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篇 卫生·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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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县内民众治病,多靠少数民间医生和分散在城乡的百余家中药铺。
虽有少数擅长医治妇科、痘疹等疾病的中医,然终是人多医少。由于缺医少药,
巫婆巫医乘机作祟,民众健康毫无保证。民国初年,天花、麻疹、伤寒、霍乱、
疟疾、疥疮等疾病常在县内流行,其中疟疾、疥疮的发病率高达50%以上。1942
年前后,兵荒马乱,天灾人祸,瘟疫流行,临朐成了骇人听闻的“无人区”。
1943年,县内南部山区先后解放,人民政府组织“医救会”、“推进社”,
大力开展疾病防治和恢复生产。翌年,鲁中行署派医疗队来临朐南部山区,为民
众免费治病,控制了疫病流行。
新中国建立后,贯彻“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
众运动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同时,努力创建县、乡、
村各级医疗机构。至1987年,县内有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皮肤病防治站、
结核病防治所等专业防治机构和药品检验所, 有县人民医院和11处分院、7处乡
(镇)医院及1326处农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全县有
专业医务技术人员1289人,村级不脱产医务人员1776人,是1949年的13.7倍。
随着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医疗队伍的素质逐步提高,医疗器械大量增加,
加以中西医结合,县内医疗水平提高较快。1987年,县医院及各分院和乡、镇医
院门诊诊疗114.8万人次, 住院2.68万人次。县医院治愈率为81.6%,县分院和
乡、镇医院治愈率为91.7%。