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商业
商号
清道光年间,境内较大个体商户已开始启用商号,但大都为小本经营。民国
初年, 因屡遭战乱, 商号损失过重, 倒闭歇业者甚众, 商业凋敝, 民国4年
(1915),县城仅存隆丰当店、丰利当店、裕泰钱号、双兴钱号、通利钱号、维
丰钱号、永安钱号、瑞华春杂货铺、三合杂货铺等9家商号。民国23年(1934),
境内较大商号发展到数百家, 其中县城较大商号200余家,小本经营的字号百余
家, 最大者如邓金堂经营的“阜康茶庄”,有固定资金8万元(银元),年经销
茶叶千余箱; 焦子端经营的“宏祥茂”布庄,有固定资金2.5万元,年营业额80
万元, 年盈纯利1万元;百杂货业以胶州朱姓人经营的“天合胶州庄”、黄县人
邹子臣经营的“文德泰”为最;张得进经营的“陆和春”为饮食业之魁。
日伪统治时期,多数商号或关门停业,或携资潜逃,天合、合记、文德泰、
龙兴裕、阜康茶庄、宏祥茂布庄等30余家大商号则先在日寇侵占诸城前夕便已关
门撤走。诸城解放后,较大商号已所剩无几。
商行
1938年后,日本侵略者为占领诸城商品市场,掠夺财物,推销日货,先后于
县城建立6处商行,其中以大西商行、同元折冶商行、泰和商行为最大。
大西商行座落在所院街,主要经营诸城云母,并在桃林开办云母矿,专事掠
夺诸城云母资源;同元折冶商行座落在西市街,专门收购掠夺金、银、铜、锡等
有色金属;泰和商行地址亦在西市街,主要经营木材。各商行无一不做贩毒买卖,
大肆贩卖鸦片、海洛因等毒品,毒害诸城人民。
1945年8月,日寇投降,县城6处商行同时倒闭。时诸城商业已陷入奄奄一息
之境地。
个体商户
诸城地处莒、沂、安、高、胶、日等县交通之孔道,商贾往来,自昔称盛。
以县城为商品集散之中心,四乡集市山会星罗棋布,私营商业比较发达。清光绪
三十年(1904) ,境内个体经商者达12479人,其中外出青岛、烟台、奉天等地
经商谋食者3248人。
民国初年,因屡遭兵燹,个体商户损失过巨,纷纷倒闭或关门停业,商业一
度极形凋敝。此后,随着政局渐趋稳定,私营商业不断发展,至民国22年(1933),
个体商户发展到545家。
日伪统治时期,私营商户因不堪勒索和劫掠而相继关门倒闭,店主携资潜逃。
至1945年,境内个体商户、摊贩仅存百余家,商业处于瘫痪状态。
诸城解放后, 人民政府为使商业得以复生, 立即宣布免除各种苛捐杂税。
1945年10月,山东北海银行发放10万元商业贷款,帮助36家无力继续经营之商户
恢复营业,此后,人民银行亦相继发放小本贷款,使私营商业有了新的发展。
1949年,县城私营商户发展到208家,其中,百杂货110家,布业28家,药业
11家, 服装鞋帽15家,饮食业15家,肉铺9家,理发20家。1950年,贯彻党在恢
复时期的经济政策,对资金不足的个体商户给予贷款,在经营方法上给予指导,
在商品供应上给予照顾,促进了私营商业的发展。至1951年底,全县有证个体商
户已达3334户,其中座商380户,行商537户,摊商2417户。1952年,在顺利完成
国民经济恢复工作的基础上,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
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活跃城乡经济,采取调整税收、放宽贷款、扩大批零
差价等措施,扶持私营商业,调动了私营商业户的经营积极性。是年,全县有个
体商户3144户,其中座商360户,行商760户,摊商2024户。
1953年,贯彻中央对私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通过国家资本主义
形式和赎买的办法,逐步将零售商业纳入计划轨道。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
禁止私营商户经营,饮食业户全部停止营业。1954年,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
私营布业户停止营业,国营商业占领了批发阵地。是年,私营商户减少到2470户。
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经
济改组的政策,对私营商业清产核资,折价入股,进行全行业改造。时全县有座
商102户, 从业人员309人, 资本额4150.6万元, 已改造59户,253人,资本额
2585万元, 未改造43户,56人,资本额310.5万元;有摊贩462户,从业人员482
人,资本额1285.7万元,已改造357户,375人,资本额843.8万元,未改造105户,
107人,资本额441.9万元。1957年,全县尚有私营商户1065户,从业人员1552人,
经营上规定其使用进货手册,定点进货,按季核查,控制其经营数额,以达到改
造之目的。1958年,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全部结束,对私营商业全部从业人员进
行妥善安置, 计1589人,除商转农475人外,余仍从事商业工作,其中一部分过
渡到合作社,一部分守法经营且服务表现好的直接升级到国营商业。至此,私营
商业已不复存在。
196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业部指示恢复“货郎担”,至1965年,全
县恢复发展个体商业户共511户,从业人员616人,其中商业252户,292人,服务
业144户,180人,饮食业115户,144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私营商业全部停止。
1979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商业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
渠道并存和少环节流通体系,私营商业得以恢复并迅速发展。商业、物资部门根
据统筹兼顾、一视同仁的原则,将个体商业所需原材料、货源纳入计划,合理分
配,统筹供应,并与国营、集体商业享受同样批发价格,允许自由购销鲜活商品、
农副土特产品,个体商户资金困难,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对发展个体商业所需场
地、铺面、网点、摊位等,进行统筹规划,妥善安排。至1987年,全市有证个体
商业发展到6793户,从业人员9384人;有证个体饮食业921户,从业人员1434人;
有证个体服务业2004个,从业人员2554人。个体商业商品零售总额7068万元。私
营商业的发展,填补了国营和集体商业网点不足之缺陷,在商品经营上起了拾遗
补缺之作用,丰富了商品市场,活跃了城乡经济。
第二节 集体商业
供销合作社
1945年秋,合作事业在境内兴起,各区、乡之较大集镇和村庄开始建立以供
销业务为主的合作社——村社。村社的负责人由村干部兼任,群众入股集资,股
金大都为斗争地主所得资财,将部分折价转到贫雇农名下,亦有个别私人入股集
资兴办者。村社的经营人员由村政府委派或群众推选,小社3~5人,大社10人左
右。村社的主要任务是支援解放战争,保障军民供给。至1946年底,全县共建村
社90处,其中百杂货、副食品业10处,油房52处,中西药社27处,饭店1处。
1947年9月, 诸城沦陷,多数村社遭破坏,部分村社将物资疏散隐蔽,停止
营业。10月,诸城二次解放,村社相继恢复开业。
1949年7月23日, 诸城县生产推进社成立,并于11月在城郊、城南、城西、
城北、 相州、浯河、仁和等7个区建立区联社。1950年11月15日,撤销诸城县生
产推进社, 成立诸城县合作总社,1951年6月21日,改称诸城县合作社联合社。
时区联社发展到16处,并建立职工消费合作社1处,联村社41个。1952年3月,将
原胶河县障北、 石门、瓦店、桃园4个区联社划归诸城。1954年11月15日,改诸
城县合作社联合社为诸城县供销合作社,改区联社为区供销合作社,联村社为零
售店。 时供销合作社有社员194824人,资金113.53万元,其中社员股金38.48万
元,占33.9%。供销社已成为城乡经济交流的主渠道,农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不可缺少的经济力量。
1958年6月, 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合并,同为全民商业企业。同时,撤销区
供销合作社, 成立13处基层供销合作社,23处中心店。将农村基层社307个零售
门市部、114.6万元资金全部下放到农业社经营,1959年6月复全部收回。1961年
9月, 供销社从商业局析出,仍为集体企业。1963年,基层供销社发展到20处,
生产、食品等专业门市部54处,仓库20处,饭店23处,土产废品收购站22处,棉
烟收购站9处,农村综合门市部167处。同时在偏僻村庄增设代购代销点。1965年,
石埠子供销社划归安丘县,凉台供销社划归诸城,新建马庄供销社。1966年10月,
供销合作社再度与国营商业合并,属全民商业企业,并改供销社为商店。1975年
12月, 国营商业、 供销合作社分开,恢复单独建制,但供销社全民性质未变。
1976年,根据区划变动,增设吕标供销社。至1978年,全县共有22处基层供销合
作社, 78处专业门市部,146处综合门市部,23处土产废品采购站,29处饭店,
804处代购代销店, 5处食品加工厂。1 980年7月,将全县825处代购代销店转为
队办商业,资金由生产队承担,原铺底资金全部核清退还供销社。
1983年,供销社实行体制改革,恢复了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
经营上的灵活性,并明确为集体所有制性质。各基层社相继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制订社章,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同时,为搞活经营,
各基层社均建立了农副产品购销服务公司、生产资料购销服务公司、日用工业品
购销服务公司。为解决棉农售棉难的问题,于10个重点产棉公社新建16个棉花收
购站。
1984年4月,废公社建乡镇,增设万家庄、瓦店2处基层供销社。1987年,全
市有城关、吕标、枳沟、箭口、万家庄、贾悦、孟疃、马庄、石桥子、程戈庄、
解留、相州、凉台、昌城、百尺河、辛兴、朱解、林家村、桃园、石门、瓦店、
桃林、郝戈庄、皇华等基层供销合作社24处,专业门市部162个,综合门市部197
个,购销服务网点44个,棉花收购站16个(包括4个棉油加工厂),饮食业25个,
服务业44个;专业公司有土产杂品、生产资料、棉麻、果品盐业、贸易、综合维
修服务、 生活服务等7个。 共有职工5027人, 固定资产3124.8万元,流动资金
2159.3万元,历年累计社员入股股金684.2万元。全年商品销售额25180.0万元,
占全市商品销售总额的14.1%,实现利润440万元。
合作店、组
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出现了合作联营的新形式。时全县有10
个私营商店组成2处合作商店, 从业人员10人,资金1500元;有50个私营杂货铺
组成4个合作组,从业人员50人,资金1892元。有272个私营摊贩组成33个合作小
组, 从业人员314人,资金18563元;有110户私营饮食店铺组成22处合作饭店,
从业人员130人;有25户私营旅店组成5个合作旅馆,从业人员37人。合作店、组
的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定股定息,利润分红。1957年,联营商业继续发展,全县
有纯商业合作店、 组61个,从业人员226人,代购代销店307个,514人,代购店
13个,13人;饮食业合作店、组52个,从业人员280人;服务业合作小组4个,从
业人员37人。
1958年,合作店、组全部过渡到国营商业和基层供销社。1961年调整商业,
合作商店和小组得以恢复,并进行全面整顿。1963年,全县有合作店、组187个,
从业人员332人,资金14.74万元。
“文化大革命”前期,在“砸烂复辟资本主义的前沿阵地”的错误口号下,
城镇合作店、组全部“过渡”到国营商业,农村则并入基层供销社。1971年开始,
合作店、组陆续恢复,同时进行改合作店、组为“双代店”(代购、代销)试点,
至1978年, 全县“双代店”发展到804个,全部归口供销社统一管理。1980年,
将825处“双代店”全部移交生产大队经营。
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后,集体商业大发展,机关团体、学校、
部队、业务主管部门、街道、农村社队纷纷办商业,有集体、合作、联营等多种
形式,1981年,全县有各类集体办商业、饮食服务业4023户,从业人员12368人,
固定资产572.7万元, 流动资金1070.6万元。1987年,全市有各类集体办商业、
饮食服务业1553户,从业人员8983人,固定资产250万元,流动资金22万元。
商业综合公司
1984年底,国营商业系统组织所属集体所有制商店和职工成立商业综合公司,
隶属商业局, 其性质仍为集体所有制。下设1个信托部,2个批发部,2个贸易货
栈, 12个商店, 2个饭店,1个理发店。经营批发、零售业务。1987年,有职工
206人, 固定资产143.3万元,流动资金519.7万元,商品纯销售额1807万元,商
品销售毛利180.8万元,商品流通费用122.6万元,销售税金33.8万元,商品经营
利润18万元。发挥了集体商业灵活经营的长处,搞活了集体经济。
第三节 国营商业
1945年7月,山东省滨海工商总局滨北分局诸莒支局于境内设诸城、枳沟2处
商店,经营烟、酒、盐等生活用品,并组织收购粮食、棉布、油脂、油料、金银
等商品,以保障前线的物资供应。1946年初,诸莒支局设立枳沟总商店,辖诸城、
洪凝、石埠子、管帅4个分店和孟疃、许孟、柳树店3个收购组。是年,又先后增
设程戈店、石桥子、辛兴3个商店,皆属公营。
1950年,省粮食、百货、土产、专卖、煤建、食品等公司相继在本县建立支
公司、办事处、收购组等。此后,县内国营商业机构亦陆续建立。国营商业建立
后,即控制了批发阵地,并在打击投机倒把、平抑物价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
积极扶持供销合作社,委托开展粮食、棉花等代购代销业务,并采取多种形式的
城乡物资交流,疏通流通渠道,活跃城乡经济。其间,国营商业几经调整,不断
发展、 充实、完善,形成商业、粮食、物资、外贸4个系统,1987年,共有管理
机构和经营机构291个,职工3422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5970万元。
商业系统
1950年,国营商业机构陆续建立,时有职工55人。1956年,经过对私营商业
的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商业发展较快,有百货公司、纺织品公司、专卖事业公司、
煤建公司诸城分销处、糖果糕点公司、食品公司、药材公司、贸易货栈、文化用
品公司、水产分销处等10个企业,职工306人。1958年,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合并,
调整机构,设生活资料经理部、生产资料经理部、棉花经理部、土产废品经理部、
食品水产经理部,共有职工2756人。1961年,国、合分开,改经理部为公司,设
百货、副食品、药材、饮食服务、煤炭石油5个公司,职工468人。1965年,改设
百货商店、 副食品商店、服务总店、食品公司4个企业,有职工1126人,其中全
民职工849人,商品纯销售额752.5万元。1966年,国营商业再度与供销合作社合
并,下设10个企业,21个基层供销社。1975年,供销合作社析出,国营商业恢复
单独建制。1978年,国营商业设百货公司、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公司、药材公司、
肉类联合加工厂、石油公司、副食品公司、副食品加工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等
9个企业, 有职工1595人,其中全民职工976人,集体职工97人,合同工522人,
商品纯销售额8860.2万元,商品销售毛利861.6万元,商品流通费376.2万元,完
成税金71.6万元,利润总额391.5万元。1979年,药材公司析出,独立经营核算。
1987年, 商业系统有9个企业, 272个经营机构, 职工2900人, 商品纯销售额
10386.3万元, 商品销售毛利1042.3万元, 商品流通费608.8万元, 完成税金
123.5万元,利润总额384.3万元。
粮食系统
建国初,粮油购销由商业系统经营。1950年,中国粮食公司青岛分公司在诸
城成立经营组,后改为办事处,中国油脂公司青岛分公司亦在枳沟成立经营组。
1952年改粮食办事处为诸城支公司,并增设3个经营组,共有职工43人。1953年,
中国油脂公司胶州分公司在诸城设立经营组,1955年改经营组为诸城支公司,并
在各区驻地设立经营组。其间,粮食部门亦于各区设立粮库、粮站,以应统购统
销之需要。
1958年,粮油贸易归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管理,并于各公社驻地设立粮管所。
1987年,粮食系统下设城关、吕标、枳沟、万家庄、箭口、贾悦、孟疃、马庄、
石桥子、程戈庄、解留、相州、凉台、昌城、百尺河、辛兴、朱解、林家村、桃
园、石门、桃林、皇华、郝戈庄等23处粮管所和议价购销、食品工业、城镇供应、
饲料等4个专业公司, 3个粮油门市部,3个粮油加工厂,58个经营点,共有职工
960人,粮油收购总量187087吨,零售总量60965吨。
物资系统
1964年前,物资分别由商业系统和工业局供销科经营管理。1964年,将煤建
公司的木材经营业务移交物资局。 1978年7月,煤建公司划归物资局,并改称燃
料公司。同时,成立金属木材公司、物资综合公司,分别经管煤炭、钢材、木材、
机电、 化工、建材等。1981年,改物资综合公司为机电化建公司。1983年5月,
成立金属回收公司, 经营回收机电废品和其他废旧金属业务。1984年9月,将金
属木材公司析为金属材料公司和木材公司;将机电化建公司析为机电设备公司和
化轻建材公司。1984年12月,为了适应工农业生产发展和活跃市场的需要,成立
物资贸易中心,以打破行政股划供应和城乡分割的流通体制,广泛开展市场调节,
促进物资流通, 搞活经济。1987年,物资系统设7个专业公司,25个门市部,职
工296人,固定资产509.7万元,物资购进总额19955.5万元,销售总额20319.5万
元,费用额762.5万元,利润额157.2万元。
外贸系统
建国后至1965年,外贸出口业务由供销社外贸科管理经营。1965年11月,昌
潍地区畜产进出口支公司高密仓库成立诸城外贸接货组,担负本县和五莲的汪湖、
仁里、许孟、高泽、莒县的东莞等27处公社的接货任务,业务属高密仓库,组织
人事仍属供销社(时供销社已与商业局合并为全民企业) 。1975年5月,撤销外
贸接货组,成立外贸公司,经营业务属地区粮油食品支公司,财务与组织人事仍
属县商业局,同年12月,改属供销社。此后,先后建成冷库和宰兔、宰鸡车间,
使骨干商品的收购、加工、储存、调运配套成龙。1978年,外贸出口商品收购总
值1426.8万元,完成利润66.4万元。
1980年,外贸从供销社析出,独立建制,实行政企合一。同年,建成烟叶复
烤厂。 1984年2月,改外贸局为对外贸易公司,原外贸公司更名为外贸冷藏厂,
烟叶复烤厂更名为外贸综合加工厂。同年,建成良种鸡孵化繁殖场、饲料加工厂。
1987年, 外贸系统有冷藏厂、综合加工厂、饲料加工厂、种鸡场等4个企业,冷
冻储存能力扩大到1700吨,生产车间有宰兔、宰鸡、宰牛(骡、马、驴)、宰羊、
烤烟、 麻纺、饲料加工等8个,基本实现了外贸出口商品收购、加工、储运配套
成龙。 出口商品收购总值20134.5万元,商品流通额12931.7万元,费用额410.2
万元,利润额158.9万元。
第四节 集市贸易
集市贸易是境内有史以来商品交易的重要形式。清末至民国时期,有大小集
市72个,传统山会、庙会20多处。集市大都五天一集,按地域交叉轮番进行,较
大集镇亦有天天为市者;山会则多为一年两次,于春秋两季进行,固定时间,庙
会则以祭祀内容确定逢会时间,每年一次。时上市商品多以当地生产为主,入境
货物主要有洋线、棉花、洋布、煤炭、火油、红白糖、纸张、中药材等。白龙山
药材山会驰名全国,每逢农历二月和十月山会之日,远及云、贵、川、藏等地药
商携载各地名贵中药材勇跃前来参加交易,四方著名药号在此设店百余家,中小
药商数以千计,山会期间,店棚鳞次栉比,密如蜂房,每天赶山者达数万人,年
成交额10万元(银元)。
日伪统治时期,日货充斥市场,加之敌伪横行,骚扰市场,集市贸易萧条。
诸城解放后,人民政府扶持和鼓励商业发展,集市贸易日趋活跃。1949年,
成交额为251万元。 建国初期,庙会逐渐消失,商业部门利用传统集市,多次举
办物资交流会,组织工业品下乡,收购农副产品,活跃城乡经济。1953年,粮食
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至1956年,农副产品收购归口
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营,上市品种受到限制。
1957年,开放农村自由市场,集市贸易一度活跃,同年8月,关闭粮油市场。
1958年“大跃进” ,抽调大批劳力“大办钢铁”、大搞水利,9月份起,农村实
行供给制,普遍建立集体食堂,吃饭不要钱,市场萧条,几不成市。1959年,集
市贸易继续回降, 至1960年,成交额下降到265万元,接近1949年的水平。三年
经济困难期间,集市贸易出现畸形,工业品无人问津,糠菜成为主食,价格昂贵,
然却成为主要交易商品。1963年后,国民经济日渐恢复,上市物资逐渐增多,市
场日趋活跃,集市贸易逐步兴旺,至1965年,成交额上升到1493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改交叉轮换集日为统一集日,规定全县同一天逢集,
限制了商品交易机会,加之集贸市场被视为“资本主义滋生地”而加以种种限制,
集市贸易再度冷落,成交额一直在1000多万元上徘徊。
1979年后,取消各种限制,恢复传统集日,全面开放市场,促进物资交流,
集市贸易迅速活跃起来,商品品种不断增多,成交量逐年上升。1987年,境内共
有大小集市78个,山会24处,成交额12693万元,是1978年的近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