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7&A=5&rec=127&run=13

第一章 计划

建国前,县内无计划管理机构,经济的发展主要靠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进行自发调节。建国初期,人民政府逐步实行估算性间接计划管理。1955年1月,县计划委员会(简称计委)成立,行使计划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在全国计划指导下,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编制下达安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和发展预测。1958年3月,计委与统计科合并,称计划统计局。1959年7月,计统局撤销,计委重设。1967年计委改称县革命委员会计统办公室,后改为计统科。时,职责范围包括经济、计划、统计、物价、劳动五部分。1970年改称计统局。1976年2月,劳动局单设,劳动业务划出。1978年计统局撤销,重设县计划委员会。1980年、1982年物价局、统计局先后成立,计委成为专一的计划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统配物资的平衡、分配,基本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全县经济技术协作及废金属回收等。1984年始筹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1985年有干部、职工18人,设办公室、综合计划组、物资基建组和废金属回收办公室。
计委初设时,计划管理采取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形式,对国营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等采用直接计划,对集体企业、个体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实行间接计划,运用经济杠杆,采取经济措施,使其纳入计划管理轨道。1958年始,单一的指令性计划逐步取代了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这种计划体制在一个时期内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1978年始,逐步实行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
自1955年至1985年,计划部门先后编制下达了30个年度计划,6个五年计划,9个长远规划和15个重要专题规划。
第一节 长期规划

1956年2月,编制安丘县1956年至1967年文教工作规划,主要包括扫盲工作、小学教育和文化工作三方面的内容。该规划对扫除文盲和提高全县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起了一定作用。
1956年3月,编制安丘县1956年至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规划提出,1958年粮食总产争取达到36500万公斤,同时对第二个五年计划和第三个五年计划都提出了一些过高的指标。1958年粮食总产实际完成19521.5万公斤,仅占计划的53.5%。
1960年7月,编制安丘县1960年至1967年地方铁路规划,提出在县内修筑9条地方铁路。严重脱离实际,无法实现。
1960年9月,编制1960年至1967年国民经济三年、八年规划。主要指标:工农业总产值1962年达到44956万元,1967年达到111126万元。其中工业产值分别达到17000万元和55000万元。由于指标过高,再加“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实际完成数离规划要求差距甚远。
1962年10月,编制1963年至1972年农业生产十年规划,因规划数与实际可能脱节,未能实施。
1963年11月,编制1963年至1970年农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是:1970年粮食总产34787万公斤,黄烟总产1125万公斤,花生总产840万公斤,棉花总产150万公斤,大家畜6.5万头,生猪24万头。1964年4月,对规划作了补充,增加了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田规划意见和副业生产、水利建设及土壤改良等规划内容。由于指标较高,“文化大革命”干扰,上述指标多数未实现。
1975年1月,编制1976年至1985年国民经济发展十年规划。规划提出1980年、1985年粮食总产分别达到62500万公斤和81500万公斤;工业产值,1980年达到1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4.9%,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1981—1985)再以同样的速度递增,1985年达到2亿元。对农业、水利、交通、科技、商业、教育、机械、电力、卫生等方面作了十年专题规划。这十年,由于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贯彻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各项指标都完成较好。工业总产值提前超额完成,1980年为16682万元,比1975年增长1.8倍,1985年为53771万元,比1980年增长2.2倍,均达到了翻番的要求。
1982年11月,编制1980年至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是:到2000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55000万元,平均每年递增7.8%,国民收入达到152000万元,粮食总产达到6.5亿公斤。
第二节 中期计划

1957年始至1958年7月,编制安丘县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由于受“大跃进”、浮夸风的影响,计划指标过高,无法实施。
1966年5月,编制安丘县1966至1970年农业生产发展规划(“三五”计划的一部分)。规划提出,1970年粮食总产达到4亿公斤,棉花总产80万公斤,黄烟总产1500万公斤,花生总产1050万公斤,大家畜6万头,生猪35万头,多种经营收入2625万元。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至1970年,粮食、黄烟和花生总产分别完成计划的63%、60.5%和34%,唯有棉花总产超额41%完成计划。
1970年,编制安丘县农业生产三年跨“纲要”的规划,提出1970年至1972年,农业生产水平跨过《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指标,1972年粮食亩产超过250公斤,总产3.75亿斤。
1972年1月,编制安丘县1971—1975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第四个五年计划),分工业、农业、水利、商业、交通、电讯、卫生七个专题。主要指标:197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550万元,粮食总产5.4亿公斤。执行情况:工业总产值达5890万元,完成计划的129%;粮食总产40007.5万公斤,占计划的74%。
1976年3月,编制安丘县国民经济建设第五个五年计划(1976—1980)(讨论稿)。计划要求:1978年基本实现机械化、水利化,1980年粮食亩产过500公斤,工业产值3亿元。同时编制了环境保护“五五”规划,对废水、废气、废渣处理提出要求,并规划“五五”期间建设14个环境保护项目。执行情况与计划指标仍有一段差距。
1982年12月,编制安丘县国民经济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草案。计划是根据中共十二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并结合本县实际编制的。“六五”期间认真贯彻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使“六五”计划的各项指标均完成较好。详见下表。

“六五”计划完成情况表

┌──────────────┬─────────┬─────────┬───────────┬────────────┐
│指标 │单位 │计划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计划的% │
├──────────────┼─────────┼─────────┼───────────┼────────────┤
│工农业总产值 │万元 │71500 │102212 │142.9 │
├──────────────┼─────────┼─────────┼───────────┼────────────┤
│1.农业总产值 │万元 │40500 │48441 │119.6 │
├──────────────┼─────────┼─────────┼───────────┼────────────┤
│2.工业总产值 │万元 │31000 │53771 │173 │
├──────────────┼─────────┼─────────┼───────────┼────────────┤
│国民收入 │万元 │48000 │76004 │158 │
├──────────────┼─────────┼─────────┼───────────┼────────────┤
│粮食总产 │万公斤 │55000 │56537.5 │102.8 │
├──────────────┼─────────┼─────────┼───────────┼────────────┤
│棉花总产 │万公斤 │770 │1074 │139.5 │
├──────────────┼─────────┼─────────┼───────────┼────────────┤
│黄烟总产 │万公斤 │2200 │3206.5 │145.8 │
├──────────────┼─────────┼─────────┼───────────┼────────────┤
│花生总产 │万公斤 │1050 │2931.5 │229.2 │
├──────────────┼─────────┼─────────┼───────────┼────────────┤
│财政总收入 │万元 │5300 │6951 │112.3 │
├──────────────┼─────────┼─────────┼───────────┼────────────┤
│社会商品零售额 │万元 │24100 │31111 │129.1 │
├──────────────┼─────────┼─────────┼───────────┼────────────┤
│外贸商品收购额 │万元 │6000 │5617 │93.6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6.3 │6.77 │超0.47个千分点 │
└──────────────┴─────────┴─────────┴───────────┴────────────┘

1984年4月,编制安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初稿,1985年修改后形成草案。其主要指标是: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49000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90000万元,农业总产值59000万元,国民收入110600万元,财政收入8350万元,粮食总产6亿公斤,固定资产投资21000万元。
第三节 短期计划

1955年10月,编制1956年国民经济计划,包括工业、农业、商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等7部分。计划侧重农业,内容有作物种植、牲畜饲养、增加耕地面积、增加水浇面积、农业生产组织发展、主要生产资料供应、民营林业等。工业方面包括工业产值和17种产品产量。
此后,逐年下达年度计划,内容日趋完善。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国民经济综合指标、农业计划、工业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计划、物资分配计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计划、商业计划、外贸计划、科技发展计划、教育事业计划、人口计划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