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工资制度
清代,实行俸禄制、佣金制和役法。乾隆七年,知县1名,岁俸银45两,马夫9名,共食银114两7钱。光绪三十三年,知县1名,岁俸银29两1钱9分5厘,马夫6名,共食银83两7钱。农民服役,则无任何收益和报酬。
民国时期,沿用清制。1933年《中国实业志》载:“昌邑丝织业工人工资多以月计,男工每月得3—6元(银元),女工3—5元,童工1元,膳宿由厂方供给,工人皆全年工作”。1934年《中国经济年鉴》载:胶澳各区(包括昌邑)农之佣为长工者,每年佣值大多数为60吊,食宿二项完全由雇主供给,若雇工嗜吸旱烟,各雇主亦得供应之。男童(须在16岁以上)每年工资数大多为30吊,仅供食宿,不另供给他物。抗战前夕,县长年薪300元,中学教师年薪在100—150元间。1940年,日伪科长月薪50元(日伪联合准备银行币),科员40元,办事员30元,另外每人加发一部分小麦。县城内少数土产、杂货商店的雇工,佣金微少。1941年,国民党“四纵队”所用劳工,只管粗食,不给工钱,只有个别的技术人员,才享有微薄的工资。以其被服厂的剪裁技工为例,剪裁按件计酬,每裁一件五分钱(“四纵队”自印钞票),再无其它。技术杂工每月只得四五元。
1941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工人、干部一律实行供给制,仅维持最低生活水准。
1946年至1952年,县内供给制、薪粮制与工资制并存。供给制包括菜金、燃料、粮食、服装费等项。实行薪粮制的人员,在解放战争期间,每人每月一般发给160斤至330斤粗粮,1949年至1951年间,每人每月一般发给160斤至380斤小米。少数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实行工资制,1950年年平均工资为213元(折新人民币)。
1952年8月起,全县实行工资分制,每个工资分含粮0.8斤,白布0.2尺,植物油0.5斤,食盐0.02斤,煤2斤,以此五种实物规定的数量按每月市场零售牌价计算为货币,发给干部工资,折合人民币最低18元,最高74元。1955年9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改行货币工资制。
从1956年7月起,全县5735名干部、职工全部进行工资改革,年工资增长427723.30元,每人月平均增长6.21元。同时,昌邑县执行了三类工资标准区工资标准,至1979年11月1日,改执行四类工资区工资标准。
1979年开始,灵活运用了计件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等各种工资形式。
1985年,本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原则,将原来不整齐的工资发放方式统一为基础工资与职务(岗位)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初步理顺了工资关系,全县有18804名干部、职工增加了工资,月增工资324991元。
第二节 工资调整
1954年,全县有198人调整了工资,占编制人数的39%,其中因职务升级的42人,保留骨干38人,新脱产级别偏低者118人。
1959年11月,对县营各行业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其中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邮电和公用事业部门升级面为10%,农、林、水利部门和商业部门升级面为5%,以上部门中的管理人员和其他部门的职工升级面为2%。全县月工资总额增加18354.14元,其中化工厂每人平均增加8.98元,制鞋厂每人平均增加0.1元。
1963年,以照顾低薪人员为主,有2099人升级(其中包括升两级的47人),月增工资总额为3456.80元,全县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到43元,增长了2.50元。
1971年,全县职工中有工资较低的2329人升级(其中277人升两级),月工资总额调整前为312296.64元,调整后为328497.41元。
1977年,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4858名升级,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有2247名升级。有2747名干部提高了工资,其中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干部有460人调资,月增工资总额2927.50元。
1978年12月,给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251人升级,每月增加工资总额1489.44元,并有3名提前转正定级。
1979年11月起,根据单位的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贡献情况及好单位多升、亏损特别严重的企业缓升或不升的原则,全县有3053名职工升级,工资总额每月增加17768元。同时,有17个集体企业单位的3319名职工工资统一到新拟工资标准中,每人增加工资最低4元,最高14元,平均每人月增工资8.50元。
1981年,职工工资偏低的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进行了升、靠级。中小学教职员有2389人升一级,1255人既升又靠,110人靠级,每月升靠级总金额16225元;医务工作者有658人升级(其中119人升两级),人均月增7.20元。
1982年,机关、事业单位有2453人升级(其中升两级的180人),月增工资16962元,补级差的75人,每月增加工资177元。
1983年,经济效益较好的109个企业单位中,有6529人浮动升级,每月增加工资总额49360元,其中按学历职称增加工资的72人。
1984年,有59个单位的6805名职工工资标准简化归并,年增工资总额588256元;补贴3844人,年增金额161384元。全县有743名知识分子向上浮动了1级工资,提高定级的25人,改定级的转干人员35人,改定后又升级的239人。
第三节 奖金与津贴
奖金 1958年和1959年,全县年终加发一次性“跃进奖金”,国营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人,按其月标准工资分为3等,分别为月标准工资的45%、40%、35%;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和非生产人员分为4等,分别为25、20、16、12元,医院的主治大夫(医师)1等40元、2等35元、3等30元、4等25元。
1959年第二季度,根据产量、质量、节约、安全及政治表现,向职工发综合奖金,轻工纺织、食品工业的工人,按生产工人月工资总额的18%发给,其他部门的工人按20%发给,奖励面为70%。至1963年,标准改为:建筑安装、建材、交通、邮电、渔业职工为其月标准工资总额的8%,轻工纺织、农林水利部门的职工为7%,商业、饮食服务部门的职工为6%。
1978年,部分单位始发经常性的生产奖、节约奖、综合奖、安全奖、质量奖、创造发明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奖。一般按其标准工资总额的10—12%发放,贡献大的企业也不超过16%。自1978年第四季度开始,根据企业单位完成国家计划情况,从奖励基金中,按单位职工人数平均每人10元或8元提取奖金。国家机关人员,按每人10元提取。发放额为:按10元提取的单位,奖金在7—20元间;按8元提取的单位,奖金在5—15元间,年终一次发给,部分单位平均发放了奖金。
1979年后,个别单位出现了滥发奖金和实物的现象,至1981年,劳动局同有关部门先后采取了年初核定,年中调整,年底结算,层层把关,不超过限额和“控制绝对数”的办法,有力地制止了一些滥发奖金的现象。
1981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增收节支奖,增收节支单位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奖金5.50元,1984年提高到11元。
1985年,主要有六种奖金:一是浮动工资。即以职工标准工资的20%和完成利润后的提成加在一起发放。二是利润包干,超额分成,即企业在保证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利润计划和包干任务的前提下,对车间、班组和个人实行利润包干,完成任务的超额部分,企业与车间、班组或个人实行“四六”或“五五”分成。三是利润包干到人,超额归己。四是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分解为若干小指标,按完成指标情况记分,按分记奖,有“岗位记分奖”、“五定一奖”、“小集体承包奖”等。五是节约奖。六是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奖。是年全县发放奖金345.5万元,占工资总额的11.9%。
津贴 建国后,先后发放了降温津贴、保健津贴、班主任津贴(自1979年11月始,中小学公办教师发放班主任津贴,根据学生数目,中学分5、6、7元发放,小学分4、5、6元发放)、夜班津贴、粮价补贴、副食品补贴(1979年11月开始,干部、职工每人每月补贴5元)、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水产系统船员和下水养殖作业人员津贴、火化场职工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医疗卫生津贴(1980年起,根据工作人员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情况,划为四类发给4—6元、7—9元、10—12元、13—15元的津贴)、城镇交通津贴、小伙食单位炊工补贴、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等。1985年全县共发放各种津贴308.7万元,占工资总额的10.6%。
1949—1985年昌邑县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表
年份工资总额(万元)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全部职工其中固定职工全部职工其中固定职工194947.9223195053.3213195199.62721952124.72561953143.22711954193.33421955234.638419563294741957336.44801958362.6317.52473691959544.7500.34144161960418.1393.34304421961555.34321962318.7312.64674701963315.2288.85075121964327303.55265301965314.1295.75215311966311.8281.015095181967323.2278.24895171968328.9282.61969341.84961970339.8284.31971394.7343.51972495.4429.45205151973514.1438.65125131974511.3433.35135111975557.94665095171976575.1486.45546291977494.1482.54985031978782.7515.549453519799316315535991980116378763869719811298.2891.668671719821349.3967.268772919831359.41030.669875619841376.21112.772678119851663.19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