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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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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刑事检察

1955年6月,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后就履行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职责。
至1956年底,共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46起。1957年起,全部承担公安机关
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各种刑事案件,并开始履行出庭支持公诉职责。1958年,
司法工作“大跃进”,在办案过程中,推行“一长代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
法院院长)、“一员代三员”(侦察员、检察员、审判员)、“一杆子到底”的
做法,打乱了检察工作正常秩序。1959年,贯彻中央“杀人、捕人要少,管制也
应比过去少”的政策,全年审查案件88起,批捕61起,出庭支持公诉案件20起。
1962年后,社会秩序趋向稳定,刑事案件锐减。1965年,只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
捕案件41起, 批捕19起,不批准逮捕的18起,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4起;受理公
安机关移送起诉案犯35人, 决定起诉的29人,免予起诉5人,退回补充侦查的案
犯1人。
1978年9月, 检察院重建后恢复各项检察业务。翌年,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
捕的案犯3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犯26名,出庭支持公诉案件20起。《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检察工作以
整顿社会治安秩序为重点,贯彻“从重、从严、从快”的方针,打击各种破坏社
会秩序的犯罪分子。1983年,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审查公安机关提
请逮捕的案件284起,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犯327人,决定起诉307人,免于
起诉15人, 不予起诉4人,撤案1人,出庭支持公诉案件259起。1984年后,刑事
检察案件逐年下降,至1987年,年均70余起。

第二节 法纪检察

诸城解放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国家干部侵犯公民权利、渎职等
法纪案件, 由公安机关兼理。1955年检察院成立后,行使法纪检察权。1958年,
极“左”思潮泛滥,“五风”盛行,基层干部违纪侵权现象严重。是年,全县发
生法纪案件21起, 检察院立案查处, 有12起起诉于人民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1979年后,法纪检察始纳入专门检察业务轨道,至1980年,共查处报复、陷害、
刑讯逼供、私拆隐匿邮件等法纪案件5起,起诉于法院1起,作有罪判决,其余移
转有关单位作党纪、政纪处理。1981~1987年,检察院共受理法纪案件69起,经
侦查, 实施逮捕、起诉于法院判决的有17起,免予起诉的3起,移送有关单位处
理的49起。

第三节 经济检察

建国初期, 贪污、盗窃等经济案件均由公安局、法院审理结案。1956年2月
起,检察院始行经济案件检察,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行贿受贿、偷税抗税等
违法犯罪案件。至1965年,共立案、侦查、处结经济案件27起。“文化大革命”
期间,经济检察业务随检察院裁撤而终止。1978年县检察院重建后,于1979年设
经济检察股,经济检察步入正规。1982年,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
经济犯罪的决定》,全县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经济检察业务量上
升。 至1987年,受理经济案件130起,立案侦查50起,起诉经济案犯19人,免于
起诉23人。

第四节 监所检察

监所检察始于1955年。时检察院对监押单位执行监押人犯过程中,从完善在
押人犯的接收、押解、释放手续和制度,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以及纠正监押中
虐待人犯等方面实施检察。1958年后,监所检察转向以强化羁押措施,改进人犯
管理教育为重点,以防在押人犯串供、逃狱,促其认罪伏法。同期,督促公安机
关纠正了收审过程中的超时间拘留。1964年起,检察院设专人司管监所检察,每
月例行检查1次,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终止。
1980年起,检察院设监所检察股,同时,贯彻最高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
院监所检察工作试行办法》,监所检察业务恢复并纳入法制轨道,制定了监所定
期检查、检察值班、提审等监所检察制度,督促、协助监所建立健全看守制度、
措施,依法进行狱政管理。至1987年,监所检察已呈程序化完备局面,监所实现
文明管理。

第五节 控告申诉检察

1955年6月, 诸城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后,控告申诉检察列入检察院检察业务
程序。时设信访接待室,受理控告申诉案件,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当年,受
理控告申诉案件98件,转有关部门处理结案。1958年,贯彻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
神,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随来随办、案案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的工作方
针, 检察长亲自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年,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78
件, 自行查处24件,转有关部门处理154件。1962年起,检察院逐步完善接访制
度,控告申诉检察趋向正规。
1978年,县检察院重建后,设信访股,至1980年,受理控告申诉案件412件,
全部检察结案。1981年起,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工
作暂行规定》,改信访股为控告申诉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日臻完善。至1987年,
累计接访843人次,接信1188件,立案处结控告申诉案件9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