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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管理

1994年9月,奎文区规划国土矿产分局成立,正科级行政部门,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地籍管理站、统一征地办公室等3个科室。1997年1月,奎文区规划国土矿产分局划归潍坊市规划国土局垂直管理,更名为潍坊市规划国土局奎文分局。2001年3月,更名为潍坊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奎文分局。2005年1月,国土与规划分设,成立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奎文分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接受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和奎文区政府双重领导,编制41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规划管理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监察督察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等9个科室(大队),下设廿里堡中心所、城区中心所、大虞北苑所、北海路所等4个国土资源所。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奎文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更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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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职 务 │任职时间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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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述明 │局 长 │1994年9月~19 │党组书记 │
│ │ │98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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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华 │局 长 │1998年12月~2 │党组书记 │
│ │ │005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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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洪 │局 长 │2005年6月~20 │党组书记 │
│ │ │10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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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述森 │局 长 │2009年12月~ │党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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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展 │副局长 │2005年11月~ │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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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禄 │副局长 │2006年9月~ │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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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山 │副局长 │2006年9月~ │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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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深德 │纪检组长 │2006年9月~20 │党组成员 │
│ │ │10年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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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 杰 │副局长 │2007年9月~ │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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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芳丽 │副局长 │2010年9月~ │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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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健 │纪检组长 │2010年9月~ │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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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
2005年~2008年,全区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通过外业调查、航片转绘、面积量算、统计汇总,共编绘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1幅,查清和初步确定了全区的各种境界、权属界和地类界。全区土地共分8个一级土地类型、37个二级土地类型。
2008年10月~2010年4月,对全区土地利用进行总体规划,制定《潍坊市奎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0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并实施。该规划范围包括奎文区整个行政辖区(含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潍坊出口加工区、潍坊经济开发区部分),总面积18969.8公顷。
2010年,调整了城区五个级别土地的商业、工业、住宅三类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其中,工业用地执行国家最低限价,2007年起,工业用地最低限价为22.4万元/亩。
2010年潍坊市奎文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一览表

土地级别单位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商用元/平方米2383.001735.001227.00750.00409.00万元/亩158.86115.6681.8150.0027.27住宅元/平方米1501.001156.00923.00667.00399.00万元/亩100.0777.0761.5344.4726.6工业元/平方米635.00554.00467.00409.00259.00万元/亩42.3336.9331.1327.2717.27

第二节 地籍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
2000年起,奎文区主要采用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申报,由奎文国土资源分局整理申报材料,逐级报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由于区位限制,全区省以上重点项目较少,对于奎文区重点项目,主要采取计划指标保障用地,随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逐级上报审批。2000年~2004年,完成报批建设用地18个批次,征收土地200公顷,其中办理农用地转用86公顷。
2005年以前,奎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采取协议和划拨方式出让。自2005年起,开始实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07年起,开始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2005年~2010年,完成报批建设用地46个批次,征收土地640公顷,其中办理农用地转用150公顷;完成工业用地挂牌出让36宗,面积130公顷,成交价款4.36亿元;完成安置用地协议及划拨出让139宗,面积214公顷;完成“城中村”改造“招拍挂” 出让105宗,面积325公顷,成交价款50.2026亿元;办理并上报土地登记材料1699宗,发放土地证书3542本。
农村宅基地管理
1994年起,逐渐完善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定农村居民批划宅基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首先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第三节 国土资源保护
耕地保护
奎文区耕地较少,无基本农田。耕地保护重点是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1994年起,建立了由政府、有关部门对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制定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落实分级责任制,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土地使用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通过与街道、村(居)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到地块,实行登记入册,责任到人,建立严格的管制规则。
2005年全区耕地面积6322.67公顷,人均耕地0.01公顷(折合0.15亩),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05公顷(折合0.75亩)警戒线,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5.39%,多为河流水面。土地后备资源不足,补充耕地难度极大,随着城区的发展,农用地进一步减少。至2010年年底,由于区划调整、新增建设用地等原因,全区仅有耕地340余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
土地开发复垦
奎文区后备土地资源匮乏,需易地补充耕地。2006年6月,成立奎文区耕地易地补充工作领导小组,以时任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奎文分局局长为副组长,全面负责耕地易地补充工作。按照“谁破坏、谁复垦,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在全区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至2010年年底,全区累计开发、整理、复垦土地53.27公顷,新增耕地1.93公顷。
第四节 法制建设
1997年,市国土资源局奎文分局成立监察科,负责查处各类违法占地、非法交易土地等行为。2006年,市国土资源局奎文分局成立土地执法大队,开展土地执法监察。2006年~2010年,全区处理各类土地违法案件9起,处结率100%;受理土地信访案件19件次,立案调查率100%,处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