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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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口变动

第一节 自然变动

自汉至元均以州、郡、路为单位统计人口。因此,潍坊市人口数目无据。
1573年(明万历元年)潍县人口为21769人,至1672年(清康熙十一年)的109年间,人口增至143120人,纯增121351人,平均年增长1113.3人。从1672年至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的234年中,人口增至497328人,纯增长354208人,平均年增长1513.7人,平均年差400.4人。及至1932年的26年间,人口增至647068人,纯增149740人,平均年增5759人。民国比清代平均年增长3.8倍。
建国以后,社会空前安定,经济发展迅速,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卫生保健事业大为改善,潍坊市的人口也有很大变化,形成了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的类型。1953年的自然增长率为26.10‰,到1957年增为32.70‰,成为第一个人口生育高峰期。1958年开始下降,到1960年自然增长率降为一4.30‰,进入第一个生育低谷期这正是国民经济失调,人民生活困难的3年。1963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又回升为39.12‰,形成第二个人口生育高峰期。此后,国家提倡计划生育,1967年潍坊市的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为9.5‰,成为第二个生育低谷期。“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口又有所增长。1968年至1970年自然增长率又升为23.42‰,出现了第三个人口生育高峰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潍坊市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很大成绩。1976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为5.61‰。1953年至1982年的平均增长率15.51‰,1984年区划变动后,全区人口478738人。1989年初总人口514975人,年末总人口528715人,当年出生6459人,比1988年减少1015人,出生率12.38‰,比1988年下降2.32个千分点,死亡2720人,死亡率5.21‰,比1988年下降0.4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3739人,自然增长率7.17‰,比1988年下降1.83个千分点,1990年自然增长率为6.11‰。
潍城区(原潍坊市)1949年至1990年人口自然变动情况表
年份出生死亡自然增长人数(人)千分率人数(人)千分率人数(人)千分率1949383225.10205213.20178011.901950429027.20220914.00208113.201951499429.20204011.90295417.301952561131.30185010.30376121.001953633034.9016078.80472326.101954719236.9017128.80548028.101955693434.90221011.10472423.801956761436.5020319.70558326.801957990744.60263511.90727232.701958653727.60292412.30361315.301959518019.80404615.4011344.401960547620.30305511.3024219.001961551721.40262410.20289311.201962893036.1018657.50706528.601963608031.0017999.20428121.801964607131.3017208.90435122.401965458723.3012266.20336117.101966375331.0012556.30249812.401967326531.3013246.60194124.701968503223.3012646.10376818.301969515018.7013186.30383218.201970575426.8014636.80429120.001971464921.3714246.54322514.831972430319.3013626.10294113.201973324914.7012105.2020398.901974367915.8013255.70235410.101975460019.5515156.44308513.111976283511.7514776.1213585.631977294211.9314775.9914655.941978337612.5713425.2820347.291979417415.7912794.84289510.951980490913.4017145.5523707.851981566316.1018965.40376710.701982658417.9418184.94476613.001983356610.6015974.9019695.701984544611.7526665.7527806.001985516910.9125505.3826195.531986648013.3927945.7736867.621987882417.8027035.45612112.351988773215.2128995.7048339.511989645912.3827205.2137397.171990626311.2028495.0934146.11

第二节 机械变动

迁入
计划迁入 明洪武至永乐年间,朝廷在山西省洪洞县附近的广济寺设局驻员,从事迁民业务。据《潍县志稿》和部分族谱的记载,潍县174个自然村在明代建村的有129个,其中山西迁来建村37个,由云南迁来建村21个,由北直隶迁来建村8个,其它省县迁来建村63个。
建国以后,为适应工业生产发展的需要,1965年、1980年两次区划调整纯增68313人。胶济铁路铺设复线,调进铁路三局施工,迁入职工5100人。统一分配大、中专学生及复退军人迁入15000人。外地招工、退休顶替、职工调入等迁入57549人。1984年上半年,将1963年至1969年成户下乡的居民,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除少数仍居住原迁入地外,大部迁回潍城,计826户,4499人。自解放以来,有96名华侨来潍城区定居并安排了工作。
自由迁入 除明代皇诏播迁移民以外,在明清时期还有自由迁入潍县建村的。从山东省滨县、益都、安邱、临淄、文登、昌邑、寿光等地迁来建村28个,逃荒农民、外来佃户建村16个。清末,1901年德国建成胶济铁路,公路也逐渐增多,交通更加方便,潍县的工、商、手工业越来越发达,外地来此经商做工的也越来越多,人口急剧增加。建国以后,修建白浪河水库和庙子水库,迁往外地的移民逐渐回归。1961年安置库区回归移民576户、3053人。1 986—1990年省内迁入46757人,省外迁入10700人。
迁出
计划迁出 1960年,建白浪河水库、庙子水库时的移民到吉林省长白县落户的905户、4538人;青壮年支边去吉林的197人。1961年到吉林省支边的家属三批72户、182人。1963年至1969年成户下乡居民到市外落户的1014户、4449人。1964年至1978年知识青年到市外上山下乡的15521人。1958年移民1150人到黑龙江,190人到宁夏,1885人到吉林,以上三批全是青壮年。据1978年至1982年的统计,调往外地的职工、报考市外大中专学生、分配到市外的大中专学生和服兵役、退职退休职工、上山下乡、结婚迁往市外的人口为29951人。
自由迁出 民国时期,国民经济不振,再加连年战争,特别是日军的入侵,广大人民倍遭涂炭,人口外流甚多。外流人口中以去东北各省的为最多。建国后的1959年至1961年国民经济严重失调,人民生活困难,人口盲目外流。1963年以后,国民经济经过调整,逐渐好转,外流人口已大部返回。据统计,1986至1990年,迁往省内的24797人,迁往省外的46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