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区建设及和谐社区创建
第一节 社区建设
社区调整
为进一步整合社区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各街道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多次对社区规模予以调整,与不断发展的建设水平相适应。
1999年起,针对部分居委会规模偏小发展潜力不足,企业家属委员会性质的居委会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居民住宅小区增多并逐渐成为社区基本单元的现状,按照每个居委会1000户~2500户的规模,调整、新设了部分居委会。至2002年年底,全区共有居委会70个。
2003年,结合第七届居委会换届选举,按照社区规模不低于1500户的标准,对全区居委会进行了规模调整和更名,原有的70个居委会调整为50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北苑街道由7个居委会调整为5个社区居委会,广文街道由10个居委会调整为9个社区居委会,大虞街道有10个居委会更名为社区居委会,廿里堡街道有4个居委会更名为社区居委会,梨园街道由2个居委会增加为4个社区居委会,潍州路街道由13个居委会调整为7个社区居委会,东关街道有13个居委会更名为13个社区居委会后调整为11个社区居委会。
2006年,结合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选举,按照有利于社区管理,有利于居民自治,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地域、人口和居民心理认同感的基础上,对部分街道的社区规模进行调整。新设梨园街道九龙园、广文街道新华路2个社区居委会,撤销广文街道的新华路东、新华路西、院校东3个社区委员会。
2007年,按照整建制撤销合并的原则,对部分管辖区域较小、户数较少的社区进行合并调整,调整后社区规模不低于2000户。北苑街道四平路北社区居委会与卧龙街社区居委会合并后成立卧龙社区居委会;东关街道苇湾社区居委会与昌大社区居委会合并后成立苇湾社区居委会;中和街社区居委会与友谊社区居委会合并后成立中和街社区居委会;潍州路街道工人新村社区居委会与行政街社区居委会合并后成立行政街社区居委会;大虞街道福寿街社区居委会与新元社区居委会合并后成立福寿街社区居委会。至2008年年底,全区共有社区居委会43个。
2008年,按照资源优化配置、功能设置合理、运转高效流畅、居民方便满意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服务半径、社区功能、社区发展和社区成员归属感、认同感的基础上,按照服务半径1公里、6000户左右的规模,以主要干道和街、路、巷、河为界,以网格化布局重新划分社区,将全区43个社区、65个村整合为37个大社区网格。2008年7月,北苑街道则尔庄社区委员会成立,成为全区成立的首个社区委员会。
社区党组织建设
1994年建区之初,坚持同步设置居委会和居委会党支部的工作原则,实行“一居一支部”。对经济发达、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居民区,及时由党支部改建为党总支;对由于拆迁改造等原因,辖区分割零碎、党员人数较少的居民区,采取撤并居民区的做法,使每个支部保持一定规模;对新建居民小区,协调房地产开发商将物业管理公司中党员的关系转到街道,依托物业管理公司建立党支部,仍不具备条件的,与邻近居民区建立联合党支部。2000年,全区70个居委会全部建立了党支部(总支)。
2002年起,探索建立党建联席会制度。各街道普遍建立党建联席会,党建联席会由街道和辖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驻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定期研究社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方面关系,增强了辖区居民和辖区单位自身关心社区,参与社区建设的自觉性。2004年,根据社区规模调整的状况,社区党员超过100人的,建立社区党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流动党员临时党支部,对下岗失业职工和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及时接转外出经商务工半年以上的党员、离退休回原籍居住的党员和接收好从关停企业分离到社区的党员。积极在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组织,达到3名以上党员的单位,单独建立党组织。
2007年,按照中共十七大“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社区大党委”运行模式,将村、居、新经济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等全部纳入社区管理范畴,积极构建“条块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服务联动”的城市社区党建新格局。“社区大党委”班子成员一般在11~13人,由村居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由村(居)民代表、直管党员、在职党员、流动党员、驻社区单位和新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党员,从所有社区党员中推选产生党委班子候选人,然后召开社区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产生。至2010年12月,全区共建立社区党委42个,功能型党支部133个、楼宇楼栋党支部186个,按照“X+1”(依托市场、楼宇、园区、商圈、协会等建立党支部)模式建立党支部(总支)32个。
社区公共设施建设
(1)办公服务用房 2000年,奎文区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统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每个社区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2002年,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2004年,启动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计划,区、街、社区三级筹资500万元,完成11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改扩建工程。2007年,提出“新建小区和旧城连片改造居民区的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原则上按不低于400平方米标准建设”和“老城区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原则上按200平方米标准建设”。2008年,街道超收分成部分的50%全部用于社会事业建设,主要用于社区建设,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至2010年12月,全区多渠道筹集资金1000万多元,46个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得到了解决,占总数的94%。同时为社区配备了电话、图书室、娱乐室、文体活动器材等,社区办公设施大大改观。
(2)社区服务中心 1996年起,投资300万元,在潍州路与北宫东街路口东南建成1000平方米的奎文区社区服务中心,于1997年1月18日正式投入运营。该中心以婚姻登记管理为主,开展婚姻系列化服务,成为全区辐射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社区服务中心。2001年,在原有社区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筹资300万多元,改建成为综合性、多功能、辐射全区的具有9大系列100多个服务项目的奎文区社区服务中心。2007年起,按照“三室三站三中心,一校一廊一场所”的标准化建设要求,将社区警务室、图书阅览室、诉求服务室、劳动保障和求助服务站、志愿服务站、计生卫生服务站、社区党员活动中心、托老托幼服务中心、社区党校、居民学校、文化长廊、综合性多功能活动场纳入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至2010年12月,全区完成50处社区服务中心和8处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
(3)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投资多元化、经营产业化、运作市场化、服务规范化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区服务项目。至2008年年底,全区先后筹资2000万多元,在新建社区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医疗保健中心、社区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34处,早点、维修、理发等服务网点500余处,全区90%以上的新建社区建立健全了医疗、保健、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社区服务网点达到1400余个,社区居民基本实现了就医、托幼、养老、购物、休闲、健身、救助、矛盾调处“八不出社区”的目标。2009年~2010年,新增老年活动中心、医疗保健中心、社区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15处,早点、维修、理发等服务网点132处,社区服务网点11个;全区85%以上的新建社区建立健全了医疗、保健、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
(4)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本着“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立足社区、方面群众”的原则和“统一政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逐步推开”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以区域性医院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室和社会医疗机构、护理院等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合理、多方受益、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2007年,建成全市首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梨园、潍州路、大虞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2010年12月,全区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处,卫生服务站21处,居民所属机构知晓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内容知晓率达到100%。
(5)社区信息化建设 2002年,社区微机化办公率达到82%。2004年,投资300万元,在社区间完成了单键呼叫系统的安装,构筑起因特网、热线电话和单键呼叫“三位一体”的网络服务平台,有效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群众互帮互助。2005年,全区50个社区全部实现微机化办公。2008年,探索推进“数字社区”建设,梨园街道樱园社区安装了三维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大虞街道进行了社区信息化管理为重点的数字社区试点工作。2009年,东关街道新华社区安装了一键呼叫系统,专为空巢老人服务,中和园社区开发了社区数据库应用软件程序,实现社区管理数字化。2010年,北园街道卧龙社区、廿里堡街道先后开发使用社区管理系统。区民政局对各街道、社区信息化工作进行调研,决定建立全区统一的社区管理服务平台。
社区办公经费与工作人员生活补贴
根据《奎文区关于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规定,从1997年7月开始,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补助由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由区、街两级财政给居民委员会主要干部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1999年12月,《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自2000年开始,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按排180万元资金,用于全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
《奎文区第七届社区居委会经费发放管理办法》规定,第七届社区居委会经费核算办法,以社区居委会所辖户数为基数,以不突破市区180万专项经费为前提,按每户每年18元、每400户为一档的标准确定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后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
根据《关于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及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意见》规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享受生活补贴的人数,按照300户配备1名工作人员的标准计算。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参照奎文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拨,并按上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大额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根据社区现有户数,按每户每年10元的标准核拨。
第二节 和谐社区创建
奎文区社区建设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1994年~1999年,以社区服务为重点;2000年~2006年,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2007年起,实施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2004年,开展星级社区创评活动,借鉴宾馆星级处理模式,将社区由低到高分为五级,细化创星标准,实行等级化评定,动态化管理,并使星级社区评定工作成为解决社区居民实际问题,为社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推动社区建设深入发展。
2007年开始,广泛开展社区服务品牌创评活动,打造了苇湾、樱园、文化路等一批特色社区、品牌社区。
2007年6月,全市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议在奎文区召开。同年11月,成立奎文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以绿色、文明、活力、和谐为主题,以破解群众三最问题为根本,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以社区文化建设为灵魂,以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为载体,以提高群众参与程度为导向,以社区党的建设为保障,以居民满意为标准”的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内容。2007年,全区有20%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2008年,有50%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至2010年12月,全区社区基本达到和谐社区标准。
第三节 社区网格化管理
2008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和谐社区的意见》精神,制定印发了《奎文区关于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对全区65个村、43个社区,原则按6000户左右的规模、服务半径在1公里左右,以主要干道和街、路、巷、河为界,优化调整为37个左右大社区网格,并搭建起社区服务平台。
2009年,在认真总结社区规划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区、街区划调整,对全区社区网格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全区原37个社区网格规划调整为40个社区网格,网格划分更加合理,社区分布更加均衡,基本形成了无缝隙、全覆盖、整齐划一的社区地域和空间架构体系。
2010年,为进一步理顺和创新社区发展体制,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奎文区以“创新体制、理顺关系、健全组织、优化服务”为方向,优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对社区布局、社区组织体系、社区服务模式、社区群众工作体制等做了理顺、调整和创新,有力推进了和谐社区创建,全面优化了基层社会管理。
构建网格化的社区空间架构
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人口规模、服务半径等因素,坚持便于管理和服务的原则,按照6000户左右、服务半径1公里左右的规模,以街、路、巷、河为界,将全区100个社区居委会和驻区单位划分为51个社区网格,稳步推进社区居委会优化调整,形成了无缝隙、全覆盖、整齐划一的社区地域和空间架构体系。依托社区网格,统一搭建社区服务平台,为社区成员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每个大社区进一步细化责任网格,加强网底工程建设,形成“社区片区楼组(单位)楼栋单元”的社区网格化体系,便于管理与服务。
健全科学化的社区组织体系
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建立社区党委,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社区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监督委员会,形成以社区党委为核心的“1+3”运行模式。社区党委由居民代表、直管党员、在职党员、流动党员、社区单位和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推选产生社区党委班子成员,将社区居委会、新经济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等党组织全部纳入管理范畴,其中,对辖区内居委会、无上级主管单位的企业和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实行直接管理,对上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业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不涉及其自身党建和职能业务工作。社区居委会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履行职责。在社区居委会的基础上,增设立社区委员会,让不同群体的代表进入,保障了包括居民、流动人口、社区单位和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社区成员的民主权利。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委员会合署办公,最大限度实现居民自治与社区共建的协调性、统一性。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按一定比例推选产生。对事关社区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对涉及居民群众、驻区单位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协调。社区监督委员会由社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社区单位代表、离退休干部和贤达人士等组成。对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社区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履行职责及工作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反映社区成员意见和要求,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探索便捷化的社区服务模式
建立了区公共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网点四级服务网络。区公共服务中心和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集中承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合理设置岗位,优化工作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社区服务中心承接政府延伸到社区的行政工作,办理与社区成员息息相关的公共事务、社区内公益事业,开展各类社会服务和诉求服务;社区服务网点根据社区成员需求开设特色服务项目。建立了包括街道下派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兼职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五支社区工作者队伍,通过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倡导社区互助服务、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及打造社区服务品牌等方式,丰富社区服务内涵。
建立长效化的社区群众工作体制
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群众工作网络,设立诉求服务中心、群众工作室,通过领导公开接访、开通诉求服务热线、网上论坛和走访群众等方式,畅通诉求渠道,开展各类诉求服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形成全区统一受理群众诉求、调处矛盾纠纷和解决群众问题的工作平台。按照“工作成网、责任到格、任务量化”的原则,将辖区化分成若干个责任网格,按照定人、定位、定岗、定责的要求,全区统一招聘371名民情巡访员,为每个责任网格配备1名社区服务员,与社区专职工作者、楼组长、单元长、志愿者队伍一起,认真做好网格内的调查、统计、宣传、调解、信息收集、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共同治理网格内的社区事务。
通过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理顺社区工作体制,有效解决社区发展中显现出来的各种问题,促进社区健康有序发展,优化基层社会管理。
第四节 “村改居”工作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奎文区农村居民的生活、生产方式逐步与城市居民越来越一致。为做好农村向城市发展,村民向居民过度,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奎文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出了加快推进 “村改居”工作,实现农村全面城市化的工作目标。
为全力做好“村改居”工作,从2008年开始对全区各村进行了广泛、深入、细致的调研,充分论证了“村改居”与理顺城乡管理体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农村居民利益的关系,确定了“一村改一居”模式。2010年8月9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村改居”工作动员会议,制定出台了《奎文区“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村改居”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村改居”工作在全区全面铺开。同年8月17日,北苑街道则尔庄社区居委会成立举行揭牌仪式,成为第一个“村改居”社区。“村改居”工作中,区、街、村三级共成立工作班子78个,438人参与了“村改居”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了“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推进“村改居”过程中,充分征求村民意见,采用户决制的办法,逐一入户进行实名票决,全区59个村入户表决同意率平均达到95%。至2010年10月月底,全区59个村全部完成撤村设居工作,村民变成了市民,农村变成了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