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林 业
第一节 林木资源
奎文区属北温带东亚季风半湿润大陆性气候,生物资源比较丰富。除人工培育的大量植物资源外,还有许多野生植物资源,属华北平原植物类型。据统计,全区木本科植物有98种之多,其中,古老珍稀树种有23个,主要有水杉、杜仲、龙柏、青桐、银杏、榉树等。至2010年,奎文区境内原始植被已破坏,只有少数沟荒地尚有酸枣、胡枝子、紫荆等灌木丛存在。
奎文区境内林木分为用材林、经济林、观赏和绿化林3大种类。
用材林主要树种有毛白杨、刺槐、泡桐、柳、榆等。
经济林主要树种有苹果、山楂、梨、桃、杏、葡萄、樱桃等。
观赏和绿化林主要树种有悬铃木、雪松、青桐、柏类、冬青等。
第二节 植树造林
1994年~2005年,全区以绿色通道建设、林网补植完善、园区绿化、四旁植树为重点,共投资近4000万多元,植树320万棵(墩),成片造林5500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4%,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绿化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行“三大”(即大苗、大穴、大水)、“三统一”(即统一调苗、统一标准、统一栽植),调集引进107杂交杨、法桐、冬青、小叶黄杨、紫叶李、紫荆、樱花、花椒、黄金槐等优质苗木,有效地改善了绿化结构,并加强栽后管护,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全区农田已全部实现了林网化,林网化面积23952亩,林网树木15.6万棵。2006年~2010年,共投资9488万元,栽植乔灌木1020.81万棵(墩),建设苗木繁育基地700亩,成片造林800亩,建设沿海防护林2800亩,新建农田林网4000亩。
第三节 白浪河生态林场
2007年,根据《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场建设的意见》,奎文区委、区政府将生态林场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同年12月,成立白浪河生态林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白浪河生态林场的组织指导、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2008年3月,成立奎文区白浪河生态林场管委会,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2009年6月,奎文区白浪河生态林场管委会升格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2008年12月,聘请规划白浪河湿地公园的日本千叶景观设计公司杭州分公司,对奎文区白浪河生态林场进行了高标准规划。林场区域北起胶济铁路、南至白浪河水库,东起潍州路、西至白浪河,涵盖刘家沙窝西村、刘家沙窝东村、李家沙窝西村、李家沙窝东村、孙吕家涧头院村、郭家涧头院村、高家涧头院村、武家涧头院村、茂子庄村、廿里堡村、南屯村、马少野村、北王尔庄村13个村,占地总面积1.58万亩。整个林场共分为四个片区:金宝片区,包括金宝乐园、东方乐园、广潍汽车博览园、飞机场周围,共计4500亩;湿地公园片区,包括胶济铁路以南白浪河东岸,共计6000亩;南苑片区,包括原南苑街道辖区潍胶路以南、南苑路以东,共计3000亩;水库防护林片区,包括环白浪河水库30公里柳树林带,共计2300亩。
2007年~2009年,林场建设共投入资金 1100万元,累计植树造林11800亩,栽植各类乔木30万棵,灌木500万棵,造林成活率达到98%以上,树种主要有雪松、云杉、水杉、樱花等50多种。2010年,白浪河生态林场新建林地9000亩,栽植各类乔木30万棵,灌木500万棵,造林成活率达到100%。
第四节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10年,奎文区农村土地总面积8.64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9万亩,占全区农村土地总面积的22%,全区林木覆盖率达40%。
2010年初,拟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奎文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内容、范围、目标和工作步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1)明晰产权。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2)勘界发证。明确承包关系后,依法进行实地勘界、登记,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3)放活经营权。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对商品林,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生产的木材自主销售。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4)落实处置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5)保障收益权。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010年4月,奎文区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区、街道、村层层签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责任书。同月,区、街道、村各级分别开展林改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加大林改宣传力度。林改期间,全区共下发林改政策解答材料1200多份,书写标语60余条,出黑板报4期,发行简报10余期。
至2010年12月,完成了调查摸底、勘界确权、档案材料收集、微机录入、确权发证等各阶段工作,做到实际面积、承包合同、林权证面积和承包经营登记簿“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林地标注“五到户”,奎文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原59个村中,东庄、李家等39个“城中村”剩余集体土地已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无需进行集体林改;田家、沙窝2个“城中村”北侧的高速公路林带属于公益性防护林,需进行集体林改;其余18个村因为集体林地较少,根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不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林改的田家、沙窝两个村共522户、1406人,有林地3宗、面积150亩,发证2本。
第五节 古树名木
2008年,对全区生存的古树名木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登记、挂牌等工作。经普查,奎文辖区共有古树名木17棵,其中,树龄500年以上的有4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