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旧时兵役
清末民初,实行募兵制。官府在集镇公共场所,打出招兵令旗,招募青壮年
入伍。被招募者,大部分为流亡无产者,少数为无着的贫民。入伍后,受官长的
压迫剥削。
民国期间,军阀混战,各据一方,为扩充各自的势力,募兵制远远不能满足
兵役的需要,将募兵制改为拔壮丁,即“按丁法”。采取“五丁抽二”、“三丁
抽一”的办法摊派,闾长(或保甲长)以抽签的办法,安排号次,按号抽丁入伍。
有钱有势的人家,通过贿赂,可以免役,或出钱雇丁,或强拉穷人顶替。民国22
年(1933)6月,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规定征兵制,诸城属军阀盘踞之地,
未能实施。
1938年,日军侵占诸城后,日伪军和国民党杂牌队伍扩充兵源时,仍采取拔
兵的方法,一旦完不成扩兵任务,就到乡村强行抓壮丁补充兵员。1943年,伪县
政府组建的诸城县伪保安大队,就是采取拔丁的办法组建的。
第二节 志愿兵
1938年,随着地下党组织的建立,人民群众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为保家卫国,
打败日本侵略军,志愿参加八路军。开始只在诸城的南部山区郝戈庄、石门和北
部石桥子一带部分村庄个别动员参军。 是年,郝戈庄、石门、皇华、石桥子等5
乡镇有25人志愿参加了八路军。1939年,有10人参加了八路军。1943年,随着抗
日根据地的逐步扩大,人民群众的抗战热情越来越高涨,广大青年报名参加八路
军的越来越多。
解放战争开始后,诸城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参军参
战运动。1946年11月,埠头区召开“反蒋保田参军参战大会”,动员群众参军参
战。会后,首批参军的达250人,西姚戈庄村180户人家,第一次报名参军的就有
25人,到1947年,全村共有73人报名参了军,占全村男性青壮年的60%以上,成
为全县的“参军模范村” 。到1949年,全县志愿参军的达10649人。1951年,为
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全县有580名青年报名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至1953年,
全县每年都有一批青年志愿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
第三节 义务兵
1954年,诸城被列为义务兵试点县之一,当年征兵1468人。1955年2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草案) 颁布后,诸城正式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1955年,全县对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登记,经过体格检查,从中征集新兵1500人。
此后,历年的征兵工作除征集的年龄和数量不同,征集对象、要求略有差异外,
方法步骤大致相同。1958年,诸城第一次招收飞行学员、滑翔学员。1962年开始
征集女兵。
1954~1987年, 全县共征集入伍新兵39166人,其中女兵20人,招收飞行学
员80余人,滑翔学员20余人。
第四节 预备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规定,诸城县从1960年开始进行预
备役登记工作, 到1987年,共登记退伍军人24150人,占应登记人数的95%。在
登记的同时,按政治可靠、工作积极、身体强壮、能看教材和写简单教育提纲,
在步兵连担任过班长、排长的军士、少尉,年龄在35岁以下等条件,挑选预备兵
役教员760人,其中有副排长30人,班长450人,副班长280人;初中文化程度450
人,高小140人。
1957年,根据中央军委对预备役登记工作的新规定,停止对第二预备役的登
记工作a
1958年,根据上级决定,吸收预备役军人编入基干民兵。
1962年,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对1950年1月1日至1962年12月31日期间转业、
复员的副排长级以上干部和1955年1月1日至1962年8月期间授予准尉以上军衔的
转业、复员干部,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
1980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对在部队服现役期满和服役一年以上,
年龄在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 进行预备役登记。 到1987年,全市共登记预备役
7648人,其中技术兵42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