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县城建设
昌邑县城踞县境中部,潍水西畔,烟潍公路北侧,地势平阔,交通方便。城区总面积为2.7平方公里。
第一节 城池
宋建隆三年,都昌古城东南徙3里,建新城,始筑土垣,高一丈八尺,厚一丈五尺,周围五里有余。城开3门,东曰东兴,西曰西成,南曰迎恩。池深九尺半。元至元十一年重修,门楼均为3楹,东曰奎聚,南曰阳鸣,西曰瞻宸。明嘉靖四十五年,知县李天伦重修,增东南角楼曰文笔峰。明万历五年,雨颓城垣,知县侯鹤龄修补,增筑瓮城,建外门3座。明万历三十八年,潍水决口,冲塌城墙。知县卜有征重修,东门更名曰映瑞,西门曰迎禧,南门曰延爽。明崇祯十三年,知县白壮改土城为砖城,墙高与厚均增至两丈。清顺治七年,潍水颓东门,知县刘士伟改东门为南向,命名永顺,西门名重庆。清康熙十六年,知县沈一龙重修城门,门楼均增至3级。清雍正五年知县袁霯复改东门东向。清雍正八年,潍水决口,又冲塌东门。翌年,知县刘书再改东门为南向。清乾隆五十九年,知县蓝廷芳重修城池,外筑月城,上建重楼,改东门为东向,周围1662弓(每弓等于5尺),雉堞1440垛,女墙高1弓。东门曰承德,西门曰瞻宸,西南门曰兴化。四面池水皆距城墙丈余。1935年,拆除城门楼两层,保留一层,并覆盖铁皮。1945年冬,为防国民党军队利用城墙固守,县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将城墙拆除大半。建国后,根据城区建设需要,城墙渐次拆除,护城池亦陆续填平。
第二节 路街
清康熙年间,县城内街巷狭窄弯曲,共有4街15巷。4街为:敦仁街、重义街、崇礼街、广智街。15巷曰:儒林巷、察院巷、仁和巷、槐行巷、海道巷、二郎庙巷、陶埠巷、城隍庙巷、预备仓巷、抄纸巷、傅家巷、四知巷、窑头巷、毛家巷、塘子巷。
建国后,城区建设统一规划,除旧屋,垫沟湾,开通马路。至1985年,城区计有4街4路。
4街:城里街,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投资2万元,修整这条宋建隆三年开通的古城街。东起城东路,西至石渠路,全长1040米,宽10米。县府街,1978年县财政局拨款2万元,机关干部和工厂职工义务筑路。东起石渠路,西至青年路,全长500米,宽18米。利民街,1976年开通,东起解放路,西至县造纸厂,全长2180米,宽24米。新村街,1976年开通,东起石渠路,西至青年路,全长524米,宽22米。除新村街外,其余均为沥青路面。
4路:城东路,1964年沿古城墙基开通,南起烟潍路,北至城里街,全长650米,宽22米。解放路,1953年开通的城内第一条马路,南至烟潍路,北至城里街。通路时,拆迁民房18处64间。1972年,县交通局投资2.4万元,铺沥青路面。1974年,自城里街至董家城后路段开通,拆迁民房18处82间。现解放路南起烟潍路,北至董家城后,全长1350米,宽12米。石渠路,1975年,县水利局投资38万元,组织民工,砌渠筑路,计用工日35.6万个,土方3万个,石料1.3万立方米,水泥1063吨。1978年,中共昌邑县委拨款8万元,铺沥青路面,南起烟潍路,北至郝家城后,全长1850米,宽28米。青年路,1975年,共青团昌邑县委组织县直机关、学校、工厂、商业系统的共青团员和青年,义务修路。1976年铺沥青路面,南起烟潍路,北接昌柳路,全长1700米,宽34米。
第三节 建筑
县署(现招待所院内) 明洪武三年(1370年)初建,明末毁于战乱。清初重建,至乾隆年间,有大堂5间,退思堂5间。另有仪门、住宅和县署大门等附属建筑。1947年拆除。
城隍庙(今粮油加工厂北院) 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大殿高25米,殿内有泥塑城隍像。1947年拆除。
文庙(县招待所东南侧) 建于金大定年间,明清两代多次重修。大成殿木石结构,仿宫殿式样,飞檐列角,雕梁画栋,红、黄、绿琉璃瓦顶。除大成殿外,尚有泮池、两庑等附属建筑。院内植有古松翠柏,建筑总面积1000平方米。1947年拆除。
文昌阁(城关中学东南角)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知县李著建草阁3间。光绪元年(1875年),知县茅方廉改建魁文阁,上下三级,周六楹。光绪十九年,绅士刘乃赓、尹聘三重修,增建启圣宫。1945年拆除。
八角楼(今人民剧院处) 1913年,为纪念县内“五·一八”惨案中殉难烈士而建。高二层,尖顶,飞檐麟角。墙分八面,构成八角。建筑面积80平方米。1944年拆除。
中共昌邑县委办公楼(石渠路北端西侧) 1981年8月始建,1982年12月竣工。楼分4层,水、电、暖设备配套。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昌邑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县府街东端街北) 1982年5月始建,翌年10月竣工。楼高4层,水、电、暖设备齐全,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工业品贸易中心楼(石渠路与利民街交叉路口西北角) 1983年7月始建,1985年4月交付使用。主楼4层,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共投资124万元。
县人民医院门诊楼(青年路与利民街交叉路口西南角) 1977年11月始建,1979年2月竣工。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4387平方米。主楼3层,水、电、暖设备配套。
广播电视楼(石渠路北端东侧) 1983年10月动工,1985年5月建成。主楼5层,建筑面积1597平方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城建设步伐加快,各式楼房明显增多。至1985年,已有2—3层楼房56幢,建筑面积176443平方米;4—6层楼房48幢,建筑面积113296平方米。
第四节 供水排水
供水 城区用水,自古靠土井、砖井。1936年,国民党昌邑县政府曾举办“气井”训练班,在东隅试打“气井”未成。1938年,县城打成4眼“气井”,因管理不善,不久即废。1949年,中共昌邑县委、县人民政府各打“气井”1眼,供机关使用。
1955年,城区打成部分“气井”,1960年后大部废弃。
城区地下水源,据1980年勘察,主要富存于第四系粗碎屑沉积物中,流向大致由南向北,含水沙层3—15米。丰水年,埋深4—5米;枯水年,埋深7—8米;若遇大旱,埋深达12米。城区地上水源较为充足,城东2公里处有潍河,城西6公里处有夹沟河,另外,峡山水库河西灌区引水渠,穿城北流,放水时,流量达30立方米/秒。
1982年7月8日,县自来水公司成立,统管城区水源,开始建设自来水工程,在辛三村南打深水井2眼,深60米,直径40厘米,沙层40米,下花管28.7米。每井配22觅深水泵1台,出水量140吨/小时。同时,建清水池1个,容量1000吨。至1985年底,共投资144.8万元,安装铺设输水管道,其中南水源地至自来水公司直径400毫米的管道1600米,直径200毫米的管道651米;青年路管道,由自来水公司向北至监理站,全长594米,管径400毫米,监理站至邮电局,全长667米,管径300毫米,邮电局至县府街,全长488米,管径200毫米,县府街至沪昌汽修厂,全长317.5米,管径150毫米;利民街管道,自邮电局西至鞋厂,全长564.5米,管径200毫米,邮电局东至解放路,全长827米,管径200毫米;县府街管道,西起县建设银行,东至招待所,全长594.5米,管径150毫米,解放路管道,自都昌镇医院南至水利局,全长541米,管径150毫米。安装水表108只。1949年中央昌邑县委、县人民政府各打气井眼,供机关使用。
1984年底开始,向县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等128个单位供水,生产用水每吨0.20元,生活用水每吨0.15元,1985年共收入水费16.2万元。自来水公司初具规模。
排水 城区内,地势南高北低,东高西洼,地面坡度小于5‰,排水不利。建国前,雨水、污水主要排入9个湾塘:大寺湾(城内东北角)、十亩大湾(今县图书馆东)、南草湾(今县剧院西南)、墨水湾(今县城派出所门前)、驼楼湾(今县理发馆与第二旅馆处)、南小湾(今县交通局北)、西亭湾(今招待所内)、东小湾(今昌城中学北)和清水湾(城内东北角)。
1967年开始,按城区规划,因势利导,分区排水。首建城东路至姜家大湾地下管道,水泥管直径600毫米,长120米。1970年,建都昌医院至汽车站地下排水管道,沿解放路,水泥管直径400毫米,长800米。1978年,建青年路至毛巾厂,转向南至新村街,再转向东至县酒厂地下排水管道,水泥管直径400毫米,长600米。同年,建青年路至工人新村转向北至利民街地下排水管道,水泥管直径500毫米,全长500米。1979年,又建县医院至马家村前地下排水洞,位于利民街南侧,断面为1.2—1.5米方形,全长700米。1980年,建县广播站至工商行政管理局石砌1.2米×0.9米地下排水渠,长920米,位于石渠副路东侧。1981年,建城东路水产门市部前地下排水渠,石砌2米×1.4米,长120米。另外,还先后于1978年和1982年二次施工,建成电影管理站至石渠路地下排水管道300米。麻纺厂、县拖修厂分别于1979年和1982年自建了300米和500米的地下管道。至1985年底,县城内共建地下排水管道6.07公里。
第五节 照明
城区照明,历史上与农村一样,一直沿用豆油灯、蜡烛、煤油灯等。1933年,昌邑县私立电灯公司开始发电,仅能供县政府照明。1938年,日军侵占昌城后,封闭电灯公司。同年9月,恢复发电照明。40天后,电灯公司又倒闭。1957年,昌邑县面粉厂发电车间筹建,1958年5月1日投产,供城内部分机关和居民照明。1968年3月14日,潍—昌35千伏输变电工程投入运行。城区内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及居民均引线安灯照明,按实用电度数向县供电局交费。
1979年,开始安设路灯。县府街9盏,城里街9盏,利民街49盏,解放路13盏,石渠路29盏,青年路116盏。至1985年,全城计有路灯226盏,灯路全长8.8公里,年耗电费3万元。
路灯的安装管理,开始由县供电局负责。1984年9月移交县城建工程队。在青年路与利民街交叉路口西北角及工业品贸易中心楼西各安设一台50千瓦变压器,控制全城路灯。县城建工程队值班人员,定时巡视监修路灯,以保持其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