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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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集市

一、发展概述
县内集市贸易源渊久远,至清末仍多为五日一集,也有双日集、单日集或五日为大集、他日为小集等多种形式。每逢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所有集市皆有交易,一般买卖蔬菜、鱼肉、节日礼品等,称为“天下集”。
民国初年,县内有大小集市98个,以县城与景芝为中心,与逄王、官庄、平原、朱子、凌河、雹泉、南流、牛沐、岐山等较大集市交错布局,形成适应经济和地理条件的交易网。较大集市设粮食、牲畜、蔬菜、农具、杂货、编织、小吃、修理、木货、柴草、海产、禽蛋、果品、烟叶、蚕茧、土布等市,上市一般为三五千人。南关、景芝等集拥有万人之众,有大商巨贾,有挑客摊贩,更有强卖稍余以补亟需的平民百姓,连算命先生和谎大夫(无正式职业的乡间或乡镇闲散人员,多以卖假药骗人为生)也上市行业。
1938年日军侵占安丘后,强盗、汉奸、土匪拦路截劫,强买白赊,致使全县集市大赶小、小赶无,苟延尚存的集市上叫街的、要饭的、卖儿鬻女的举目可见,惨声充耳。市上只准使用“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纸币,违者轻则坐牢,重则杀头。纸币急剧贬值,最后如同废纸。解放战争时期,集市仍不活跃。
1948年全境解放后,上市人数渐增。1953年,国家开始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开展打击投机倒把等非法活动,保护合法经营,集市贸易日趋繁荣。
1948年主要集市日期(农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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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 │集期 │集市 │集期 │集市 │集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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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 │三、八 │庵上 │三、八 │金冢子 │四、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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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芝 │五、十 │贾戈庄 │二、七 │白芬子 │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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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旗堡 │三、八 │石堆 │二、七 │召忽 │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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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流 │四、九 │辉渠 │一、六 │大老子 │二、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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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河 │五、十 │夏坡 │二、七 │管公 │三、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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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庄 │二、七 │温泉 │五、十 │店子 │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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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戈庄 │三、八 │幢埠店子 │三、八 │南逯 │三、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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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山 │五、十 │关王庙 │二、七 │逄王 │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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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尧 │四、九 │王家庄 │三、八 │高崖 │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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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雹泉 │四、九 │宋官疃 │三、八 │朱子 │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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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沙沟 │四、九 │临浯 │四、九 │牛沐 │二、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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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至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商品极缺,物价飞涨,供不应求。主粮市斤价:小麦3元,玉米2元,瓜干1.5元。肉食、禽蛋等副食品更是奇缺,价钱昂贵。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商业问题的决定》,肯定了集市贸易的地位和作用。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指引下,农村经济逐步恢复,集市贸易日趋正常。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割资本主义尾巴”、“铲资本主义温床”的旗号下,对上市商品品种强行限制,违者没收、取缔。连群众正常调剂生活的花生、食油等也不准上市。1970年12月20日,“县革委”发布通告,自农历十二月初始,全县集市一律改为农历五、十两日,十分不便,致使全县集市由1964年的95处减至60处,集市贸易受到严重挫折。
1978年后,农村经济迅速恢复发展,逐步向专业化、商品化转化,农村集市贸易和城乡农副产品市场迅速发展起来。1980年以来,全县恢复集市26个,新立集市5个,并且恢复了传统山会,新设了南流、许营、岐山、官庄、牛沐等较大集市的牲畜、小商品和手工业品市场。1985年,全县共有集市91处,其中:万人以上的14处,五千至一万人的8处,五千人以下的69处。集市布局合理,时间安排科学,贸易空前活跃,上市商品达2000余种。
1985年集市日期(农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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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人数 │合计 │一、六 │二、七 │三、八 │四、九 │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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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1 │21 │16 │17 │20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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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人以上 │1 │ │ │安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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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至5万人 │3 │ │ │赵戈庄 │南流 │景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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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至3万人 │10 │ │石堆 牛沐 │黄旗堡 │金冢子 临浯 │凌河 │
│ │ │ │官庄 许营 │ │红沙沟 雹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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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至1万人 │8 │大埠后 白芬子 │ │庵上 慈埠店子 │ │温泉 石埠子 │
│ │ │ 逄王 │ │ │ │ 担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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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至5000 │7 │召忽 辉渠 │大老子 夏坡 │宋官疃 王家庄 │大莲池 │ │
│人 │ │ │ │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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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至3000 │15 │朱子 十字路 │ │芝畔 偕户 │解家车庄 孔家庄 │管公 杞城 │
│人 │ │ 王家古城 宋 │ │南郚 │ 韩吉 刘家尧 │李家水坡 │
│ │ │家 大尚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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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人以下 │47 │草店子 岳家店 │贾戈庄 大里岗 │王家庄 南逯 │西许戈庄 孟戈庄 │中南戈庄 店子 │
│ │ │子 西辛庄 │ 大孙孟 孙 │ 霹雷山 石山 │ 中丁家沟 墨 │ 三十里铺 │
│ │ │东营 王里居 │家沙浯 郑家夏 │子 获鹿山前 │黑 孙家小戈庄 │禅杖 夏家秋峪 │
│ │ │ 王家杭 葛家 │庄 老峒峪 │ 绪泉 西门口 │ 东庄头 朱家庄 │ 上株梧 南 │
│ │ │彭旺 大盛 │马家寨庄 后邢 │ │ 车埠 光甫 │罗圈崖 前曹村 │
│ │ │徐家沟 川里院 │戈庄 王家石埠 │ │ 阳旭 │ 为善 │
│ │ │ 后李戈庄 │ 关王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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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集市
安丘大集 明朝万历年间,安丘镇分别于东关、北关、南关、小关、西关设5个集市,平均日上市五六百人。清末,安丘大集中心渐移至南关,农历“三、八”为集日,集日上市近万人,为境内诸集之首。农历四、九月初八至十三日为南关山会,商旅云集,百货遍布大街小巷,上市万人以上,设木货、百货、瓜果、牲畜等10个市口。建国初,东关、西关、北关、小关四集市逐渐消失,南关大集(安丘大集)规模渐大。“文化大革命”期间,商品经济发展缓慢,市场贸易难以繁荣。1978年后,市场全面开放,以零售批发等经营方式交易,上市2万余人,商品300余种。1981年,县农贸市场和南关、新建路北端2处农贸市场建成,共设10个市口,以城中心县农贸市场为主。1982年,县农贸市场大规模扩建后,大集中心由南关移此。1983年已有县农贸市场、北河滩、南关西巷子和城里路4个市场、21个市口,上市商品逐渐增多,年成交额633万元。1985年,县农贸市场再次扩建,经营面积大增,集日上市7万人左右,商品2000多种,上市额320.9万元,成交额31.6万元。

景芝大集 景芝历史悠久,早在明朝就是一个“白酒颇著、商业繁盛”的古镇。以农历“五、十”为集日,是境内第二大集。集日上市一般在万人以上,且有大集套小集的传统。1950年后规模不断扩大,上市商品种类逐渐增多。1978年后,农副产品繁盛,名吃名店名产特产及传统手工艺迅速兴起。1983年分设东、西、南、北4个市场和修理、条编、青菜、水产、肉食、粮油、牲畜、禽蛋、木货、百货、鱼鸟花卉等19个市口,交易面积6万多平方米,以批零兼营为主要经营方式,上市一般3万人左右,旺季达5万人之多。1985年上市商品近2000种,集日上市额30万元,成交额10.5万元。成为安丘、高密、诸城3县农副产品的重要集散地。
南流大集 位于南流镇驻地,始设于明末清初,农历“四、九”为集日。建国初交易面积较小,上市商品仅120余种,上市不足万人。以后,集市规模不断扩大。1978年后市场开放,集市贸易日趋繁荣,设牲畜、木货、杂货、百货、条编、青菜、粮食等10个市口,以批零兼营为主要经营方式,上市商品近200种。1985年交易面积增至3.6万平方米,集日上市3万余人,千余种商品,上市额21万元,成交额3.3万元。
牛沐大集 位于大盛镇牛沐村,始设于明末清初。农历“二、七”为集日。解放前,该集地处边远山区,商旅不便,百业难兴,集市规模较小,日上市商品仅百余种,上市最多达500人。建国初,上市近万人,商品增至200余种。1978年后,市场日趋繁荣。1985年设布匹、百货、木货、蔬菜、瓜果等20个市口,交易面积1.4万平方米,集日上市2.5万余人,商品1200余种,上市额25万元,成交额3.5万元。
赵戈大集 位于赵戈乡驻地,始设于明万历年间,农历“三、八”为集日。解放前集市规模较小,上市商品主要有土产、杂货、纺织品等,集日上市300至500人。建国初,设青菜、禽蛋、木材、百货、大牲畜、杂货等10个市口,日上市不足2000人,交易面积仅5000平方米。1978年后,市场全面开放,新增副食、修理等5个市口,集日上市达5000余人。1985年交易面积扩至3.7万平方米,市口增至23个,日上市3万余人,上市商品1500余种,成交额4万余元。
雹泉大集 位于雹泉镇驻地。始设于清朝中叶,农历“四、九”为集日。该地商业繁荣,有珍珠泉、雹泉庙等名胜古迹。农历四月、六月、九月各一次大规模传统山会,商品齐全,上市近万人。解放后规模不断扩大,1953年上市商品200余种。1978年后市场全面开放,上市万余众,交易面积2.4万平方米,市口20余个,上市商品增加较快,集日成交额约2万元。1985年集日上市1.5万人,商品1000余种,上市额20万元,成交额3.4万元。
第二节 山会

一、传统山会
山会一般为春秋两次,比集市规模大,货物多,行当齐全。清光绪三十二年就有“大市、四方百货皆集”等文字记载。“立山”之初多聘闻名乡里的戏班演戏,招徕商旅,多连续数日。解放前赶山人观景者不少。山会上多摆列日用商品,有北国的裘皮,南方的竹器,东海的鲜味,名家的刀剪,以及诸多稀奇之物。大鼓书、地方戏、杂技艺人各自圆场,争相献艺。会上也有抽帖、算卦、测字、相面等迷信活动及赌博流弊贻害群众。解放以后,迷信活动日渐消除。
建国以来,县内除19处传统山会外,又立夏坡、店子等15处,活跃了城乡经济。

1948年传统山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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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会名 │会期(农历) │山会名 │会期(农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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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 │四月八日至十三日九月八日至十三日 │牛沐 │三月二十七日九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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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流 │二月二十四日十月二十四日 │召忽 │三月一日十一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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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逄王 │三月二十一日九月二十一日 │官庄 │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二日九月二十七日│
│ │ │ │至十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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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城 │三月二十日九月二十日 │凌河 │四月二十日九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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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芝 │三月二十日九月二十日 │临浯 │十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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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戈庄 │三月二十三日九月二十三日 │山前 │三月四日十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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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旗堡 │三月二十八日九月二十八日 │大埠后 │三月二十六日九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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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雹泉 │四月十四日至十九日六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九日九月十四日至十│偕户 │四月八日十月十三日 │
│ │九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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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山 │三月二十五日九月二十五日 │朱子 │九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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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仕灵山会 │十月十五日(今巳划归坊子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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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物资交流会
1952年工商联先后在县城、景芝、牛沐组织了3次物资交流会,购销总额84.24万元,其中国营、合作经济占47.6%,私营经济占52.4%。1958年后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加之经济困难,物资交流会中断。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繁荣,购销旺盛,迫切需要扩大商品流通渠道。1981年始,分别在县城、雹泉、南流、官庄、赵戈、景芝、临浯、岐山8处集市召开了物资交流会。此后,县城和各大集市都在每年春、秋两季召开物资交流会。1985年,在南流、赵戈、黄旗堡、牛沐、车庄、景芝6处大集召开的物资交流会,参加交流的有布匹、成衣、百货、杂品等300多种商品。购销总值达320万元,占当年全县集市商品交易总额的10%左右。
第三节 集市贸易管理

一、集市管理
清末,集市由地方绅士和商人头领管理,主管征收税款。民国初期由集头向政府承包管理集市。各行有经纪撮合成交,从中获利。一般交易收“行钱”,粮食收取“合子粮”,买卖牲畜收“佣钱”。日伪时期,集市混乱,虽有官办商会,但无能力管起来。解放区的集市,由工商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对敌经济斗争,发行解放区货币,发放信贷,打击不法商人的走私贩卖活动。
1951年,根据“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全面管理监督国营、合作商业,检查度量衡器具,取缔无证商贩,打击投机倒把活动。是年8月,开始集市服务收费,初时仅按成交额的1.5%收取土烟费,1956年增加到猪羊、圆木、山果、杂货、柴草、土陶器等数种。除猪羊收取1.5%,木材收取1%外,余者皆收取2%,由买卖双方负担。1957年重点稳定市场物价,同时进行服务收费。粮食市场于1962年下半年开放,但每年夏、秋粮征购期间分别关闭夏、秋粮市场,征购结束再行开放,按成交额的2%收费。1978年后,粮食市场全年开放。集市贸易管理始转向服务为主,统一规划市场,分行划市,安排固定摊贩,编号定位。市场管理人员划片包干,开展争创“五好”(管理、宣传、服务、秩序、卫生)集市活动,征收市场管理费:工业品、大家畜收总值的1%,农副产品收2%,摊位占地每平方米收费0.10元。1979年贯彻省革委《关于集市贸易政策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除棉花、级内烤烟和统购品种不准上市外,其它农副产品均可上市,并允许生产大队、生产队开办油坊、磨坊等。
1981年县农贸市场在县城中心电影院前建成。同年6月将原分散的粮食、饮食、修理、草条编织品、青菜、瓜果等14个市口移至新市场,分行划市。此后进一步放宽了农副产品贩运买卖政策,严肃了经商纪律。年内,先后教育取缔无证商贩6600人次,取缔游医113人次,占卦算命者81人次,变相赌博者97人次,查封建迷信品321起,其中神香3490管,灶王1495张,家堂轴子108张,神画410张,其它迷信活动72起。1982年,进一步放宽了肉食经营政策。次年,加强了卷烟市场管理,对卷烟零售单位及个体户皆按正常的卷烟流通渠道组织货源。1984年继续贯彻执行以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市场管理方针。年内运用宣传车、黑板报、标语牌、有线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同时在集市上查获了假牌自行车105辆,冒牌景芝白酒101瓶,冒牌兰陵大曲商标1090张,取缔无证商贩1087人次,取缔处理菜霸、瓜霸30人次,游医及假药贩卖者102人次。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对定购以外的粮食、棉花等均允许自由上市,其它农副产品购销政策也进一步放宽,集市贸易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
二、打击投机倒把
1950年,县内开始打击投机倒把,时以打击抢购套购国家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为重点,措施为:取缔地下钱庄和金银外币黑市;运用吞吐政策控制主要商品;加强市场管理,查处投机奸商。此举之后,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得以健全,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得以确立。1952年,配合当时开展的“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资材、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加强集市管理,开展以反对贪污、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为重点的打击投机倒把活动。1959年后,国民经济困难时期,投机倒把活动猖獗,重点打击套购、盗卖生产、生活资料及各种票证等投机倒把行为。1964年,全县共查获投机倒把案件5356起,其中教育退还的1887起,迫卖补税的2836起,没收的529起,共没收物资折款7000元,布票4500尺。其它104起。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采取关堵政策,大部分市场被关闭,正常交易被关死,集市贸易萧条冷落,投机倒把活动转入地下。1976年10月后,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恢复,打击投机倒把工作趋向正常。是年,全县共查获各种投机倒把案件1193起。
1980年开始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年内共查获投机倒把案440起,罚没现金2.3万元。1981年至1983年全县一共查获投机倒把案件811起,没收现金189万元,其中千元以上129起,万元以上3起。1984年,共查获投机倒把案件52起,没收现金2.05万元。1985年,全县查获投机倒把案件11起,罚没现金2.45万元,其中千元以上的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