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文告选 资料库:潍坊市县志库 章节:奎文区志(1994—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section/6/article/16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section/6/article/16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文告选 山东省潍坊特别市 市 政 府 警备司令部 联合布告 联字第一号 全市同胞们:潍坊地区解放了,潍坊地区正式成为人民的乐土了。 我们华东人民解放军,歼灭了蒋伪匪帮使数十万父老兄弟姊妹,从敌伪蒋匪的长期蹂躏之下,获得了民主自由。 同胞们起来,建设新的潍坊地区,彻底废除蒋伪匪帮的一切反动措施,镇压反动分子的破坏行为,迅速建立革命的新秩序。 工人们起来,保卫工厂,保卫公共建筑,组织纠察队,维持治安。 农民们起来,实行耕者有其田。 工、商、学各界迅速起来复工、复业、复学。 一切蒋伪机关人员不得离职逃跑,立即到本特别市公安局登记听候处理;一切蒋匪机关团体、仓库、公有企业的主管人员,应负责保管一切建筑、资料、档案、图书、古物、古迹,听候接收。如有隐瞒、窝藏、破坏、盗窃等行为要予严惩。 一切军火弹药,军用物资,不论公有私有,一律送交本特别市政府,如隐藏不报,要予严惩。 全体同胞们,潍坊地区解放了,从此粮食物资困难,自可减少,民生当可安定,无论男女老少,各业各行,安居乐业,维持秩序,不得轻信谣言,自相惊扰,如有奸细特务破坏分子,造谣惑众,扰乱治安者,人人德以检举,控告,交由本特别市政府或人民法庭予以严惩,切切。 市 长 姚仲明 警备司令 姚世峰 政治委员 曾 山 副政治委员 铁 瑛 中华民国37年4月29日 (公元1948年4月29日) 抄自《新潍坊报》创刊号(公元194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