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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重要会议和重要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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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党的重要会议和重要决策

第一节 党员代表选举
1994~2010年,全区共举行4次中共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每次会议代表均从全体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区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规定和全区党员数量确定代表总名额,然后将名额分到各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党组织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经过自下而上,反复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各党(工)委对代表人选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工作表现以及廉洁勤政、联系群众等方面进行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区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召开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的民主程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每次代表名额的分配,女代表占一定的比例。对代表过于集中的领导机构的部分代表,分派到各选区参加选举。

第二节 党的重要会议
中共潍坊市奎文区代表大会沿用原潍城区党代会届次,至2010年共召开4次,即第九次会议(1995年3月26日~29日)、第十次会议(1998年2月14日~17日)、第十一次会议(2003年1月14日~16日)、第十二次会议(2007年2月4日~6日)。
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第九次代表大会 1995年3月26日~29日在东郊宾馆召开,230名代表出席会议。王金卓代表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员会向大会作《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为建设新区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总结了建区以来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确定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总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认真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力争到20世纪末,把全区由一个行政小区建成综合经济实力较强、具有现代化城市特征的经济强区,初步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成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商贸、金融、信息和旅游中心的奋斗目标。大会号召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九十年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5名、候补委员4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名。
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第十次代表大会 1998年2月14日~17日在东郊宾馆召开。230名代表出席会议。李晓明代表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第九届委员会向大会作《团结实干,开拓创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强区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总结回顾了建区三年来在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确立了加快实施“进三强二调一”(即三产大发展、二产上水平、一产抓调整)战略,号召建设经济实力强、开放程度高、城市环境美、社会风气好的现代化新城区的奋斗目标。动员全体党员和全区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团结实干,全面开创跨世纪的新事业,夺取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胜利。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25名、候补委员4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名。
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2003年1月14日~16日在东郊宾馆召开。230名代表出席会议。王元榜代表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第十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城区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回顾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大会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牢记第一要务,建设物质文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精神文明。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城区而努力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5名、候补委员4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名。
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2007年2月4日~6日在东郊宾馆召开。240名代表出席会议。张小梅代表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为建设文明和谐的现代化中心城区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总结了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研究并确定今后五年工作任务和目标是:经济实力更加强大,到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比2006年翻一番;万元GDP能耗年均降低4.5%;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6%以上;工业化、城市化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城市中心城区水平。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和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社会事业更加繁荣,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治安更加稳定,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39名、候补委员7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7名。
第三节 党的重要决策
党的建设方面
1994年10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在区直机关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从10月下旬到12月底结束,在区直机关开展“改革创新、廉洁勤奋、团结实干、高效服务、争创一流”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树立良好机关作风和部门精神,迅速开创机关工作的新局面。
1995年2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努力把全区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996年6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五讲三树”活动的意见》,即广泛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奉献、树正气、树新风、树形象,激发全区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全区“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2000年3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在区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实施方案》,就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着重围绕解决好几个方面的问题,搞好查摆和整顿。
2000年12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就区直部门、街道、村(居)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提出实施原则等,学习教育活动时间为两年左右。
2001年8月15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四个一”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的意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民心工程”深入实施,决定在全区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个区直部门包一个村,一名领导干部联系一个户,一个区直部门为所包村办一件实事好事,一名领导干部为所联系户解决一个实际问题,以此促进区直机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群众观念,实现机关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
2003年1月16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决定》,进一步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努力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转变作风,廉洁勤政,艰苦奋斗,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2004年6月25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定》,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及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工作落实推进机制,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005年1月14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
2006年4月20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建立党内关怀服务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营造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党内氛围,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007年7月7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开展“抓规范、强基础、树正气、创和谐”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活动时间为两个月(2007年7月7日至9月7日)分宣传发动、学习提高、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2008年11月21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老实做人、扎实做事”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区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老实做人、扎实做事”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简称“两实”作风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次活动,使广大机关干部在作风上实现“两个明显转变”:思想作风有明显转变,做到老实做人;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做到扎实做事。
2009年3月10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从2009年3月份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区学习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两批展开,每批半年左右时间。
2010年4月2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201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条主线,突出服务建设现代化商务中心区这一大局,抓好监督检查、创新优化发展环境、解决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教育和监督、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六项重点工作,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
改革开放方面
1995年11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深化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深化企业改革的重点是搞活搞好区属国有及区属、街办集体所有制工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物资供销等企业。
1996年7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1996~1997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意见》,以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改革土地流转制度为突破口,落实各项激励政策,积极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进一步加快城郊农业发展步伐。
1998年9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共十五大精神和省、市关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参照外地经验,对全区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就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转让、债权债务、职工安置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2005年4月28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本着上下基本对应、因地制宜、精简统一效能、依法行政等原则,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职能优化和机构调整,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2008年5月23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区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试行意见(试行)》,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理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关系,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农村社区居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化和城市化进程。
2010年2月5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印发《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区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20个,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置16个。
2010年4月23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改善、林区和谐的目标。
2010年9月29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到2011年,初步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经济发展方面
1998年4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下发《关于鼓励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全区个体私营经济不断拓宽发展领域,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整体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2002年4月8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质量,切实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快速高效发展。
2003年4月11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决定》,就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思想认识,加强监督管理,实行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部门责任制。
2005年3月7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实施“三个一批”发展战略的意见》(培植一批支柱产业、一批大型企业集团、一批知名品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建设现代化工业强区为目标,制定了关于实施“三个一批”发展战略的意见,坚持实施工业强区、商贸兴区“两大战略”,努力打造钢铁冶炼、机械制造、造纸包装、纺织服装等四大支柱产业、10家优强企业、2个大型专业市场群体和5个知名品牌,使全区经济总量迅速膨胀、结构明显优化、竞争力全面提高。
2007年12月20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发《奎文区加快服务业发展三年(2008年~2010年)工作纲要的通知》,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作指导转变,推动服务业繁荣发展,着力构建城市型经济发展架构,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
社会事业方面
1995年4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强化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九十年代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目标,更好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充足的人才和智力保证。
1997年8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卫生工作的奋斗目标:到2010年,实现城乡卫生一体化,农村卫生城市化,城市卫生现代化,全民医疗社会保障化,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
1999年1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全区科技进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机制,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加速发展。
2000年4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努力实现“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的发展目标。
2002年6月20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深化诚信教育、建设信用奎文”活动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全民的诚信教育。
2003年3月22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完善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政府责任体系,巩固两个确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005年10月28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006年12月9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创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创建和谐社区工作,通过努力实施“聚合力工程”、“民主工程”、“基础工程”、“效能工程”、“便民工程”、“平安工程”、“绿色工程”以及“文明工程”等“八大工程,力争到2007年,全区50%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2008年,80%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2010年,全区49个社区全部达到和谐社区标准,争创国家级和谐示范城区。
2007年9月10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社区化的意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更好地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
2010年12月15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奎文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奎文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着眼于更好地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实施,制定全区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为建设现代化商务中心区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