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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教师

第一节 教师队伍

晚清时期,塾师是由办学者聘请,多是落第举子、秀才、罢官归里官吏。他们或受聘于富绅家庭,教其子女,或自设门馆收生授业。
民国初期,潍县的小学教师,多系塾师经短期培训后任教,有的文化程度低,也没有受过专业教育,后来,多由师范毕业生充任。
1934年,教育部颁发《小学规程》,县内各级学校校长由教育局遴选任命。教员多由校长或校董会选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据1933年春统计,县内小学教师978人。其中师范毕业生141名,占总人数的14.4%,小学毕业程度的442人,占总人数的45.3%;其他文化程度的395人,占总人数的40%。解放后于1948年5月学校复课有633人经过短期培训,分配到各校任教。
教师队伍逐年扩大,多为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任教,同时,也从社会上吸收了一批知识分子,经短期培训,试用后任用。到1953年,全市有中、小学教师674人。1957年增为1072人。由于中学教育发展较快,不少中学教师是从小学教师中选拔补充。民办教师由办学单位选用,报乡、镇批准。教育局备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农村普及初中,城市普及高中”的要求,中学处数、学生数猛增。各师范院校招收了一批工农兵学员。毕业后分配到各级学校,教师缺额仍大。又采取了“层层拔尖”的做法。将不少小学中的骨干教师抽调到中学任教。一批工农兵到小学任教(叫做掺沙子)。造成师资水平下降。同时民办教师人数激增。1977年,中、小学教师2417人,农村中、小学民办教师占50%以上。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压缩了高中班,增设职业中学,国家陆续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1985年全区有民办教师267人,占总人数的26%。民办小学教师792人,占小学教师总人数的36%。民办教师也进行多次整顿,教师队伍得到充实提高。

潍城区1985年中小学教师学历统计表

项目教职员工人数专任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文化程度大学人数大专人数高中中师人数初中初师以下人数合计32702701311422277251中学10438002912561531小学222719012171662220

1989年,中小学教师进行技术职称评定,高中教师610人,被评为高级教师的74人,一级教师的178人,二级教师的263人,三级教师的85人,未评的10人。初中教师710人,被评为高级教师的17人,一级教师的165人,二级教师的368人,三级教师的145人,未评职称的15人。小学教师共1577人,评为中学高级教师的4人,小学高级教师的571人,一级教师的704人,二级教师的278人,未评职称的20人。幼儿园教养员16人,评出高级教师8人,一级教师2人,二级教师6人。
第二节 教师培训与进修

清末,潍县开办师范讲习所,培训教师。
民国初期,潍城办师范讲习所多处,办学时间延续19年,培养了一批地方教师。
建国后,政府采用假期培训,举办短训班,离职学习,星期学校、在职进修、教研活动等形式培训教师,提高在职教师的政治、业务、文化水平。
假期培训,多是进行政治学习,提高教师政治思想觉悟,热爱本职工作。
50年代,分批抽调不及初中文化程度的教师,到昌潍教师轮训班学习。
在职教师文化业务培训,多在业余时间,利用晚上分片编班学习。郊区教师在星期日组织面授,集中学习。1952年,潍坊市教师进修学校建立,始有专管教师进修的培训学校。1961年,小学教师分中师班、初师班,在城关、东关、南关、坊子、二十里堡、河北六个教学点授课,学员250人,实行单科结业。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培训工作停止。1978年,重新组建教师进修学校,充实了教学人员,建立了区、公社、学校三级培训网。培训方式主要有四种:
中师业余面授:培训小学教师,学制4年,单科独进,设东郊、坊子、二十里堡等教学点。13个教学班,学员500人。
高师函授:负责办理各高等院校函授招生,组织面授,发放教材等工作。先后为山东师范学院、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昌潍师专等院校招收中文、数学、历史、物理、生物等专业生。从1987年至1990年,共招收函授生420名,毕业91人。
电大辅导:从1980年开始,招收电子、数学、中文等专业班学员。1985年收文科班1个,72人。师资中文班35人。1988年招收卫星电视中专班6个,520人。1989年招收电视卫星教育音乐、美术专科班各1个。1990年招收电视卫星教育中文专科班1个和中师班1个。还举办过小学语文骨干教师脱产培训班,初中数学教师脱产培训班、体育教师培训班、理化管理员培训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青年教师培训班等。
干训工作:1980年起,先后培训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教导主任102人。小学校长、教导主任120人。1988年起,举办中小学校长培训班,进行现代教育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的学习和培训。
从1987年到1990年,已有702名教师获得中师学历,87名教师获得大专学历。为潍城区教育战线培训了一大批合格教师,改善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文化水平结构,初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由1987年的37%提高到55.8%;小学教师的学历合格率由1987的59.2%提高到85.96%。

1989年全区各类学校及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统计表

校别高校本科毕业以及以上的高校专科毕业的高校本专科肄业未满两年的中专、高中毕业的中专、高中毕业以下的人数%人数%人数%人数%人数%合计1644.1765216.59140.3627.569.073869.82普通高中7945.937945.9321.16126.98普通初中504.0451141.31110.8964251.90职业高中2317.695945.384836.92小学199984.7436015.26特殊教育15.561477.78316.67幼儿园19460.0612939.94教师进修学校1280216.67

第三节 教师待遇

晚清时期塾师的待遇,最高者每月不过百吊,聘请的塾师,多由学生家庭轮流管饭,逢年过节,要向塾师赠送礼品。民国初期,教员工资由政府发给,最高月薪,专任教师20元,兼任教员12元,以后工资略有提高。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统治区的教员改发粮米,高级小学教员每月小米40至60公斤。初小教员每人每月35至50公斤。日伪统治区,教员薪水微薄,以面粉折算工资,只能勉强维持生活。1947年,国民党统治区物价飞涨,货币贬值,工资由法币折发小麦和小米,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发粮100公斤,但多数不能兑现,教师生活更加困苦。
建国初期,教师工资以粮折款,小学教师月均小米90公斤,中学教师120公斤,中小学教师月工资平均为18.17元。1952年,教师工资改为“工资分制”。小学校长160分至180分;高小教师为120分至160分;初小教师110分至150分,工资分值由生活主要物品核定公布,月平均工资为30.61元。
1956年工资改革,分行政、中学教师、小学教师、校工级四类。教师按学历、教龄、工作量评定。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42.55元。
1972年,低工资调整,升级面为40%,月平均工资45.40元。
1980年,实行班主任津贴,中学为5至7元;小学为4至6元。
1985年,进行工资改革,中、小学教师从元月1日起增加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教龄津贴组成,教师月工资平均为82元。
1988年,中、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评定,分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相应进行工资定级,是工资增长幅度较大的一项改革。
另外,教师还享受其它福利待遇。从1953年起,公办教师享受公费医疗。1954年,女教师产假为56天。1980年又规定独生子女产假84天。教职工享受退休、离休待遇。病故。按规定发给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供养费。
对民办教师的待遇,1980年省教育厅规定国家拨给民办小学教师每月13元,中学民办教师每月16元为生活补助费。1981年后,小学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提为19元,中学民办教师提为22元。还规定,在农村的民办教师,不得低于同等劳力的实际收入水平。1985年,潍城区根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各乡镇统筹中、小学教育经费、民办教师的工资,由乡镇教育经费中开支。因郊区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民办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不一。
旧社会,教师的社会地位低下,政治上不被人尊重,生活上无保障。民国时期,教师被称为“教书匠”。
建国后,党和国家对教师十分重视,政治上信任,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将教师定为国家革命工作人员,被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教师人大代表参加历届潍坊市、潍城区人代会。政协委员参加各级政治协商会议。为参政、议政做出贡献。
对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被评为全国、省、市、区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受到党和政府的表彰奖励。有的出席全国、省、市群英会,受到中央领导人和各级领导的亲切接见、鼓励。
1957年后,由于极“左”思想的影响,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教师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1957年整风反右斗争,犯了严重扩大化的错误,将98名教师错定为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时期,干部被污为“走资派”,教师被诬为“臭老九”,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从1979年以来,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历史上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为978名教师的家属办理了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在教师中发展了党员623名,有4名中小学教师授予特级教师称号,自1985年起给30年教龄的教师,颁发《教师荣誉证书》。每年教师节,各行各业纷纷到学校慰问教师,全区党政领导出席教师节庆祝大会,表彰先进,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