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习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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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陋习流弊

第一节 赌博

赌博由来已久,至清末已相当盛行。民国年间虽经短时间抓赌,却禁而不止。有些人专以聚赌为业,供给赌具、资金,安排赌场,从中渔利。赌博方式多种多样,有捞宝、撵俏、押会、掷骰子、推牌九、看纸牌、打麻将数种,尤以押会招揽人最多。不少人因此倾家荡产,有的甚至成为匪寇。解放后,人民政府严禁赌博,查封赌场,销毁赌具,惩治惯犯,同时对某些有赌瘾的不良分子进行改造,使其转化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仍有少数人偷赌,至今尚未根绝。
第二节 吸毒

吸毒始于1840年以前。时,官僚士绅普遍吸食鸦片。鸦片战争后,吸毒者渐少。北伐前,张宗昌主鲁时明令种植罂粟,部分商人从内蒙古一带偷运鸦片于县内,吸食者日增。抗日战争前,日本商人大量运进海洛因、吗啡等,由于吸食方便,成瘾者增多,政府严令禁止,明令吸食者一律枪毙,但因对制造和贩运毒品者无能为力,成效甚微。日军侵占县城后,日伪政府纵容吸毒,毒害人民,城里、四关遍设“膏店”、“烟馆”,公开营业,吸毒者很多,种植罂粟者也不少。同时日军侵占到哪里,鸦片等毒品便扩散到哪里。全境解放时,县城内还有秘密烟馆4处。1950年,县人民政府下令禁烟,严格查处种植和吸食者,彻底根绝了这一恶习。
第三节 缠足

传说始自南唐。汉族妇女皆染此习,一直延至民国初年。其间,女孩六七岁即开始以棉布紧缠双足,使足形尖小。缠足时大都双脚溃烂,痛苦难言。缠足后站立不稳,行走艰难。封建礼教视妇女“三寸金莲”为最美,故缠足恶习得以流传。北伐胜利后,县内曾设放足委员会,一面动员已缠足者放足,一面禁止妇女缠足,并派员检查,违者罚款。同时在学生中开展“誓不娶缠足之女子”的宣传活动,缠足者渐少。建国后,缠足之习已彻底根绝。
第四节 娼妓

1916年前后,县内操妓业的为数不多,且大都不公开,时称“半掩门子”,多由潍县、坊子等地来的一些“桔子”引起,较出名的有:住钱粮街的寒亭人“七”,住南坛湾崖、北关、小西关、后马道等街的“蝉”、“梧桐茅子”、“大花龙”、“小花龙”等。抗日战争前期,寒亭一班妓女至县城,一批住印台北,妓馆称“东海楼”。另一批住城西门外小西关公开营业。后有山区叶××进城,以亲女5人开业。日伪占据县城时,潍县“雪艳班”至县内,对外营业,任日军寻欢作乐。时,县城周围的几处姑子庵中的尼姑为生活所迫,也蓄长发操妓业,最有名的为南关地藏庵的金、银。时,花柳病流行,妓女与嫖客多患梅毒。官府虽按时为妓女检查,令患病妓女停止营业,但妓院为了赚钱,对官医大行其贿,此病仍不断蔓延。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职业妓女做了妥善安排,娼妓随之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