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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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概况

第一节 私营工业

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以前,县内工业不甚发达,只有家庭纺织业较为普遍。至清末,围子、宋庄一带铸造业逐步进入盛期。民国以后,抽纱、草编等工艺品手工业开始兴起,先后分布于东冢、夏店、青乡、柳疃、城关、围子、卜庄和仓街等部分乡村。到1933年,仅网扣一项,农村从业者即达5000余人,年产网扣14000余件,产值(按现价计)达36万余元。同时,酿酒、榨油、毛笔制作等传统手工业,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绸、布、油、酒等手工业作坊有5261家,产值448.4万元。
“七七事变”后,私营手工业遭到严重破坏。1938年春,日军侵占昌城后,城区工业只剩油坊、织布2家,经理2人,店员9人,工人7人。县内原有纺织、酿造、工艺品、毛笔等业近乎绝产,日用家具、中小农具的产量也大幅度下降。1949年,全县手工业从业人数仅剩2230名,工业总产值320万元(人民币),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1.1%。
建国初,党和政府本着“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采用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以及发放贷款等措施,大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作坊恢复生产,组织个体手工业者进行生产自救,先后有织布、制革、榨油、糕点、抽纱、缝纫、砖瓦和翻砂等17个行业的639户私营作坊恢复生产。到1951年,全县私营工业从业人数回升到3310人,工业产值496.7万元,比1949年分别增长48.8%和55.2%。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随着对手工业和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县内私营工业逐步被集体所有的手工业合作组织所代替。1978年以后,在“改革、开放、搞活”方针指引下,城乡中的私营工业,作为全民和集体工业的必要补充再次进入工业生产行列,从农副产品加工到农机具修理制造,从轻纺工业到重工业,遍布县内工业生产的各个行业。1985年,全县农民联营的合作企业有662个,从业人员6806人,个体企业1306个,5881人。
第二节 集体工业

县营集体工业
1951年,昌邑县供销合作总社,在昌城东门里兴办了榨油厂。昌南县在丈岭站兴建了棉花加工厂。这两处商办工业,打破了私有制经济模式,构成了境内最初的县营集体工业。1952年,两处商办工业有职工99人,完成全部工业总产值220.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3.2%。之后,草帽辫加工厂、砖窑厂等相继建立。到1957年,县营集体工业增加到7处,职工646人,完成产值488.3万元。1958年,在“大跃进”中,这些企业盲目“升级”为全民所有制。1961年至1963年,昌邑县认真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在调整工农关系的同时,积极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先后将造纸、印刷等部分全民所有制工业转为集体工业,将部分盲目“升级”为全民的退还集体,使县营集体工业得以恢复和发展。1970年以后,县营集体工业不断发展壮大,水泥厂、碳化砖厂、毛巾厂、印染厂、五金厂和无线电厂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工业企业相继建成。同时,农具、木器、服装、制鞋及建筑等生产合作社的生产能力也进一步扩大,先后转为由县统负盈亏的合作工厂。至1978年,县营集体企业增加到22处,职工5626人,总产值达10824万元。
1978年后,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县内集体工业围绕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后劲、开创新局面的中心,从企业整顿入手,狠抓内部结构调整,加快挖潜改造步伐,实施改组联合,促进技术进步,在竞争中求得了生存和发展。至1985年,有县营集体工业30处,职工9547人,总产值达2424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6%,成为昌邑工业经济中的主体部分。
乡镇工业
1956年,县内手工业全面实现合作化后,根据组织起来、增加生产、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便利群众的原则,通过分社改组,将苇席、条编等一部分生产分散、季节性较强的合作社(组),移交给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营,从而形成了首批乡镇工业。
1958年,在手工业合作组织的“转厂过渡”中,原手工业联社的50处社(组)相继下放给各人民公社,并盲目地大办社队工业,不到半年时间,即猛增到696处,职工4923人。但这些企业中,有相当部分既无原料、定型产品,又缺乏管理经验,设备简陋,技术基础差,不久相继停办,至1961年仅剩5处。1961年后,通过国民经济调整,乡镇工业又逐步得到恢复。
1970年,随着地方“五小企业”的兴起,乡镇工业再次发展。1975年,昌邑县第二工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成立,全县乡镇工业增加到61处。1978年后,乡镇工业在调整改革中,贯彻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大工业服务和为外贸出口服务的“四为”方针,充分发挥当地优势,积极参与工业经济的联合与改组,从轻纺工业到重工业,从农副产品加工到机械制造,从生活资料生产到生产资料生产,各乡镇都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工业生产体系,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至1985年,乡企局系统拥有纺织工业281处,机械工业243处,建材工业467处,化学工业32处,饮食服务业513处,从业人员47925人,占农村整半劳力总数的17.3%。
乡镇(公社)工业主要指标年表
年份工业处数从业人数总产值(万元)利润(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定额流动资金(万元)乡镇村乡镇村乡镇村乡镇村乡镇村乡镇村19584222373882272388028340903791930197810780465461574136402019340111510541154711402198414616658768330488020180636324542215018971985219175112817351081044921964818281766022880

第三节 全民工业

1957年秋,商办工业榨油厂移交工业局管理,由集体转为地方国营,这是昌邑县第一处全民所有制工业。
1958年,在“大跃进”的形势下,脱离了昌邑实际,违背了经济规律,片面强调以钢铁为中心的重工业建设,突击兴建了矿石公司、第一、二钢铁厂、第一、二农具厂、耐火器材厂、轴承厂、炸药厂、农药厂、盐酸厂、发电厂、水泥厂、玻璃厂、交通机械修配厂、酿酒厂、造纸厂、印刷厂、棉织厂和面粉加工厂等全民所有制工业30处,职工多达11702人,从而影响了工业的正常发展,导致了国民经济比例失调。1961年以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工业七十条”、“手工业三十五条”两个试行条例,昌邑县按照农、轻、重的次序,缩短了重工业战线,加强了轻纺工业。一批原料无来源、生产任务不足和长期亏损的重工业企业先后下马。部分盲目“升级”为全民工业的手工业合作组织也转为集体工业。至1965年,全民工业仅保留7处,职工521人。1970年后,县营全民工业有所发展,化肥厂、磷肥厂、麻纺织厂、肉联厂、渔船修造厂等先后建成投产,工业门类逐步增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贯彻调整、改革的方针,全民所有制工业在新时期得到了新的发展。1985年,有县及县以上全民企业18处,全部职工5899人,固定资产原值7114万元,工业总产值8140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8.8%,利润总额374万元,上缴利税总额3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