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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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乡镇建设
1957年前, 各区(乡) 机关驻地的公共设施,多系狭小陈旧的旧有公房。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机构增多,公共建筑面积随之扩大。各公社除党政机关
外,设有供销社、烟叶收购站、邮电支局(所)、粮食管理所、学校、医院、饭
店、旅馆及铁木修配、运输、建筑等社办企业。冶源、五井、蒋峪、辛寨、柳山
寨,历史上即为临朐重要集镇,各种建设基础较好。在县城总体规划中,冶源、
五井被列为卫星镇。上述两镇,均设有建设委员会,具体管理建设工作。其它乡
镇驻地经过建设亦初具集镇规模。乡镇建设较好的首推冶源镇,镇驻地冶源村,
占地面积1.7平方公里, 人口9095人。除驻有镇党、政机关和文教卫生事业单位
外,还有供销社、汽车站、缫丝厂、啤酒厂等40多个企事业单位。村内主街4条,
总长3800米。 沥青路面的临九公路南北穿村而过。东西主街竹泉路,长140米,
宽26米, 料石路面, 设有街心花坛。龙湾路、龙岗路宽阔平坦。公共绿地面积
8.5万平方米, 安装路灯47盏,建有日供能力500吨的自来水厂, 居民住宅面积
19.91万平方米, 公共建筑面积7.27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9.46万平方米。

表14—2 1987年临朐县各乡、镇政府驻地建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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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驻地面积(平 │人口(人) │居民住宅面积(万 │公共建筑面积( │生产建筑面积( │注 ┃
┃ │方公里) │ │平方米) │万平方米) │万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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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镇 │ │ │ │ │ │纳入县城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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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源镇 │1.70 │9095 │19.91 │7.27 │9.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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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井镇 │1.19 │7153 │11.25 │2.35 │0.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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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头镇 │0.12 │1596 │4.30 │0.94 │0.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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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山镇 │0.10 │2109 │4.49 │0.86 │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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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寨镇 │0.30 │3122 │6.50 │2.54 │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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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峪镇 │0.30 │2099 │3.20 │0.90 │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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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山镇 │0.28 │2178 │5.00 │2.40 │1.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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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坊乡 │0.80 │5853 │2.93 │1.84 │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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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乡 │0.15 │1106 │2.10 │0.80 │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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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善乡 │0.25 │3500 │4.24 │1.59 │0.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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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山乡 │0.03 │45 │ │0.10 │0.04 │单纯乡政府驻地,无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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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河乡 │0.17 │1986 │4.00 │2.68 │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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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佛乡 │0.14 │758 │1.56 │0.15 │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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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箕子山乡 │0.10 │580 │1.04 │0.09 │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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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乡 │0.23 │1235 │1.95 │0.65 │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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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山乡 │0.10 │933 │1.63 │0.15 │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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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贤乡 │0.20 │931 │1.60 │1.80 │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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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阳乡 │0.16 │1291 │2.07 │0.41 │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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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河乡 │0.18 │2190 │3.50 │0.95 │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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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乡 │0.10 │260 │0.18 │0.85 │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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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乡 │0.40 │2360 │4.50 │1.15 │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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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沟乡 │0.14 │2845 │4.39 │0.25 │0.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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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子乡 │0.38 │1570 │2.32 │1.65 │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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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乡 │0.40 │2423 │5.65 │0.80 │0.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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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山乡 │0.16 │2690 │1.60 │1.20 │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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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桲林乡 │0.17 │826 │2.60 │0.35 │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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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镇 │0.35 │2031 │3.20 │0.90 │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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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坊、米山、石佛、箕子山、白沙、沂山、盘阳、蒲沟、辛山、桲林为1984
年新建乡。至1987年,已建有乡党、政机关和部分部门的设施。
全县除临朐镇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外, 其余27处乡镇政府驻地共占地8.6平方
公里,居民62765人,住宅建筑面积105.7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35.62万平方
米,生产建筑面积27.70万平方米。

第二节 村庄建设
一、建设规划
1979年12月,基本建设局改为基本建设委员会,设有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
贯彻有关法令及村镇规划设计工作,管理村镇的建设用地,组织村镇各项工程施
工及技术力量的培训,搞好部分建房材料的分配。自此,全县开始实施统一的新
村规划建设。新村规划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建设的全局出发,根据不同条件,
因地制宜,结合山、水、林、田、路的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力求达到布局合理、
方便交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乎卫生等要求。各乡村新村规划
图及说明书,经建委批准后,付诸实施。新村建房,户均占地0.2~0.3亩,院落
成方,南北成排,东西2~4家连为一栋,街巷宽4~8米,建筑标准不强求一律,
公共福利设施亦与住房同步建设。至1987年底,已有1310个自然村按规划进行建
设, 其中有165个村建成新村。临朐镇的东朱封、李家庄,辛寨镇的大辛中,桲
林乡的桲林等村,新村建设速度、质量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二、住宅建设
建国前,县内农村群众住房极为简陋。房屋结构多为土坯草房,西南部山区
一些农户则就地取材,垒砌石墙,住房门矮窗小,院落狭窄。农户宅院布局,受
宅基地私有制限制,呈自然发展状态。地主豪绅之家,庭院宽绰,以四合院居多。
1949年后,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村住房条件逐步改善。50年代初期,
农村建房标准较低,所建房屋土坯草房居多,农户在自有地基上建房,一般院落
不大,农业合作化后,宅基地仍以农户自有为主,缺地基者由生产队划给,一般
占地0.2亩左右。 1963年后,较富裕的农户开始建砖墙草房。70年代初,始有砖
墙半瓦屋面房(俗称船盘芯子,即屋顶四周用平瓦,中间用麦秸盖顶)。1976年
后,少数村开始新村建设,砖瓦房逐渐增多。
1980年后,住房高大宽敞,大方格玻璃门窗,进深6米左右,间宽3.5米左右,
地面铺砖或用水泥抹平。少数人家建设楼房。

三、公用建筑
建国前,村中的公用建筑有学校、碾房、水井等,部分村有庙宇、祠堂。建
国后,多数村庄新建和整修了学校等公用设施,庙宇多被改为校舍或办公场所。
50年代中期,农业社建设仓房和办公室、场院,以后,增加代购代销店、医务室、
灌溉机井等公用建筑。至1987年,多数村庄建有青年之家、图书室、幼儿园,部
分村庄建有水塔和文化大院。

四、生产建筑
民国时期,部分村庄有油坊、纸坊、织布坊、印染坊、缫丝厂,均系个人经
营。建国后,生产厂、坊多由队(村)集体经营。多数队(村)逐步设置了木工
组、修配组、机磨房,部分村庄有油坊、粉坊、砖窑和石灰窑,少数村庄有建材
厂。1980年后,集体经营的厂、坊有的承包给个人经营。

附 东朱封新村简介
东朱封村,1971年规划。新村有南北大街和东西大街各两条,每条宽12米;
东西小巷宽4.5米;南北小巷宽4米。
一、住宅建设
4户住宅为一排, 每排东西长60米。每户庭院东西为15米(少部分户为12米),
南北16米,坐北面南建正房5间或4间,东南角设院门,西侧为厨房和猪舍等建筑。
1971年开始按规划建新房,当时标准较低,多是土木结构。80年代,部分户又进
行了翻新和重建。改为砖石结构,多用木梁杈,草顶屋面上再覆盖红瓦,屋地用
砖铺或用水泥抹平,内墙细灰抹白。
二、公共建筑
有学校1处, 房28间,操场1800平方米;村委办公室13间;文化院除篮、排
球场外, 有房10间;卫生室9间;储蓄所3间;代销处5间;敬老院、老年人协会
各2间;车库、油库等7间;小水塔1座。
三、生产建筑
纸箱厂有车间、 仓库和办公室等33间;建筑队仓房15间,办公室3间;化工
厂有厂房26间;面粉厂车间、仓房等16间;配电室10间;纸厂厂房43间;包装厂
(联营)有车间等80间;园艺场房屋39间;机井房40间;砖窑场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