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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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林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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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林木种类

树种

境内树种共有43科,90属,120种,700多个品种。
银杏科:银杏。松科:赤松、油松、马尾松、黑松、日本落叶松。杉科:水
杉、池杉。柏科:侧柏、园柏、铅笔柏。壳斗科:麻栎、槲栎、板栗。榆科:白
榆、春榆、榔榆、榉树、剌榆、小叶朴。木犀科:梣、迎春花、桂花、流苏、紫
丁香、白丁香、连翘。紫葳科:梓树、楸树。樟科:三亚乌药。锦葵科:木槿。
械树科:元宝槭。鼠李科:枣、酸枣。柿树科:柿树、君迁子。苦木科:臭椿、
苦木。无患子科:栾树。蔷薇科:山楂、山里红、苹果、山荆子、榅桲、木瓜、
杜梨、豆梨、杏、李、桃、樱桃、郁李、多花蔷薇。漆树科:漆树、盐肤木、黄
连木。卫矛科:卫矛、冬青卫矛、南蛇藤。豆科:国槐、紫穗槐、刺槐、黄檀、
胡枝子、葛藤、山槐、合欢、紫荆、山皂荚。悬铃木科:一球悬铃木、三球悬铃
木。杨柳科:小叶杨、青杨、毛白杨、加拿大杨、山杨、旱柳、垂柳。山茶科:
茶树。胡桃科:枫杨、胡桃、野核桃、化香树。桑科:桑、构树、柘树、无花果。
玄参科:毛泡桐、楸叶泡桐、兰考泡桐。葡萄科:葡萄、爬山虎。芸香科:构橘、
花椒、山花椒、黄柏。楝科:香椿、苦楝。山茱萸科:毛梾。椴树科:楝椴、扁
担木。梧桐科:梧桐。杜鹃花科:尖叶杜鹃、照山白。石榴科:石榴。茄科:构
杞。马鞭草科:海州常山、黄荆。黄杨科:黄杨。虎耳草科:溲疏。胡颓子科:
大叶胡颓子。五茄科:五加、刺楸。杜仲科:杜仲。毛莨科:牡丹。猕猴桃科:
猕猴桃。禾本科:毛竹、刚竹、淡竹。

分类分布

境内林木分为用材林、 防护林、 经济林、 薪炭林四个大类, 林地总面积
496645亩, 其中用材林67625亩,占林地总面积的13.6%;防护林205560亩,占
41.4%;经济林212665亩,占42.8%;薪炭林10226亩,占2.1%;其他林569亩,
占0.1%。
用材林主要品种有杨树、刺槐、泡桐、柳、榆、椿、楸、枫杨、苦楝等。杨
树当地品种有青杨、 小叶杨、山杨、毛白杨,引进品种有健杨、I—214杨、I—
69/55杨、 I—72杨等;柳树有旱柳、南京柳,南京柳为引进品种;桐树当地品
种有楸叶泡桐,引进品种有毛泡桐、兰考桐;刺槐均为引进品种,有墨西哥刺槐、
石林刺槐、箭杆刺槐等。成片用材林主要分布在潍河、渠河、百尺河、涓河等河
流沿岸,多为人工植造纯林或混交林。
防护林主要品种有赤松、黑松、刺槐、麻栎、栓皮栎、枫杨、杨树、柳树、
紫穗槐、杞柳、白腊等。主要分布在桃林、山东头、皇华、朱家村、郝戈庄、寿
塔、桃园、石河头、石门、瓦店、朱解等11处山区乡镇,潍、渠等河流沿岸亦有
少量分布。
经济林以果树为主,其次为灌木。水果树主要有苹果、桃、梨、葡萄、杏、
樱桃、李子、花红等,干果树主要有板栗、核桃、山楂、柿子、大枣等;其他经
济树种主要有花椒、车梁木(毛株)、桑、茶等。果树主要分布在山丘地区和潍、
渠两河沿岸,尤以潍、渠两河沿岸地带为最多。灌木主要有杞柳、白腊、紫穗槐、
胡枝子、黄荆等,多分布在山区丘陵及河滩地带,平原地带以紫穗槐、杞柳为最
多。

古稀树种

境内现有百年以上的古树共63株,其中银杏23株,其所在地为城关镇老教堂、
孟疃镇井邱一村、相州镇相州六村、昌城镇孙二村、百尺河镇管家河套、辛兴镇
匡家沙岭、林家村镇青云、桃园乡插旗崖、石河头乡东红、寿塔乡寿塔、桃林乡
上张家沟、 上刘家沟各1株,芝灵乡寨里、山东头乡马连口、皇华镇柳树店、相
家沟各2株,桃林乡李子园3株;国槐19株,枳沟镇薛家庄、箭口乡小潘庄、贾悦
镇孟家屯、前徐宋、贾悦、韩庄、南同、范家官庄乡王家营子、相州镇相州五村、
曹家泊乡秦家河崖、凉台乡王交、辛兴镇柳家屯、朱庙、大米沟、大屯乡槐树荣、
瓦店镇黑土夼、 寿塔乡寿塔各1株,百尺河镇管家河套2株;松树5株,石门乡潘
家沟、桃林乡杨家庄子、管家沟各1株,上刘家沟2株;桧柏4株,相州镇马家屯、
郝戈庄乡桥上各2株; 漆树3株,均在桃林林场东北山脚;黄连木3株,瓦店镇瓦
店、孟家尧、城关镇于王庄各1株。龙爪槐2株,瓦店镇瓦店、寿塔乡寿塔各1株。
朴树2株:万家庄乡大荣、桃林乡管家沟各1株。流苏1株,在市防疫站。毛白杨1
株,在万家庄乡凤台岭。
境内稀有和濒危树种有五加、棣椴、构树、榅桲、刺楸、黄连木、皂角、黑
弹树、木瓜、漆树等,大都分布在南部山区。至1987年,桃林乡管家沟村存黑弹
树、 黄连木各1株,上刘家沟存五加1株,林场存楝椴、榅桲、刺楸各1株,姑子
庵存构树1株,西亮马存皂角1株。树龄大都在20~30年之间。

绿化美化树种

境内向有绿化美化环境的优良传统,绿化美化树种亦多种多样,栽培历史悠
久的有桧柏、侧柏、木槿、紫薇、紫荆、垂柳、黄杨、合欢、国槐、连翘等。建
国前,桧柏、侧柏多见于庙宇、寺院、墓地等,垂柳则多分布于池塘、河堤岸边,
其余树种除野生外,大都于家庭庭院栽植。
建国后,随着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美化环境的要
求越来越高,绿化美化新树种不断引进。50~60年代,引进悬铃木、雪松、五角
枫、玉兰、龙柏、铅笔柏等,70年代先后引进水杉、日本樱花等。1983年后,相
继引进红叶李、红枫、女贞、榆叶梅等。

第二节 植树造林

山滩绿化

诸城人民世世代代有在山滩种树栽果的优良传统。但建国前,成片山滩林地
均为豪门富户所占有,林业生产受限制,长期处于自发性质,成片山林基本属天
然林,潍、渠两河沿岸滩地的杨柳、腊条、杞柳及零星果树,也多为自生。民国
21年(1932),县政府建设局虽曾倡议造林,但县境东、南、西三面之山岭,仍
是童山濯濯。“七七”事变后,日伪军盘踞诸城,肆意砍伐树木,使林木遭到严
重破坏。 民国29年(1940),在一区和平镇大街、淇西乡和信义乡等9.3公里的
村道栽植杨树3960株, 成活仅1525株。民国30年(1941),成片造林2亩,栽植
柏、 榆800株,乡道植树7000株,隙地植树9500株,总成活3054株,占17.7%。
1947年,国民党反动派两次侵犯诸城,山滩大片成材树大部被砍伐、烧毁,全县
幸存4万亩残林,林木覆盖率只有1%。土地改革后,农民开始在地阡、地堰和小
片山场植树,到1949年,全县有林地4.8万亩,林木覆盖率1.5%。
建国后,为搞好荒山绿化,山区每年按照规划,逐座山、逐条沟、逐片坡栽
树,一般先在冬季挖好鱼鳞坑,修筑地阡,闸住山沟,来年开春造林季节一到,
集中力量栽树。大面积荒山,春季撒播松种,雨季栽苗,先造针叶林,后造混交
林。
1950年春, 大搞防护林带,封滩固沙。是年2月,县政府先在潍河沿岸的相
州、吕兑、官庄、白玉山子等地,由国家投放树种、树条、树苗,各村出劳力造
防风林1500亩。 3月,又以潍河上游两岸为重点,造林3098亩。1952年12月,在
渠河流域河滩造林3723亩,植树52.46万株;用1050公斤枰柳种育苗221亩。以后,
河滩年年造林。 1978年后,滩河绿化纳入农业总体规划。沿河流域11个乡镇107
个村庄的河滩宜林面积39694亩, 从1979年开始,有计划地改造河滩疏林,营造
速生丰产林。1982年春,县、社、村各级领导干部带领群众在大、小河流滩地开
展义务植树活动,每年从3月12日植树节到4月上旬,境内约有30多万人参加植树
活动。 到1987年,累计在河滩义务植树达729.4万株,并在潍河两岸建速生丰产
林6015亩,一般用材林16427亩,防护林2126亩,经济林9705亩,其它林1191亩,
河滩绿化面积占河滩宜林面积的91%, 立木蓄积量达49892立方米,初步形成林
果生产基地。

四旁植树

境内“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植树是诸城人民传统习惯。建国
初期,多以杏、桃、李、柿、香椿等树为主,后以泡桐、榆树、国槐、刺槐、椿
树为最多。1966年之后,农村搞树木归公,不少农户将成材树伐掉,幼树毁坏,
“四旁”树木所剩无几,村庄绿化一度受到极大影响。至1978年,林业生产方有
好转。1983年,县政府颁发林权证,划分自留山滩,大力提倡和鼓励个人栽树,
群众的积极性又调动起来。同时,各乡镇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的领导,为个人发展
“四旁” 树木提供了条件。到1987年底,全市“四旁”树木达240万株,平均每
人2.6株,木材蓄积量达21.8万立方米,占全市木材总蓄积量的32.9%。

农田林网

1975年,为减少风灾对农作物的威胁,县政府决定在农田的路、沟、渠边有
计划地营造以东西方向为主的防护林带。 通过勘查,境内163.5万亩耕地内,有
97万亩农田宜植林网。自此,平原乡镇、村结合农田建设,年年营造农田林网,
到1987年,已在宜林网农田内的16247条路、渠、沟,营造起长达12970公里的林
带,农田林网达到780182亩,初步形成方田林网。

林粮间作

境内林粮间作, 以间作桐树为主。1979年,先在相州、吕标、栗行3处公社
10个大队试点, 间作桐树7000亩。1981年发展到8个公社62个大队,面积扩大到
37130亩。 1986年,35处乡镇达111152亩,并开始采伐成材树。1987年底,全市
桐粮间作尚存30087亩。

丰产林

丰产林的营造始于1979年,是年,先在辛兴、枳沟、吕标、城关、解留、昌
城、百尺河、栗行等8处公社10个大队试点,营造杨树丰产林259亩,泡桐丰产林
38亩。1980年扩大到13处公社22个大队,丰产林达到1708亩,其中杨树林1582亩,
泡桐林126亩。 1981年,又有贾悦、箭口、马庄、石门、桃林、皇华等公社的59
个大队营造丰产林, 面积共计3593亩,其中杨树林2595亩,泡桐林998亩。1987
年,全市35处乡镇丰产林总面积达23091亩。

第三节 果树栽培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以栽植山楂、板栗、桃、梨、杏、核桃、枣、柿、李
等果树为主,其次为樱桃、花红、石榴、葡萄等。民国21年(1932),果品总产
量298.5吨,其申,板栗70吨,梨67.5吨,葡萄70吨,桃43吨,杏41吨,核桃7吨。
尔后, 战事频仍,果树遭到严重破坏,到1949年,全县果树仅残留2000余亩,6
万余株。
新中国建立后,果树面积逐年扩大。1952年,国家扶持1500万元(旧人民币)
购进一批苹果苗,于九区的河北营子(现孟疃镇)、杨家夏庄(现马庄乡)村后
栽植600亩。 嗣后各地年年栽植,但苹果幼树多,到1958年,苹果产量仅占全年
果品总产量150万公斤的0.2%。1960年,果树下放生产队管理,产量下降,1964
年开始上升,苹果面积扩大,幼树陆续结果。到1970年,苹果已成为境内主要树
种。平原、山区乡镇都有分布,以寿塔、郝戈庄、皇华、桃林、山东头、石门、
石河头、瓦店、桃园、马庄、枳沟等16个乡镇为主要产地。1974年,果园面积增
加到12万亩,果品总产量8545吨,其中苹果产量占64.7%。在发展苹果的同时,
1980年,以马庄乡齐家庄子、龙宿村和石桥子镇沿渠河村庄为基地(后扩大到潍
河沿岸及南部山区村庄) 成片栽植山楂,到1985年,全县山楂达44885亩,年产
量1394吨。 其间, 葡萄、 梨、 桃等面积逐年扩大。1987年,全市果园面积达
233485亩, 其中苹果136685亩,山楂734 05亩;果品总产量27930吨,其中苹果
产量占74.3%,山楂占11.1%,梨占5.8%,桃占3.6%,葡萄占2.1%。其他杏、
柿、枣等占3.1%。

诸城市林业果品生产情况表 表4—12
┏━━━┯━━━━━━━┯━━━━━━━━┯━━━━━━━━┯━━━━━━━━┯━━━━━━━━━┯━━━━━━━━━┓
┃年份 │年末林地面积( │其中当年造林面积│零星植树(万株) │林木覆盖率(%) │果品总产量(吨) │其中水果产量(吨) ┃
┃ │万亩) │(万亩) │ │ │ │ ┃
┠───┼───────┼────────┼────────┼────────┼─────────┼─────────┨
┃1949 │4.8 │0.6 │5 │1.5 │1854 │1708 ┃
┠───┼───────┼────────┼────────┼────────┼─────────┼─────────┨
┃1952 │6.7 │0.7 │5 │2.1 │2110 │1943 ┃
┠───┼───────┼────────┼────────┼────────┼─────────┼─────────┨
┃1957 │11.8 │1.8 │50 │3.7 │1074 │861 ┃
┠───┼───────┼────────┼────────┼────────┼─────────┼─────────┨
┃1962 │17.9 │1.5 │54 │5.6 │977 │695 ┃
┠───┼───────┼────────┼────────┼────────┼─────────┼─────────┨
┃1965 │23.5 │3.6 │200 │7.4 │1500 │1134 ┃
┠───┼───────┼────────┼────────┼────────┼─────────┼─────────┨
┃1970 │27.0 │2.8 │400 │8.5 │4960 │4411 ┃
┠───┼───────┼────────┼────────┼────────┼─────────┼─────────┨
┃1975 │29.2 │1.9 │752 │9.2 │11532 │11440 ┃
┠───┼───────┼────────┼────────┼────────┼─────────┼─────────┨
┃1978 │27.3 │1.4 │1050 │8.3 │16716 │16551 ┃
┠───┼───────┼────────┼────────┼────────┼─────────┼─────────┨
┃1980 │31.7 │3.2 │292 │9.7 │16109 │15899 ┃
┠───┼───────┼────────┼────────┼────────┼─────────┼─────────┨
┃1985 │38.6 │2.1 │240 │11.8 │27976 │27701 ┃
┠───┼───────┼────────┼────────┼────────┼─────────┼─────────┨
┃1987 │49.7 │5.0 │240 │15.2 │27930 │27630 ┃
┗━━━┷━━━━━━━┷━━━━━━━━┷━━━━━━━━┷━━━━━━━━┷━━━━━━━━━┷━━━━━━━━━┛
第四节 苗圃林场

苗圃

民国15年(1926) ,境内有苗圃5处,分别位于文庙东、城西南隅、南坑、
三里碑、后沟,共计面积42亩,育树苗397畦、54160株。民国23年(1934),新
增苗圃27.45亩。民国24年(1935),苗圃减为2处:城西南隅5亩余,实际育苗2
亩; 城东门外6亩余,全行育苗。所育苗木,1年生桃树苗1800株,2年生杏树苗
360株,1年生槐苗780株,其它8100株,当年出圃17300株。民国30年(1941),
全县苗圃仅存2亩。 1947年9月,县人民政府在扶淇河东岸建苗圃1处,由县实业
科管辖,时有耕地64亩,其中白杨树苗45亩,桃树19亩。1955年,苗圃面积扩大
到180亩, 开始引进、繁育苹果树苗,并栽植苹果、梨、桃等果树,年出圃树苗
20万株。后以生产果品为主,1964年改为园艺场。此后一段时间,县内无专事苗
圃。1978年,开始实行社、队、户育苗,由县林业局定期培训技术员,采取“自
采自育自植” 的方针,1982、1983两年每亩扶持育苗费200元,县林业局从出圃
苗总株数中提取10%的大苗壮苗,作为县内调剂使用。1984年后,育苗由专业户
承包, 自育、自管、自售,年内留圃树苗一般在500万株左右,出圃各种大、壮
树苗300万株,除供境内植树造林外,还支援外地。

林场

民国21年(1932) , 县政府在凤凰练(现属五莲县)、大白马河、大庄寺
(现属胶南县) 、扶淇河东岸试行官办林场4处,面积176亩,前3处林场栽植马
尾松、 柞树、橡树,扶淇河林场多栽植白腊树、青杨等。1935年,县林场减为3
处: 扶淇河东岸林场、东关林场,东门外三里义地林场,共有林地140余亩,多
栽植杨、柳、榆、樗、国槐等,计26500株,各林场内设有看林夫2人。
建国后,林场建设从无到有,逐年扩大。1958年,林业厅在皇华公社马家崖
头村北征地120亩,设蚕场1处,管理人员20人。1959年,有公社办林场73处,大
队办林场51处。1961年,公社办林场下放给所在大队,大队办林场归生产队管理。
蚕场于1978年移交皇华镇管理,地权不变。1980年,全县社、队办林场共54处,
其中, 朱解7处,桃林12处,石门8处,桃园12处,皇华10处,郝戈庄5处,林地
面积141070亩。 1981年,有53处林场承包给专业户,只留桃林l处。1987年,桃
林林场改为乡、村联办,林地面积2978亩,管理员18人,年收入1.2万元。

第五节 林业政策

建国前,除官办林场外,境内林木全属私人所有,可以继承或买卖。建国后,
为发展林业,人民政府颁布一系列保护和发展林木的政策和法令。1950年,执行
“谁种谁有,国种国有”的林业政策,由国家投放资金、树种、树苗,群众出劳
力, 公私合作造林,树木按“二八”比例(国家二群众八)分成,投工1个,国
家补贴小米0.5公斤。 同时,在山区实行“分山划界”确定山场林权,县政府公
布了《保护奖励、培植林木的暂行办法》,加快了山滩绿化步伐。1953年,在公
私合作造林的基础上,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实行入股分红的办法,在原十九区
的麻姑馆、刘家沟、荒山口、吕乐沟、邹家沟等进行林木入社试点,将山场、林
木、果树、劳力,随同耕地一起折价入股,成立联村造林合作社,4500多亩荒山
几年全部绿化。1954年,又有二十区的太平安、十九区的独乐沟等两村办起林业
合作社。是年,全县共有7处林业合作社,641户。1956年,全县8个山区192个乡
成立起416处林业合作社, 林地面积177848亩。与此同时,平原地区之河滩林地
亦折价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12条政策,坚持“谁造谁有,
国造国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社员个人在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归社员个
人所有”的方针,把公社、大队办的林场下放管理,县委、县人委作出了“护林
和造林并举”的指示,并在1963、1964年,利用两冬一春时间,对全县20处公社、
1251个大队、 1235个生产队、 16万户社员颁发林权证161416份,处理林木纠纷
15236起。 从此林权稳定,民心安定,造林自觉。“文化大革命”期间,林权混
乱,个人林木所有权名存实亡,集体毁林造田成风,集体、个人林木遭到严重破
坏。
1980年9月, 全国北方平原绿化会议后,诸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稳定林权,层层制定、落实林业责任制,
集体林业推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重申了社员在房前屋后和生产队指定
地点所植树木永远归社员个人所有的政策,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林业生
产的十条规定》,于1981年冬、1982年春,对集体和个人林木进行了第二次确权
发证。 全县22处公社、1334个大队、5120个生产队、199 250户社员及县、社直
部门、机关、学校、部队全部颁发了林权证,共发证203910份。同时划分自留山
滩16000亩。之后,贯彻中共中央1号文件,有381个村、47075户,划分自留山滩
10万亩,亦发证到户,并规定自留山滩只准栽树、种草,不许开荒种粮,不得买
卖或转让他人,限期绿化,提前绿化者奖,逾期不绿化者收回或予以罚款。对已
经绿化的成片山滩林木,实行专业队或户承包管理,对农田林网、林粮间作、丰
产林,一般实行树随地走,同农田一起承包或专业户承包的办法。在落实林业承
包政策的同时, 全县退耕还林、还果5.5万亩。其间,为加强林木管理、保护,
县政府颁发《木材采伐和运输、出售管理条例》,规定凡属集体采伐的树木,年
采伐量100株以下, 疏、残林改建30亩以下者,由乡、镇审批;超过此限额以上
者,县政府责成林业局审批,发给林木采伐证。运输木材必须持有林业部门签发
的《准运证》,集体或个人生产的木材上市出售,须持有《木材销售证》。

第六节 林木保护

防火防盗

防火 建国后,在境内林木集中的区域,多年坚持划定林木防火界线、插牌
立标的防火措施,进山路口,普设防火宣传牌,非护林人员进山,严禁携带火种,
不得狩猎,学校、家庭对儿童进行护林防火教育,不得进林玩火。乡镇、村与村
之间,建立护林联防组织,划分责任区,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1985年,进一
步制订定点定线轮班监护和加强防火警报的制度、守则。同时,严控火源,如有
火情,立即传报,迅速组织扑灭,火灾严重的,层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1987
年, 全市有护林专业队(组)903个,专职和兼职护林员2314人,对林区防火起
了重要作用。
防盗 境内各级政府历来注重加强林木防盗工作。1955、1957、1958、1965
年,县人民委员会先后四次发布《关于保护林木的布告》,并不断检查执行情况,
及时处理盗伐林木的事件。1981年,发布《关于禁止乱砍滥伐林木的布告》,各
级组织对成材树和幼树,加强防盗、防毁坏措施,除山区设有护林员外,平原村
庄成立护树、护路、护渠“三护”专业组(队)。《森林法》贯彻之后,县政府
在境内广泛进行以法治林、爱树光荣、毁林可耻的思想教育,对盗伐滥伐林木违
法犯罪行为,每年抓住典型案例,依照法律,大张旗鼓地进行处理,以儆效尤。
1985年,全县发生盗伐、滥伐林木案件13起,由林业、公安等部门及时立案查处,
其中严重的3起,一案判刑3年,两案处以罚款。1987年,对1起哄抢盗伐、2起林
木纠纷案件,均予以及时处理。

病虫防治

境内林木虫害,主要有松毛虫、松梢螟,松吹泡虫,光肩星天牛、青杨枝天
牛、杨扇舟蛾、白杨透翅蛾、杨尺蠖、蝽象、刺槐小皱蝽、绿叶蝉、木燎尺蠖、
豆天蛾、木蠹蛾、榆兰金花虫、大袋蛾、舞毒蛾、柳毒蛾、柳瘿蚊、楸螟;病害
主要有松针锈病、杨树溃疡病、杨树腐烂病、杨树黑斑病、泡桐丛枝病、泡桐腐
烂病等。
果树病害主要有早期落叶病、锈果病、腐烂病、炭疽病、白粉病、轮纹病;
虫害主要有食心虫、蚜虫、红蜘蛛、吉丁虫、蝽象、刺蛾、卷叶蛾、栗瘤蜂等。
地下虫害主要有金龟子、地老虎。
建国前,由于生产技术落后,遇有病虫害发生,果农任其危害、蔓延,或以
土法除治,收效甚微。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林木保护工作,对林、果业生
产逐步建立森保机构,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病虫防治工作
不断加强和提高。50年代初,主要依靠人工扑捉、杀灭。60年代后,逐步转变为
以化学药物防治为主,先后施用六六六、敌敌畏、乐果、1059、1605、敌百虫、
三氯杀螨醇、三氯杀螨砜、溴氰菊脂、百树菊脂、速灭杀丁、敌杀死、福美砷、
平平加、地亚农等30多种药剂。化学药物大量应用,虽有显著效果,但也杀伤了
天敌。自1978年开始,转入综合防治,采取以菌治虫、以鸟治虫等生物防治措施,
同时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均取得良好效果。
为搞好病虫防治,1965年,县林业局设有专职森保干部,并根据境内山区、
平原不同地理条件、不同树种,分别设立病虫测报点12处。1982年,县建森保站,
购置仪器设备,每年定期举办林、果病虫防治训练班,印发病虫防治资料。各测
报点配备有测报员,观察、记录、预测预报,摸清几种主要林木、果树病虫害发
生及其发展规律,为面上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县林、果部门设有
专职检疫员,到1987年,对调入、外运、过境、上市等苗木、种子、木材坚持进
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