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信访工作
第一节 来信来访
全区信访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奎文”为目标,按照瞄准重点做工作,抓住难点求突破,狠抓基础上台阶,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有效地化解了诸多信访问题。1994年~2010年,全区共受理来访9000多件起,接待来访群众15000多人次,案件处结率达到98.5%;处理群众来信4000多封,处信结案率达到96%。
区委、区政府始终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经常进行安排部署。1994年~2010年,奎文区党政主要领导先后140次对信访案件做出明确批示,亲自批阅人民来信、处理群众来访,分管领导及其他领导都坚持经常听取信访情况汇报,主动研究和指导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信访问题,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圆满解决。至2010年年底,区级领导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00多件起。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也都落实了信访工作“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的信访工作)责任,自觉坚持阅信、接访、包案等信访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分工方面的信访工作。街道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接待、处理信访案1800多件起,有力地促进了信访问题的及早、妥善解决。
第二节 调研与宣传
加大调研力度,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每周一调研,每月一汇总,逐级上报,将调研出来的信访问题及时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使一大批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问题,解决在基层。1994年~2010年,在村居基层化解的矛盾纠纷达3000多起,预防、化解群众集体上访1000余起。坚持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做到信息畅通。以“信访工作一周简况”的形式将一周信访工作情况报送区有关领导,并将复杂、重大信访案件及时以《信访信息》和《信访警报》的形式报告区委领导。至2010年年底,共上报动态240余起。按照信访案件追踪回访制度的要求,对500余件起重点信访案件全部进行了及时回访,重点看群众问题解决了没有,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达到了有效巩固办案效果的目的。共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和组织信访协调活动60多次,会审案件400余件,抽查案件200余件起,集体学习外地经验材料13篇次,大大提高了全区信访干部的业务水平。至2010年,奎文区已实现与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电子政务专网的连接,网上处理信访案件40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8%。开展了《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在繁华地段和城区主要干道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活动10次,营造了宣传《信访条例》的浓厚舆论氛围,在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现场解决群众问题500余件。
奎文区信访局自1995年起,先后2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1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先进单位,3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全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