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构成
清朝以前,昌邑县只有汉人居住,之后,兄弟民族时有迁入,但人数甚少。
1953年人口普查统计,境内有汉、回、满3个民族。1964年人口普查统计,有汉、回、布依、朝鲜、俄罗斯、苗、满7个民族。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有汉、蒙古、回、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俄罗斯10个民族,汉族占总人口的99.99%。兄弟民族分布在县城及16处公社的22个村庄。另外县内有华籍外人9名,分驻城关、南逄和双台公社的6个村庄。
各民族人数统计表
┌───────────┬───────────┬───────────┬───────────┬───────────┐
│民族 │1953年人口普查人数 │1964年人口普查人数 │1982年人口普查人数 │备注 │
├───────────┼───────────┼───────────┼───────────┼───────────┤
│合计 │491707 │533240 │629571 │ │
├───────────┼───────────┼───────────┼───────────┼───────────┤
│汉族 │491673 │533195 │629487 │ │
├───────────┼───────────┼───────────┼───────────┼───────────┤
│蒙古族 │ │ │2 │ │
├───────────┼───────────┼───────────┼───────────┼───────────┤
│回族 │26 │10 │34 │ │
├───────────┼───────────┼───────────┼───────────┼───────────┤
│苗族 │ │4 │3 │ │
├───────────┼───────────┼───────────┼───────────┼───────────┤
│彝族 │ │ │3 │ │
├───────────┼───────────┼───────────┼───────────┼───────────┤
│壮族 │ │ │2 │ │
├───────────┼───────────┼───────────┼───────────┼───────────┤
│布依族 │ │1 │2 │ │
├───────────┼───────────┼───────────┼───────────┼───────────┤
│朝鲜族 │ │1 │1 │ │
├───────────┼───────────┼───────────┼───────────┼───────────┤
│满族 │1 │17 │29 │ │
├───────────┼───────────┼───────────┼───────────┼───────────┤
│俄罗斯族 │ │1 │1 │ │
├───────────┼───────────┼───────────┼───────────┼───────────┤
│民族不详的 │ │2 │ │ │
├───────────┼───────────┼───────────┼───────────┼───────────┤
│华籍外人 │7 │9 │7 │ │
└───────────┴───────────┴───────────┴───────────┴───────────┘
第二节 性别构成
人口性别比例,1774年(清乾隆三十九年)至1938年间,男性一直多于女性。1939年至1949年,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男性人口相对减少。建国后性别比例渐趋平衡。自1983年起男性开始多于女性。
1774—1985年间几个年份人口性别比较表
┌────────────┬───────────┬───────────┬───────────┬────────────┐
│年度 │总人口数 │男 │女 │性比例(女=100) │
├────────────┼───────────┼───────────┼───────────┼────────────┤
│1774年清乾隆三十九年 │290789 │150043 │140746 │106 │
├────────────┼───────────┼───────────┼───────────┼────────────┤
│1799年(清嘉庆四年) │310646 │159838 │150808 │106 │
├────────────┼───────────┼───────────┼───────────┼────────────┤
│1828年(清道光八年) │488216 │250105 │237021 │105 │
├────────────┼───────────┼───────────┼───────────┼────────────┤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 │486466 │249352 │237114 │105 │
│) │ │ │ │ │
├────────────┼───────────┼───────────┼───────────┼────────────┤
│1930年(民国十九年) │538347 │288858 │249489 │116 │
├────────────┼───────────┼───────────┼───────────┼────────────┤
│1950年 │488330 │223867 │264463 │84.68 │
├────────────┼───────────┼───────────┼───────────┼────────────┤
│1964年 │538746 │264265 │274481 │96.28 │
├────────────┼───────────┼───────────┼───────────┼────────────┤
│1982年 │634209 │317031 │317178 │99.95 │
├────────────┼───────────┼───────────┼───────────┼────────────┤
│1985年 │639660 │320333 │319327 │100.32 │
└────────────┴───────────┴───────────┴───────────┴────────────┘
第三节 年龄构成
昌邑县人口年龄构成,自开展计划生育后发生了较大变化。1964年全县15岁以下少年儿童比例为38.5%,1982年下降为26.8%。15岁至49岁的人口比例,1964年为42.35%,至1982年上升为53.06%。5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1964年为19.15%,至1982年上升为20.08%。对照国际通常划分人口年龄构成类型标准,纵观全县人口年龄构成,1964年,属于“成年型”人口,1982年仍属“成年型”人口,但已接近“老年型”。其中少年儿童人数比例已达到老年型规定的标准。
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县内有百岁以上老人3人(女)。
人口年龄构成类型表
项目
0—14岁人口比例
65岁以上人口比例
65岁以上人口与0—14岁人口比例
年龄中位数
国际划分人口年龄构成类型标准
年轻型
40%以上
5%以下
15%以下
20岁以下
成年型
30%—40%
5%—10%
15%—30%
20—30岁
老年型
30%以下
10%以上
30%以上
30岁以上
昌邑县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1964年
38.5%
6.59%
17.13%
22.30岁
1982年
27.07%
7.62%
28.16%
26.39岁
1964年人口普查全县人口年龄组统计表
年龄组
人口数
占总人口比例%
合计
男
女
合计
男
女
0—4岁
70806
36348
34458
13.28
6.82
6.46
5—9岁
69313
36472
32841
13
6.84
6.16
10—14岁
65210
33775
31435
12.23
6.33
5.90
15—19岁
46023
23053
22970
8.63
4.32
4.31
20—24岁
32070
15679
16390
6.01
2.94
3.07
25—29岁
31943
16122
15821
5.99
3.02
2.97
30—34岁
32254
15431
16823
6.04
2.89
3.15
35—39岁
30353
13769
16584
5.69
2.58
3.11
40—44岁
26980
11896
15084
5.06
2.23
2.83
45—49岁
26200
11924
14276
4.92
2.24
2.68
50—54岁
24507
11600
12907
4.60
2.18
2.42
55—59岁
22585
10824
11761
4.24
2.03
2.21
60—64岁
19788
6339
10451
3.71
1.75
1.96
65—69岁
14620
6310
7810
2.74
1.28
1.46
70—74岁
10785
4756
6029
2.02
0.89
1.13
75—79岁
6212
2625
3587
1.06
0.49
0.67
80—84岁
2845
1032
1813
0.53
0.19
0.34
85—89岁
622
179
44
0.12
0.04
0.08
90—94岁
78
25
53
0.015
0.005
0.01
97岁
1
1
0.002
0.002
年龄不详
45
25
20
0.009
0.005
0.004
计
533240
261683
271557
99.99
49.07
50.92
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人口年龄组统计表
年龄组
入口数
占入口比例%
合计
男
女
合计
男
女
0—4
46849
24714
22135
7.44
3.93
3.52
5—9
49338
25406
23932
7.84
4.04
3.80
10—14
73003
37421
35582
11.60
5.94
5.65
15—19
79885
40100
39785
12.69
6.37
6.32
20—24
46572
22664
23908
7.40
3.60
3.80
25—29
62769
31946
30823
9.97
5.07
4.90
30—34
49518
25171
24347
7.87
4.00
3.87
35—39
35738
18475
17263
5.68
2.93
2.74
40—44
29726
15496
14230
4.72
2.46
2.26
45—49
29771
15423
14348
4.73
2.45
2.28
50—54
30101
14474
15627
4.78
2.30
2.48
55—59
24817
11411
13406
3.94
1.81
2.13
60—64
23036
10371
12665
3.66
1.65
2.01
65—69
18905
8572
10333
3.00
1.36
1.64
70—74
13867
6267
7600
2.20
1.00
1.21
75—79
9563
4180
5383
1.52
0.66
0.86
80—84
4521
1762
2759
0.72
0.28
0.44
85—89
1350
436
914
0.21
0.07
0.15
90—94
224
69
155
0.04
0.01
0.02
95—99
14
1
13
100
3
3
合计
629571
314359
315212
100
49.93
50.07
第四节 非农业人口
建国前,县城工商业落后,民众多以农业为生,非农业人口极少。建国后,随着工、商、文教、卫生等事业的发展,非农业人口逐渐增多。1956年全县非农业人口为118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8%。1980年以来,职工家属转为非农业人口的人数增多,至1985年非农业人口达5285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26%。
1956—1985年全县历年非农业人口统计表
┌─────────┬─────────┬─────────┬─────────┬─────────┬─────────┐
│年份 │非农业人口 │占总人口% │年份 │非农业人口 │占总人口% │
├─────────┼─────────┼─────────┼─────────┼─────────┼─────────┤
│1956 │11800 │2.28 │1971 │18766 │3.06 │
├─────────┼─────────┼─────────┼─────────┼─────────┼─────────┤
│1957 │22397 │4.28 │1972 │16696 │2.73 │
├─────────┼─────────┼─────────┼─────────┼─────────┼─────────┤
│1958 │45318 │8.32 │1973 │16621 │2.69 │
├─────────┼─────────┼─────────┼─────────┼─────────┼─────────┤
│1959 │24507 │4.89 │1974 │17666 │2.84 │
├─────────┼─────────┼─────────┼─────────┼─────────┼─────────┤
│1960 │22686 │4.98 │1975 │18572 │2.97 │
├─────────┼─────────┼─────────┼─────────┼─────────┼─────────┤
│1961 │15971 │3.36 │1976 │19625 │3.14 │
├─────────┼─────────┼─────────┼─────────┼─────────┼─────────┤
│1962 │10667 │2.09 │1977 │20182 │3.23 │
├─────────┼─────────┼─────────┼─────────┼─────────┼─────────┤
│1963 │10715 │2.03 │1978 │21702 │3.48 │
├─────────┼─────────┼─────────┼─────────┼─────────┼─────────┤
│1964 │11365 │2.11 │1979 │23503 │3.77 │
├─────────┼─────────┼─────────┼─────────┼─────────┼─────────┤
│1965 │11537 │2.11 │1980 │26476 │4.25 │
├─────────┼─────────┼─────────┼─────────┼─────────┼─────────┤
│1966 │12266 │2.21 │1981 │29389 │4.67 │
├─────────┼─────────┼─────────┼─────────┼─────────┼─────────┤
│1967 │10828 │1.92 │1982 │31660 │4.99 │
├─────────┼─────────┼─────────┼─────────┼─────────┼─────────┤
│1968 │11248 │1.98 │1983 │33101 │5.18 │
├─────────┼─────────┼─────────┼─────────┼─────────┼─────────┤
│1969 │10640 │1.84 │1984 │46329 │7.25 │
├─────────┼─────────┼─────────┼─────────┼─────────┼─────────┤
│1970 │11713 │1.96 │1985 │52859 │8.26 │
└─────────┴─────────┴─────────┴─────────┴─────────┴─────────┘
第五节 行业·职业构成
清末和民国时期,全县居民务农者占90%以上,工、商、政、学各界人数仅有10%左右。建国后,工、商、政、学各界人员与日俱增。职业构成发生很大变化。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昌邑县在业人口的行业共分15大类。在业人数是33578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3.34%。其中男187256人,女148526人。
昌邑县行业人口统计表
┌─────────────────────┬───────────┬───────────┬───────────┐
│行业 │总人数 │男 │女 │
├─────────────────────┼───────────┼───────────┼───────────┤
│农、林、牧、渔业 │271699 │146879 │124820 │
├─────────────────────┼───────────┼───────────┼───────────┤
│矿业及木材采运业 │3009 │2752 │257 │
├─────────────────────┼───────────┼───────────┼───────────┤
│电力、煤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 │333 │308 │25 │
├─────────────────────┼───────────┼───────────┼───────────┤
│制造业 │35943 │17848 │18095 │
├─────────────────────┼───────────┼───────────┼───────────┤
│地质勘探和普查业 │2 │2 │ │
├─────────────────────┼───────────┼───────────┼───────────┤
│建筑业 │2778 │2682 │96 │
├─────────────────────┼───────────┼───────────┼───────────┤
│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3421 │3122 │299 │
├─────────────────────┼───────────┼───────────┼───────────┤
│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及仓储业 │5970 │4379 │1591 │
├─────────────────────┼───────────┼───────────┼───────────┤
│住宅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和居民服务业 │454 │339 │115 │
├─────────────────────┼───────────┼───────────┼───────────┤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1557 │891 │666 │
├─────────────────────┼───────────┼───────────┼───────────┤
│教育、文化艺术事业 │6999 │4855 │2144 │
├─────────────────────┼───────────┼───────────┼───────────┤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 │41 │38 │3 │
├─────────────────────┼───────────┼───────────┼───────────┤
│金融、保险业 │577 │446 │131 │
├─────────────────────┼───────────┼───────────┼───────────┤
│国家机关、政党和群众团体 │2981 │2701 │280 │
├─────────────────────┼───────────┼───────────┼───────────┤
│其他行业 │18 │14 │4 │
├─────────────────────┼───────────┼───────────┼───────────┤
│总计 │335782 │187256 │148526 │
└─────────────────────┴───────────┴───────────┴───────────┘
职业构成,按个人从事的工作性质划分。第三次人口普查,把职业划为八类:
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13838人,其中女4109人,二、国家机关、党群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3679人,其中女238人;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2549人,其中女354人;四、商业工作人员4595人,其中女1006人;五、服务性工作人员4321人,其中女1085人,六、农、林、牧、渔劳动者257654人,其中女120554人,七、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49135人,其中女21177人,八、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11人,其中女3人。
第六节 文化构成
建国前,群众文化素质很差,文盲半文盲占总人口的80%以上。
建国后,教育发展较快,文化素质相应的得到提高。
1964年全县各种文化程度人数:大学194人,高中2706人,初中14129人,小学168698人,7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215954人。
1982年全县各种文化程度人数:大学796人,高中40047人,初中132469人,小学246071人,文盲半文盲155759人(其中6—11岁的17336人)。
每千人中各种文化程度的比例:1964年大学程度的占0.36‰,高中程度的占5.07‰,初中程度的占26.5‰,小学程度的占316.36‰。1982年大学程度的占1.26‰,高中程度的占63.61‰,初中程度的占210.41‰。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90.86‰。
男女文化程度比例,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小学程度的男占55.4%,女占45.6%,初中程度的男占61.2%,女占38.8%,高中程度的男占65.3%,女占34.7%;大学程度的男占85.8%,女占14.2%。全县12岁以上(含12岁)的文盲半文盲,男占24.48%,女占7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