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
第一节 计划编制
编制方针 1953年,全国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昌邑县仅部分地执行一些专项计划。1954年,全县下达植棉指标10万亩,重点发展经济作物。经过全县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计划经济建立了良好基础。1955年成立了县计划委员会,第一次编制全县《1956至1957年度经济发展计划》。要求在巩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础上改进生产工具,大力发展粮食及多种经营生产,逐步调整工农业生产的比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县粮食总产量1957年计划发展到24638万斤,人均占有488斤,农业产值实现45001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3.7%。工业产值达到1600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6.3%。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各项指标平均年增长率为11.2%。1957年底编制全县《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本着既积极又稳妥的方针,各项指标分别比1957年增长10%,计划切实可行。受左倾错误影响,经济发展受到挫折。1961~1963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全县的各项计划,本着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缩短工业和基建战线,提高产品质量和使用效果,垒面安排群众生活,搞好市场调节的原则,使全县的第二个五计划指标得以顺利实现。到1965年农业产值年递增8%,工业产值年递增11%。1966年2月,制定全县《第三个五年计划》,贯彻“自立更生,发奋图强,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大力发展农业,加强基础工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数量,增加群众日常生活用品,继续解决人民群众吃、穿、用等生活问题。要求到1970年全县粮食亩产450斤,人均分配口粮450斤,年递增9.4%。同时积极发展棉花生产,增加多种经营项目,力争人均收入达到百元以上。但由于“文化大革命”冲击,计划完成受到严重影响。1971年,编制全县“四·五”计划时,因受“巩固文化大革命的成果”指导思想的影响,计划指标脱离实际,对全县经济发展的实际指导作用甚小。1976年编制了全县《1976~1985年国民经济发展十年规划》,以后又调整为《1981年~1990年全县经济发展规划》,并以十年规划为基础,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目标,具体制订了全县的“五·五”计划和“六·五”计划。按照五年计划的指标要求,详细落实了全县年度计划的具体措施。在制订“六·五”计划中,贯彻了改革精神逐步缩小指令性指标,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积极发挥本县经济优势,大力发展具有传统特色的生产项目。各项计划指标递增率为18.1%,其中农业12.4%,工业为14.3%,人均占有粮食1570斤,经济收入400元,人民生活水平逐步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
综合平衡 新中国建立后,全县计划的编制,按照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合理安排工农业生产发展比例、积累和消费,在国家计划指标指导下,全县各部门、各行业、各区、乡基层单位自下而上地层层制订发展计划,由计委进行综合平衡,使指标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本县历史上以农业经济为主体,工业生产薄弱,所以在编制第一个全县经济建设计划时,积极发展传统的工副业生产品种,大力增添新的项目,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31.2%,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原来空白的基础上,1957年全县完成34.6万元。在执行第二个五年计划过程中,为适应原材料的供求平衡和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将已建成的31处县办工厂,696处社、队工业,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纠正了发展比例失调的偏差。1966年编制的“三·五”和“四·五”计划,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未能全面实施。1976年编制全县“五·五”和“六·五”计划时,对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指标,内部结构的合理安排,国营、集体、个体经济的协调发展,商品流通,财政金融以及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等,都贯彻了“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严格遵循客观规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二节 计划实施
组织领导 新中国建立后,全县历次国民经济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都是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完成的。1955年第一届县计划委员会,县长兼任主任,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县各项计划指标的制订和实施,都经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集体讨论确定。出席上级召开的计划会议,一般都由县长带队。县召开的各种计划会议,都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亲自主持。县属各部门,各区、乡及基层经济单位,皆由主要负责人组成计划管理班子。负责本单位经济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管理与调整 建国前,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生产无计划,社会生产和分配靠价值规律自行调节。建国初期,人民政府鼓励群众积极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在实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按行业、分阶段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下达各项生产指标,组织农副产品收购,设置工业生产网点等等。1956年,制定全县《1956~1957年度经济发展计划》时,实行自下而上提报计划初稿,经过综合平衡之后,再自上而下正式下达计划指标。县政府将各项计划指标,按条条块块,层层落实到工厂、商店和社队等基层单位。在管理上,采取以行政隶属、行业垂直领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掌握。对计划的执行情况,按照隶属关系定期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年终,全面总结计划的执行情况,发扬成绩,纠正缺点,为制订下一个经济建设计划提供依据和借鉴。各项计划在执行中,根据情况的需要,随时进行调整。在执行县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全县的农业、工业等各项计划指标,一调再调,结果越调越高,脱离了客观实际,违背了经济规律,使计划失去作用,经济遭到挫折。1961年贯彻“八字”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全面调整了农业、工业等各项计划指标,使国民经济计划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促进了经济发展。1979年贯彻改革精神,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市场调节,充分发挥工厂、商店和农业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形成了以长期计划为战略指导,中期(五年)计划为主体,年度计划为行动细则的科学体制,对指导经济发展发挥了新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