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教师队伍
第一节 发展概况
晚清,儒学、书院、私塾与学堂的教师,均采用招聘制。儒学、书院多延聘有名望的进士、举人,塾师由学董或家长选聘落弟的秀才。
民国期间,公立学校的教师实行校长聘用制,私立学校的教师,由校董会聘用,但均需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备案。1931年,县立以下中小学教师共480人。其中,师范毕业生20人,大专或中专毕业生30人,本县师范讲习所毕业者90人,其余多属高等小学毕业水平。
1948年,青州解放后,人民政府邀请教育工作者及社会上的知识分子190人,于城里民主街、郑母村、北马兰、郇仁马村分别举办教育研究会。会后,由政府派赴各地恢复教育。据1949年统计,全县有村办小学教师70余人。1950年,益都、益临、益寿3县教师发展到1078人。1952年,全县公办小学教师达1380人。
1953年,县文教科根据华东局下达的配备标准,对教师队伍进行整顿。1955年,小学教师增为1631人。是年,劝退教师95人,调23人到师范轮训,5人另行分配工作,所缺教师由师范和初中毕业生补足。
1957年,肃反运动在教师队伍中清除反动党团骨干、历史反革命分子及叛徒、特务30人。1958年,整风反右中,因扩大化,有195名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其中绝大多数被劳动改造或开除教职。民办教师增至348人。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翌年,精简小学教师352名,并将140名公办教师转为民办(其中24人保留公职)。
1963年,昌潍专署文教局确定益都县保留教师1912人(含师范60人,业教38人),经整顿,全县减少教师573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绝大多数学校领导和教师被当作“走资派”、“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而受到批斗,全县共有16名教师被迫害致死。1968年,1400多名公办教师下放回原籍工作。
1969年后,随着联办初中和社办高中的涌现,教师队伍又迅猛增长。据1976年统计,全县共有公办中小学教师7280人。其中小学教师4329人;中学教师2951人。民办中小学教师达到3879人。
1978年下半年,通过评选与考试,124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1981年,县教育局对民办教师进一步整顿,对考核合格者建立档案,颁发任用书。1984至1986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择优录用部分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的通知》精神,又先后三批将680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1987年,通过学历达标考试,共有4178人分别获得小学、初中、高中教材教法合格证书,合格率达97%。是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7900余人。其中,小学教师3839人,初中教师2977人,高中教师669人,其余各类教师385人。
第二节 教师培训
益都县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创设的师范传习所,辛亥革命以后易名为单级教员养成分所,最后定名为师范讲习所,是益都清末民初短期培训小学教员的主要机构。
1920年,益都县奉令设小学教员检定事务所。第二年,进行初次检定。益都县报名受检教师210人。1932年,全县共有小学教师543人,已有288人经检定合格取得了教员许可证,尚有255人未经考试检定。这年,开始分期分批举办注音符号师资培训班。
抗日战争期间,根据地人民政府对教师培训工作尤为关心。1939年春,益北行署在葛口小学举办第一期教师培训班,参加学习的共18人,号称“十八学士”。1940年春、秋,又先后举办教师短训班两次。1941年,四边县县长赵治安,亲临教师秋假训练班作政治形势报告。
在沦陷区,日伪曾于1939年、1940年各举办暑期训练会一次,抽调部分任职教员入会学习。
建国后,益都县于1952年成立教师星期天学校,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1953年,配备专职辅导员6人,兼职教师87人,参加初中语文班的学员537人,算术初中班学员401人,高小算术班学员127人,至1956年全部结业。
1956年,益都师范学校设函授部。许多教师参加函授学习,至1961年,原为高小、初中肆业程度的教师,已有720人语文达中等师范水平,数学达初中水平。同年,另有105名中学教师考取了高师函授。
“文化大革命”期间,函授教育停办。
1977年,县设函授站。1978年,共有844名初中教师分别参加了语文、数学、物理科的中等师范函授学习。1982年,804名小学教师参加中等师范函授学习。
1981年,成立县教师进修学校。起初以举办教师短训班为主。1983年8月,始招离职培训班两个,学员88人。
自1978年起,华东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潍坊师专、潍坊教育学院,同时在益都招收高等师范函授生。至1984年,参加高等师范函授的中学教师达363人。此外,自1986年开始,卫星中等师范与高等师范函授亦相继招生。
截至1987年底,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的中小学教师共有758人;已取得中等师范函授毕业证书者1229人。并有694名中小学教师正在参加电视卫星教育(中等师范)学习,参加高等师范电视卫星学习的1418人。
第三节 教师待遇
社会地位 晚清与民国时期,教师社会地位低下。建国后,党和国家将教师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并赋于“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自1949年起,历年对教学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1949年,青州市曾评出模范教师22人。1960年,有14名教师代表出席地区群英会,益都师范教师刘恒志和古城(今淄博市临淄区)农业中学崔永和两同志出席了全国群英会。另有46人当选为县人大代表,一人当选为省人大代表,19人成为县政协委员。
1961年,中、小学教师中党员发展到339名,占教工总数的15.5%;团员发展到733人,占33.5%。
“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肆意践踏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教师被诬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臭老九”,接受工、农、兵的“再教育”。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拨乱反正,教师在政治上重获解放,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3年,益都县政府对具有25年以上教龄的中小学教师颁发了荣誉纪念章,对30年以上教龄的颁发了荣誉证书。1984年12月,益都县召开知识分子代表大会,并举办了知识分子事迹展览,参加大会的教育系统代表85人,列席代表54人。同时,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发明奖励条例,给教育系统43人晋升一级工资,十人晋升两级工资,并分别授予县级劳动模范称号。自1985年起每年教师节,各级政府均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并树立一批尊师重教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工资待遇 清代,青州府儒学教授每年俸银45两,益都县儒学教谕俸银40两。塾师则由学童家庭轮流管饭,报酬由就学者凑集。一般视其名望、资历、学童数量议定全年束修金。
民国期间,教师按等级支付月薪。
1928年,益都县立各校教师工资,平均每人月得5元。乡村小学由各村筹款兴办,“既无整个预算,亦无划一标准”,平均月薪在2元5角。故此,省督学杨菊潭在《视察益都教育报告》中说:“待遇之薄如此,宜乎贤者裹足,滥竽充数者有,学校教育之难期进步,盖有由矣!”
1932年,小学受检合格教师449人。其中:月薪5~12元者355人;12~15元者15人;15~25元者66人;25~35元者13人。
1943年,第三次全国教育行政会议《山东省报告》称:“本省教员待遇,素极菲薄。经五年来之提倡,始逐渐提高。”当时,中、小学校长薪级:高中,最低220元,最高380元,每级20元;初中,最低160元,最高280元,每级10元;高级小学,最低70元,最高180元,每级10元。中、小学教职员薪级:高中,最低140元,最高320元,每级20元;初中,最低100元,最高240元,每级10元;高级小学,最低50元,最高160元,每级10元;初级小学,最低40元,最高95元,每级5元。
建国初期,实行以粮代薪。公办高小教师每人每月领小米184斤,初小教师,每人每月领小米152斤。工资分按实物(粮、布、油、盐、煤)折价,每个工资分合人民币0.22元左右,随物价略有浮动,每月分值由《大众日报》公布为准。高小教师100~110分;初小教师80~95分;中学教师132~180分。
1956年,各级各类学校实行货币工资制。工资标准分中学教师级、小学教师级、行政级。按新颁工资标准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重新评定级别。是年,全县1763名教职工参加工资改革。工资平均增长为43.5%。此后,1959至1963年,又先后三次为部分教师提高工资。1968年冬,公办教师下放归队,其工资改为工分加补贴制。
1971年,恢复工资制。同年7月与1977年10月、1979年11月,又不同程度地对低工资进行调整。1979年,实行班主任津贴,小学每人4~6元、中学每人5~7元。
1981年10月,中小学教职工调整工资,采取先补后靠再升级的办法,为全县2906名教职工分别升一级或两级工资。
1985年6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决定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从是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资制度。全县教育部门列入工资范围的3382人。其中就近靠入最低等级的465人。高套的2758人,尚未转正定级的103人。这次改革全县月增资总额为58641.75元,人均月增资17.34元。
1986年及1987年,又分别进行了工资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