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经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7&A=5&rec=118&run=13

第六章 物资经营

第一节 采购

县物资局成立前,物资采购主要由商业部门兼营。1964年5月,安丘县物资局成立,时有固定资产5050元,流动资金11.15万元,始营木材、钢材等10多个品种,年购进额49.95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采购无计划,交接无制度,缺乏实用性指导,造成大量库存,购销严重脱节,1976年积压物资计值20多万元。
1979年全面调查摸底,广开货源,木材、钢材、水泥、煤炭的采购均超额完成国家分配计划。其中木材超出70%,钢材超出近1倍。此后物资采购逐年见增。1982年扩大采购队伍,注重经济信息,广开门路,灵活购进,全年购进计划外木材3000立方米,钢材1500吨,水泥2000吨,煤炭31000吨,化肥1100吨,玻璃2100标箱,购进350多万元的机电产品。1984年新成立6个专业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全面推行“四定”(定资金、定范围、定人员、定任务)责任制。同时改革物资流通体制,采购指标下分公司。年购进计划外木材6500立方米,钢材3100多吨,煤炭35000多吨,水泥8900吨,玻璃9100标箱,汽车48部,化肥670吨。1985年实行公司独立核算,采购承包,所营物资发展到木材、机电、金属、化工、建材、生资、煤炭、金属回收材料、加工等9大类4100多种。除完成计划内采购外,另购计划外木材7263立方米,钢材4850吨,水泥4180吨,煤炭40048吨,轴承52756套,各种电线1696公里,汽车86部,电动机1391台。共有流动资金48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38.9万元,购进总额3337万元。
第二节 供应

建国前,县内个体铁匠、木匠、壶匠等小手工业者所需原料,无固定供应渠道,皆由生产者自行解决。其他工业甚少,原料亦皆自理。
1950年至1953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专设物资供应处,对木材、钢材、水泥等重要物资实行大区之间平衡,中央差额调拨的办法,由商业部门负责供应。1953年至1957年,县内机械、木器、冶炼、榨油、农具修造诸厂所需物资均从中央到地方,通过商业环节供应。1958年至1962年,通过商业流通的环节大大缩小,主要生产资料由工业部门直接组织进货。1963年经济开始好转,物资供应渐增。1964年县物资局成立后,对所营木材和部分综合物资实行计划供应和敞开供应。1965年物资销售总额达171万元。
1966年上半年,综合物资供应量空前上升,共供钢材496吨,生铁429吨,焦炭160吨,水泥6934吨,工业用煤7430吨。下半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购销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是年销售总额313万元,次年降为164万元,1968年为129万元,1969年仅114万元。延至1977年,一直在200至300万元之间徘徊。
1978年,建立物资管理制度,业务经营有章可循,年销售总额达736万元,比1969年、1976年分别增长5.5倍、1.3倍。1979年整顿经营作风,下乡下厂送货,年销售929万元,其中送货额占年销售总额的60%以上。1980年进行计划、市场两个调节,需求尚缺部分进行计划外采购,年销售总额1221万元。1982年金属、木材、机电设备、化工建材归口设专业组,实行分类核算,直拨直运,减少流通环节,扩大供应范围,多头供货,年销售额1909万元,创利润44万元。1983年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讲求经济效益,突出物资流通,财务划转和仓储保管。销售总额1982多万元,投入农村市场的物资均占社会需求量的很大比例,其中木材占15%,钢材占61%,煤炭占47%,水泥占17%。1984年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物资供应有新发展,供应乡镇工业和“两户一体”钢材2950吨,木材3539立方米,煤炭92700吨,化肥670吨,汽车35部,连同其他物资共计1300多万元,占计划供应总量的60%以上。供应农业第一线电机670台,电线450公里,农用水泵600台,喷灌设备60套,板材300吨。供应县重点项目钢材250吨,木材370立方米,沥青150吨,水泥1370吨,玻璃1200标箱。1985年除计划内物资及时供应外,还供应计划外钢材4850吨,木材6820立方米,水泥4100吨,煤炭33万吨,汽车86部。供应重点工程汶河大桥和6万伏热电联产项目水泥1000吨,钢材和螺纹钢各150吨,木材500立方米,年销售3708万元。费用水平10.78%,资金周转天数49天,实现利润61.4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第三节 储运

一、仓储
物资局建局初期,仅有房屋8间,以临时简易棚储存物资。
1969年建敞棚10间,面积210平方米,1970年建存钢材大棚14间。1972年至1974年增建仓库54间。1981年10月,营业大楼落成,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310平方米。1982年5月建起金属、木材货场,占地1.6万多平方米。10月增建黄旗堡煤场,面积4万平方米,储煤3万多吨。1983年10月,办公大楼竣工,使用面积1600平方米,12月新建机电仓库10间,面积210平方米。1984年5月建成废金属回收货场,面积3200平方米。1985年9月,燃料公司建起大型煤场,10月建成了煤炭晾晒库450平方米,专供加工蜂窝煤使用。至年底物资存放设施总计8.9万多平方米,其中露天货场8.6万多平方米,仓库3364平方米。仓储工作基本达到有色金属、电工仪表、化工、轴承、工卡量具“四号定位”(库、架、层、位)、“五五摆放”(五个一组)。分库、分类、分区、立牌挂签储存。木材、煤炭等物资、基石高垫,码垛成方,条块结合存放,并有一定防雨设施。物资入库、出库、保管,均有严格管理制度。
二、调运
建局初期,县内物资靠雇汽车、马车和人力车运输。1978年,物资局汽车队成立时有大型载重汽车14部,此后汽车逐年有增。1985年共有各种汽车23部,县内物资运输任务皆由车队承担,还能承接外单位的少量运输任务。
外地购进物资一般采用计划内调运和计划外调运两种方式。计划内的煤炭、木材采用直达进货调运,即按国家分配计划,由铁道部门、煤矿、林区、物资部门三方签订送货合同,分别由煤矿、林区用火车运至坊子、黄旗堡站,再由县物资局就地分发或运输入库。某些计划分配物资,采用中转进货调运,即由地区物资局统一组织定货,县内物资按合同分别就站转到各需用单位。计划外物资的调运,根据实际情况,多由县物资局组织联系进货,有的直接介绍需方前往货源地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