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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自救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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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产自救·扶贫

第一节 生产自救

潍城解放前,长期受日本侵略者、南京国民政府统治,人民生活困苦,加以潍城解放前夕,南京国民政府驻军作困兽之斗,潍城蒙受了严重破坏。1948年潍城刚解放,受灾群众数万人,流离失所,风餐露宿,市政府采取了紧急措施,成立了善后救济委员会。引导市民自救互助,组织贫苦市民修路、平战壕、运送战俘以及妇女拆洗等以工代赈,共支付粮食18万公斤,解决数万名市民生活问题。1949年政府拨粮3.5万公斤,以工代赈安排生活。1957年组织搬运社1处,生产组55个,安排1115人。1958年建福利工厂7个,安排了贫苦市民、烈军属649人。固定生产组39个,安排1081人。非固定生产组84个,1557人,使大多数困难户得到安排,生活上有了保证。1961年由于3年自然灾害,使城镇困难户增加。为此组织了73个生产组,安排了130多名困难市民到手工业生产上来,每月人均可收入20元左右,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1962年由于手工业调整,职工下放,社会闲散劳动力、待业青年比较多,困难户人数增加,政府除发必要的救济款外,采取了生产自救,广开服务项目,组织搬运、修配、手工加工、建筑、饮食服务等,113个组。安排了3340人(月收入多者60元,少者20元),解决了大部分人的生活。1965年统计,城区有劳动力的困难户1370户,2161人,政府对其进行了“自力更生,勤俭持家”的教育,并安排了2052户,占困难户总数的95%,平均月收入25至30元。1966年组织街道生产人数11072人,月工资收入180943元,人均16.37元。
第二节 扶贫

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的困难户,依靠集体,群众互助和国家扶持,从发展生产入手,通过自力更生,以达到脱贫致富。
潍城区扶贫工作始于1981年。初期主要是救急,帮助解决其温饱问题,逐渐发展为开辟生财之道,发展家庭副业。大搞多种经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编织业等。扶持对象也由单户扶持发展为镇、乡福利厂联合体,并有单位依靠国家救济发展为贴息贷款,乡镇投资,群众集资,国家补助等多种办法。
1984年区政府成立了扶贫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阎同舟任组长,副区长张祥荣任副组长,成员有区政府办公室、民政局、农委、财委、农行等单位的负责人。乡镇村两级扶贫领导小组也相继成立。将扶贫工作列入经济发展规划,对全区1595户贫困户的人口、收入、生产能力、贫困原因登记立卡,建立了档案。1985年全区兴办了15处社会福利厂,安排贫困户234人,到1988年全区1197户脱贫,脱贫率占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