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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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轶事

辛亥革命在安丘
1911年(宣统三年),革命党人赵象阙与王长庆率众潜入青州准备起义,不幸中青州旗营埋伏,赵象阙阵亡,王长庆率周蜀江、马倬章、秦明堂等10余人退至已有同盟会员活动的安丘县境内,驻足高崖村。他们计划于安丘筹款购买枪械,待诸城起义成功独立后,再于安丘发动起义,宣布安丘独立。次年1月,他们找与革命党人有过接触的安丘团练团总张公制联系,张大力支持,决定次日开始筹款。不料,王长庆改变了计划,于当晚9时许率众进入县衙,知县程长庆表示参加革命队伍。王长庆遂宣布自己任司令,周蜀江为副司令,马倬章任参谋长,程长庆任民政长,张公制为副民政长,刘梅皋任秘书。天刚亮,王长庆率众携安丘县库银2600余两,枪20余支去诸城。2月3日,诸城独立,同时来函要安丘宣布独立。
正当安丘准备独立时,驻潍县防营的清兵二三百人于2月5日(腊月十八日)经安丘城赴诸城镇压起义。不日,诸城为清兵攻破,安丘难以举事,王长庆等只好作罢。
“五四”运动在安丘
1919年5月4日爆发在北京的“五四”运动很快波及安丘,6月末,县城内的部分师生在孔庙后的大操场上召开了200余人参加的声援“五四”运动大会。清末贡生、县内有名的教师辛晋忠(字笏臣)主持了会议。辛老致词后,安丘籍北京大学预科学生、“五四”运动的参加者张任介绍了北京“五四”运动的情况。这时,群情激昂,自由演讲的县立第一小学学生陈连荣咬破手指,血书了“舍身救国”4个大字。
会后,组织了游行示威,掀起了抵制日货的高潮。学生组织了几十个“救国十人团”,纷纷下乡到集市上演讲,演讲内容是收回山东主权、拒绝卖国的二十一条,抵制日货,提倡国货,以及痛打卖国贼的经过等。他们还将集市上的日货收集到一起焚毁。是年冬,救国团在汶河大桥边搭起临时棚,轮流检查烧毁由坊子、潍县等地贩来的日货。县城内农、学、商同时成立了日货检查团,并去黄旗堡、景芝、逄王、白芬子、凌河等地查禁、毁烧日货。此次运动持续了3个月之久。
城工案
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县城内的张、马、曹、刘四大士绅为保护其生命财产,以马渐九为首,以防匪为名,操纵官府改原土城墙为砖墙,并加宽增高。布告县内百姓每人交修城费一吊,同时令乡民于城周围建窑烧砖。
时,兵荒马乱,疫病流行,蝗虫为害,百姓苦不堪言,民怨沸腾。圈子村王天爵挺身而出,于县衙将马渐九告下,县官以干涉国家大事为由毒打王天爵。百姓闻知,送来银钱,支持王天爵上诉。王不负众望,告于青州府。因马渐九早已买通知府,知府不由分说,将王押入大牢。百姓震怒,纷纷写状子呈于知府,并声言如不秉公处理,便告到京里。众怒难犯,知府慑于压力,只好传令安丘知县停修城墙,免收修城银两。王天爵无罪释放,马渐九判入牢房。
此案历经两年,王天爵因打官司倾家荡产,为防张、马、曹、刘四家伺机报复,出狱后独自至临朐县蒋峪一带隐居,直至去世。
逄王抗德斗争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8月,德军驻高密县城,继又驻兵岞山、黄旗堡,其间,德军抓丁拉夫,强令方圆30里内的村庄拆毁围墙,交出武器。百姓义愤填膺,跃跃欲反,大有暴发之势。是年十月十五日,高家庄唱戏庆丰收,驻岞山潍河大桥的50余名德国修铁路技工前来骚扰,无故打伤逄王村周大训、周荣伦等10余人。周增录率300余人,手持腊杆、土炮等武器冲至高家庄,活捉德修路技工9人,砸上脚镣押在逄王村一饭店内。三日清晨,3名德军在两个汉奸的带领下至逄王村报复。百姓闻讯,将其团团围住,这时,德兵的枪响了,周天足等3人被打死,周民德等5人受伤。
数日后,在百姓的压力下,官府将被俘的9个德国修路技工作了处理,为死者发了赔偿费。
砸硝磺局
1912年9月,外籍商人在县城开设了“华丰公司”,依仗官府,禁止百姓出售火硝,由其独家垄断经营,乡民称该公司为“硝磺局子”。“硝磺局”收购火硝用大秤,价格比市价低一半,销售价却比市场价高一倍。硝民忍无可忍,决心与其斗争到底。是年12月,以西关刘宝珍、肖五为首的硝民抗着杈耙、扫帚涌入硝磺局,说理无效,便打了起来。硝磺局掌柜中棍逃走,硝民遂将局内用具砸毁,并把局内硝磺及上书“商号”二字的匾额抬至城西门外的增福庙内,派人求县署公断。县知事迫于公愤,只得将硝磺按合理价格分售,所得款部分归硝民,部分作硝磺局本钱,并令立即拆除硝磺局。数日后,硝磺局全班人马灰溜溜地离开了安丘。
抗苇笠税
1913年(民国2年)麦前,苇笠上市,买卖颇多。县城内的地主见有机可乘,便勾结官府,由几个地痞无赖出面办起了苇笠行。他们以每个苇笠价格的40%收取苇笠税,市价随之涨高,致使买者极少,苇笠市场萧条冷落。出售苇笠者十分气愤,挑着苇笠进了县公署,声言若不撤销苇笠行,就将县公署一火焚之。县知事无奈,当即答复了条件,并在县城菸市街北立了上书苇笠“永远免税”字样的石碑。
吃大户
1916年(民国5年),粮荒严重,盗贼蜂起,民不聊生,农民与地主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以致吃大户事件时有发生,遍及全县。贫苦农民宋文、王约为首的吃大户事件和葛家滩吃大户事件影响最大。
1916年春,泉二头村的宋文和南戈庄村的王约组织饥民400余人,于梁家官庄西北角的梁家湾安营扎寨,强令四乡地主按其规定的数量交纳粮食。此次斗争持续了3个月,涉及10余村。
1916年春,葛家滩村地主石次銮(外号石大麻)以借粮1斗,秋还3斗剥削农民,附近村民忍无可忍。农历四月十二日凌河街孙二胜与雹泉村李玉三带领傅家庄子、秦戈庄、土山等村数十人去葛家滩向地主借粮不成,孙二胜大怒,便扛着土炮,背着尖刀,带领饥民冲了上去。石大麻下令门卫向饥民开枪,打死饥民1人。于是,百姓哄起,冲入葛家滩,连抢5天,地主被迫逃往围墙坚固的花石涧村不敢露面。事后,地主到官府告状,因众怒难犯,官府不敢过问,此事不了了之。
王聘卿冤案
1937年,县长金鸿良将征用修公路挖战壕的一大笔款子扣下,企图肥私。《安丘日报》负责人兼山东《民国日报》社通讯员王聘卿追问此事,金鸿良宴请了他,并答应过几天后,将款子全部退还给百姓。谁知宴后王即被捕入狱。是年秋末冬初的一天,金将王绑赴法场,王当众揭露了金的罪行,边走边呼:“我为安丘县50万同胞而死!打倒吞款贪污的县长金鸿良……”
就这样,王聘卿以“谣言惑众”的罪名,冤死九泉之下。
“胡金兰升天”
1938年,九宫道首王佩珍为证明该道的灵验,于是年4月间,在马连埠演出了一幕“胡金兰升天”的闹剧。
升仙大礼持续了3天,参拜的道徒远及诸城、五莲等县。正式举行升仙仪式那天傍晚,道徒们将盘膝跌坐、双眼微闭、两手合十于胸前、俨然是一尊泥菩萨的胡金兰拥入四人花轿,在喇叭声中徐步抬至马连埠村北的蝎子山前。是时,胡金兰升天的青条石墓穴已经砌好。太阳快落的时候,一帮道徒将胡金兰放于墓穴中的大缸内,于缸口扣一底部凿孔,孔内插一透气细竹的大瓮,遂令匠人垒砌神仙塔。也合该胡金兰大难不死,塔基未成,国民党游击队团长殷蔼仁部下王良臣(绰号五反反)率10余名士兵赶到,拉出了胡金兰。此时,胡金兰已大汗淋漓,嘴唇现紫,仙服撕破,披头散发,性命难保,幸及时抢救,方免一死。从此,九官道首原形毕露,教育了受骗的道徒。
石井案
1943年农历二月下旬的一个黎明,日伪县警备队员樊庆奎用303号马拐子步枪,杀死了在县城十字大街北面路东开设妓女院“安乐屋”的日本商人石井。
事发后,日本宪兵队当即逮捕了石井雇用的伙计袁振华,继又逮捕了县警备队中士班长赵星斗、任保和,以及樊庆奎所在班的人员。
此案由县承审员吴永告首审,又交驻安丘城的日军宪兵队中士班长麻田审理,后将全部在押人员转往驻坊子的日军宪兵队司令部和日本驻坊子领事馆审理。经酷刑逼供,任保和、张玉成、盛宪卿屈打成招。日本领事馆判任保和死刑,判张玉成、盛宪卿有期徒刑3年。1943年农历八月十四日晚,任被枪杀于县城西北角楼外。张、盛经家中行贿减刑,近刑满时与所有在押者一起被日军翻译曹德三出卖,发往日本下煤窑,抗战胜利后方才回国。此案牵扯数十人,无力行贿者一直押至该案结束。
出狗殡
1939年5月,日军一个小队在担山村东安设了据点,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小队长麻田的狼狗经常噬咬百姓,百姓恨之入骨。1944年夏的一个晚上,群众用毒饵将狼狗药死,麻田如丧考妣,气急败坏地发誓要为狗报仇。于是他责令四乡镇联合办事处主任捉拿“凶手”,未逞,便策划在据点院内“出狗殡”。他们用木板钉了一口“棺材”,将狗“收殓”,并在操场旗杆旁垒了“墓穴”,为狗写了碑文,强令四乡镇长和附近庄长头扎白布参加“葬礼”,向死狗俯首“默哀”,还抓来一伙喇叭匠吹吹打打。死狗入土后,麻田又强令筑起坟堆,并在坟前竖一木牌,上书“皇军之犬,岳飞之墓”,侮辱中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