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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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私营商业

第一节 商号

清朝中期,县城与景芝镇有较大商号20余家。经营药品、副食、手工制日用品等。清末,商号增至500余家,其中县城120家,景芝近百家,余者遍布乡间集镇。分为广货、杂货、布业、服装、鞋帽、中药、煤油、酱菜及首饰等近20个行业。至1913年(民国2年),南关大街两旁招牌林立,字号纷繁,空前兴盛。
1916年,乡间土匪四起,不少富户被迫进城经商,县城商户日增。1919年“五四运动”波及安丘,出现拒用、不进、不卖、查封、销毁日货的局面,日货一度匿迹,民族工商业一度复苏。1927年,商号增至540多家,仅县城就有170家。其中“恒德泰”、“东兴栈”、“广兴成”、“中华祥”等十几家布业店,“聚成”、“广兴”、“泉祥”、“丰顺”等20家广货店,“会友”、“会文”、“茂林”3处笔庄,“育合泰”、“西万合”等药铺及“复德”鱼店、“同货成”洋油店等资财雄厚,左右商业形势。1929年3月,土匪刘桂堂(刘黑七)窜扰县内,烧杀抢掠,几十家商号倒闭,县城市场一度冷落萧条。1936年,有商号740余家,年销售额500万元左右,县城居首,景芝次之,另数逢王、官庄、平原、朱子、凌河、雹泉等较大集镇。输出烟叶为大宗,次为小麦、花生。输入煤炭最多,另有布匹、棉纱、染料、水产品、肥田粉(即化学肥料)、日用杂货等。
1938年日军侵占安丘,不少商号搬迁倒闭,仅县城就减少67家。1945年减少200多家。日军投降后,关闭歇业的商号重新营业,手工业暂现复兴势头。此后,国民党统治区内物价暴涨暴跌,苛捐杂税繁重,不少商民货穷财尽,无力支撑门面。至1948年全县解放前夕,县内有广、杂货商号153家,商贩1353人,年贸易额250万元左右。棉布坐商53家,商贩196人,年贸易额110万元左右。其中县城拥有杂货37户,广货8户,布业15户,多为城里四关及诸街商人经营。
第二节 个体商贩

清朝中期,县城周围有走街串巷的货郎300余人。清末,有杂货摊贩千余人,布业摊贩百余人。民国初年,杂货摊贩1100人,布业摊贩200余人。
1938年日军侵占安丘后,逼销日货,乡间小商小贩大部本利皆亏,难以维持生计,最后负债倒闭。1945年日军投降后,商贩略见增多。至1948年全境解放前夕,县内尚存私商650余户,商贩3200余人,商业销售总值600万元左右。
建国后,商业发展较快,1950年,县内有个体商业811户,1954年增至2927户(不含布业)。1956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多被组织加入合作商店。1958年采取关闭集市、大砍大并、审查清理、整顿回产等做法,个体商户大部停业务农,个别商户并入社队企业,为季节商贩,年底全县仅剩个体商贩237人。1959年始,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得以恢复,集市贸易重新开放,个体商贩骤增。1960年,全县有有证商贩134人,无证商贩3333人。1961年整顿集市,个体商贩减为928人,其中有证者334人。1962年8月开放粮食市场,个体面食户兴起,批准628户、828人营业,对自发兴起的527户面食户未加干预,取缔无证商贩1082人。1963年国民经济逐渐好转,登记、颁证、管理工作转入正常。1965年全县共有个体商贩480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个体商户多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和“冒尖户”割掉,全县357户个体商户取缔141户,停业62户,个体饮食服务业户强行改为队办商业,向队投款买工分,营业被动应付。无证商贩大都由明转暗,黑市成交。1967年始,连续开展“打击投机倒把活动”,政策界限不清,好坏俱伤。1971年至1975年仍然实行“严格控制,不再发展”政策,全县有证商贩不足百户。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业出现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1980年,批准个体商户488户,802人。1981年后,商业政策持续放宽,到1985年底,全县商业个体户发展到10471户12565人,其中纯商业5781户6937人,服务业2016户2419人,饮食业2674户3029人。
第三节 对私营商业改造

私营商业改造工作始于1953年。是年1月调整税收,放宽贷款。7月限制私营批发商经营范围,规定批零差价。对于零售私商采取安排、改造相结合的办法逐个行业进行改造。年内全县共有私商3761户4235人,年商品零售额998.8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额的44.5%。1954年9月,继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后,首先改造布业私商。全县布商188户195人,资金4.89万元,其中126户经营机织布,62户经营土布。本着“维持面广,都有饭吃,饱而不好,但不拉平”的原则,动员122户126人转业,61户经销,5户委托代销。年底尚有其他行业私商2927户3296人,年商品零售额670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额的28.6%。1955年,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私营商业也投入了社会主义改造,上半年主要改造小商贩,经改造的214名商贩中,51人安排为代购代销和货郎担,48人为送油员,53人经销布业,46人安排在合作饭店,16人固定在代销店和布业合作商店。下半年开展对坐商、行商的改造,至年底,在纯商业中组织公私合营1处9人,合作商店23处122人,经销857户925人,代购代销和送油员163户229人,饮食服务业一共组织合作饭店、服务店、饮食小组39处305人,合作店铺1处7人,参加改造的占全县私商的42.1%。
1956年,私营商业改造进入高潮。1月成立了县商改领导小组,下设商改办公室,发动私商申请改造,审批改造私商名单,清估私商原有资金。6月,规划网点,安排人员,全县2413名私商中过渡到国营商业的90人,供销社商业的1043人,有60人组织合作商店14处,167人组织合作小组35处,231人经销,582人代销,9人组织公私合营1处。已安排人员占总人数的89.56%。1957年底,全县尚有商贩417户422人。私营商品零售额119.4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额的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