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第四章 民兵

第一节 组织建设

1937年“七·七”事变后,昌邑北部龙池,柳疃、东冢等乡的民众,在共产党领导下,成立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和联村自卫团,进行抗日救亡斗争。不久“民先”队员大部参加了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七支队。1941年春,昌邑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区、乡、村政权机构相继建立,自卫团(后称民兵)有了很大发展。以后,以区为单位建团,设团长和指导员,下设战斗小组,每组12至15人,其中18至25岁的青年为基千民兵。1945年昌北县民兵已发展到万余人。同年冬,昌南县自卫团亦陆续建立起来。
1945年8月,人民武装部成立后,民兵属县、区人民武装部领导。乡村建民兵连.下设排、班编制。
1952年11月28日,国务院颁发了《民兵组织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凡年满18岁至40岁之男性公民,身无残疾或精神病者,均有参加民兵之权利和义务。按照《条例》规定,昌邑县在1953年2月底,顺利地实行了普遍民兵制,相继完成了基千团的连营建设任务。全县民兵由原来的11039人,发展到20805人。本年3月28日,县人武部召开了民兵基干建团大会。县民兵团团长是人武部副部长宋树棠,民兵团政委由县委书记王永成兼任。
1958年,毛泽东主席提出“大办民兵师”。本年8月29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实行“全民皆兵”。县人武部按照中央《决定》,扩大了民兵年龄。9月底完成了农村民兵的组建,10月上旬,完成了机关、学校、厂矿的民兵组建工作。全县共建起了10个民兵师,46个团(其中2个独立团16个基干团),222个营,1258个连,14362个排,民兵总数为186774人。
1961年,按国务院颁发的《民兵工作条例》,县人武部对全县民兵进行了整编,全县编有15个民兵师,民兵总额为151235名,其中基干民兵59055名(女基千民兵24241名)。
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主席提出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本县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对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改编了连队,配备了干部,制订了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计划。
1970年4月17日,县人武部以集合拉练的方式,在县城召开了民兵独立团建团大会。
1978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颁发了《民兵工作条例》,按《条例》规定,县人武部对全县民兵又进行了整顿。16至30岁的男性公民和16至25岁的女性公民,符合条件者编为基干民兵,其余为普通民兵。其编制为师、团、营、连。
1981年,县人武部根据中共中央指示,调整了民兵组织,压缩了民兵年龄(男性公民改为18至35岁,女性公民只编基千民兵)。简化了编制层次,取消了县编师,公社编团的规定。改编之后,全县民兵为一个基千团,22个营,基干民兵17720名(女民兵1818名)。另外有普通民兵4800人。
自1981年民兵组织调整至今,每年进行一次民兵整顿。
第二节 军政训练

政治教育 对民兵的政治教育是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围绕着党的中心任务进行的。战争年代,分别以抗日救国,打败日本侵略者和反对内战,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为教育内容。建国后,教育内容随着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而确定。教育形式多采用以连、排为单位进行。
1981年以后,突出抓了“三个一”。即落实基干民兵一月一堂政治课,办好一块教育阵地“青年之家”,建立一支教育骨干队伍。
军事训练 战争年代,因时间难固定,人员不集中,不便进行大规模的正规军事训练,只作些小型军事操练,基本上是以战代训。
1947年秋,县人武部在石湾店村成立了民兵干部轮训队,培养了一批民兵干部,成为全县民兵的骨干力量。
1958年“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县兵役局于10月13日至11月20日分别对15个公社、厂矿和学校的民兵进行了军事训练。
1964年,开展了民兵大比武,全县民兵掀起了练武热潮。1965年10月,县人武部召开了300名民兵参加的军政训练观摩评比大会,表彰奖励了先进。
1969年3月,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后,民兵训练突出“三打” (打飞机、坦克、空降)、“三防” (防原子、化学、细菌)和野营拉练训练。
1973年至1975年,对基干民兵实行“三年纲要训练”。主要进行射击、投弹、打坦克技术课目和利用地形、地物、单兵战术的基础训练。
1977年至1980年,实行“四年纲要训练。”武装干部由军分区教导队轮训;民兵连长由县人武部以15天的时间,分期进行排以下战术训练;武装基干民兵及专业技术分队由厂矿、机关人武部以15天的时间进行射击、投弹、战术、爆破、打坦克和班以下战术训练。
1981年,开始实行周期训练,每年进行半周期(15天),两年完成一个周期的训练课目。为探索民兵训练的新路子,本县1980年至1982年第一周期训练,从1980年12月21日开始至1981年1月18日结束,共训练民兵3694人,初步摸索出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的经验。县人武部曾在中央军委召开的全国民兵训练工作座谈会上作过典型介绍。1983至1984年第二周期民兵训练,在县人武部的领导下,也顺利完成。通过周期训练,提高了全县民兵的军事素质。
第三节 参战支前

参战 抗日战争时期,各地民兵,拿起武器,站岗放哨,锄奸防特,传递情报,侦察敌情,开展游击战、地雷战、伏击战,灵活机动打击敌人,还经常协同部队,粉碎日本侵略军的“扫荡”、“清乡”和国民党地方武装的历次进犯。1943年3月17日,马渠村一带50多名民兵,配合县大队二连,在县城北部公路两侧,伏击日军汽车,十分钟结束战斗。烧毁敌汽车1辆,活捉日军3名,俘伪军十几名,使驻县城日军闻风丧胆。1948年1月28日,在陈洼村,县、区干部指挥10余名民兵,一枪未发智擒了伪装解放军从海上逃往潍坊的国民党军108名(其中团长1人),缴获轻机枪1挺,冲锋枪4支,步枪64支,子弹一宗。在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全县民兵参战助战上千次,英勇杀敌,战果显赫。
支援前线 本县民兵,在战争岁月里,抬担架,护送伤员,推小车运输弹药和军粮,勇敢顽强。
1946年7月,昌邑县民兵组成大车100辆,小车4000辆的运输大队,胜利完成了滨北运粮任务,支援了人民解放军在山东的“南征北战”。
1948年9月,以基于民兵为主组成2000人的担架队,2000辆小车运输队,有力地支援了淮海战役。
1948年11月,昌邑、昌南两县共有1400多名民兵,随人民解放军南下,参加渡江战役,出色地完成了支前任务。受到部队嘉奖,得奖旗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