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计
第一节 统计制度
统计制度历史很久。唐代有“计口授田”之法。宋代有“鱼鳞册”土地调查制度。明洪武元年,详细统计了昌邑县土地、户数、人口数字。清代有保甲统计土地、人口。乾隆七年,光绪三十三年,对全县实有耕地、人丁、缴纳税赋有详细统计。1932年,全县进行过土地陈报和人口登记。建国后,为尽快恢复国民经济,加速建设步伐,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立了统计制度。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统计组,用典型调查,结合一般了解,加以分析估算的方法,对全县农业、工业、商业经济状况和人口、劳动就业等数据进行了统计,并在国营企事业单位中建立统计报表制度,为恢复国民经济和制订第一个五年计划提供了数据。1953年,县建立统计科,区、乡和县直部门配备统计人员,建立农业三播三收基本情况(各项作物播种面积、收获量、农具、耕畜等)和工业、商业经营情况定期报表制度,先后组织了一些规模较大的专项社会经济调查和第一次人口普查,初步整理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资料。1955年,组织了对全县私营工、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的普查,社会商品购买力的调查。1956年,对农村合作社经济和个体经济进行选点调查。建立了乡、社定期统计报表制度。1958年,全县统计队伍发展到15个公社统计组,106个统计联络网,385个大队统计员,形成了一支有563人的统计队伍。但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统计数字多有失实。1962年,贯彻国务院《统计工作试行条例》,逐步恢复和完善了统计制度。1964年完成了第二次人口普查。1 971年设立县计划统计局。1982年设置县统计局,完成了全县第三次人口普查。1985年,县统计局有职工12人,乡、镇经济部门有统计人员230名,建成了县、乡(镇)及基层单位三层次统计体系,运用定期统计8个专业报表和综合普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及对统计资料综合分析研究等形式,汇集成反映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资料,为指导经济建设提供数据。
第二节 统计资料的整理与使用
在旧中国,官府利用所统计的土地、人丁等数据征收赋税。新中国建立后,对全县农业、工业、商业等社会经济情况所作的统计资料,为领导全县搞好生产建设,进行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了依据。1951年,对全县农作物种植面积、产量等项统计调查,摸清了解放初期全县农业生产的底子。1953年,对农村阶级分化状况(土改后农村出现的土地买卖、贫富差别)进行的调查,为组织农业合作化提供了资料。1955年,对全县私营工商业生产结构、劳动就业和社会购买力状况的资料统计调查,以科学的数据规划出全县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案和第一个国民经济计划及社会发展计划。1957年,对本县北部沿海水产资源情况和几种主要经济鱼类栖息、回游场、渔期资料的调查;对农副土特产品采购数据的统计,为制定全县多种经营发展规划提供了依据。1959年,整理编印了1949~1958年全县工业统计资料汇编,找出了全县工业发展的规律。1962年,为综合利用统计资料,编印了《全县1949年——1960年国民经济建设成绩资料汇编》手册,汇集了农业、工业、商业、基本建设、劳动工资等9个部分68个项目1000多个数据的全面资料。1971年,编印了《全县1961~1970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手册,汇集了农业、工交、商业、财贸、文教卫生、劳动工资等58个项目5775个数据,以及各公社、各行业和各部门28年的全部资料。1983年,又编印了《全县1949~1982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手册,系统地汇集了3 4年中农业、工交、基本建设、财贸、文教卫生、人口、劳动工资等8个部分22个事业项目,几百个数据,以资检查全县“六、五”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制订全县“七、五”计划提供了借鉴。1983年、1984年、1985年,分别汇编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资料》手册,为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指导经济工作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