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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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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 诸城境内有驿路5条,西北经安丘去青州,东北至高密,东到胶
州,南抵日照,西达莒县。
民国13年(1924),境内开始兴筑第一条公路—台(台儿庄)潍(潍县)路
诸城至安丘路段。 至民国25年(1936),共筑县际公路5条:诸安(安丘)路,
诸泊(泊里) 路, 诸红(红石崖)路,诸高(高密)路,诸莒(莒县)路,计
200公里。 时路面狭窄(3~6米不等),缺桥少涵,且多弯曲,此通彼阻,晴通
雨阻。
日伪时期,诸城公路无增减,境内路段几经战争损毁,又几度修复,维持原
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诸城县人民政府为发展国民经济,便利人民交通,
开展大规模公路建设。对原有的公路实施改建、大修,并增筑新的公路。至1987
年底,共修筑干线公路6条,总长250.711公里;县乡公路22条,总长232.75公里;
专用公路3条, 总长10.1公里。同时,修筑乡村公路175条,总长955公里,基本
实现了城乡贯通、晴雨无阻的公路交通网络。

建国后诸城市公路建设情况一览表 表6—1

┏━━━┯━━┯━━━━━┯━━━━━━━━━━━━━━━━━━━━━┯━━━━━━━━━━┓
┃年度 │数量│里程(公里)│其中 │通车情况 ┃
┃ │(条)│ ├────┬─────┬────┬─────┼────┬─────┨
┃ │ │ │土路 │沙土路面 │沥青路面│水泥路面 │晴雨通车│晴通雨阻 ┃
┠───┼──┼─────┼────┼─────┼────┼─────┼────┼─────┨
┃1949 │2 │112.6 │112.6 │ │ │ │ │112.6 ┃
┠───┼──┼─────┼────┼─────┼────┼─────┼────┼─────┨
┃1950 │3 │131.4 │131.4 │ │ │ │ │131.4 ┃
┠───┼──┼─────┼────┼─────┼────┼─────┼────┼─────┨
┃1951 │3 │131.4 │131.4 │ │ │ │ │131.4 ┃
┠───┼──┼─────┼────┼─────┼────┼─────┼────┼─────┨
┃1952 │4 │134.4 │134.4 │ │ │ │ │134.4 ┃
┠───┼──┼─────┼────┼─────┼────┼─────┼────┼─────┨
┃1953 │5 │137.4 │137.4 │ │ │ │ │137.4 ┃
┠───┼──┼─────┼────┼─────┼────┼─────┼────┼─────┨
┃1954 │5 │137.4 │137.4 │ │ │ │ │137.4 ┃
┠───┼──┼─────┼────┼─────┼────┼─────┼────┼─────┨
┃1955 │6 │172.4 │59.8 │112.6 │ │ │ │172.4 ┃
┠───┼──┼─────┼────┼─────┼────┼─────┼────┼─────┨
┃1956 │6 │172.4 │59.8 │112.6 │ │ │ │172.4 ┃
┠───┼──┼─────┼────┼─────┼────┼─────┼────┼─────┨
┃1957 │7 │175.4 │62.9 │112.6 │ │ │32.2 │143.3 ┃
┠───┼──┼─────┼────┼─────┼────┼─────┼────┼─────┨
┃1958 │8 │209.7 │122.8 │86.9 │ │ │33.4 │176.3 ┃
┠───┼──┼─────┼────┼─────┼────┼─────┼────┼─────┨
┃1959 │14 │277 │188.3 │88.7 │ │ │32.2 │244.8 ┃
┠───┼──┼─────┼────┼─────┼────┼─────┼────┼─────┨
┃1960 │18 │318.7 │211.2 │107.5 │ │ │32.2 │286.5 ┃
┠───┼──┼─────┼────┼─────┼────┼─────┼────┼─────┨
┃1961 │18 │318.7 │211.2 │107.5 │ │ │32.2 │286.5 ┃
┠───┼──┼─────┼────┼─────┼────┼─────┼────┼─────┨
┃1962 │18 │318.7 │211.2 │107.5 │ │ │32.2 │286.5 ┃
┠───┼──┼─────┼────┼─────┼────┼─────┼────┼─────┨
┃1963 │18 │318.7 │176.2 │142.5 │ │ │32.2 │286.5 ┃
┠───┼──┼─────┼────┼─────┼────┼─────┼────┼─────┨
┃1964 │21 │337.2 │194.7 │142.5 │ │ │32.2 │305 ┃
┠───┼──┼─────┼────┼─────┼────┼─────┼────┼─────┨
┃1965 │22 │345.2 │202.7 │142.5 │ │ │32.2 │313 ┃
┠───┼──┼─────┼────┼─────┼────┼─────┼────┼─────┨
┃1966 │24 │371.4 │228.9 │142.5 │ │ │88.7 │282.7 ┃
┠───┼──┼─────┼────┼─────┼────┼─────┼────┼─────┨
┃1967 │24 │371.4 │185.3 │186.1 │ │ │124.2 │247.2 ┃
┠───┼──┼─────┼────┼─────┼────┼─────┼────┼─────┨
┃1968 │24 │371.4 │156 │215.4 │ │ │153.2 │218.2 ┃
┠───┼──┼─────┼────┼─────┼────┼─────┼────┼─────┨
┃1969 │24 │385.4 │168.1 │217.3 │ │ │163.5 │221.9 ┃
┠───┼──┼─────┼────┼─────┼────┼─────┼────┼─────┨
┃1970 │23 │375.1 │159.6 │215.5 │ │ │217.5 │157.6 ┃
┠───┼──┼─────┼────┼─────┼────┼─────┼────┼─────┨
┃1971 │24 │403.5 │183.2 │220.3 │ │ │220.3 │183.2 ┃
┠───┼──┼─────┼────┼─────┼────┼─────┼────┼─────┨
┃1972 │25 │409 │188.7 │220.3 │ │ │220.3 │188.7 ┃
┠───┼──┼─────┼────┼─────┼────┼─────┼────┼─────┨
┃1973 │25 │406.34 │186.34 │187.6 │32.4 │ │244.8 │161.54 ┃
┠───┼──┼─────┼────┼─────┼────┼─────┼────┼─────┨
┃1974 │25 │406.34 │161.54 │212.4 │32.4 │ │244.8 │161.54 ┃
┠───┼──┼─────┼────┼─────┼────┼─────┼────┼─────┨
┃1975 │25 │426.76 │115.3 │279.06 │32.4 │ │311.46 │115.3 ┃
┠───┼──┼─────┼────┼─────┼────┼─────┼────┼─────┨
┃1976 │27 │471.04 │103.7 │300.42 │66.92 │ │362.64 │108.4 ┃
┠───┼──┼─────┼────┼─────┼────┼─────┼────┼─────┨
┃1977 │27 │471.04 │103.7 │300.42 │66.92 │ │362.64 │108.4 ┃
┠───┼──┼─────┼────┼─────┼────┼─────┼────┼─────┨
┃1978 │31 │535.84 │98.9 │329.37 │107.57 │ │381.14 │154.7 ┃
┠───┼──┼─────┼────┼─────┼────┼─────┼────┼─────┨
┃1979 │31 │509.78 │54.64 │324.97 │130.17 │ │455.14 │54.64 ┃
┠───┼──┼─────┼────┼─────┼────┼─────┼────┼─────┨
┃1980 │31 │517.99 │41.49 │346.33 │130.17 │ │481.99 │36 ┃
┠───┼──┼─────┼────┼─────┼────┼─────┼────┼─────┨
┃1981 │31 │533.08 │36.74 │363.19 │133.15 │ │477.22 │55.86 ┃
┠───┼──┼─────┼────┼─────┼────┼─────┼────┼─────┨
┃1982 │31 │486.07 │16 │333.26 │136.81 │ │470.07 │16 ┃
┠───┼──┼─────┼────┼─────┼────┼─────┼────┼─────┨
┃1983 │29 │483.53 │16 │331.22 │136.31 │ │459.18 │24.35 ┃
┠───┼──┼─────┼────┼─────┼────┼─────┼────┼─────┨
┃1984 │31 │484.88 │15.90 │336.42 │132.46 │ │468.88 │16 ┃
┠───┼──┼─────┼────┼─────┼────┼─────┼────┼─────┨
┃1985 │31 │484.88 │15.95 │336.42 │132.46 │ │468.88 │16 ┃
┠───┼──┼─────┼────┼─────┼────┼─────┼────┼─────┨
┃1986 │31 │484.88 │ │336.42 │148.46 │ │484.88 │ ┃
┠───┼──┼─────┼────┼─────┼────┼─────┼────┼─────┨
┃1987 │31 │493.566 │ │323.801 │160.44 │9.325 │493.5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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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干线公路

烟汕公路(烟台至汕头) 始称台(台儿庄)潍(潍县)路。建国后改为潍
徐路(潍坊至徐州) 。境内路段北起渠河(338K+364),南至汉汪河(391K+
820),呈“J”形纵贯市境中部,长53.456公里。民国13年(1924),筑成渠河
至吕兑段, 长23.2公里;民国14年(1925),筑成吕兑至潍河段,长3.5公里;
民国21年(1932),筑成潍河至五莲界汉汪河段,长26.756公里。抗日战争和解
放战争时期,几经破坏,建国后始得修复,1950年完成以土、沙、石改造路面工
程。1973年开始,按新的技术标准对境内路段实施大修改建,裁弯降坡,加宽路
基至10米,1975年竣工。1976~1982年,境内路段完成全线沥青路面铺筑工程,
实现晴雨通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级路标准。1987年完成6.69公里水泥路面铺设
工程。同年更名烟汕路,并定为国道。
泰薛公路(泰安至薛家岛) 泰薛公路横穿市境中部,境内路段西自孟疃西
岭莒县界起(203K+567),东至沙沟东岭胶南县界(267K+529),长63.962公
里。 1931~1936年,以清末驿路基线加宽至4米筑为大道,堪行汽车。战争时期
曾遭毁损,建国后经修复,维持原貌,1958年加修为县乡公路。1966~1968年完
成全线改建工程,始称胶(胶南)长(山西长冶市)路,后称泰(泰安)王(胶
南王戈庄)路,1978年,公路向东延至薛家岛,定名泰薛路。改建、大修后的泰
薛路诸城路段, 路基宽13.2米, 路面宽10米,沙土路面24.136公里,沥青路面
37.191公里, 水泥路面2.635公里。西段(莒县界至烟汕路)达国家二级公路标
准, 东段(龙王庙至胶南界) 达国家四级路标准。1987年,泰薛公路好路率达
100%。
平日公路(平度至日照) 平日路原呈东北、西南向穿越市境,境内所辖路
段, 北起岳沟后河(75K+345) , 南至赵庄村前五莲县界(127K+605),长
52.26公里。 1936年沿用清末高平驿道建成高诸公路,1938年后,日军强迫沿途
百姓抢修改线,形成今平日路走向。1948年,为发展生产、支援战争,解放区人
民对高诸公路进行延伸修建,1950年定名为掖(掖县)两(两城)路,1959年掖
两路诸城东北路段命名平(平度)诸路,西南路段命名枳(枳沟)新(新疃)路,
1970年,两段合一定名平日路。平日路诸城路段于1973、1982年先后分北南两段
实施路面展宽和铺筑沥青路面工程, 1986年完成城区以东6公里改线工程,全线
路基宽13.5米,路面宽10米,沥青路面40.005公里,沙土路面12.255公里。达国
家规定的二、三级公路标准,其中二级路40.005公里。1987年,平日路诸城西南
路段改行东南,取原诸日路经胶南达日照。境内路段至井上村前胶南界(139K+
778),形成平日路诸城路段的“<”走向,长64.433公里,好路率达96.9%。二
级公路达45.13公里。
朱诸公路(朱桥镇至诸城) 诸城境内路段东起捎铺村(186K+817),西
至诸城市区接烟汕路(210K+997) ,长23,18公里。民国22年(1933),取基
于明清两代官马大道,筑成诸红路(诸城至红石崖),民国24年(1935)延修至
日照,始称胶日路。1946年为适应解放战争的需要,改由胶县经诸城、莒县达临
沂,称临胶路,后定名胶诸路。该路历经战争创伤,路况很差。建国后,对胶诸
路实施大规模修建, 面貌一新。 诸城路段于1970年大修,裁弯取直加宽路基至
8.5米,铺筑泥结砾石路面。后分别于1979、1981年铺筑了宽7.5米的沥青路面,
达国家三级公路标准。1987年,好路率达100%。同年更名朱诸路。
胶王公路(胶州至王村) 原名济青公路(济南至青岛),为横贯山东的国
防交通干线。 经诸城市境6.903公里,北起安丘界彭旺河村前(57K+717),东
至高密县界西注沟村(64K+620) ,其中与烟汕路重合3.028公里。1970年,对
诸城路段进行综合修建工程, 同年峻工。1971年以碎石铺筑路面,基宽7.5米,
路面宽6.5米。 该路段曾于1971年8月、1974年8月、1975年8月3次遭洪水损毁,
诸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力量, 先后进行3次抢修工程。至1987年,路基路面坚固,
路基拓宽至13.5米,沙土路面宽10米,好路率98%,晴雨通车,达国家四级公路
标准。同年改名胶王公路。
央赣公路(央子至赣榆) 原名安五公路(安丘至五莲),境内路段由昌潍
地区公路段投资,诸城公路站组织当地群众分两段施工,1977年完成渠河(106K
+840处)至王门庄子段,1979年完成王门庄子至赵庄村南段(144K+617处)。
途经境内大店子、吴家楼、王门庄子、枳沟、赵庄等村镇,长37.777公里。时路
基宽6—12米, 路面宽6米,铺设碎石,其中枳沟街沥青路面0.9公里。1987年,
全线路基拓宽为13.5米,铺筑10米宽泥结碎石路面,达国家二级路标准,好路率
达98%,晴雨通车。该路在市境内与泰薛路、烟汕路相交,为诸城市西部南北交
通之纽带。是年由省命名为央赣路,定为省干线公路。

第二节 市(县)乡公路

诸城县解放前无通行汽车的县乡公路, 民国时期仅有镇道160公里,均为车
马路。
自50年代起,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贯彻“民工建勤,民办公助”的修路方
针,进行县乡公路建设。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准则》五、六级公路和简易公
路技术标准,于1950~1958年,修筑张林路、行埠路、诸石路、皇郝路、贾杨路、
小桃路、吕街路。于1960~1969年,修筑解常、营解、瓦百、行巴、瓦桃、杨下、
烟凉等县乡公路。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三、四级公路标准,
于1970~1979年,修筑桃理、诸郝、烟相等路。1980年后,修筑烟潍、皇石、郝
户、箭劳等路。至1987年底,全市共有市乡公路22条,总长232,75公里。
诸城市境内,山区占总面积三分之一,根据这一特点,人民政府注重山区交
通建设,以泰薛、平日两干线公路经诸城东南山区路段为骨架,纵横交叉修筑了
7条山区乡镇公路,总长100余公里,构成以城区为中心,幅射34处乡镇的交通网。

诸城市市(县)乡公路情况一览表 表6—2

┏━━━━━┯━━━━━━━━┯━━━━━━┯━━━━━┯━━━━┯━━━━━┯━━━━┯━━━━━━━━━━━┓
┃公路名称 │起止地点 │里程(公里) │路基宽(米)│路面宽( │沥青路面( │修筑时间│备注 ┃
┃ │ │ │ │米) │公里) │ │ ┃
┠─────┼────────┼──────┼─────┼────┼─────┼────┼───────────┨
┃张林路 │胶县张家屯至林家│8.07 │7~8 │6 │ │1950年 │1978年改建 ┃
┃ │村 │ │ │ │ │ │ ┃
┠─────┼────────┼──────┼─────┼────┼─────┼────┼───────────┨
┃行埠路 │行寺至埠口 │3.03 │6.5 │5 │1.5 │1956年 │ ┃
┠─────┼────────┼──────┼─────┼────┼─────┼────┼───────────┨
┃皇郝路 │皇华至郝戈庄 │7.43 │6~7 │4 │ │1958年 │ ┃
┠─────┼────────┼──────┼─────┼────┼─────┼────┼───────────┨
┃贾杨路 │贾悦至杨家夏庄 │14.31 │6~7 │6 │ │1958年 │ ┃
┠─────┼────────┼──────┼─────┼────┼─────┼────┼───────────┨
┃吕街路 │吕标至五莲街头 │7.3 │6~7 │5 │ │1958年 │ ┃
┠─────┼────────┼──────┼─────┼────┼─────┼────┼───────────┨
┃小桃路 │小寨至桃林 │28.2 │7.5~8 │6 │ │1958年 │1976年改建 ┃
┠─────┼────────┼──────┼─────┼────┼─────┼────┼───────────┨
┃诸石路 │诸城至石桥子 │24.55 │7~10 │6 │ │1958年 │ ┃
┠─────┼────────┼──────┼─────┼────┼─────┼────┼───────────┨
┃解常路 │解留至常旺铺 │5.35 │5~7 │5 │ │1960年 │ ┃
┠─────┼────────┼──────┼─────┼────┼─────┼────┼───────────┨
┃营解路 │营马至北解留 │5 │7 │6 │5.4 │1963年 │1976年铺筑沥青路面 ┃
┠─────┼────────┼──────┼─────┼────┼─────┼────┼───────────┨
┃瓦百路 │瓦店至百尺河 │17.6 │6.5 │5 │ │1964年 │1978年改建 ┃
┠─────┼────────┼──────┼─────┼────┼─────┼────┼───────────┨
┃行巴路 │行寺至巴山 │17 │6.2~7 │5.5 │17 │1965年 │1979年铺筑沥青路面 ┃
┠─────┼────────┼──────┼─────┼────┼─────┼────┼───────────┨
┃烟凉路 │烟汕路至尚家庄 │14.7 │7 │5 │ │1965年 │ ┃
┠─────┼────────┼──────┼─────┼────┼─────┼────┼───────────┨
┃瓦桃路 │瓦店至桃园 │18.4 │7.5 │5.5 │ │1967年 │1975年改建 ┃
┠─────┼────────┼──────┼─────┼────┼─────┼────┼───────────┨
┃杨下路 │杨家夏庄至下坡 │11.56 │7.5 │6 │ │1969年 │ ┃
┠─────┼────────┼──────┼─────┼────┼─────┼────┼───────────┨
┃桃理路 │桃林至胶南理务关│6.2 │7 │6 │ │1970年 │ ┃
┠─────┼────────┼──────┼─────┼────┼─────┼────┼───────────┨
┃诸郝路 │诸城至郝戈庄 │16.7 │6~7 │4 │ │1975年 │ ┃
┠─────┼────────┼──────┼─────┼────┼─────┼────┼───────────┨
┃烟相路 │烟汕路至相州 │1.26 │8 │4 │1.26 │1976年 │ ┃
┠─────┼────────┼──────┼─────┼────┼─────┼────┼───────────┨
┃皇石路 │皇华至石门 │9.55 │5~7 │5 │ │1980年 │ ┃
┠─────┼────────┼──────┼─────┼────┼─────┼────┼───────────┨
┃烟潍路 │烟汕路至潍东村 │4.22 │10 │7 │ │1980年 │ ┃
┠─────┼────────┼──────┼─────┼────┼─────┼────┼───────────┨
┃泰箭路 │泰薛路至箭口 │1 │7.5 │6 │ │1980年 │ ┃
┠─────┼────────┼──────┼─────┼────┼─────┼────┼───────────┨
┃郝户路 │郝戈庄至五莲户部│6.12 │8 │6 │ │1981年 │ ┃
┠─────┼────────┼──────┼─────┼────┼─────┼────┼───────────┨
┃箭劳路 │箭口至东劳戈庄 │ 5.2 │10 │7.5 │ │198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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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乡村道路

清末至民国时期,诸城乡村交通极为落后。平原地区,村间以沟崖底堰为路,
耕种以田沿地边为径,限行人、畜及独轮车;山区村间通以羊肠小道,耕种道路
更是崎岖。民国21年(1932),诸城有村道仅190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为发展生产,动员全县群众修筑乡村道路,
50~60年代, 修筑乡村路49条,总长283公里。70年代后,结合大规模农田基本
建设,改建和增筑了乡村道路,彻底改变了乡村交通落后面貌。至1987年底,全
市共修筑乡村道路175条, 总长955公里(其中山区44条,长287.2公里),贯穿
全市1353个村庄,载重汽车可达1094个村庄。

第四节 专用路

木轨道 1958年8月, 诸城县为适应钢铁生产运输需要,修建木轨道。全县
调集青壮年2000人, 组成修建木轨道专业队。原计划修建3条:诸城至石河头,
长35公里;诸城至孟疃,长40公里;诸城至桃林,长35公里。实际只修建了诸城
至石河头、诸城至孟疃2条。历时3个月竣工。木轨道上可置小型四轮车箱,相连
数只,以畜力牵引,称为“轱辘马”。该道于1959年拆除。
桃林矿山路 日本侵略中国时,曾对诸城桃林云母矿进行掠夺性开采,胁迫
百姓开辟宽约1米的矿路。 建国后,诸城县筹建云母矿,1957年,由工业局组织
力量取原矿路基线整修加宽至2米左右。1959年由省工业厅投资修筑加宽至3米。
1962~1965年,云母矿停产,矿路失修。1966年,云母矿恢复生产,修筑矿路加
宽至4.5米,开始常年养护。路面坡度为30°,全长4.2公里。
皇沟军用路 1976年3月, 人民解放军某部驻防皇沟时,由驻地民工修建。
此路起自皇沟军营门口,中经皇华镇柳林村至平日路,全长4.7公里,路面宽4米,
系等外路。
飞机场路 1956年,人民解放军空军于诸城修建飞机场,随之修筑公路,以
运输军用物资。此路由内场营房至外场,通平日路,全长1.2公里,路面宽5.5米。
原为砂石路面,于1976年11月铺筑沥青路面。

第五节 公路养护

养护队伍

民国时期,由县政府建设科在公路沿线派乡丁养护。
1945年诸城解放后,由兵站组织军民对公路进行战时养护。
1949年3月, 诸城县公路站建立,开始组织专职养护队伍和群众养护队伍,
对诸城、 五莲两县公路共112.6公里实施养护。时有专职养护队伍25人,群众养
护队伍70人。
1953年起,先后在干线公路建养路工房。至1987年,境内干线公路养护里程
250.711公里,建养路工房19处,其中烟汕路5处(曹家泊、营马、万家庄、吕标、
黄家庄子) , 平日路5处(张戈庄、道口、八里庄、皇华、桃林),朱诸路2处
(东元、 芦水),泰薛路6处(大下坡、贾悦、箭口、大华岭、朱解、小寨),
胶王路1处(古县) ,央赣路1处(吴家楼)。总建筑面积2665.48平方米。配专
职养路工90人,群众养路员305人。
县乡公路的养护始于1958年,养护队伍由沿线村庄出工,国家出资补助,实
施群众养护。至1987年底,县乡公路养护队伍271人,养护里程232.75公里。
乡村道路由乡镇组织养路队自行养护, 至1987年底,乡村道路养护员有533
人。

养护措施

民国时期,公路数量少,运输量小,县政府除季节性征民工修筑护路外,不
注重日常养护。境内所有路段晴通雨阻,路况极差。建国后,人民政府贯彻“修
养并举,管、用、养相结合”的养路方针,采取“工群共养、群众养护”形式,
对干线公路实施工群共养,对县乡公路实施群众养护。在养护过程中定段、定员,
落实养护责任制。使路面、路基逐年改善,达到国家规定的养护标准。至1987年
底,好路率达98%,里程483.78公里。
路面养护 民国时期,以沙土垫平整理路面为养护手段。建国初期,境内均
为土路面,以撒沙、梳沙养护路面,直至80年代的泥结砂石路面,仍以撒沙、梳
沙为路面养护手段。汛期组织抢修,冬季备沙防滑,清除路面积雪,作为长年路
面养护的辅助措施。境内自70年代始筑沥青路面,养护措施为高温季节挖残补缺
恢复路面,日常养护为修整路面,以求长期保护路面。
路基养护 民国时期,路基养护实行临时性补缺办法。建国后,路基养护采
取长远措施,临时性措施作为辅助手段。50年代前后,以日常沿路旁挖土护坡、
雨后突击补缺的措施养护路基。自1951年起,路两旁植行道树,路坡行道树间遍
植刺槐、紫穗槐等灌木,以造矮林保护路基。1953年后,结合公路改建大修,路
基质量提高,沿途增桥设涵,治河疏流,增建防护工程、漫水工程,使境内公路
趋向永久性路基。截至1987年底,干线、县乡公路路基状况良好,412.06公里绿
化里程均已绿树成荫, 其中干线公路188.4公里,植树179503株,矮林里程93.7
公里; 县乡公路223.66公里,植树22250株,矮林里程91.7公里。75%的绿化路
段已树木成材。 随公路大修,改线更新栽植129213株,采伐成材树木44588株,
6653.82立方米。市公路站建苗圃2处,植树苗21亩,以备公路绿化。

养护设备

民国时期,筑路修路使用锨、镢、木推车、筐、扁担。
建国后,50~60年代,养路工配有小推车、扫帚、铁锨、镐头、毛驴(代人
拉树枝梳沙),以后树枝梳沙被路刮、耙子梳沙所代替。此间,公路站有木制四
轮牛车1辆,马车2辆,用于运载沙石。1964年自装3.5马力机动三轮车1辆,用于
潍徐路、诸高路拖耙梳沙。
70年代以后,地排车数量增加,拖拉机普遍在公路养护中使用,实现了运料、
梳沙机械化。至1987年,全县配备养路机械设备有:各类汽车17辆,拖拉机20辆,
压路机20台,沥青搅拌机1台,翻斗车3辆,沥青撒布机1台,摩托车5辆,机械总
动力1500马力。公路养护具备了标准化能力。

养路费征收

养路费征收始于1952年。国家对养路费统收统支,专款专用,以路养路。养
路费始由运输管理部门征收,1982年10月改由公路站实施征收。凡市内所有参加
营运的车辆(机动车辆、畜力车),都必须按月按核定吨位交纳全部养路费,领
取养路费统缴证。诸城市1985年3月31日以前执行山东省交通邮政局1973年3月颁
发的《山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自1985年4月1日起,执
行山东省计委、 交通厅1985年2月27日颁发的《关于山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
的通知》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诸城市1952年征收养路费仅7722元,1963年增至
21618元,1966~1976年,年均20余万元。1978年后,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征收量剧增,是年达104.67万元,1985年增至250万元,1987年达400万元。

路政管理

路政管理是国家保护公路路面、路基、桥、涵、行道树、交通标志、路旁用
地及一切公路设施,以利交通的重要工作。国务院、交通部及省、地(市)、县
各级政府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多次发布路政管理政策规定。
诸城市路政管理,在民国时期,沿用清制管理驿路办法,由各乡、镇派路丁
管理。战争年代,为适用战争需要,由兵站组织管理路政。自1948年起,路政管
理由公路站负责,时有管理人员14人。建国后,路政管理队伍从干线公路发展到
县、乡公路,1987年,全县有23处交通管理站,管理队伍54人。
市公路站依靠市、乡两级政府,发动沿线村、镇群众,协同公安、工商、交
通、监理等部门加强路政管理,保证了公路交通畅行无阻。至1987年,境内所有
公路, 按路政管理要求,设地名牌47块,指向牌85块,限速牌80块,里程牌479
块,百米桩3959块。交通标志齐全、适宜、鲜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