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私塾·书院
第一节 私塾
晚清时期,昌邑县较大村庄都办有私塾学馆。宣统二年(1910年),全县共有私塾673处,塾师692人,学生9502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仅达20%左右。学生中富家子弟居多,也有少数贫寒子女。民国初,私塾逐渐改为小学堂。抗战期间,日伪统治区部分村庄再办私塾,抗战胜利,私塾停办。
塾馆分蒙馆与经馆,入馆人数多少不一,学习时间长短不定,一般以考中功名为限。学习内容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古文观止》及四书、五经等。塾师教学,单人授课,按“念”、“背”、“讲”、“写”四字常规进学“写”行,进度因人而定。学生在一、二年内多以“念”、“背”为主,三年以后开“讲”,学写文章。塾师多以体罚敦促学生学习。
县内孙家道照、卜庄、吴沟、李戈庄等村的私塾较出名,其中李戈庄塾师刘邦庆是全县闻名的老先生。他自1865年开馆授徒,门生200余人,考中秀才、举人、进士者近百名,被誉称“秀才母子”。
第二节 书院
昌邑在明朝有“诂经书院”。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知县刘扬廷、典史姜炤倡导捐款,将原“诂经书院”改建为“凤鸣书院”,院址在现都昌镇粮管所北仓库以南,院基约四市亩,房舍112间,为当时文士讲学和科举考试的场所。
书院设院董会,其成员由县内有功名的乡贤硕儒组成。院董会推出主持人称监督事(亦称山长),监督事延聘当地著名的举人、进士任教。入院学习的生员,分“文生月课”和“童生常课”。“文生月课”是已进学的秀才,为了乡试应举,每月定期来院听讲,或专请老师批阅自己的文章。“童生常课”是经童试合格或相当程度的生员,入院专攻经史,常年读于院中,其廪膳费由县供应,准备届时应考。
书院奉行科举取生制度,清代全县共考中举人97名,进士2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