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机构
昌邑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开始由民政科、政府办公室兼理侨务。1957年,昌邑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后,有关事务由侨联(筹委会)兼理。至1978年底,始由侨务办公室办理侨务、外事业务。
昌邑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1957年6月10日,昌邑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筹委会由1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负责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的筹建工作,兼理本县侨务。1963年12月,昌邑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正式成立,有委员33人,常务委员13人,主席1人,副主席3人。侨联为群众组织,除广泛联系归侨、华侨外,同时兼理本县侨务工作。
“文革”开始,侨联瘫痪,其部分业务由县革委政治部群工组承理,后,政治部统战外事组成立。
1978年5月,侨联恢复,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至年底,侨务工作转由侨务办公室承理。
侨务办公室
1978年12月,侨务办公室成立,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侨办统理全县侨务、外事工作。
区(乡、镇、公社)侨务助理
建国后,区由民政助理兼管侨务。1959年,城关、双台、卜庄3个重点侨区公社建立了侨务领导小组。1980年8月,城关、南逄、双台、卜庄4处公社各设侨务助理1名。
附:历届侨代会概况
昌邑县第一届归国华侨代表大会(亦称昌邑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大会)于1963年12月19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113名,大会听取了县侨联筹委会的工作报告,县委领导同志作的形势报告,讨论并通过了昌邑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侨联委员会。本届委员会有委员33人,常委13人,主席1人,副主席3人。
昌邑县第二届归国华侨代表大会于1978年10月21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168名,县委、昌潍行署侨办的有关领导参加了大会。大会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文件,听取了县侨联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侨联委员会。本届委员会有委员35人,常委15人,主席1人,副主席2人。
昌邑县第三届归国华侨代表大会于1984年8月13日至15日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119人,列席代表25人,特邀代表9人,县委、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及潍坊市侨联主席参加了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大会听取了第二届侨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了侨联工作细则,选举产生了第三届侨联委员会。本届委员会有委员37人,常委17人,主席1人,副主席1人,名誉主席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