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7&A=5&rec=107&run=13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

清代,县内无专管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机构。1946年国民党县政府建设科负责县城的建设和苗圃等工作。解放后,安丘县政府设实业科,兼管基本建设。1949年改称建设科。1976年2月,县基本建设局成立,下设办公室、城建组、施工组、设计组、财供组。主管县城道路规划与土建工程的勘察、定点、设计,负责县屑建材企业的产、供、销和计划调配公社生产的建筑材料。辖县建筑工程公司和20处公社建筑工程队。1979年12月,基本建设局改称基本建设委员会。1980年增辖荆山洼建筑材料厂、荆山洼水泥厂、担山水泥厂(1984年1月归属县工业公司)和县自来水公司,并增管全县的村镇建设规划,制定计划分配国家扶持农村建房的部分材料。1981年10月,城镇建设局成立,隶属基本建设委员会,主管城区市政建设、城区规划等。1975年始,在计划委员会设1人分管环境保护。1978年4月成立县环境保护办公室,1980年2月改称县环境保护局,1983年11月,建立县环境保护监测站。1984年3月,县基本建设委员会、城镇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合并成立安丘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增辖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及乡镇建(筑)安(装)企业32处。同年10月,恢复县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改称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设行政、政工、规划、施工、财务股、农房与工会办公室。1985年,建委共有干部职工40人,辖县建筑公司、县城综合开发公司、自来水公司、园林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所、建筑设计室、市政工程队和32处乡镇建(筑)安(装)企业。县环境保护局辖监测站,共有干部职工20人。全县32处乡镇,普遍配备了兼职或专职环保助理员。16处厂矿企业建立了环保监测机构。
第二节 管理机构

一、建筑设计室
60年代以前,县内无建筑工程设计机、构。1964年12月,县建筑社成立设计室,有职工9人,承担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任务。1977年1月,设计室归属县基本建设局,先称设计组,后改称设计室。1985年1月,成立安丘县建筑设计室,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隶属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县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和承担部分外县的设计任务,对单项工程技术交底,负责建筑物的地耐力认证,处理地基基础的设计变更,确定地基钎探深度,参与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等事宜。1985年有职工9人,能设计6层以下的民用建筑,跨度25米的工业建筑,高45米的烟囱,容积为200吨的水塔和1000吨的原料囤。
二、环境卫生管理所
1984年5月,县爱国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卫生局、交通局、公安局、安丘镇等部门组成安丘县卫生监督联合办公室,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检查和监督。1985年3月改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辖肥料场和清洁队,共有86人。
三、自来水公司
1981年1月成立,下设办公室、技术组、财供组、管道组和供水班,配有12马力拖拉机、132汽车各1部、车床、加氯机、打压机、割管机等。1985年有职工63人。
四、园林管理处
1984年12月成立,负责城区道路绿化、公园建设,树木、花卉栽培管理。1985年有职工23人。
五、市政工程队
1980年成立,有职工34人,陆续增配汽车两辆,压路机1台,12马力拖拉机8部,主要从事城区道路开拓、扩建及柏油路面、一般桥梁建设。1985年有职工54人。
六、农村建房办公室
1981年4月设置,1982年12月改为安丘县村镇建设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委,由县计委、农委、民政局、物资局、建委等7个单位组成,共24人。1984年3月复称农村建房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各乡镇的自然村建设规划工作,培训规划技术人员,检查、监督新村规划实施,分配国家计划内的建房物资等。1985年有职工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