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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盐政

第一节 机构

西汉武帝时,整兴盐法,在都昌(昌邑)设盐官。此后至明代,无资料记载。清·雍正八年(1730年),利渔属官台场(寿光县内),灶户和廒里属西由场(掖县内)。乾隆十九年(1754年),富国场由沾化县迁来昌邑,在瓦城设大使公署,下辖利渔、榆英(今灶户)和黄埠3社滩,有灶丁472人,锅59口。同治六年(1867年),捻军烧署,公署先迁县城内,后迁下营。富国场辖利渔、榆英、成河、廒里、下营、刘家圈和瓦城。计有滩户179户,灶丁8475人。
1917年,西由改莱州场,裁富国场并入莱州场,在县城内设莱州分场,辖廒里、榆英和渔尔堡。灶丁800人。1924年,莱州分场移驻下营,设盐警分署和下营滩放处。1931年,设山东省莱州府昌邑县利渔验放处。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盐务机构撤走。
1941年2月,昌邑县人民政府在利渔设盐务所,管理盐务和税收。1944年8月,渤海工商局五分局昌邑支局建立,在下营设税务所。1945年11月,昌邑盐区划归胶东区行政公署昌掖工商管理局。1948年,在灶户和利渔分别设盐务所。
1949年11月,党和政府在泊子(潍县)建泊子盐务所,下设利渔稽征分所和瓦城检查分所;在土山(掖县)设土山盐务所,下设廒里稽征分所和河崖检查分所。1950年5月25日,莱州盐管处在利渔设场务所。1953年,崔家崖办事处在廒里设盐务分所。1956年,改廒里盐务分所为场务组。1957年秋,羊口盐管处在利渔设盐务所。
昌邑盐区历来以潍河为界,分属东西。1958年,昌邑县盐务局成立,盐业管理归一,辖利渔、灶户和廒里3盐务所。1960年1月1日,利渔、灶户和廒里3盐场合并为昌邑县盐场。1962年,昌邑盐务局改为盐务所。1978年12月4日,恢复昌邑县盐务局,辖利渔、灶户、廒里、下营盐务所和利渔、灶户、廒里3盐场。1984年4月12日,昌邑县盐务局改为盐业公司,下设办公室、生产科、财务科、供销科和运销科。

1962—1985年盐业人数统计表
┌────────┬────────┬────────┬────────┬────────┬────────┬────────┐
│年份 │合计 │灶户 │廒里 │利渔 │盐务局所 │乡村盐场 │
├────────┼────────┼────────┼────────┼────────┼────────┼────────┤
│1962 │163 │33 │68 │41 │21 │ │
├────────┼────────┼────────┼────────┼────────┼────────┼────────┤
│1963 │163 │33 │68 │41 │21 │ │
├────────┼────────┼────────┼────────┼────────┼────────┼────────┤
│1964 │164 │33 │67 │41 │23 │ │
├────────┼────────┼────────┼────────┼────────┼────────┼────────┤
│1965 │159 │33 │67 │40 │19 │ │
├────────┼────────┼────────┼────────┼────────┼────────┼────────┤
│1966 │155 │33 │67 │40 │15 │ │
├────────┼────────┼────────┼────────┼────────┼────────┼────────┤
│1967 │183 │33 │67 │68 │15 │ │
├────────┼────────┼────────┼────────┼────────┼────────┼────────┤
│1968 │183 │33 │67 │68 │15 │ │
├────────┼────────┼────────┼────────┼────────┼────────┼────────┤
│1969 │228 │52 │85 │76 │15 │ │
├────────┼────────┼────────┼────────┼────────┼────────┼────────┤
│1970 │236 │53 │80 │88 │15 │ │
├────────┼────────┼────────┼────────┼────────┼────────┼────────┤
│1971 │253 │67 │81 │87 │18 │ │
├────────┼────────┼────────┼────────┼────────┼────────┼────────┤
│1972 │354 │68 │96 │96 │22 │72 │
├────────┼────────┼────────┼────────┼────────┼────────┼────────┤
│1973 │383 │64 │92 │108 │24 │95 │
├────────┼────────┼────────┼────────┼────────┼────────┼────────┤
│1974 │452 │79 │108 │115 │30 │120 │
├────────┼────────┼────────┼────────┼────────┼────────┼────────┤
│1975 │660 │241 │109 │123 │ │187 │
├────────┼────────┼────────┼────────┼────────┼────────┼────────┤
│1976 │780 │246 │112 │116 │36 │270 │
├────────┼────────┼────────┼────────┼────────┼────────┼────────┤
│1977 │831 │270 │116 │117 │ │328 │
├────────┼────────┼────────┼────────┼────────┼────────┼────────┤
│1978 │1314 │298 │123 │127 │53 │713 │
├────────┼────────┼────────┼────────┼────────┼────────┼────────┤
│1979 │2256 │311 │125 │130 │84 │1606 │
├────────┼────────┼────────┼────────┼────────┼────────┼────────┤
│1980 │1468 │270 │129 │137 │94 │838 │
├────────┼────────┼────────┼────────┼────────┼────────┼────────┤
│1981 │1681 │243 │139 │136 │101 │1062 │
├────────┼────────┼────────┼────────┼────────┼────────┼────────┤
│1982 │1375 │187 │127 │139 │99 │823 │
├────────┼────────┼────────┼────────┼────────┼────────┼────────┤
│1983 │992 │197 │101 │101 │92 │501 │
├────────┼────────┼────────┼────────┼────────┼────────┼────────┤
│1984 │666 │161 │85 │79 │76 │265 │
├────────┼────────┼────────┼────────┼────────┼────────┼────────┤
│1985 │681 │158 │93 │91 │80 │259 │
└────────┴────────┴────────┴────────┴────────┴────────┴────────┘


第二节 盐税

清代盐税较重。康熙年间,年设商额票2856张,每张配盐225斤,办课银1钱6分7厘7毫1丝6忽。共计盐642600斤,办课银477两9钱9分6厘8毫9丝6忽。盐税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20.6%。雍正七年(1729年)增票1000张,加课银167两7钱1分6厘。但因场私充斥,无商承运,盐票无着,课银实难完成,昌邑知县刘述祥请盐、督、抚三院会商,决定将票课摊入地粮征收,取消商票,听任民人自由运销,所谓山东民运十八州县,从此开始。而昌邑县只盐课一项,按地丁人数(除学田外)每大亩完盐课1分8厘1毫8丝4忽。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奉文增盐课银3856两。
民国建立,盐税制度有所改变。1913年开始实行到场买盐交税的办法。然而,税额不断增加,上涨无度。1914年1月1日起,每担盐征税1.25元。1919年,加征4角。1923年,又加征2角。1932年,再加征6角,并复加中央附税2元。1937年,旋加6元。1941年,猛增至21元。1945年,飞涨到260元。这年,9月份后,竟暴涨达410元之多。
建国后,政务院于1950年1月20日公布《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提出“盐税按照从量核定,就场征收,税不重征”的原则,以盐的销售量为征税对象,以产区盐业供销单位、公收单位或批准自销的生产单位为纳税人,采用定额税率,从量计征。盐税额由政务院根据各地区盐的产值成本和运输费用分别核定。根据原盐用途而制定不同的税率,所以各个产区税额各异。长期来,食盐税额低稳,而制革、染料、化肥等工业用盐免税,农牧业和渔业用盐减税。

1949—1955年食盐税额变动表

┌────────────────┬────────────────┬──────────────────────┐
│每担税额(元) │起征年月 │税额变更根据 │
├────────────────┼────────────────┼──────────────────────┤
│300 │1949.3.15 │省府指示 │
├────────────────┼────────────────┼──────────────────────┤
│500 │1949.5 │华东财办指示 │
├────────────────┼────────────────┼──────────────────────┤
│1000 │1949.7.10 │华东财办指示 │
├────────────────┼────────────────┼──────────────────────┤
│3000 │1949.8.5 │省府指示 │
├────────────────┼────────────────┼──────────────────────┤
│4000 │1949.9.27 │省府指示 │
├────────────────┼────────────────┼──────────────────────┤
│6250 │1949.11.19 │省府指示 │
├────────────────┼────────────────┼──────────────────────┤
│16500 │1949.11.21 │省府指示 │
├────────────────┼────────────────┼──────────────────────┤
│75000 │1950.1.2 │华东局电令 │
├────────────────┼────────────────┼──────────────────────┤
│100000 │1950.1.13 │华东局电令 │
├────────────────┼────────────────┼──────────────────────┤
│145000 │1950.1.24 │华东局电令 │
├────────────────┼────────────────┼──────────────────────┤
│120000 │1950.2.2 │华东局电令 │
├────────────────┼────────────────┼──────────────────────┤
│191000 │1950.2.23 │华东局电令 │
├────────────────┼────────────────┼──────────────────────┤
│175000 │1950.3.14 │华东局电令 │
├────────────────┼────────────────┼──────────────────────┤
│162000 │1950.3.26 │华东局电令 │
├────────────────┼────────────────┼──────────────────────┤
│135000 │1950.4.10 │华东局电令 │
├────────────────┼────────────────┼──────────────────────┤
│70000 │1950.6.1 │华东局电令 │
├────────────────┼────────────────┼──────────────────────┤
│7.00 │1955.3.1 │国家于3月1日发行新币,每元值旧币10000 │
│ │ │元 │
└────────────────┴────────────────┴──────────────────────┘

盐税税额变动表
┌───────┬─────┬───────┬───────────────────────────────────┐
│盐种 │单位 │盐税税额(元) │备注 │
├───────┼─────┼───────┼───────────────────────────────────┤
│食盐 │吨 │159.00 │食盐税额于1959年12月15日调整,调整前每吨172元 │
├───────┼─────┼───────┼───────────────────────────────────┤
│农牧业用盐 │吨 │55.80 │农牧业用盐于1960年9月1日调整,调整前每吨68.80元 │
├───────┼─────┼───────┼───────────────────────────────────┤
│渔业用盐 │吨 │29.00 │渔业用盐于1960年9月1日调整,调整前每吨42元 │
├───────┼─────┼───────┼───────────────────────────────────┤
│工业用盐 │吨 │ │八类工业用盐1984年5月以前为免税盐,5月以后改为制酸碱用盐、制革工 │
│ │ │ │业用盐减征税额的10%,肥皂工业用盐减征税额的50%,其他工业用盐一律 │
│ │ │ │全额征收。 │
├───────┼─────┼───────┼───────────────────────────────────┤
│渔乏盐 │吨 │42.00 │ │
└───────┴─────┴───────┴───────────────────────────────────┘

1950—1985年盐税收入统计表
┌─────────┬─────────┬─────────┬─────────┬─────────┬─────────┐
│年份 │盐税收入(万元) │年份 │盐税收入(万元) │年份 │盐税收入(万元) │
├─────────┼─────────┼─────────┼─────────┼─────────┼─────────┤
│1950 │17.66 │1962 │42.00 │1974 │138.20 │
├─────────┼─────────┼─────────┼─────────┼─────────┼─────────┤
│1951 │17.37 │1963 │126.00 │1975 │246.60 │
├─────────┼─────────┼─────────┼─────────┼─────────┼─────────┤
│1952 │22.27 │1964 │194.20 │1976 │241.80 │
├─────────┼─────────┼─────────┼─────────┼─────────┼─────────┤
│1953 │19.31 │1965 │126.80 │1977 │301.90 │
├─────────┼─────────┼─────────┼─────────┼─────────┼─────────┤
│1954 │18.10 │1966 │133.00 │1978 │259.90 │
├─────────┼─────────┼─────────┼─────────┼─────────┼─────────┤
│1955 │33.30 │1967 │114.80 │1979 │194.30 │
├─────────┼─────────┼─────────┼─────────┼─────────┼─────────┤
│1956 │17.17 │1968 │98.60 │1980 │210.60 │
├─────────┼─────────┼─────────┼─────────┼─────────┼─────────┤
│1957 │ │1969 │105.00 │1981. │149.70 │
├─────────┼─────────┼─────────┼─────────┼─────────┼─────────┤
│1958 │112.62 │1970 │162.80 │1982 │120.70 │
├─────────┼─────────┼─────────┼─────────┼─────────┼─────────┤
│1959 │51.20 │1971 │142.30 │1983 │191.10 │
├─────────┼─────────┼─────────┼─────────┼─────────┼─────────┤
│1960 │54.40 │1972 │133.00 │1984 │286.80 │
├─────────┼─────────┼─────────┼─────────┼─────────┼─────────┤
│1961 │47.50 │1973 │142.70 │1985 │426.00 │
└─────────┴─────────┴─────────┴─────────┴─────────┴─────────┘

第三节 缉私

历代都十分重视缉私护税,严加控制私盐,在盐区专设缉私机构。乾隆十九年(1754年),在县境内南端岞山村设兵弁巡防私贩。民国初,设缉私营队,昼夜巡逻在盐场周围。1918年,莱州盐警局在昌邑北部盐场派驻警察,护守盐坨。1931年,莱州税警局在榆英设分驻所,住15人;在渔尔堡设派出所,住12人;在廒里设派出所,住10人;在利渔驻缉私队,120余人。1941年,日军侵占盐区,在青乡驻盐警队30多人。虽然历代设警兵置税卡,但是仍杜绝不了走私漏税,而且连盐警和税务人员都明缉暗放中饱私囊。
1941年,人民政府在利渔设盐务机构,管理盐务和税收。1949年,山东省盐警部队第二大队第二中队驻土山,在掖县和昌邑盐区武装缉私。1952年,撤销盐警缉私部队,由盐务部门兼管,发动群众缉私护税。1981年9月25日,昌邑县盐税管理所成立,专管缉私护税。其中专管人员10人,协税员2人。在党和人民政府支持下,盐税所发动乡村干部群众缉私护税。

1981—1985年缉私情况统计表

┌───────────┬───────────┬───────────┬───────────┬───────────┐
│年份 │查获案件 │私盐吨数 │补税额(元) │罚款额(元) │
├───────────┼───────────┼───────────┼───────────┼───────────┤
│1981 │80 │11 │2484.12 │2577.65 │
├───────────┼───────────┼───────────┼───────────┼───────────┤
│1982 │89 │44.45 │8570.67 │9437.79 │
├───────────┼───────────┼───────────┼───────────┼───────────┤
│1983 │278 │171.9 │9559.67 │49742.28 │
├───────────┼───────────┼───────────┼───────────┼───────────┤
│1984 │382 │298.95 │22421.11 │18732.05 │
├───────────┼───────────┼───────────┼───────────┼───────────┤
│1985 │155 │80.18 │6088.41 │13371.81 │
└───────────┴───────────┴───────────┴───────────┴───────────┘


附:盐场简介
昌邑县利渔盐场 位于龙池乡利渔村北偏东。乾隆十九年属富国场,有滩26副,1917年曾停晒。1931年,恢复生产,有滩57副。1951年,个体私营晒盐,计291户,28副滩,盐田2213公亩,盐民144人,斗子67个,产量2865吨。1953年春,全部减转停晒。1957年秋,复滩24副,面积926公亩,盐工120人,年产原盐1433吨。1985年,职工91人,其中固定工77人,轮换工14人。盐田总面积12153公亩,有效面积9287公亩。机井35眼。年产原盐14300吨,特级品率60.63%,平均含纯96.1%。吨盐成本16.69元。全员劳动率14953元/人。总产值132.99万元,利润8.09万元。1981年,生产的原盐荣获山东省一轻厅“优良产品”光荣称号。
昌邑县灶户盐场 位于青乡乡灶户村北1公里处,与昌邑县盐业公司同驻。乾隆十九年属富国场,滩池50副。1939年,遭受大海潮,盐坨化尽,盐田冲垮。1941年,人民政府领导盐民复滩84副。1949年,全部停晒。1957年又复滩。1958年,24副滩,面积960公亩,盐工120人,年产原盐1000吨。1985年,职工158人,有效生产面积24352公亩,机井29眼。年产原盐27500吨,特级品率44.34%,优级品率55.66%,平均含纯95.78%。利润33.61万元。1981年,原盐荣获山东省一轻厅“优良产品”光荣称号。
昌邑县廒里盐场 位于卜庄乡廒里村东北。雍正八年,属西由场(掖县内)。乾隆十九年,属富国场。1917年,属莱州分场。1965年,职工67人,盐田1429公亩,年产量4072吨,总产值14.66万元,利润2.7万元,吨盐成本14.30元。1978年,职工120人,固定工73人,合同工47人。盐田6835公亩。年产量18010吨,优质品率95.2%,总产值176.50万元,利润3.6万元,吨盐成本13.27元。1985年,职工93人,固定工81人,合同工12人。盐田总面积16186公亩,有效生产面积9560公亩。年产量13700吨,特级品率40.66%,总产值127.41万元,利润5.45万元,吨盐成本17.73元。该场晒制的“水晶牌”原盐,1980年被山东省第一轻工业厅评为优良产品。1981年被山东省经济委员会评为山东省优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