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物价管理
第一节 价格管理
价格核定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价格管理工作亦相应发生变化。1994年~1997年,价格管理形式分为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
1998年5月物价管理形式改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授权奎文区人民政府定价的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其他涉及县、市、区级政府定价的项目执行市物价局价格。
1994年~2010年奎文辖区金宝乐园门票价格调整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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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调整前价格 │调整后价格 │通票价格 │年票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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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7日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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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1 │6 │8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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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28日 │8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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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0日 │10 │2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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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0日 │20 │30 │50(儿童版1种), │— │
│ │ │ │40、60、100( │ │
│ │ │ │青少年版3种),30 │ │
│ │ │ │、40、70(老年版 │ │
│ │ │ │3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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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4日 │30 │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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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测
建立价格监测、预警机制,每周两次对关系居民生活的46种主要消费品价格进行监测,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情况。2003年上半年,全国部分地区发生了程度不同的非典型性肺炎疫情,导致与疫情相关的药品、消毒用品、口罩等相关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2007年下半年起,部分农副产品价格出现较大涨幅,最终发展到由食品类向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连锁反应,物价趋于高位运行。在商品价格波动时期,监测点数量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6个,监测频率由原来的每周两次提高到每天一次,提高了监测的时效性和科学性。至2010年12月,共出具各类价格监测表1300余份,提供各类价格趋势分析报告30余份。
第二节 收费管理
“收费许可证”制度
对全区各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文件规定,严格逐项审核,在审核的基础上,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1997年、2002年、2005年、2008年先后4次换发收费许可证,并对收费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收费。共计培训收费员568人次,换发“收费许可证”523个;清理收费项目285项,减轻群众负担38141万元。经过历年清理、变更,至2010年12月,全区共有30个收费单位、部门持有“收费许可证”,年收费金额4962万元。
“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
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每年对全区各执收单位“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审,对执收单位的收费是否按“收费许可证”执行进行审验,审查每一个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同时对取消和废止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审验合格的加盖年审专用章,审验不合格的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合格后方能继续收费。通过年审,及时有效地制止了乱收费行为,维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
从1998年起,在全区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为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与区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试行企业缴费监护制度的意见》,选择了46家不同类型、行业、性质的企业,实行“缴费监护制度”,凡到监护企业收费的单位,必须依法领取“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实施收费之前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批准通知书”,由物价部门审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日期,收费过程中自觉填写“企业缴费登记卡”,对无“收费许可证”、“收费批准通知书”的收费单位,监护企业有权拒缴。同时,物价、监察部门派出监护员,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部门及新闻宣传部门中聘请督察员,由监护单位委任联络员,从而形成“三员一体”的监督体系,保证了缴费监护制度的落实。
价格和收费公示
2002年起,先后开展涉农价格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区价格收费公示。在全区11个涉农部门、8个街道、63个行政村设置公示栏,涉农价格收费公示项目174项,收费标准204个。 2003年起,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中实施“阳光工程”,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全区涉及收费的80个行政事业性单位全部设立收费公示栏。2005年起,在社区进行价格收费公示。将与居民关系密切的煤气、自来水、停车场、有线电视等13大系统的公用事业收费价格和涉及75个收费项目、100余个收费标准制作成公示栏,在全区8个街道、50个社区、8个成形的开发小区和7个较大的单位宿舍进行公示。每年根据收费政策变化进行内容更新。
第三节 价格监督检查
餐饮业价格等级管理
1997年~1998年,对全区餐饮业价格定级。根据潍坊市餐饮业价格管理等级店标准,为33家餐饮单位审定价格等级,其中,特级店3家,一级店2家,二级店14家,三级店5家,四级店9家。餐饮业等级管理的实施,规范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税收、财政、物价大检查
1997年10月下旬至1998年1月20日,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物价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建设收费、铁路收费、成品油价格、交通农机养路费、药品价格、汽车维修收费、明码标价等。从街道群众物价监督站中抽调2名群众物价监督员,同专职人员组成了3个检查组,本次检查共检查行政事业单位75个,市场及个体工商户186个,查出价格违法案件19件,违价金额18.76万元,通过物价大检查严厉打击了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持了全区市场物价稳定。
价格检查
突出专项检查,适时开展各类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教育、医疗、农业生产资料、石油、电力等国家调控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专项检查。开展节日市场检查,围绕春节、元旦、中秋、潍坊国际风筝节、鲁台经贸洽谈会等重大节日或活动的市场价格稳定情况,重点检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食品、副食品、日用消费品价格,稳定节日市场物价。
2007年,从3月份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联合区教育局等7个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的教育收费进行了检查。从7月中旬开始,利用45天的时间,对全区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管理进行普查。2008年,对教育、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29个单位,查处违规收费6起;联合区监察局、纠风办对辖区内7个停车场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2009年,在全区开展药品和医疗收费价格专项检查,对17家医疗机构及2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6家。2010年,对涉企、行业协会的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29个,对违规行为进行了规范整改;配合上级对交警等部门进行了检查,对节日市场价格情况进行巡查;联合区纪委等部门对教育、基层站点、物业管理收费进行了全面检查。至2010年12月,涉农收费、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专项检查各14次,共计56次。
市场价格监管
在价格监测的基础上,采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市场价格进行干预。2003年上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实行部分药品和服务价格最高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12家,发出提醒函50余份,对其中30家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了必要的行政处罚,罚款2万余元,退还多收款项7812元,使与防治“非典”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得到了有效控制。2007年,依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系统,认真办理省电台“阳光政务热线”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转办的事项,共受理查处有关商品房、物业管理等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6起,办结回复26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退还消费者价款6000余元。2007年下半年,采取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其中对辖区内银座超市和泰华赛诺超市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2008年,共受理投诉45起,立案查处23起,处罚16.68万元;组织了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2010年,受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查处价格举报、投诉案件29起,其中为群众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1.8万多元。
价格诚信建设
1997年起,开展“百城万店诚实标价”活动,推动“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把每年3月份作为“明码标价宣传月”,积极向广大经营者宣传价格法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加强明码标价的宣传、指导和检查,对商品明码标价进行了统一的规范。2002年和2007年,先后两次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明码标价宣传规范整治活动。2007年,利用2个月的时间,重点整治“两街四路”(东风东街、胜利东街、四平路、潍州路、文化路、新华路),并把四平路作为示范街进行重点整治。共发放宣传材料6500余份,检查商户400余户,对在宣传、指导和检查中屡教不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商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经过集中整治,“两街四路”明码标价合格率达到了95%以上。2008年,明码标价工作有了新进展。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检查300余家,查处不规范、未落实明码标价的单位22家。2009年,开展明码标价规范检查月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检查商家300余户,查处违规16家。2010年,继续做好明码标价宣传整治,倡导明码实价。组织检查人员重点对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药店药品和器械的明码标价进行检查。全区明码标价合格率达95%。
价格监督网络
从1998年起,在全区的7个街道建立群众价格监督站,充分发挥群众对价格的监督作用。聘请群众价格监督员38名,定期对辖区内的商场、农贸市场进行价格巡视,及时反馈市场价格信息和收费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价格监督站和价格监督员的规模得到扩展,制度和职责进一步的完善。2007年起,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以“九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酒店、进景点)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针对奎文区区位特点,确定以“价格服务进社区”为重点,在社区设立公示栏、建立价格监督站、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至2010年,全区共设有价格监督站9个,价格监督员达到112人。2010年,对城区居民主要消费品进行定点、定时监测,并对价格波动情况进行分析、上报,特别是进入第四季度后农副产品价格上涨过快,是年11月22日起,价格监测由周报改为日报,共出具价格监测数据70余份,撰写分析报告45份,其中,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1份、被省政务信息采用4份。
第四节 价格鉴证
1996年起,开展全区的价格鉴证工作。主要是开展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的价格鉴证业务,提供价格信息服务。至2010年12月,有注册价格鉴证师6人。
1997年~2010年,共进行涉案物品价格鉴定1773件,鉴定金额1.53亿元;银行抵押物、
工商等行政机关扣押物、政府拍卖物、成本审核等非涉案物品价格认证157件,认证金额2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