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物资供应与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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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资供应

烤烟所需煤炭,每年都列入国家专项计划,优先供应。1963年前,优质煤满
足供应,自1963年起,实行计划供应。国家根据预估产量,每公斤烤烟供应煤炭
2公斤, 烘烤之前,供应50%,其余部分开烘后陆续供应,不足部分供应计划外
用煤。
烟草种植所需肥料,同样纳入国家专项计划。1950~1954年,实行定购烤烟
预售豆饼合同制, 每亩烟田预售饼肥37.5公斤、化肥10公斤。1966年改为每亩
烟田只供应饼肥15公斤。 1973年每亩减至5公斤。 1974年取消供应改为奖售。
1979年,临朐县定为优质烟生产基地县,每亩供复合肥25公斤。
建烤房所需木材, 自1949年起即实行计划供应, 至1985年,累计供应木材
9000立方米。

第二节 奖售

国家为扶持烤烟生产,实行奖售政策。1961年始,每交售50公斤烤烟,奖售
粮食50公斤,化肥15公斤;1963年改为奖售粮食10公斤,化肥41.5公斤;1965年
又改为粮食41公斤,化肥10公斤;1966年改为粮食10公斤,化肥10公斤。1968年,
取销奖售。1972年恢复奖售,每50公斤烤烟只奖售化肥10公斤。自1979年实行按
等级奖售,每50公斤上等烟奖售化肥50公斤,中等烟奖售15公斤,下等烟奖售10
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