,以班级为单位集中收存,供销社定期到校收购。
1987年回收废铜49.1吨,废钢铁8360吨,废纸2187吨,及废锡、废铅、废铝、废橡胶、破布鞋、破布条、废麻制品、杂骨等大批物资。回收总值达356.6万元。
1981年,青州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被山东省供销社评为山东省废旧物资回收先进单位,1982年又获“商业部废旧物资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外地商品输入 胶济铁路通车后,外地工业品大量输人本市。“五四”运动前,日本产的煤油、棉纱、棉布及小工业品占领青州市场,“五四”运动取缔日货提倡国货,日货有所减少。
1932年,从博山、大昆仑、洪山输入煤57000吨,从青岛输入(大部分是进口)糖10万斤、煤油29400箱、棉纱600件、布匹(一部分从潍县输入)36250匹,另外还有广货和药材等多种商品。抗日战争时期,日货又充斥青州市场;解放战争时期,外地商品输人渐少。
新中国建立以后,为了弥补市场不足,益都县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从上海、青岛、济南等地组织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货源。1956年以后,工业品大部从潍坊、淄博、济南、青岛等二级批发站调入;1983年后,输入渠道增多,商业企业可直接从全国各地组织调入。
1949年至“文化大革命”时期高档消费品输入极少。1980年以后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等高档消费品大量输入本市。到1987年输入各类商品近2万种,输入总值2824万元。
益都是寿光、临朐、沂水、沂南及莒县的粮食集散地,粮油调入益都后运往各县。调入品种主要以豆油、花生油、大米、东北豆饼为主,主要从江西、湖南、江苏、安徽、黑龙江等地调入。1950年调入705万公斤,1960年调入1416万公斤,1976年调入6459万公斤,1986年调入685万公斤。
第二节 商品销售

粮油供应 城镇居民供应 清代,青州驻防满州旗城官兵及家属,由地方官府按官阶供应粮油,丰歉无虞,直至清朝覆灭。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县境内的八路军及地方武装、行政人员的用粮,均由人民政府筹集后,按党、政、军工作种类,分等定量按月供应,重病号、伤号和哺乳期妇女在粮色、数量上予以照顾,战争环境中定额很少。
建国初期,驻军凭军供手续,按粮色数量供应,地方机关及公营企事业单位按日编造计划核拨供应,粗、细粮比例分季节不同而变化,节日酌增一至三日细粮,对驻县内荣誉残废军人及伤病员酌增细粮比数,城镇工商业者及其他非农业人口则依靠市场供应。
从1953年底开始全部实行计划供应,对国家机关、学校、工商企事业单位及城镇居民用粮油,本着既保证需要,又严格执行节约制度的原则,按计划供应。经过一年试行后,1955年9月开始,按照不同工种、劳动差别、年龄大小划分为七个类别,分等定量,按月凭票证供应(供应标准见附表)。粮色比例按照当时国家库存情况而定,1955至1958年细粮30%,粗粮70%。1959至1961年由于生活困难,每人每月只供应3~5斤细粮。1962至1970年又恢复细30%,粗70%。1971至1977年粗细各半,1978年后,细70%粗30%。1987年下半年全供应细粮。

农村居民供应 清末至抗日战争前,本地农民缺粮,政府无力供应。大饥之年虽有微量赈济,也属杯水车薪。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府和人民政府曾募集粮食救济灾民。本地解放至1953年,农民生活如有困难,人民政府必给予救济。
粮油统购统销后,对农民缺粮也实行了计划销售。农业合作化前,采取自报公议、民主评定、发证到户、分期供应的方法。农业合作化后,对人均口粮不足180公斤的农户,除免交征购任务外,利用统销对口粮补足180公斤。
1959至1961年,农民生活发生严重困难,在粮食库存比较紧张的情况下,3年共发放统销粮1722万公斤。1962年后,农业生产虽然得到恢复,但南部山区仍然严重缺粮,1963至1966年,又对缺粮地区发放993万公斤,年人均口粮达到190.3公斤。“文化大革命”时期,平均每年发放425万公斤。
农业生产实行责任制后,农民口粮大幅度增长。1980年后,除供应山区和益都镇菜农口粮外,农村统销粮逐步减少。
专项用粮供应 粮食统购统销后,对工商业用粮按行业需要由用粮单位提报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粮食部门发证,按粮种,时间进行供应。 从1955年起,对集体和个人交售给国家的生猪、药材等农副产品和土特产品奖售~定数量的粮食。
奖售品种和数量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而定。

1973年农副产品收购奖售粮食标准

单位:市斤

┌─────────┬─────────┬─────────┬─────────┬────────┬──────────┐
│品种 │单位 │奖售标准 │品种 │单位 │奖售标准 │
├─────────┼─────────┼─────────┼─────────┼────────┼──────────┤
│生猪 │每百斤 │25 │丹皮 │市担 │100 │
├─────────┼─────────┼─────────┼─────────┼────────┼──────────┤
│ │ │ │枸杞 │市担 │80 │
├─────────┼─────────┼─────────┼─────────┼────────┼──────────┤
│木材 │立方米 │15 │枣仁 │市担 │40 │
├─────────┼─────────┼─────────┼─────────┼────────┼──────────┤
│红枣 │市担 │30 │冻鸡肉 │吨 │10000 │
├─────────┼─────────┼─────────┼─────────┼────────┼──────────┤
│山羊皮 │张 │5 │活鱼 │市担 │50 │
├─────────┼─────────┼─────────┼─────────┼────────┼──────────┤
│黄芪 │市担 │50 │核桃 │市担 │30 │
├─────────┼─────────┼─────────┼─────────┼────────┼──────────┤
│银花 │市担 │30 │杏仁 │市担 │50 │
└─────────┴─────────┴─────────┴─────────┴────────┴──────────┘



其他生活资料销售 建国初期,由于货源紧缺,社会购买力很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经营的生活消费品,除几种生活必需品外,仅有少量的日用百货,如煤炭、火柴、煤油、细布、肥皂、铁锅等,销售量较少。1951年,为扩大销售业务,大力组织农民加入供销合作社。合作社根据中央确定的配售计划和标准,对入股社员实行配售,配售物资共九种,其中粮食、食盐按平价优待7%,白糖、煤炭优待8%,布优待6%,碱面10%,煤油12%,自行车、毛毯等耐用消费品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
1953年以后,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社会购买力迅速增长,城乡市场供应开始紧张,为保证城乡居民生活日益提高的需要,在大力组织货源的同时,于1954年9月对棉布实行了计划供应,凭票购买。1954至1955年每人每年定量23市尺(约合7.6米),1956年改为24.5市尺。
1958至1960年,消费品市场供求矛盾日益尖锐。1959年益都县商业部门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城乡都需要的副食品优先供应城市,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对城乡市场作了较合理的安排。但由于货源匮乏,供求缺口仍很突出,1961年开始对人民生活必需的针织品、烟、酒、糖、茶、糕点等18类商品,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同时对计划外部分及部分非生活必需品如钟表、自行车、针棉织品等实行高价出售(比平价高出4倍以上)。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必需、安排一般”的原则,对特殊需要实行特殊照顾,如结婚补助布票30市尺(合10米),汉民送葬补助5市尺,回民送葬补助30市尺,生育补助16.5市尺。
1963年以后,化纤布、塑料制品、洗衣粉等新兴工业品开始进入消费品市场,市场供求矛盾稍有缓和,到1965年,除针织品以外全部取消高价政策。
“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商品生产不足,流通渠道不畅,生活资料供应一直比较紧张,自行车、缝纫机、手表、肥皂、火柴、手电筒、电池等商品也曾实行过限量供应。
1978年以后,在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和社会购买力迅速增长的基础上,商业部门通过疏通流通渠道,扩大进货来源,生活消费品供需矛盾逐步缓和,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摩托车、尼龙毛料服装等高档消费品销售量逐年增长,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工业品已有挑选的余地。1987年生活消费品零售额达到9875.6万元,比1975年增长124.8%。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1977年的67.2%上升到1987年的75.5%。

主要生活资料销售量①

┌───────┬─────┬────┬────┬────┬────┬────┬────┬────┬────┬────┬────┬────┐
│商品 │单位 │1949 │1952 │1957 │1962 │1965 │1970 │1975 │1980 │1985 │1986 │1987 │
│ │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
├───────┼─────┼────┼────┼────┼────┼────┼────┼────┼────┼────┼────┼────┤
│猪肉 │吨 │169 │253. │500. │357. │1625 │1130 │1145 │2355 │487. │151. │500 │
│ │ │ │5 │5 │5 │ │ │ │.7 │8 │8 │ │
├───────┼─────┼────┼────┼────┼────┼────┼────┼────┼────┼────┼────┼────┤
│鲜蛋 │吨 │0.5 │1 │3.8 │2.1 │83.2 │102. │98.6 │97.3 │5.8 │19.2 │1.9 │
│ │ │ │ │ │ │ │1 │ │ │ │ │ │
├───────┼─────┼────┼────┼────┼────┼────┼────┼────┼────┼────┼────┼────┤
│食盐 │吨 │2644 │2384 │3523 │2815 │3022 │3582 │5443 │5921 │986 │1073 │2208 │
├───────┼─────┼────┼────┼────┼────┼────┼────┼────┼────┼────┼────┼────┤
│茶叶 │吨 │56.2 │67.2 │146. │42.6 │43.5 │85.3 │56.4 │108. │59.7 │50.4 │123 │
│ │ │ │ │4 │ │ │ │ │6 │ │ │ │
├───────┼─────┼────┼────┼────┼────┼────┼────┼────┼────┼────┼────┼────┤
│酒 │吨 │545 │556 │388 │954 │749 │1124 │2923 │4584 │2629 │2731 │2550 │
├───────┼─────┼────┼────┼────┼────┼────┼────┼────┼────┼────┼────┼────┤
│巷烟 │箱 │1761 │2310 │3483 │3638 │2590 │6084 │8444 │1747 │1063 │1277 │7814 │
│ │ │ │7 │ │ │ │ │ │0 │0 │6 │ │
├───────┼─────┼────┼────┼────┼────┼────┼────┼────┼────┼────┼────┼────┤
│糕点 │吨 │59.2 │88.6 │140. │11.4 │229. │317. │799. │966. │460. │476. │528. │
│ │ │ │ │1 │ │1 │4 │2 │4 │6 │3 │5 │
├───────┼─────┼────┼────┼────┼────┼────┼────┼────┼────┼────┼────┼────┤
│食糖 │吨 │25 │84 │173 │125 │256 │625 │610 │2233 │3701 │2450 │1730 │
├───────┼─────┼────┼────┼────┼────┼────┼────┼────┼────┼────┼────┼────┤
│棉布 │万米 │84.2 │301. │124. │99.5 │275. │58.7 │902. │736. │615. │499. │402. │
│ │ │ │5 │8 │ │5 │ │3 │3 │6 │9 │6 │
├───────┼─────┼────┼────┼────┼────┼────┼────┼────┼────┼────┼────┼────┤
│化纤布 │万米 │ │ │ │ │ │72.2 │55.3 │239. │53.7 │29.9 │14.4 │
│ │ │ │ │ │ │ │ │ │2 │ │ │ │
├───────┼─────┼────┼────┼────┼────┼────┼────┼────┼────┼────┼────┼────┤
│呢绒 │万米 │ │ │0.06 │0.06 │2.5 │335. │182. │383. │1.2 │0.05 │1 │
│ │ │ │ │ │ │ │8 │5 │8 │ │ │ │
├───────┼─────┼────┼────┼────┼────┼────┼────┼────┼────┼────┼────┼────┤
│胶鞋 │万双 │1.74 │4.54 │12.0 │4.55 │18.1 │98.8 │35.4 │34.6 │54.0 │48.5 │55.3 │
│ │ │ │ │9 │ │6 │ │1 │7 │2 │0 │5 │
├───────┼─────┼────┼────┼────┼────┼────┼────┼────┼────┼────┼────┼────┤
│肥皂 │箱 │456 │1575 │3949 │1390 │3389 │2141 │4329 │4329 │1308 │1627 │1184 │
│ │ │ │ │ │ │ │2 │9 │9 │2 │7 │7 │
├───────┼─────┼────┼────┼────┼────┼────┼────┼────┼────┼────┼────┼────┤
│洗衣粉 │吨 │ │ │ │ │ │44 │1139 │361 │268 │224 │163 │
├───────┼─────┼────┼────┼────┼────┼────┼────┼────┼────┼────┼────┼────┤
│暖水瓶 │百个 │29 │149 │334 │237 │316 │387 │399 │1551 │2419 │1755 │1367 │
├───────┼─────┼────┼────┼────┼────┼────┼────┼────┼────┼────┼────┼────┤
│缝纫机 │架 │15 │20 │177 │171 │223 │1686 │2430 │4071 │1936 │1634 │1415 │
│ │ │ │ │ │ │ │ │ │ │9 │8 │0 │
├───────┼─────┼────┼────┼────┼────┼────┼────┼────┼────┼────┼────┼────┤
│精铝锅 │个 │180 │150 │1077 │971 │140 │3409 │8092 │1960 │2140 │2020 │3390 │
│ │ │ │ │ │ │ │ │ │6 │0 │0 │0 │
├───────┼─────┼────┼────┼────┼────┼────┼────┼────┼────┼────┼────┼────┤
│火柴 │件 │6352 │9100 │1268 │9571 │1245 │1263 │1345 │1752 │1089 │3281 │1297 │
│ │ │ │ │5 │ │0 │3 │7 │6 │9 │ │ │
├───────┼─────┼────┼────┼────┼────┼────┼────┼────┼────┼────┼────┼────┤
│自行车 │辆 │25 │66 │1058 │1778 │1604 │2162 │7672 │1093 │3521 │2455 │2146 │
│ │ │ │ │ │ │ │ │ │8 │9 │2 │6 │
├───────┼─────┼────┼────┼────┼────┼────┼────┼────┼────┼────┼────┼────┤
│电视机 │台 │ │ │ │ │ │ │ │881 │9596 │6967 │9860 │
├───────┼─────┼────┼────┼────┼────┼────┼────┼────┼────┼────┼────┼────┤
│收录机 │台 │ │ │ │ │ │ │ │97 │2745 │2903 │5356 │
├───────┼─────┼────┼────┼────┼────┼────┼────┼────┼────┼────┼────┼────┤
│洗衣机 │台 │ │ │ │ │ │ │ │ │330 │342 │1582 │
├───────┼─────┼────┼────┼────┼────┼────┼────┼────┼────┼────┼────┼────┤
│电冰箱 │台 │ │ │ │ │ │ │ │ │68 │79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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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料来源于国营商业统计。接受,供应量不断增长。1957年供应化肥(氮肥)2979吨,化学农药(六六六粉)100吨,喷雾器227架,中小农具12.8万件,汽油50吨,柴油80吨。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1948年,供销合作社建立以后,即利用社员股金和国家贷款经营小农具。国营商业建立以后,也开始供应农业生产资料。当时经营的生产资料主要是中小农具、有机肥料、农药、大牲畜,汽油、柴油、润滑油等。农民预先向合作社订购,由合作社组织货源供应。
1953年,农村基层合作社普遍成立生产资料门市部,专门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调剂、技术指导和供应,化肥、农药和农药机械逐步为农民所
1958年,因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在无技术、缺设备的情况下,大办土化肥、土农药、改造农具、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供应上硬性摊派,增加了农民的负担。1961年对硬性推销给农民的不合格的生产资料,进行了查对退赔,全县共退款1499788元,同时改变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办法,重点支援经济作物和出口物资的生产,重点供应粮食高产区,并且供应、维修、技术指导相结合。
1975年,益都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学习诸城县解留供销社大搞土化肥、土农药生产,支援农业的经验,基层供销社都办起“前店后厂”,“前店”供应物资,“后厂”生产土化肥和土农药,维修农机具,给农民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1978年以后,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科学种田技术的推广,化肥、农药、柴油、汽油、农用塑料薄膜及拖拉机、柴油机、脱粒机、播种机等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量增长较快,1987年销售化肥77085吨,比1975年增长5.8倍,比1949年增长1264倍,销售农药440吨,比1949年增长219倍,销售喷雾器6941架,喷粉器187架,中小农具18万件,农用塑料薄膜458吨,汽油3120吨,柴油8027吨。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9752万元,占当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4.4%。
商品输出 民国时期,益都县输出的当地商品主要有小麦、烤烟、蔬菜、辣椒、花生、银瓜、蚕茧、牛、猪、鸡蛋、核桃、蜜桃、山楂、杏仁、柿饼等农产品和布匹、火柴、生丝、剪刀等工业品。输出方式主要依靠火车,其次使用小推车。大部销往铁路沿线的济南、周村、青岛、潍县、烟台,山果有时销往天津、龙口、香港等地。毗邻各县也多来此采购。

1932年通过铁路输出的商品表
┌────────┬────────┬────────────┬────────┬────────┬─────────────┐
│商品名称 │输出数量(吨) │接收地 │商品名称 │输出数量(吨) │接收地 │
├────────┼────────┼────────────┼────────┼────────┼─────────────┤
│小麦 │10388 │济南 │木料 │717 │博山大昆仑 │
├────────┼────────┼────────────┼────────┼────────┼─────────────┤
│辣椒 │1457 │青岛 │核桃 │598 │青岛 │
├────────┼────────┼────────────┼────────┼────────┼─────────────┤
│席 │885 │青岛 │鸡蛋 │976 │青岛、大港 │
├────────┼────────┼────────────┼────────┼────────┼─────────────┤
│火柴 │800 │济南、周村、博山 │黄丝 │200 │青岛 │
├────────┼────────┼────────────┼────────┼────────┼─────────────┤
│烟叶 │3249 │二十里堡 │牲骨 │285 │垟头 │
├────────┼────────┼────────────┼────────┼────────┼─────────────┤
│山楂片 │400 │青岛 │鲜蔬菜 │247 │青岛 │
├────────┼────────┼────────────┼────────┼────────┼─────────────┤
│柿饼 │990 │青岛 │杏仁 │44 │青岛 │
├────────┼────────┼────────────┼────────┼────────┼─────────────┤
│豆油 │120 │青岛 │刀剪 │13 │城阳 │
├────────┼────────┼────────────┼────────┼────────┼─────────────┤
│山楂 │180 │青岛 │桃 │94 │青岛 │
├────────┼────────┼────────────┼────────┼────────┼─────────────┤
│麸糠 │60 │潍县 │茧 │116 │沧口、大港、张店 │
├────────┼────────┼────────────┼────────┼────────┼─────────────┤
│瓜 │600 │青岛 │桑皮纸 │149 │沿线各站 │
└────────┴────────┴────────────┴────────┴────────┴─────────────┘

1956年以后。商品输出主要通过国家计划统一调出。调出商品主要有:粮油,调出品种主要是小麦、玉米。小麦主要调往济南、淄博、北京、天津。玉米主要调往青岛。主要年份调出数量:
1951年 2665万公斤
1958年 2080万公斤
1963年 6249万公斤
1967年 1794万公斤
1976年 9012万公斤
1984年 2265万公斤
1986年 919万公斤
青州全蝎 1956年开始调出2500多公斤,至1987年共调出3万多公斤,全部调往潍坊药材站。
桑蚕茧 烘干后调往临朐、周村缫丝厂。1956年调出77吨,1986年160吨。
柿饼 出口之外主调东北三省。
山楂片 主要调往南方供药用。
银瓜 常年调出150~350吨,最高600吨,主要调往青岛、天津、上海、北京、南京等城市。
西瓜 常年调出1000吨左右,1982年调出1800吨。1986年调出2500吨。主要调往吉林、辽宁、黑龙江等省。
生猪 1949年调出2695头,1965年调出2万头,1987年调出3.7万头,主销青岛、济南、淄博、天津、北京等地。
鲜蛋 1962至1969年调出在150吨左右,1980年增至720吨。1985年1025吨,主销青岛、济南、淄博等地。
白酒 1965年调出100吨,1970年调出170吨,1975年调出889吨,1980年调出300吨,调往山东省内各地。
火柴 主要年份调出量为:1957年11万件,1965年13万件,1975年17万件,1980年19万件,主要调往省内各地。
剪刀 1957年调出9.7万把,1965年21.1万把,1970年27.2万把,1975年42.5万把,1985年67.2万把,主销潍坊、淄博、济南、青岛、烟台、惠民等地。
另外还有商品调剂调出,1987年调出总值2814万元。
第三节 商品仓储

仓储设施 清至民国时期,商品仓库多用普通民房。无专用仓库。
1949年,中央公粮仓库昌潍第三支库在益都县城建立,容量250万公斤,余者则租赁民房(容量共940万公斤)。1956年新建粮仓增加到18处,93间,容量1212万公斤,并对租赁的民房普遍进行了铺沙围墼铺垫处理。1960年以后各基层粮管所按照“坚固、防潮、防鼠雀”的标准,普遍建立了粮仓。1968至1969年在王坟、杨集、朱崖三公社兴建备战粮库10处,容量1035.5万公斤。在朱崖姚台建地下喇叭仓三座,容量75万公斤,至1970年,全县已有粮仓92座,容量4488万公斤,1971年后,在增建新粮仓的同时,对旧粮仓进行了改造。1984年又在粮食转运站建钢板油罐两个,容量30万公斤。从1964年开始增置输送机、扬场机、装包机等粮仓机械,到1987年底,全县粮仓容量达24939万公斤,粮仓机械66件。
1953年8月,益都县百货公司接收山东省合作社益都火车站仓库一处,总面积3821.4平方米,此为益都县商业局系统第一座正规仓库,由百货、五交化、副食品三家公司合用。1963至1966年副食品公司新建仓库1342平方米,1964年,石油支公司安装30立方米金属罐22个,50立方米金属罐30个,总储油能力1781吨,1966年,纺织品分站新建仓库700平方米,1967年,百货公司新建仓库4709.2平方米,其中保温库87.84平方米(主要储存易冻易霉商品)。1979年,食品公司新建一座300吨冷库。1986年副食品公司又将旧仓改建为二层楼仓库。到1987年底商业局系统共有仓库389间,16824平方米,其中冷冻库一座、保温库一座,大小油罐64个,总储油能力8281吨,其中500立方金属罐4个。
供销系统自1952年开始新建仓库,1970年后,东坝、高柳等10处基层社相继建立楼房仓库,1980年后建立密封、保温和危险品专用仓库126间,2733平方米。至1987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仓库1995间,54958平方米,其中二层楼350间,8874平方米。
仓储技术 清代至民国时期粮仓主要采取出晒、通风、过筛、翻包,以降低水分、杂质和湿度。纺织品类预防虫蚀,一般施用樟脑丸。如存放时间过长,就会受潮变霉或被虫蚀。
1958年,粮食储藏始使用氮化苦、磷化锌,磷化铝等化学药剂杀虫灭鼠。1964年,又在全县推广麦糠套囤密闭技术,安全储存粮食650万公斤。1970年后推广用塑料薄膜密闭粮仓,并开始使用电子仪器仪表查仓验粮,1973年尹铭续等研制的“粮食温湿计”,用于粮仓检验,提高了效率和准确性。1979年后又推广“低温,低氧、低剂量”的“三低”储粮方法,一次投药,可保证全年储粮稳定,且减少了药剂污染。
商业部门自1975年改变传统仓储方式,将原始的堆垛式改为分层次立体存放式:根据商品的种类、特性、规格、包装、体积、重量等,采取“五五”堆码法,定数量、挂标签,商品出、入库一目了然。1979年食品公司300吨冷库建成后,肉,蛋、鱼等鲜活商品的储藏始采用冷冻技术。1980年后对烟糖茶等易腐蚀商品采取密闭、保温储存。对危险品则设立专用仓库。
仓储管理 建国初期,由于国营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刚刚兴起,并无明确的商品仓储管理制度。1951年3月始执行国家贸易都制订的“仓库管理条例”,“储运事故处理办法”,“损耗率定额”等制度,1954年,益都县粮食系统学习浙江省余杭县经验,开展粮仓“无虫害、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的“四无”活动,到1956年即有546处粮仓达到“四无”标准,安全储粮2164.5万公斤,占总库存量的76%。
1957年,益都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贯彻执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与改进供销社系统储运工作的指示”和“以防为主”的方针,开展了“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霉变)活动。健全了保管制度,差错率明显减少。1958年,商业局系统又开展了“六无一快”(无火警、无霉变、无残缺、无锈损、无差错、无虫蛀、鼠咬和手续简便商品出入库快)活动。
“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些合理的规章制度被废弃,商品保管质量普遍下降,粮食部门的“四无”活动有所放松,“四无”质量要求下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仓储管理制度又逐步建立健全,粮食部门“四无”粮仓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增长和提高。1983至1986年,21个储粮单位全部达到“四无”标准。1980至1986年连续6年被潍坊市粮食局评为“四无粮仓县”。
1980年,商业局系统和供销合作社系统也开展了“四无”(无火灾、无盗窃、无霉变虫蛀鼠咬、无差错事故)、“四好”(服务思想好、保管养护好、指标完成好、安全生产好)竞赛活动,各单位都成立了消防、保卫、抢险三支安全队伍。到1987年底,商业供销系统的31个单位中,达到“四无”标准的有19个,达到“四好”标准的有11个。1985至1986年,益都县连续两年被山东省商业厅命名为“四好仓库县”。
第四节 饮食服务

饮食 建国初期,益都县私营饮食点已遍布县城及农村各大集镇,1954年底统计,有私营饮食业1301户,1.504人。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饮食网点调整为合作饭店45处,762人。
1958年,撤小店并大店,饮食网点减少。在饭菜品种上,强调统一化,一些地方小吃被取消。1962年后饮食业有所好转,恢复了许多地方名菜、名吃,服务质量也有所提高。
1966至1967年,先后将汽车站饭店和火车站第一饭店进行扩建改建,并专门设立了回民饭店。1968年,又在益都中心医院附近建立“健康饭店”,专为就医人员服务。“文化大革命”期间,饮食业服务质量明显降低。
1980年后,私营饮食业又重新出现,饭店、餐馆、小吃部、火烧店迅速增加,到1987年,全市有饮食网点1643个,其中国营10个,集体经营101个(其中供销社饮食业22个),个体经营1532个;从业人员2975人,其中个体2337人。
旅馆 1955年,县城有旅馆(店)55处,从业者107人。1956年,组织公私合营旅馆17处,74人。分别设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当时设备比较简陋,单间很少,大部分是通铺。
1962年,在益都汽车站附近一处旧房院的基础上改建成工农兵旅馆,设156个床位。1968年在益都中心医院建立健康旅馆,设100个床位,并附设食堂。1969年,建成火车站楼房旅馆,设单间和普通间两种,共有床位300个。1975年在红光路口建成益都旅社。1979年后,先后建立青州旅社、青州宾馆、青城宾馆和益都宾馆等。到1987年,全市拥有旅店45处,从业人员644人。
照相 1931年,王乐亭在益都城里民主中街建立华北照相馆。用三角架照相机拍照,日光晒相。之后,大世界、胜利、大自然、兴记照相馆相继开业,从业人员21人。
1956年1月,将上述五处照相馆组建为第一、二、三公私合营照相门市部,均设在城里。1958年第三照相门市部迁至云门山北路。1969年一、二门市部合并。
1977年,高柳、谭访、王母宫、王小、郑母、何官、孙板等基层供销社相继设立照相馆。
1984年后,个体照相馆纷纷成立,到1987年,全市有照相馆99处,从业人员160人。
1987年2月,在益都火车站新开设彩色扩印服务中心,设有日本产富士ML—NLLAB27F彩色扩印机,每小时可冲洗胶卷52个,扩印彩色照片1200张。
浴池 民国期间,在益都火车站塘子胡同和城里伙巷街有两处澡塘,1948年改为国营,1965年撤销,同时新建“益新池”,内设130个床位,服务项目有搓背、修脚、理发等。1987年全市有澡塘3处,从业人员35人。
理发 清朝到民国时期,益都理发业多数是肩挑理发工具箱和火炉,赶集下乡,就地坐箱洗头理发。少数在城里或农村大集镇设店理发。理发工具全部为剃刀,1950年少数采用双手大推刀。
1955年有私营理发店48处,63人,同时在火车站和城里成立两处国营职工理发店,有职工20人。同年,理发工具换为羊角手推刀。
1956年,将私营理发店改造为12处合作理发店,从业人员63人。1960年撤销5处小店,扩充火车站理发店,并改名为红旗理发店,1975年,迁至益都旅社一楼,改称红光理发店。1964年,理发工具改为电推刀、电吹风。
1984年以后,个体理发店重新出现,并得到较快发展,到1987年,全市有理发店207处,从业人员270人,其中二级理发师7人,三级理发师15人。
另外,1987年拥有日用品修理店(点)369处,从业人员519人,其他服务业252处,从业人员349人。
第五节 集市贸易

集市设置 清末至民国时期,青州市境内有集市五六十处,遍布全市各地。
城关集 明末清初设,初有东关、北关两个粮食集,后又增设北城集(民国后停顿)、河滩骡马集、柴草市、油集、丝集等。农历每旬的一、六、五、十日为集日。
东阳河集 建立于明朝,农历逢四、九日为集日。每年的八月十四晚赶夜集,“俗称夜猫子集”,从天黑一直赶到天亮。
五里堡子集 起源于明末,农历逢一、四、六、九为集日,上市品种以山果为主,是山东东部有名的山果市。
建国初期,自由市场作为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补充得到发展。1956年,县政府对全县集市进行了调整,集市数量增加到66个,遍布全县各地,集期相互衔接。至1965年无大更改。
“文化大革命”时期,自由市场受到限制,一些小型集市先后停顿,全县集市减少到44个,并且将集期统一规定为逢五排十。
1978年后,随着经济的搞活,集市又被提到应有的地位,被取消的集市,逐步恢复起来,到1987年,全市自由市场恢复发展到74个,分布于34处乡镇,集期又恢复传统习惯。

上述集市规模较大的(上市万人以上)有;城关集、店子集、郑母集、谭家坊集、夹河集、口埠集、高柳集、朱良集、阳河集等。其中城关大集上市6万人以上,旺季可达12万人。
从1982年2月开始,又先后建立了火车站、汽车站、王府、城里、东关5个农贸市场和夏庄小工业品市场,总面积达2万平方米。
集市贸易 清末至民国初期,本市境内集市贸易比较繁荣,上市品种有粮食(主要是小麦、小米、红粮)、豆油、蚕丝、鱼、肉、禽、蛋、山楂、核桃及土产品等。五里堡子集的山果和高柳集的布匹且能吸引大批外地商人前来贸易。1924年后,外国货充斥市场,集市贸易日趋衰落。
建国初期,由于战争刚刚结束,商品资源贫乏,集市贸易恢复缓慢。1954年为了保证粮食统购统销,又取缔粮食集市贸易。1956年,人民政府号召恢复开放集市,有计划地开放了部分粮食自由市场,其他商品上市量也大大增加,集市贸易开始兴盛。1958至1960年,由于工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加之禁止一、二类物资自由交易,集市贸易一度出现商品匮乏,物价暴涨的局面。1961至1965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集市贸易又逐步繁荣。
“文化大革命”期间,上市品种控制在狭小的范围内,甚至连肉禽蛋也在禁止之列。1978年以后,集市贸易被当做商品经济的必要补充而大力提倡,上市品种不断增加,到1987年,品种增至400多种,交易总额达到71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