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族
1948年春潍城解放后,辖区内居民除汉族外,尚有回族17户,70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徙入的少数民族人口逐渐增多。至1958年人口普查:辖区汉族人口143729人,占总人口的99.87%。4个少数民族共有人口195人,占总人口的0.13%。1982年人口普查,汉族人口371173人,占全辖区总人口的99.78%。少数民族10个,共有人口820人,占辖区总人口的0.22%。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是回族526人,其次是满族243人,依次是蒙古族12人,朝鲜族11人,壮族和高山族各10人,苗族和仡佬族各3人。人口最少的是藏族和锡伯族各有1人。他们多数在厂、矿、企业、机关里工作,分布于市区者795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数的97%,分布于近郊者仅25人,占3%。
汉族用汉语,回族在长期发展中逐渐以汉语为共同语言。满族在民国后通用汉语。其他少数民族长时间生活在讲汉语的人群中,都渐渐地使用汉语了。全区各族现通用汉文。伊斯兰教的阿訇等人,尚能书写阿拉伯文。
1892年(清代光绪十八年)沂水回民沙进和一家为谋生迁来潍县城西南乡大柳树村,以制皮货为业,后到东关大石桥(万年桥)门里杜氏墓田附近居住20年,又迁至城里东门迤北东马道落户潍县城。
解放前回民8户不到20人,以经营面食、牛羊肉和皮毛业等店铺为生。建国后到1982年随着历年人口的繁衍和部队转业军人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回民增至526人。主要姓氏为:马、丁、刘、沙、周、宋、杨。
回民恪守伊斯兰教信仰,基本信条是:“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真主使者”十六字诀,称为“清真言”。遵守念(时常念诵“清真言”)、礼(面向麦加一天五次礼拜,每周五到清真寺聚礼)、斋(每年斋戒1个月)、课(出钱物济贫日散天课)、朝(有条件的,一生至少去麦加朝觐一次)五功,重视圣纪节、盖德尔夜、尔代节、古尔邦节、主麻日。妇女重视法蒂玛节。每届节日都趋清真寺参加礼拜。
穆斯林团结互助,倡学习,重清洁。男女均须按规定大净和小净。沐浴时不用回流的水,大净用淋浴的方式,小净用一把“汤瓶壶”(汤瓶壶是由阿拉伯国家传入的,使用“汤瓶壶”是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共同习惯,出售清真食品商品或摊贩,常在广告和招牌上画一把“汤瓶壶”作为“清真”的标志。
穆斯林讲究卫生,奉行“古兰经”上的规定,禁戒食用凶禽猛兽、懒惰肮脏和不属反刍的动物以及自死动物的血和肉。食用兽禽按规由阿訇代刀。
1986年设清真寺于潍城北坝崖街。北郊卧龙桥村侧立有回民公墓。
潍城回族设有清真食品厂、清真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