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标准计量管理
1931年10月,潍县度量衡检定分所成立。1933年后撤销,度量衡业务移交县政府第四科(建设科)代办,抗日战争时废止。
1949年12月13日成立潍坊市人民政府工商局度量衡检定所。此后,该所几易其名,隶属关系亦多次变更。1984年1月,行政体制改革后,潍城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由潍坊市标准计量局代管。1986年潍城区设计量局,1990年改称潍城区技术监督局。
第一节 标准化管理
民国时期潍县标准化管理不统一,在管理中标准各异,但民间机器制造业中,自发形成以潍县华丰机器厂为主导的华丰企业标准。自1923年始,潍城先后有永聚、洪丰、兴中、蚨丰等22家铁工厂开业,在生产织布机、弹花机、轧花机、水车等机器配件时,均采用最早华丰机器厂的标准。1938年,日军入侵,机器制造业遭破坏。毕丰产品标准暂时停用。
建国后,潍坊市人民政府,对产品品种、规格混杂、质量低劣的状况,采取了限制整顿措施,在工作进程中,对企业标准化的原理初步得以运用。
国营大华贸易公司曾将标准化的一些原理,用于加工订货,首家制订公布“大华标准布”标准。统一规定成品布的长宽尺寸和经纬纱支,并实行以纱换布,以加工形式保证标准的执行。由于推行“大华标准布”,使军用布生产(收购)任务在3个月内全部完成,声誉大振。“大华标准布”不仅统一了潍坊市的布匹标准,还影响到织布机生产厂家,逐渐淘汰窄幅布机。
潍坊柴油机厂是全市开展企业标准化首家。1954年成立厂标准化组,1955年改为标准化室。1956年制订完成了6160系列柴油机六项标准化标准文件。1957年,该厂标准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在设计科、动力设备科、工具科、中央试验室等部门均设立了标准化员,制订了9项标准化管理制度。
1958年,“大跃进”运动,对各类规章制度“大破大立”,标准化工作遭挫折,产品质量普遍下降。1960年,企业标准化工作逐步恢复并有所发展,9月,潍坊市人民委员会举办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展览会,推动了工业企业标准化生产。
1964年,潍坊柴油机厂等大型企业的企业标准化,得到较好恢复,中小型企业也普遍开展了最基本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无标准的企业,协商研究制订了产品验收企业标准。1970年后,潍坊发动机厂,在专机制造和产品改造中推行标准化、系统化、通用化,大幅度缩短制造周期。
1983年,潍坊市标准化计量局,对全市各企业内控标准优质产品,进行统一编号备案。1989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开始实施。该年全区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区属企业达到了100%,乡镇企业达到85%。到1990年,潍城区24个企业、55种产品进行了产品标准审查备案,为企业提供标准1100份。
第二节 计量管理
1931年前,潍城主要沿用清康熙年间制订的度量衡旧制。
度器 尺有三种。一种是工尺,主要用于土木建筑工程,1市尺相当工尺6寸1分;一种是裁衣尺用于裁缝业,1市尺相当裁衣尺9寸5分;一种是棉布尺,多用于商业销售绸布,1市尺相当棉布尺5寸2分。
衡器 木杆称。分为行杆、大杆(又称老杆)、盐杆三种。这3种衡器的1斤均相当于市斤的13两5钱。但行称、盐称以16两为1斤,大称则以20两为1斤。
量器 种类杂乱,主要用于粮食交易。量器以斗为主,其容量因地而异,自25筒至40筒为1斗不等(筒是旧官府公案上盛签器物)。
1931年10月后潍县度量衡检定分所,推行标准制(即公制)与市制,并取缔旧制。但旧制禁而不止,直到新中国成立,标准制市制、旧杂制并用。
划一度量衡 潍城解放后,市政府为结束历史遗留的度量衡混乱局面,于1949年12月i3日颁布布告,规定暂以万国公制为标准,以市制为辅行制,并划一量值。度器的量值一律划为1米等于3市尺。量器1公升等于1市升。衡器,除将原来属于公制器具的量值划为标准值外,将所有木制杆称的量值一律划为16两等于1斤。布告公布后,度量衡检定所对厂、店企业各自的度量衡器进行检定,加盖检定印章,并开展没收非法器具的检查活动。仅1950年进行大的检查8次,共检查工商户1139户,查出不合格的度量衡器1007件,全部没收销毁。经过连续几年的检查度量衡具逐渐划一。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后,使用千百年的容量器——“斗”不再用于粮食交易,而由台称取代。至此“斗”在市场上绝迹。
推行公制 1958年3月26日山东省计量管理局决定在济南和潍坊两市,试行10两称推行工作。9月潍坊市人民委员会开展改革市制,推行10两称。是年底,潍坊市所有固定商店均换10两新称。但流动商贩中尚混杂使用16两旧称。
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后,各业务系统和有关方面都在1960年进行了贯彻工商业企业在物资供应活动中,逐步废弃相沿用多年的“打”罗“磅”等单位,改用公制。
起初,推行公制,改革市制,允许中医处方和药材系统中药材,沿用16两制,斤、两,钱单位。1965年7月22日开始,药材公司将普通药材批发中,实行10两秤,零售不变。1978年5月始试点,中医用药处方改用千克、克、毫克。并成立“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是年12月1日起,中药处方全部采用公制单位,废除旧制。
全面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1984年10月20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对执行统一法定计量单位提出10项要求,市标准计量局编印“法定计量单位100例。并推广东风百货商场实行统一计量单位的经验。从1986年1月1日起,全市商业企业各单位统一实行了法定单位。1988年底潍城区内实行统一法定计量单位。1989年区内81个企业达到国家计量定级标准。1990年34个企业达到国家计量定级标准。按照《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计量执法,全年共处理违纪《计量法》案件11起,没收计量器具203件。
第三节 量值传递和企业计量
量值传递 潍坊市计量测试所,为保证量值统一,采取了各种量值传递措施。1958年设立长度室,开展米尺传递工作。1962年设立热学室,建立了热水电标准。1965年,力学室电学室建立。电学室于1980年兼管时间仪表,器具检定,1984年又兼管化学计量器具的检定传递工作。1987年潍城区计量测试所建立,并开展了竹、木尺的检定传递。1988年8月,潍城区标准计量局授权建立长度室,开展游标卡尺、百分表、千分尺(表)等长度量具检定传递工作。同时天平室、衡量室、压力室建立。开展法码量值、衡器量值,血压计(表)检定传递工作。添置了液体量值标准球,开展液体量提的检定和量值传递。
企业计量 1954年,潍坊柴油机厂建立潍坊市第一个企业计量室,次年购进卧式测长仪、立式测长仪、立式光学计、光学分度头、显微镜测微计、块规。这也是潍坊市拥有的第一批精密计量仪器。以后,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又添置了一批精密仪器。
1958年9月13日,潍坊市人民委员会公布《潍坊市计量管理暂行规定》。并确定工业方面使用之量具计器,暂由潍坊柴油机厂计量室代行国家检定。进入60年代后企业计量工作逐年发展,先后有潍坊棉纺织厂等9家企业建立了计量室。1978年以后企业计量工作步入正规化管理,企业计量技术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大批精尖计量仪器不断用于生产控制和量值传递。1989年和1990年共检查各类器具32415(件),保证了企业事业单位计量器具的准确和量值的统一,企业计量也形成规模,已建立65项计量标准。
第四节 计量器具
潍城计量器具生产,解放前有刘氏崇德堂秤店制造杆秤。玉秀铁工厂生产台称,规格为600市斤,双面标尺,一面系16两制,一面系10两度。1949年5月,济南华东台秤厂派技工王照宪苏玉振来潍开设华东台秤厂潍坊修理部,填补了当地台称修理业空白。1950年1月,该部改为潍坊华东台秤厂,年产300公斤台秤百余台,同年夏,潍坊复兴台秤厂开业,年产300公斤台秤80余台。
1956年华东台秤厂,复兴台秤厂实行公私合营,合营后年产300公斤台秤达千余台,并试制生产小台秤。1957年台称划归新成立的度量衡合作社,当年为粮食局生产大小台秤500台,并生产10两制木杆秤,供应市场。
1964年,潍坊永利量具厂,开始生产铁式水平仪。以后相继投产框式水平仪、光洁度标准块、内径千分尺、光学合象水平仪钳工水平仪等各种长度计量器具。1970年,有潍坊向阳量具厂开始生产铁水平尺、角度尺。1980年停产,移交临朐县生产。
1956年潍坊电表厂开始生产M61型1T1和62T51型电表、交流电流电压表、交直流电压表。1974年潍坊电讯仪表厂生产,DO30型三用表校验仪。1979年潍坊无线电八厂开始产DO30型三用表校验仪后,又投产DO30—B型,DO30—C型两种数字式三用表校验仪。
1974年,潍坊电讯仪表厂生产指示型测温毫伏表计,指示调节型测温毫伏计和指示型温度比率计(1980年停产)。1980年,潍坊五三厂与华东石油学院联合生产CHS—2型石油含水连续测定仪
1969年,潍坊五三厂生产T12型同轴测量线之后,相继投产TO35型同轴测量仪,XG2超高频标准信号发生器,T05超高衰减器,XB45型超高频标准信号发生器,WS1051高频信号发生器和OS10型超高频精密衰减器。1971年潍坊无线电厂生产失真度量测量仪和TO60型精密校验装置。后又生产了TO11开关衰减器和X08功率信信源。1982年潍坊电表厂生产安装式频率表。
1975年,潍坊向阳量具厂试制三种型号的土壤化学速测箱。
第五节 产品质量监督
1950年1月5日市政府设机械产品和染织品两个检定所。两个月后合并为潍坊市工业产品检定所。这在全市属首家,在全国也属最早,由政府设立的质检机构之一。它负全市工业产品的质检工作。但质检的方法简单,仅靠手摸、眼看,感官评定产品外观质量。检定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盖戳印以示区别。这种方式沿用到1957年。
1958年4月24日潍坊市工业产品检定所撤销。翌年、重新成立潍坊市工业产品检定所,与潍坊中心计量检定所合署办公,实行定期质量检定,1年后分开。
1961年,市工业产品检定所对全市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初步纳入有计划的轨道,有53种重点工业产品实行定期检验,1962年增加到77种。对工业产品质量的提高促进很大。
1963年,为完善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同年9月发布了《潍坊市工业产品包装质量暂行规定》和一系列措施。改善和提高了产品包装质量实行产品包退包换包修制度。
1964年,列入全市规划的48种重点产品中,除两种未达到质量指标外,其余46种均达到或超过质量指标。铁锅、弹花机解放式水车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965年,潍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事业初具规模,具备了产品质量理化指标的检验条件,基本改变了凭眼看手摸的感官检验方法。
但是,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业产品检定所,被称为“执行资产阶级关卡压”的工具而被迫停止检验活动。1970年被撤销。由此到1977年,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活动中止。
1978年潍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恢复。1979年6月,成立市工业产品质量管理所,被列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5个中心之一。省经委拨款20万元为检验中心,购置仪器设备,改名为潍坊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重新引起社会、厂家的关注。全市上下,结合工作,组建起工业产品质量检验网,逐步推动和发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1980年初,对全市化工、纺织、机械、电子、轻工、五金等系统的100多种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纳入正规管理轨道。并在监督检验中坚持“管、帮、促”。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服务。如及时将潍坊织布三厂生产中的先进经验,介绍给潍坊染织二厂,使产品缩水率大大降低,产品质量有新的提高。
1981年监督检验的产品,由1980年的100种扩大到169种。“市控”100种重点产品的质量,达到优质品的55种,一等品28种,合格品17种,实现了省规划要求工业产品质量的目标。
1982年3月,对23家生产和销售家电插头插座的企业进行检查,共查出非标准插头插座和不安全多用插头插座25189个。折换的596个,都处以封存。
1983年春节前夕,市质检所对市场销售的糕点、啤酒、糖果、香油、食醋等15种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其结果是:在33个样品中,全项理化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的仅有8个,占总数的24.2%。
1986年11月潍城区标准计量局成立,1987年组建潍城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因条件受限至1988年共检验产品160个批次。
1987年潍城区质量检验所开始对生产冷饮的16个厂家,28种产品的技术基础、卫生条件、生产环境及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比。有10种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达35.7%。是年9月对35个生产月饼厂家生产的各类月饼进行检查评比。有7家9种产品评为最佳月饼,推荐参加潍坊市月饼评选活动。同时,对市场商品抽检,每年都进行几次。中秋节、国庆节、春节必检。检验的品种以食品、副食品为主,辅检关系到人身安全的家用电器。每次检查结果除通报全区外。对重大质量问题还通过有关单位向社会揭露批评,予以纠正。
1989年潍城区有64个企业的110种产品经国家、省、市抽查,合格的107个,合格率达到97.2%,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年突击检查了市场销售的香油47个样品,其中不合格的32个,占68%,查封假冒伪劣香油15457公斤,价值12.2万元。
1990年潍城区对经销香油单位和个人经几次检查合格的颁发了“纯香油证”。同时对市场上销售的假冒麦乳精进行了查处,共查封假冒伪劣麦乳精6277瓶,并通过新闻媒介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