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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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学前教育

清末,县内先提倡举办蒙养院,后提倡举办幼稚园,未实施。民国前期,提倡举办不同形式的学前教育,仍未见诸行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战事频繁,学前教育无力顾及。
1954年,始设机关幼儿园1所,入托幼儿13人。1956年增至39所,入园幼儿1243人。1958年猛增至435所,入园幼儿2.45万人,占适龄儿童的30.6%。次年调整至77所,入园幼儿4349人。1960年6月,南流公社东苏家幼儿教师苏秀兰赴北京参加了全国教育和文化、卫生、体育、新闻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1963年后,农村农忙时多举办临时幼儿园。
1979年贯彻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精神,园所猛增,次年发展到665所,入园幼儿3.58万人,占适龄儿童总数的55%。1981年至1985年,办园条件逐步改善,保教质量稳步提高。1983年增至837所,入园幼儿2.92万人,占适龄儿童总数的60.2%。1985年共有677所,入园幼儿2.22万人,占适龄儿童总数的59%。县机关幼儿园、石家庄幼儿园为县内办得最好的幼儿园,安丘镇城北、十二户及大盛镇大盛村等幼儿园,均起着示范作用。
自第一所幼儿园建立至1985年,幼儿园皆由主办单位和同级教育部门管理,设园长和保育员,入园幼儿一般按年龄分大、中、小班,每班设保育员1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