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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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领导体制
从建国至1956年,临朐县工业主要是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合作企业。人民政
府对这些企业只进行组织指导,不下达生产计划指标。各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安排
生产,自主经营。企业实行理事会和监事会领导,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理事
会和监事会主任。国营企业则由政府委派的厂长全权负责。
1957年,在工业企业中先后建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支部,部分国营企业实行
总支、支部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58年后,企业内部领导体制由党支部领导下
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党支部分工负责制, 企业的重大问题均由党支部决定。 1962
年, 通过企业调整,恢复党支部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企业党支部处于瘫痪状态。1970年,党组织重新设立,企业领导得以加
强。
1978年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从1982年起,贯彻《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
《国营工业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工业企业分期分批进行整顿,逐步
实行党政分开,并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84年,油泵厂、石油机械厂、磁铁
砂厂、电机制修厂、织带厂先后民主选举厂长。同年12月,在气缸套厂进行厂长
负责制试点工作。次年,石油机械厂、矿山工具厂、磁铁砂厂推行厂长负责制,
厂长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全权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从而强化了以厂长为
首的生产指挥系统。至1987年,县属工业企业全部实行厂长负责制。
合作性质的乡镇企业,在1958年以前,规模较大者由各企业理事会和监事会
领导。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转为公社工业企业,其人权、财权由公社掌管。
公社工业企业先后由县工业局、人民公社、第二工业局领导。1975年后,公社有
1名党委副书记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分管工业,并设工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1984年,公社工业转为乡镇工业,仍以乡镇领导为主,其经营管理形式转为
专业承包责任制或计件工资制,产品一般不纳入国家计划。县乡镇企业局对其主
要是统筹计划和业务指导。随着改革的深入,乡镇工业条块分割的局面逐步扭转,
开始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内容的横向经济联合和
经济技术合作, 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87年产值比1986年增长44%,利润
达510万元。有4种产品获部优产品称号。
1984年以前,队办工业由大队管理。队改村后,由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领导,
有的搞专业承包,有的成为专业户联合体,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节 规章制度
建国初期,手工业合作企业仅有物资收发、财务收支、产品统计、考勤记录、
工具保管、收益分配等制度。1956年后,各项制度趋向正规。1958年“大跃进”
开始, 在“共产风” 的影响下,原有的规章制度被废弃,企业管理失去常规。
1962年企业整顿后,随着工业的发展,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财务、计划、工
艺、设备管理和质量检查、学习、考勤、奖惩等制度相继建立、健全。“文化大
革命”期间,各项制度大部废除,多数企业内部无章可循,生产无计划,产品质
量低,停工停产时有发生。1978年后, 各项制度重新恢复,企业生产纳入正规。
1980年起,各企业先后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经过1982~1983年的企业整顿,企业
内部推行岗位经济责任制,主要有超额计件、全额计件、浮动工资、分段承包和
全面承包等形式,把职工的个人经济利益同产品的质量优劣和个人贡献大小挂钩,
以调动其生产积极性。1985年下半年开始推行企业承包,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
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