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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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营商业

第一节 企业发展

1943年,县人民政府先后在下营开设“东盛货栈”、“裕记商行”,并配有商船两只;在门八街设立“瑞武商店”,经营粮食、食油、豆饼、水产、木材等农副产品,并利用私商关系到敌占区采购军需物资和民用工业商品。后因战争影响,停止经营。
新中国建立后,国营商业日渐繁荣。1950年,成立了“中国专卖事业公司昌邑县公司”,对烟、酒实行专卖,有职工14人。1951年,设立“中国百货公司昌潍分公司昌邑县经营组”,职工17人。1953年,设立“中国食品公司昌潍分公司丈岭食品收购组”,有职工29人。1956年,成立昌邑县商业局,所属10个公司,计有:纺织品公司、花纱布公司、煤建公司、食品公司、烟酒专卖公司、糖业糕点公司、药材公司、木材公司、文化用品公司、贸易公司,并在城关、柳疃、饮马、丈岭等区乡驻地设有5个食品经营组和8个屠宰组,共有职工350人。1958年,国营商业公司与县供销合作社合并,组成了民用器材、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日用工业品、棉烟麻、食品、土产废品、饮食饭店等8个经理部,职工500余人。1961年,国营商业公司又单独经营,计有煤建公司、水产公司、副食品公司、百货公司,贸易货栈、旅馆和副食品加工厂等,经营规模稍有扩大。1963年在全县16处公社设食品站,1980年增为19处公社食品站和县城两个肉食门市部。1985年,全县国营商业企业有百货公司、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食品贸易公司、五交化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石油支公司、工业品贸易中心、百货商店、肉类联合加工厂、食品厂、酿造厂等12个单位。职工人数发展到1566人。
第二节 经营业务

百货 食品业
1950年,县国营商业公司仅经营烟、酒、布匹、针织品、盐、油、火柴、纸张等生活日用商品,营业仓储面积415平方米。1953年,开展收购生猪、鲜蛋业务,每年收购额40—90万元。1956年,经营服装、鞋帽、糕点食品、文化用品、日用家具、煤炭、木材、药材等商品千余种,销售额大大增加,营业仓储面积达1895平方米。1961年,经营煤炭、木材、水产、食品、副食品、石油、药材、棉针织品、日用百货等,品类减少,商品紧缺,而且大部商品实行计划供应,致使购销额有所下降。70年代以后,随着全县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日益增加,商品购销业务不断扩大,花色品种日渐增多,商品档次由低档逐渐向中高档品种过渡。1979年大量经营化纤、毛纺织品、塑料制品、化妆品、罐头、高级食品、自行车、缝纫机、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高档商品,品种增加到二万多个,销售额亦大量增加。百货、食品、副食品、肉联等单位建设仓储面积2443平方米。备有汽车7辆。生猪、禽蛋购销由派购定价,改为浮动议价,建成收购、加工、贮藏、销售一条龙作业线。1985年,全县国营商业销售化纤织品62万米,缝纫机2万架,手表6万只,自行车(含摩托车)6万辆,收录机1.3万台,电视机1.7万台,电风扇1.3万台,洗衣机、电冰箱3000台。经营商品品种达36455个。新建百货、食品、工业品贸易中心等营业楼15711平方米,仓库300间,9028平方米,储藏能力3881吨。备有汽车63辆,一次运输能力182.5吨。
饮食服务业
1957年,昌邑县设服务局饭店经理部。1958年,成立国营旅馆,兼营饭店,有房屋24间,年接待一般客商食宿5000人次。1962年,增设理发、照像、酱菜业等生活服务项目。1963年,组建县饮食服务公司,有职工51人。1965年,增设国营第二饭店。1972年,建成饮食服务大楼(第二旅馆),年接待客商食宿3万人次。1978年成立分馆。1980年,建成浴池大楼,每年平均接待客商6.3万人次。1985年,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含宾馆和华侨旅行社)营业面积1.5万平方米,设有床铺550张,年接待干部宾客17万人次,营业额109万元。同年,全县有国营旅馆3处,饭店8处,浴池1个,理发馆3处,照像馆1处,兼营冷饮、糕点加工等业务。营业场地面积1750平方米,职工131名,固定资产价值115万元。实现了饮食加工半机械化,食品供应多样化,菜肴烹调科学化,饭菜用料齐全化,从随意小吃到包办酒席,食宿配套,服务周到,每年接待客商高达31万人次,营业额75.2万元,实现利润6万元。
第三节 经济核算

1950年,国营商业公司,业务隶属上级公司直接领导,商品购进由上级公司计划调拨,资金实行内部转帐处理,财务效益由上级公司统一核算。1956年,国营商业公司领导权下放归县,各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企业间商品调拨和经济往来,由银行划拨结算,税金就地缴纳,利润由上级公司统一汇集。1957年,商品进销实行三级批发,按照计划统一分配定点定量进货。1958年,财权下放归县管理,利税缴县财政予算,按比例分成。各公司企业按上交利润留成5%,用于企业简易仓棚建设、职工奖金、福利。1962年,停止企业利润留成制度,公司利润和建设费用由县财政统收统支。1965年,县属国营商业公司取消三级批发业务,改为零售商店。1971年,批发业务又得以恢复。1973年,饮食服务行业利润按50%留归企业使用。1979年,贯彻搞活经济政策,进行经济改革,扩大了公司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商品购销取消了单一的计划调拨,扩大了计划外市场调节渠道,发展了横向经济联合,恢复企业利润10%留成制度。1981年,县商业局对所属公司实行利润包干办法,包干利润企业留成10%,超额部分企业留成50%。饮食服务公司企业全额留成,扩大企业经营业务。纺织品批发由原来的县百货公司独家经营,改为百货商店、商业综合公司等7家共同经营。1983年,增设经营计划外商品的工业品贸易中心、食品贸易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1985年,各公司企业的商品购销渠道进一步与全国各地市场联合,使昌邑生产的纺织品,在上海、北京、天津、青岛等大中城市打开销路。同时,省内外名优产品,进入昌邑商业市场,打破了长期固定区划流通界限和“坐门等客”的购销形式,扩大了经营业务量,利润水平比1979年增长40%,再加实行利改税,全县各公司企业留成利润金额共计96万元。
1956—1985年昌邑县国营商业企业年经营数额表
年度商品购进金额商品销售金额固定资产价值流动资金数额实现利润金额自有资金信贷资金195621948.5131957975732.617.3401958439725.520113195911711.5282.653196010723243.670196192815441.7155196277910501518.5387.11281963111313071657.5320.710119641291150423128.3201.57919658998092658.7168.9819662077352252.471.8-7196722510712452.479.47196810882552.472.93119699132652.459.730197010663285.2218.7321971227022349891.4350.5931972257526137198.43477.611919732429261094107.3455129197425932829105108.3443.7138197533193362127110.3535.7162197633944301174117.3565.6188197737724612256117.3831.2206197838304784324106.3731.7213197944825186357110.5671.8225198052865456314116.2901.8205198165257154298130.6952.5266198263427216316118.31069.2241198375065595826124.61382.7251198473598130872158.3505.82481985946683381011163.32274.1314

1985年昌邑县国营商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职工人数营业金额商品品种固定资产价值流动资金数额营业场地面积(平方米)仓储面积(平方米)运输能力实现利润金额上交税金数额说明汽车(辆)(吨)百货公司118271275003415.384380518.5572.6食品公司616190192758.355.2食品贸易公司5780481.94.7210250415.51416.7五交化公司102156541007510.723129592101512.8副食品公司71617.760033.412.161094326.523.11.4饮食服务公司131751151599715536.262.3石油公司60952409013.5268111.55615.7百货商店12561365007416.2327327.412.5工业品贸易中心218143710000167.1124811774171920肉联厂42623296048010.713021959.51369.4食品加工厂1056670554.18413111233.7酿造厂56845172.419212-0.10.4综合公司18269275402529.5100037159.4集体股份公司4264633152005119.43.8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