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资制度
民国期间,徒工只管吃穿,不发工资。县城官办平民工厂,每年所得纯利二
成为职员奖金,三成为工徒奖金。烧锅、油坊的伙计,年发20块银元。店员、帐
房以买卖好坏而定,少者只够个人吃穿,多者年发一二百块银元。日伪时期,矿
工第一年不发工钱,名曰“给皇军效劳”,第二年起每人每天1.25公斤谷子,把
头从中苛扣0.5公斤。
抗日战争时期到1954年,党、政、群、教各部门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或工资
制。供给制人员,发伙食、服装、过节费、保健费、老年优待金、妇婴费、埋葬
费和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1950年,将伙食和补贴发给个人包干使用。伙食部分,
根据其职务、工作性质、工作年限,分大、中、小三个灶别发放。1952年,改行
供给加津贴。接收留用的国民党公教人员和建国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企事业人员,
实行工资制,以比较固定的粮、布、油、盐、煤五种实物为标准算成工资分(一
个工资分含粮食0.4公斤,白布0.067米,植物油0.025公斤,食盐0.01公斤,煤1
公斤) ,随物价计发现金。1953年,国营企业供给制职工改行工资制。1954年6
月改供给制加津贴为伙食、 服装、津贴三合一的包干制。1955年7月,改包干制
为工资制,并实行地区物价津贴。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取消工资制、包干制和
地区物价津贴,按国家划分的三类工资区工资标准,全部实行货币工资制度。改
行货币工资后,机关干部实行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行政30级职务等级工资制;
工矿企业工人执行八级工资制,部分企业实行计件工资;企事业单位职员和工程
技术人员执行全国技术职务工资标准。1958年和“文化大革命”期间,计件工资
先后两度取消,1978年后恢复,并行浮动工资制度。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国家
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基础职务工资加工龄津贴。企业单位实行同经济效益挂勾
的岗位技术工资等工资形式。
第二节 工资改革与调整
1952年,给全县642名供给制和138名工资制职工评定了等级。1953年,将20
名夫妇单方为供给制及16名家庭生活有困难的供给制职工调为工资制。1954年给
提高了职务没有提高待遇等级及群众公认等级低的166名职工上调了等级。 1956
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新的工资标准,95
%的职工增加了工资。全民职工人均月增1.07元,集体职工月增1.05元。机关各
级工作人员之间的工资差由31倍缩小为25倍。增长了工程技术员、小学教员、企
事业干部的工资。1957年,将大学本科毕业生定级工资由21级降为22级,中专毕
业生由24级降为25级。1958年,调整企业部分职工工资,升级面为10%。1959年,
给技术水平高、 工作成绩大、劳动态度好的职工升级。行政干部109人升级,企
事业部门工人升级面为30%。 1960年,给17级以上干部的工资降低1%。同时,
给414名乡镇中脱产干部定级。 1963年,全面进行工资调整。技术水平和工作成
绩突出及工资偏低的3089名职工升1级工资。调整后,职工平均月工资由39.73元
提高到42.74元。1965年,调整部队转业干部的工资, 取消保留工资、军龄补助
金或退役补助金; 给德才条件好,而工资级别偏低的24人升1级工资。1971年低
工资调整,给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3级工,196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2级工,1966
年底前参加工作的1级工、低于1级工的工人,以及同上述工作年限、工资级别相
应的其他职工, 计2447人调资。其中,升1级的1250人,升2级的496人,定级的
701人, 共增资115 26.70元。1977年,调整部分职工工资。属调资范围的13826
人, 升级的7718人,靠级的3630人,占应调人数的82%。调整后增资55458元,
人均月增3.11元。 1978年, 个别工资调整, 给工作成绩突出的349名职工升级,
占职工总数的2%。 1979年,将执行三类工资区标准,改行四类。1980年,将中
专毕业生定级工资由行政25级提高到24级;给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5931名全民
所有制职工升级, 占全民职工总数的43.4%, 其中, 国家干部2863人,占干
部总数的46.1%,工人升级3068人,占工人总数的41.4%;同时,为1482名集体
所有制职工升级,占集体职工总数的36.2%,月增资8777元。1982年,调整机关
事业单位职工工资, 2940名职工升级。1983年,企业调资,105个全民企业7209
人升级,占应调人数的99.6%;72个集体企业2658人升级,占应调人数的96.9%。
调整后,人均月增资6.69元。1984年,给在集体企业和农、林、水第一线及10处
山区乡镇工作并具有大中专毕业或技术员以上职称的919名职工浮动1级工资;对
执行八级工资制标准的进行简化归并。 归并后,35个全民企业20319人,人均月
工资由45.62元提高到53.88元。 23个集体企业4184人,人均月工资由46.32元提
高到53.82元。 1985年, 工资制度改革后,执行五类工资区标准,131个企业,
20916人增加工资, 人均月增加工资7.17元。其中,全民企业78个,1322人,人
均月增7.1元,集体企业53个,7695人,人均月增7.4元;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
252个, 8662人,月增加工资176057。39元,人均月增18.86元。1987年10月1日
起,给全市中小学教师增加工资,每人增资为本人标准工资的10%。
第三节 奖金
1956年, 各厂矿企业实行产量、 质量、节约、安全、技术革新等单项奖。
1958年后,实行综合性奖和单项奖相结合。其奖金属劳动报酬的辅助形式。凡按
要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的都给奖金。本着少超少得、多超多得、不超不得的原则
发放。金额不超过职工月标准工资额的20%。“文化大革命”期间,奖励制度被
取消,改奖金为附加工资,平均发放。
1978年, 恢复企业奖励制度, 实行综合奖和单项奖并行。 奖金为职工月
标准工资的10~12%。1981年,改革奖励制度,实行计件超额奖、利润包干超额
分成奖、成本包干节约提成奖。1983年,实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同经济效益挂勾的浮动奖励办法, 上下浮动金额,国营企业全年不超过职工1.7
个月的标准工资额,集体企业一般不超过职工标准工资的15%。是年,全县全民
单位实行计件和提成的6252人,人均年奖金126元,实行其他形式的13765人,人
均80元。 集体单位实行计件和提成的2106人,人均年奖金140元,实行其他形式
的22352人,人均113元。
1983年, 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实行节支奖,每人月均6元。1985年改行奖励工
资,每人月8元。
1984年, 一度出现乱发奖金现象, 之后逐步纠正,使奖金制度日臻完善。
1987年,全市全部职工计发各种奖金835.83万元。
第四节 津贴
夜班津贴 建国后, 上夜班的职工发夜班费。1965年每班0.2元,1978年后
改发0.3~1.2元。
特殊工种津贴 冷库低温作业津贴, 1975年每人每天0.15元,1982年增到
0.3元。高温作业津贴,1963年每人每天0.15元,1978年后每人每天0.3元。流动
施工津贴,每人每天0.2~0.3元,1984年提高到0.5~0.6元。矿山井下津贴,每
人每天0.4~0.6元。防疫津贴,从事有传染危险和长年外勤的防疫人员,每人每
月发6~15元,火化场职工每人每月发7.5~21元。
保证职工工资水平津贴 1978年始,每人每年分别一次性发冬季取暖费12元,
防暑降温费6元。 粮价补贴,1966年每人每年发4.5元,1976年改为月发1.2元,
1978年后, 每人每月发1.8~2元。 付食品价格补贴, 1978年始每人每月5元。
1985年,发肉价补贴,每人每月4~5元。
学徒工津贴 建国初期, 学徒工由厂方负担食宿。1958年,改行每人每月
发9~12元的伙食费。1959年调为按学徒年限,每人每月发16~21元的生活补贴。
1960年加发临时性生活补助费4元,生活津贴提高到20~25元。1980年提高待遇,
第一年24元,第二年26元,第三年28元,特别工种加发1~2元。
工龄津贴 1985年,国家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实行工龄津贴,1龄月发0.5元,
工龄超过40年者,亦以20元为满限;从事教育和护士工作的享受教龄津贴和护龄
津贴, 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月发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月发5元,满15年
不满20年的月发7元,满20年以上的月发10元。
班主任津贴 1979年始,任中、小学班主任的公办教师,按月发给班主任津
贴, 35名学生以下的班,中学5元,小学4元;36~50名学生的班,中学6元,小
学5元;51名学生以上的班,中学7元,小学6元。
房租补贴 建国初,即有房租补贴。1958年后,凡双职工、单职工直系亲属
为非农业户口的租房居住, 房租费由单位负担70~100%。1980年后,房租由夫
妇各负担50%,所在工作单位发给一定数额的房租补贴。
1987年,全市全部职工共发各种津贴780.46万元。
诸城市全部职工工资情况表 表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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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年平均人│其中 │工资总额│其中 │年人均工│其中 ┃
┃ │数 ├───┬─────┤(万元) ├────┬──────┤资(元) ├───┬─────┨
┃ │ │全民 │城镇集体 │ │全民 │城镇集体 │ │全民 │城镇集体 ┃
┠───┼────┼───┼─────┼────┼────┼──────┼────┼───┼─────┨
┃1949 │1253 │1253 │ │24.4 │24.4 │ │195 │195 │ ┃
┠───┼────┼───┼─────┼────┼────┼──────┼────┼───┼─────┨
┃1952 │3809 │3748 │61 │113.1 │112.1 │1.0 │297 │299 │164 ┃
┠───┼────┼───┼─────┼────┼────┼──────┼────┼───┼─────┨
┃1957 │7122 │6164 │958 │349.9 │320.9 │29.0 │491 │521 │303 ┃
┠───┼────┼───┼─────┼────┼────┼──────┼────┼───┼─────┨
┃1962 │10242 │9445 │797 │463.3 │429.0 │34.3 │452 │454 │430 ┃
┠───┼────┼───┼─────┼────┼────┼──────┼────┼───┼─────┨
┃1965 │9935 │8563 │1372 │497.2 │431.4 │65.8 │500 │504 │479 ┃
┠───┼────┼───┼─────┼────┼────┼──────┼────┼───┼─────┨
┃1970 │12699 │10534 │2165 │571.3 │478.2 │93.1 │450 │454 │430 ┃
┠───┼────┼───┼─────┼────┼────┼──────┼────┼───┼─────┨
┃1975 │16430 │13401 │3029 │771.1 │656.1 │115.0 │469 │490 │380 ┃
┠───┼────┼───┼─────┼────┼────┼──────┼────┼───┼─────┨
┃1978 │27088 │22021 │5067 │1358.1 │1114.1 │244.0 │501 │506 │482 ┃
┠───┼────┼───┼─────┼────┼────┼──────┼────┼───┼─────┨
┃1979 │28494 │22935 │5559 │1534.2 │1251.9 │282.3 │538 │546 │508 ┃
┠───┼────┼───┼─────┼────┼────┼──────┼────┼───┼─────┨
┃1980 │31140 │24331 │6809 │2073.0 │1657.0 │416.0 │666 │68l │611 ┃
┠───┼────┼───┼─────┼────┼────┼──────┼────┼───┼─────┨
┃1981 │33668 │26986 │6682 │2299.9 │1859.8 │440.1 │683 │689 │659 ┃
┠───┼────┼───┼─────┼────┼────┼──────┼────┼───┼─────┨
┃1982 │34591 │27981 │6610 │2480.6 │2022.5 │458.1 │717 │723 │693 ┃
┠───┼────┼───┼─────┼────┼────┼──────┼────┼───┼─────┨
┃1983 │36178 │29986 │6192 │2607.3 │2144.0 │463.3 │721 │715 │748 ┃
┠───┼────┼───┼─────┼────┼────┼──────┼────┼───┼─────┨
┃1984 │36320 │25324 │10996 │3032.5 │2153.5 │879.o │835 │850 │799 ┃
┠───┼────┼───┼─────┼────┼────┼──────┼────┼───┼─────┨
┃1985 │38548 │27376 │11172 │3803.7 │2750.4 │1053.3 │987 │1005 │943 ┃
┠───┼────┼───┼─────┼────┼────┼──────┼────┼───┼─────┨
┃1986 │41886 │29208 │12678 │4663.3 │3371.7 │1291.6 │1113 │1154 │1019 ┃
┠───┼────┼───┼─────┼────┼────┼──────┼────┼───┼─────┨
┃1987 │44596 │31800 │12796 │5586.9 │4093.2 │1493.7 │1253 │1287 │1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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