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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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土特产

县内土特产较多,且历史悠久。主要有黄烟、大花生、姜、蒜等。先在省内销售,后销往全国,又漂洋过海,出口欧亚等国。黄烟已在前章记述,此章重点记3种。

第一节 大花生

县内种植大花生始于1806年(清嘉庆十一年),后逐渐发展,清末已成为外销大宗,多运往青岛,年销花生果50吨,花生米1510吨,花生油50吨左右。1938年,日军侵入县内,种植面积逐渐下降。1942年种植面积由1936年的6.66万亩减至1.76万亩,日军投降至建国前徘徊不前,1947年亩产仅32.5公斤。建国后,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恢复和发展花生生产。1956年全县种植14.2万亩,总产1419.5万公斤。后因重粮轻经济作物,面积与产量下降。1971年纳入收购计划,种植面积增至9.6万亩,总产1272.5万公斤,至1978年每年面积一直在10万亩左右。1979年始,种植面积逐年减少,1982年仅种植4.28万亩,是年试用地膜复盖,1983年推广,产量猛增。1984年在景芝镇葛家彭旺村试验夏花生高产栽培成功。1985年,全县种植面积增至12.13万亩,亩产241.5公斤,总产2931.5万公斤,取得了空前的丰收。大花生以汶河两岸沙地所产的最佳,果大、粒饱,外皮白,果仁不油不腻、清脆香甜。1985年,外销日本、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深受用户欢迎。
第二节 大姜

明万历年间,就有零星种植,经繁育绵延,渐得裨益。解放后,种植面积逐渐扩大,年种植3000亩以上,总产突破600万公斤,白芬子乡与凌河、安丘镇等地大面积种植,以白芬子大姜为佳。县内大姜色泽鲜艳,结构紧密、辣而清香,块大丝少,颇负盛名。1985年种植1.05万亩,总产2625万公斤,单产2000至2500公斤,个别地块亩产3000公斤以上,除远销内蒙、河北、东北三省及北京等地外,同时还外销日本、新加坡等国。大姜具有特殊的辣味和香味,除含有姜油酮、酚、醇外,还含有蛋白质、糖、粗纤维、脂肪及丰富的铁盐等。食用为调味佳品,药用有祛寒、发汗、镇呕、驱风、化痰、健胃等功效,故极受人们欢迎。
第三节 大蒜

大蒜种植历史悠久,分冬蒜、春蒜两种,1933年,全县种植367亩,总产12.75万公斤,销往潍县、昌邑5万公斤。建国后,种植面积扩大。1982年种植2750亩,其中,官庄、金冢子、白芬子3处公社种植2200亩,占全县种植面积的80%以上。1985年全县种植1.91万亩,蒜苔单产225公斤左右,总产429.5万公斤,干蒜单产700公斤左右,总产1335万公斤,远销省内外。因大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氨基酸、蛋白质、大蒜素和碳水化合物,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和营养价值,故畅销不衰。
官庄镇两河大蒜特点独具,驰名县内外,具有头大瓣匀,吸水性强,味道浓厚,辛香可口,细腻柔嫩,汁液粘稠等优点,有“辉渠葱,两河蒜”和“两河大蒜头,一头顶两头”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