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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救济

第一节 救济

明清两代,昌邑县城设有预备仓,赈灾救荒。清乾隆五年(1740年),又设社谷仓8处(东、西、南、北4乡各2处),捐积仓谷,常年储粮。每年春(或遇灾)借贷,秋一分利息还粮。
1919年,昌邑县成立赈务会,管理救灾事宜。
1941年以后,县人民政府民政科,对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病残者、春季缺粮断炊和冬季缺少衣被者,按时予以救济,对列军属不定期地发放救济粮。1945年11月份,县府向8个区的贫苦农民发放窄幅花布33匹、宽面花布255尺、棉花1134斤、棉被10床、被单7条、衣服1169件、毛巾47条、布鞋1084双、袜子90双、帽子191顶。
1949年5月,昌邑县人民政府两次共发放救济粮130600斤,要求各区重点救济生活困难的群众。同年,昌南县府向烈、军、荣、工属及无劳力的群众发放救济粮382889斤。
1959年,昌邑县政府对农村困难户作了调查统计,发放定期救济的有5197户,16552人,金额55942元;发放临时救济的有5435户,18080人,金额58378元。
1985年,昌邑县对1957年底以前参加全民单位工作的干部和职工,在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简退职并办过精简退职手续的380人,给予享受原工资40%的生活补助待遇,垒县每月共发补助费8311.80元。
特殊救济 1983年至1985年,对5名国民党起义和投诚人员,50名宽释的国民党人员,进行定期救济。最多者每月9元,少者6元,每月共发救济费453元。
“五保”供养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对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病残的社员,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供给标准不低于所在社队一般社员的实际生活水平。1983年全县19处公社(乡、镇),805个大队,共有孤老2110人,残废109人,孤儿13人。有2070人实行了“五保”供养(入敬老院的51人,包产小组照料的181人,亲属照料的340人,派专人照料的730人,自己料理生活的768人)。
1985年,全县共有“五保”1618户,2017人,其中住敬老院的183人,生活自理的1238人,派专人照料的315人,亲属供养的281人。生活所需均由村委会进行安排。口粮500斤,生活零用钱每年100元左右。

1949—1985年昌邑县救济统计表
┌────────────┬────────────┬────────────┬───────────────────┐
│年份 │救济款(元) │救济粮(斤) │救济物 │
├────────────┼────────────┼────────────┼───────────────────┤
│1949 │ │513489 │ │
├────────────┼────────────┼────────────┼───────────────────┤
│1950 │300426100 │838759 │ │
├────────────┼────────────┼────────────┼───────────────────┤
│1951 │300000000 │722724 │ │
├────────────┼────────────┼────────────┼───────────────────┤
│1952 │200000000 │ │ │
├────────────┼────────────┼────────────┼───────────────────┤
│1953 │550000000 │590000 │ │
├────────────┼────────────┼────────────┼───────────────────┤
│1954 │1362960000 │1424194 │ │
├────────────┼────────────┼────────────┼───────────────────┤
│1955 │31693 │ │ │
├────────────┼────────────┼────────────┼───────────────────┤
│1956 │13317 │ │ │
├────────────┼────────────┼────────────┼───────────────────┤
│1957 │48753 │ │ │
├────────────┼────────────┼────────────┼───────────────────┤
│1958 │22590 │1568704 │干菜500余万斤 │
├────────────┼────────────┼────────────┼───────────────────┤
│1959 │114320 │420000 │棉衣6712件 │
├────────────┼────────────┼────────────┼───────────────────┤
│1960 │583864 │ │ │
├────────────┼────────────┼────────────┼───────────────────┤
│1961 │176494 │14639000 │衣2870件 │
├────────────┼────────────┼────────────┼───────────────────┤
│1962 │172345 │1050000 │棉衣17352件、棉花6000斤、布6 │
│ │ │ │2600尺 │
├────────────┼────────────┼────────────┼───────────────────┤
│1963 │63178 │7350000 │衣8521件、棉花6000斤 │
├────────────┼────────────┼────────────┼───────────────────┤
│1964 │161515 │14006445 │布75603尺、棉花6250斤棉衣14 │
│ │ │ │510件 │
├────────────┼────────────┼────────────┼───────────────────┤
│1965 │305370 │13873000 │布226870尺、棉花13844斤 │
├────────────┼────────────┼────────────┼───────────────────┤
│1966 │60853 │ │ │
├────────────┼────────────┼────────────┼───────────────────┤
│1967 │73625 │ │ │
├────────────┼────────────┼────────────┼───────────────────┤
│1968 │49063 │ │ │
├────────────┼────────────┼────────────┼───────────────────┤
│1969 │110900 │ │ │
├────────────┼────────────┼────────────┼───────────────────┤
│1970 │127700 │ │ │
├────────────┼────────────┼────────────┼───────────────────┤
│1971 │129722 │ │ │
├────────────┼────────────┼────────────┼───────────────────┤
│1972 │116313 │ │布10万尺 │
├────────────┼────────────┼────────────┼───────────────────┤
│1973 │88586 │ │布4万尺 │
├────────────┼────────────┼────────────┼───────────────────┤
│1974 │238971 │ │布10万尺 │
├────────────┼────────────┼────────────┼───────────────────┤
│1975 │190261 │ │布3万尺 │
├────────────┼────────────┼────────────┼───────────────────┤
│1976 │231423 │2930000 │衣3428件、布2.4万尺 │
├────────────┼────────────┼────────────┼───────────────────┤
│1977 │204325 │ │布5.5万尺 │
├────────────┼────────────┼────────────┼───────────────────┤
│1978 │147168 │ │布7万尺 │
├────────────┼────────────┼────────────┼───────────────────┤
│1979 │134161 │2080000 │布5万尺、布票6万尺 │
├────────────┼────────────┼────────────┼───────────────────┤
│1980 │113945 │700000 │布6.5万尺 │
├────────────┼────────────┼────────────┼───────────────────┤
│1981 │77040 │1540000 │布5万尺 │
├────────────┼────────────┼────────────┼───────────────────┤
│1982 │98593 │1220000 │布4.5万尺 │
├────────────┼────────────┼────────────┼───────────────────┤
│1983 │102996 │180000 │ │
├────────────┼────────────┼────────────┼───────────────────┤
│1984 │48000 │10116000 │ │
├────────────┼────────────┼────────────┼───────────────────┤
│1985 │57000 │ │ │
└────────────┴────────────┴────────────┴───────────────────┘

注:1949—1954年救济款系旧币。

第二节 救灾

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三月十五日大海潮,县北部沿海受灾严重,县衙由国库拨粮款赈济灾民。
1931年,昌邑县设“水患筹赈会”。1936年曾发放赈灾粮一批。
1946年8月间,潍河决口数处,灾重。昌邑县人民政府发粮3万斤,北海币10万元,救济受灾群众。
1949年,春干旱,夏秋雨加冰雹,海水内侵,多灾。昌邑、昌南两县政府发放急救粮,贷放粗粮、肥料粮、种子粮救济灾区。
1950年8月,潍河决口数十处,灾情很重。昌潍专署拨给昌邑县救灾粮322000斤,款3亿元(北海币),拨给昌南县救灾粮70多万斤。
1964年4月上旬大海潮,侵入内地平均10多公里。7月暴雨,连日不止,40余天才开晴,房屋倒塌,庄稼被淹,灾情很严重。县政府发救济款55万元,布22万尺,棉花13844斤,救济灾区人民。
1974年大暴雨,16处公社受灾较重,昌邑县府成立生产救灾办公室,发动干群捐献财物,支援灾区群众。全县共捐献人民币1.2万元,麦秸20万斤,秫秸18万斤,砖5万块,石料560多立方,粮食5万余斤。棉布25万尺,棉花4万斤,糖2万斤,水泥116吨,煤150吨,油焦230吨,拖应机20部,统销粮1000万斤,支援灾区。同时,还组织医疗队,分赴重灾区为灾民防治疾病。
1949—1985年昌邑县救灾情况统计表
年份受灾情况救灾款物灾害种类受灾面积(市亩)救灾款(万元)救灾粮(万斤)其他1949旱水风虫雹潮239000045.49贷粮2092107斤、贷肥(豆饼)14万斤、贷种2万斤1950水荒雹18638530042.61174.47发早熟粮种14180斤、菜种3002斤1951水129000133171952旱雹虫318782200001.871953水雹3822655000421954水14000092400142.421955雹水2738833.171956雹水150001.331957水1247220.77贷款58807元、互济10146元、棉花3564斤,衣物3076件、鞋袜755双1958旱蝗2.32156.87生活贷款197539元1959雹风旱3303818.342衣物17158件、地瓜蔓16629690棵1960旱风水53674242.5灾区群众免费医疗款1.5万元、拨治水肿费2万元1961水风虫3844223.26105衣物2870件、治疗款17.5万元、贫队机井补助7.61万元、减农税146.39万元、退库粮122万斤1962雹水34900013.654541963水虫旱3034211.08140.64衣物14939件1964潮雹水91196755.361387.3衣物52410件、棉花13844斤、布226870尺1965雹302978棉布60600尺、棉花5300斤1966雹900012.271967雹旱1790006.691968雹风120002.871969震潮580007.401970水250000布3万尺、棉花3900斤1971雹风旱潮1660001.201972雹89001973风雹110006.251974水雹5667495.431000布25万尺、棉花4万斤、糖2万斤、水泥116吨、煤150吨1975雹8000019.031976水风雹旱雹病虫霜冻105850529319776620001978潮旱4040013.901979雹3505008.622081980风雹旱302000370衣物4210件1981旱5040001154衣615件1982旱风雹66400024.681221983旱雹4600007.518布票3.2万尺1984旱雹3456002210161985旱水风雹69524416.8

  说明:1、救灾款栏内1955年前系旧币;2、1949年受灾栏内受灾亩数系累计数。

第三节 福利设施

养济院 始建于清代,院址在城内西南角,俗称南院。南北长二十弓(一弓约5市尺),东西宽八弓四尺,面积0.7市亩。草房16间。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院内有孤贫38名,年口粮银98两9钱。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仍额设孤贫38名,每人日口粮银1分,额外孤贫9名,口粮银与正额同。
普济堂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建。地址在养济院前,有瓦房3间,草房23间,门楼1座,义田935亩,每年生息银500两,用于赈济。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额收贫民84名,每人大月领口粮钱为700文、小月领676文,均由公义田租开支。
育婴堂 在县治所东,雍正十二年创建,有瓦房3间、草房5间,清末废止。
留婴所 在县城东关,雍正十二年建,有房屋1间,清末废止。
昌邑县卐字会 1928年成立,绅士刘赞武任会长,会员100余人,有地40市亩,每年收租,冬季施舍饭粥、棉衣。
卐字分会 1929年成立于饮马村,系私人团体,会员200余人。
敬老院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短时间全县建敬老院100余处,但不久大部解体。1985年全县有38处,入院老人183名,设有服务人员。每个老人每年供给细粮500斤,零用钱每人每月5—10元,单棉衣和被褥按时分发。
麻风村 1958年国家拨款9000元,在北孟埠南征地336.5亩,运用民办公助的办法,于1959年建成麻风村,收容隔离治疗麻风病人。1962年成立“昌邑县麻风病防治站”(1973年后改称昌邑县皮肤病防治站)。
社会福利厂 1985年,县民政局扶持乡镇和有关部门兴办社会福利厂。南逄乡筹集资金7.5万元,首先办起“南逄乡福利色织厂”。至年底全县正式投产的社会福利厂有11处,职工342人,其中残疾人员120人,占生产人员的42%。在税收方面,国家按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的比例给予一定照顾。

昌邑县社会福利厂统计表

┌────────────────┬─────────┬─────────┬─────────┬───────────┐
│厂名 │职工总数 │生产人员 │残疾人员 │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 │
├────────────────┼─────────┼─────────┼─────────┼───────────┤
│柳疃福利服装厂 │22 │17 │6 │35 │
├────────────────┼─────────┼─────────┼─────────┼───────────┤
│昌邑县社会福利木器厂 │26 │20 │10 │50 │
├────────────────┼─────────┼─────────┼─────────┼───────────┤
│青乡福利丝织厂 │35 │25 │9 │36 │
├────────────────┼─────────┼─────────┼─────────┼───────────┤
│卜庄福利丝织厂 │29 │22 │13 │59 │
├────────────────┼─────────┼─────────┼─────────┼───────────┤
│青山社会福利综合服务厂 │28 │23 │12 │52 │
├────────────────┼─────────┼─────────┼─────────┼───────────┤
│南逄福利色织厂 │54 │42 │21 │50 │
├────────────────┼─────────┼─────────┼─────────┼───────────┤
│龙池福利综合厂 │44 │38 │19 │50 │
├────────────────┼─────────┼─────────┼─────────┼───────────┤
│下营镇福利预制件厂 │14 │12 │2 │17 │
├────────────────┼─────────┼─────────┼─────────┼───────────┤
│围子镇福利水磨石厂 │25 │20 │10 │50 │
├────────────────┼─────────┼─────────┼─────────┼───────────┤
│丈岭福利化工厂 │28 │24 │14 │58 │
├────────────────┼─────────┼─────────┼─────────┼───────────┤
│饮马福利粮油加工厂 │37 │31 │4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